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ln830
发表于 2005-6-29 14:46:58
~~(:) 浪客剑心之编年表赏(:)~~
天保七年(1836)10月飞天御剑流第十三代传人比古清十郎诞生。
天保十年(1839)相乐总三诞生。
天保十四年(1843)7月鹈堂刃卫诞生。
天保十五年/弘化元年(1844)1月斋藤一、山口佑介的次男诞生。
弘化三年(1846)高木时尾(藤田五郎之妻)诞生、雪代巴(剑心之妻)诞生。
弘化五年/嘉永元年(1846)8月志志雄真实诞生、八目无名异诞生。
嘉永二年(1849)6月心太(绯村剑心)诞生。
嘉永三年(1850)5月石动雷十太诞生。
嘉永六年(1853)1月四乃森苍紫诞生、6月御庭番众[京都探索方]设置。
安政四年(1857)12月高荷惠诞生。
安政五年(1858)5-9月心太双亲死亡。
安政六年(1859)10月吉田松阴、桥本左内死罪(安正的大狱),心太改名剑心,拜比古清十郎为师。
万延元年(1860)1月月冈克浩(津南)诞生、2月相乐左之助诞生、3月樱田门外之变。
万延二年/文久元年(1861)濑田宗次郎诞生、2月对马事件、3月水户天狗党之乱。
文久二年(1862)6月神谷薰诞生、12月浪士组(之后的新撰组)结成。
文久三年(1863)2月浪士组入京,斋藤一加入浪士组、3月浪士组改名新撰组、6月奇兵队结成、7月萨英战争、8月天诛组之变、9月芹泽鸭被暗杀、11月卷町操诞生、剑心加入维新志士、鹈堂刃卫退出新撰组。
文久四年/元治元年(1864年)剑心左脸颊受伤、5月剑心与巴初见面、6月池田屋事件、7月剑心与巴结为夫妇、12月剑心亲手杀了妻子巴。
元治二年/庆应元年(1865)1月志志雄遭长州派追杀,拔刀斋,游击剑士。
庆应二年(1866)1月萨长同盟、12月式尉、苍紫江户城潜入失败,御廷番众回乡。
庆应三年(1867)10月大政奉还、12月相乐总三、萨摩藩邸讨伐事件。
庆应四年/明治元年(1868) 四乃森苍紫担任御廷番众首领;1月鸟羽伏见之战,鲸波兵库右手被剑心斩落;3月相乐总三遭处死刑,新撰组改名甲阳镇抚队;4月近藤勇被斩首;5月上野的彰义队坏毁(弥彦父亲战死);7月江户改名东京;8月斋藤告别土方岁三;9月会津战争结束,濑田宗次郎养父母一家被斩杀,宗次郎从此跟随志志雄行动。
明治二年(1869)1月明神弥彦诞生;十乐寺(安慈的寺庙)被村民烧毁。
明治三年(1870)新井赤空去世。
明治五年(1872)一户传八(斋藤一)改名藤田五郎,与时尾结婚。
明治七年(1874)5月出兵台湾(明治政府最早的海外出兵),悠久山安慈杀死故乡的村长与村民数民。
明治八年(1875)6月佐渡岛方治辞退明治政府官位,高荷惠遭武田观柳幽禁。
明治九年(1876)3月废刀令公布;10月新月村遭志志雄一派所占领。
明治十年(1877)藤田五郎加入警视厅,回天党遭剑心所灭;12月假拔刀斋骚动。
明治十一年(1878)1月鹈堂刃卫静冈凶杀案;2月剑心入住神谷道场,明神弥彦成为神谷活心流门生;3月相乐左之助登场,黑笠事件;4月江户御庭番众坏灭;5月剑心与大久保利通会面,大久保遭宗次郎暗杀身亡;6月剑心继承飞天御剑流奥义;7月志志雄与十本刀被灭;8月剑心一行人返回东京,赤别户、前川道场、浦村署长之家遭破坏;9月缘与其六人同志进行人诛行动。
大正四年(1915)9月28日藤田五郎去世(享年七十一岁)。
mmln830
发表于 2005-6-29 14:52:26
~~(:)浪客剑心经典对白赏(:)~~
(星霜篇)
熏:我希望永和剑心在一起,所以请一定要回来来,无论发生什么,一定要活着回到我身边
剑:从京都回来的时候,听见熏说“欢迎回来”,我由衷的感到高兴,象我这样的人,也能够有欢迎自己回家之人,也能有个可回之家,我能去的地方也只有这里了。
缘:还再等那家伙来吗?那家伙来的时候我就会把你杀了,这样你还希望他来吗?
