『积分消费交易区纠纷处理贴』
http://www.66qw.com/bbs/attachment/Fid_146/146_1104.gif有什么麻烦来这说
大家协调解决
[ Last edited by 清音 on 2005-4-9 at 06:02 ]
[ 本帖最后由 柳宿卡卡 于 2005-12-12 21:06 编辑 ] 什么麻烦都管吗 ?
买东西的不给钱
卖东西的不给物
FF要开警察局
原先说好是100
买的时候要200
FF要变工商局
本来就值10元
喊价喊到1W
FF还得当物价局
辛苦了FF 楼上的蝙蝠大哥说得对,当版主还真是不容易.
所以说做人最好是诚实一点,不然害人害己.
好了,言归正转,版主刚才的帖子你也看到了,我就不多说了.[打字很辛苦的说]
希望你公断. Originally posted by bagboyzhou at 2005-3-4 00:11
楼上的蝙蝠大哥说得对,当版主还真是不容易.
所以说做人最好是诚实一点,不然害人害己.
好了,言归正转,版主刚才的帖子你也看到了,我就不多说了.[打字很辛苦的说]
希望你公断.
汗,不好意思,我刚看到
版规的第9点已经说了
“我们只能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易的平台,积分消费属于个人行为,买卖项目的真实性无从考证,各位会员应谨慎操作。”
不过,偶有一个想法,你可以试试...
交易双方找个担保人,担保人先验证交易物品。这样如果有交易纠纷,就由担保人负责,担保人出问题就重扣097:)
担保人可以从交易中抽些油水(:)
担保人必须是本论坛的斑竹或者是3W积分以上的会员 。他必须答应为你担保,你也必须绝对相信他590o:
这次的纠纷没办法核实 ,因为你们都没有证据,我给双方各加30分就此结束吧,以后类似的事不再加分了...除非哪一方有确实的证据给我们查证,希望大家可以理解。
[ Last edited by 清音 on 2005-3-4 at 04:44 ] 那就听版主前辈的安排啰,这次其实我也没甚么损失,只是心里有点气罢了.
版主既然发话,那就按照版主的意思办.
另外,版主的这个提议,我觉得非常好,支持的说!
谢谢版主的30积分,去喝茶的说.走了. 我没什么意见!支持版主的决定!!! Originally posted by 清音 at 2005-3-4 04:34
汗,不好意思,我刚看到
版规的第9点已经说了
“我们只能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易的平台,积分消费属于个人行为,买卖项目的真实性无从考证,各位会员应谨慎操作。”
不过,偶有一个想法
不过,偶有一个想法,你可以试试...
交易双方找个担保人,担保人先验证交易物品。这样如果有交易纠纷,就由担保人负责,担保人出问题就重扣
以后担保人欢迎找清音,他面子大 Originally posted by frank_ at 2005-3-4 22:21
以后担保人欢迎找清音,他面子大
590o:激动虾米 你没看清楚我说的吧? 得担保人愿意才行... Originally posted by 清音 at 2005-3-5 06:24
590o:激动虾米 你没看清楚我说的吧? 得担保人愿意才行...
590o:我说说啊 fjlyll的325734818密码不对呀,他一直不回复我,请老大帮忙要回我的积分并惩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