熏:一个人常常会有生不如死的感觉,如果你认为,我死了剑心就会很痛苦,但事实上,对于他来说我到底有多重要,我自己也不知道。
缘:那家伙把其他人的生命,人生,幸福,用他那双手全部抹杀,让留下来的人,现在悲伤和绝望的黑暗中挣扎,哪家伙罪孽深重,到死也无法赎回,可死他连一句道歉都没有,为什么他不死?那家伙没有得到幸福的资格,没有被爱的资格!!
熏:剑心深爱着巴小姐,所以他一直很痛苦,现在也一直为亲手杀死自己所爱的人的内疚所折磨,责怪自己,不任何人更不能原谅自己,但是,他却不能不继续活下去,因为那是巴小姐的愿望,巴小姐原谅了杀死自己的剑心,我能了解巴小姐的心情,因为我们是爱着同一个男人的女人。比起杀人,他拯救了更多的人,在寻找赎罪方法的道路上生存着,寻找答案。
燕:熏小姐的病。。。
惠:是的,和剑心一样,很难有好转,只会持续恶化的顽症。
燕:怎么会。。。
惠:这种病好象是由剑心传染的,她。。。
燕:可是。。那。。。太可怜了。
惠: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而且没有任何犹豫,后悔呢。。。那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超越痛苦的哀伤,痛楚的感觉,和所爱的人一起留下来。(虽身处两地,却可以和所爱之人体会同样的痛苦)
剑:熏。
熏:是!?
剑:谢谢你,一直委屈你,沿着自己选择的路一直走到现在,对你的感激无法言喻,谢谢你,但是对于你和剑路,我从来没有尽过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我这样的男人,给你们带来了不幸,没有给你们带来欢乐,对。。(熏把手放在剑心嘴上,示意他不要再说了)
熏:你和我的相遇,使我知道了与人相知的满足,这样的我能够成为你人生的一部分,我已经很幸福了,现在也是,一直都。。。所以你一定要回来,不要让我一直一个人。
熏:我也想分享你的伤痛呵苦楚,如果因此染上你身上的病的话,我也一定可以忍受的,因为我是你的妻子。。。
剑:。。。对不起。。。熏。。。。。。。
剑:熏。。。熏。。。我回来了。。。熏。。。。。。
熏:欢迎你回来。。。心太。。。
熏:心太?你累了吗?(眼泪滑落)终于。。终于消失了(十字伤),太好了。
回想起,你和我和那个不灭的伤痕—十字型伤痕一起生活的时候。。。
我一定可以做到的,一生和那剑,那个人和他的痛苦一起。。。。
樱花无论在那里看都这么美啊。。。虽然不可能,,但是我觉得他会回到我面前。。
喜欢那一个不会随时间消逝一直存在的相同的梦。。。。
想一直看着这个人从心里发出的笑容,一直。。。。
我知道的,我已经不可能和这个人活着一起回去了,我知道的,虽然我知道,但是。。。但是。。。。
到此为止,谢谢。。。再见。。。熏。。。。
(追忆篇)
巴:你。。。真的。。。能唤来。。。腥风血雨呢
剑:京都是个危险的地方,这种东西(匕首)保护不了你,找不不需要这中东西的地方吧
巴:找个没有侩子都的地方?
剑:。。。这种工作,我想不会持续很久,而且你勿需当心我。
巴:但是。。。。
剑:我是个能唤来腥风血雨的侩子手,我不想让你的东西再次染上血腥味(申手把披肩还给巴)
巴:每次看到你的伤我都会在想,被你杀死的人在死时会看见什么,虽然你说你们杀人是为了人们得到幸福。
剑:你想说什么?
巴:我不认为世上有借着杀人而得来的幸福。
剑:每日有很多人因不同的原因而死,我并非在胡乱杀人。
巴:换言之,你正再为别人计算他们有多少生存价值吧,而且你连那件工作也交托给别人,自己只是言同计从。
剑:若我详细了解了要杀的人我就会犹豫,我是为了改变时间,有这个理由便够。
巴:你上次说叫我找个安身之处,其实我看,真正找不到安身之处的人是你吧。
巴:疯狂的正义?
桂:而我绯村担任那种疯狂正义的先锋。
巴:为此要小孩子舞刀弄剑吗?
桂:故乡有个叫高杉的男人,她是个好人,但有时会透过疯狂来换取喜悦,但是那柄狂刀有一个抑制他的完美刀鞘,那就是一个叫捣野的女子。
巴:刀鞘?
贵:你愿意当一柄名为绯村的刀鞘吗?
巴:请问。。。为什么?
桂:我不希望绯村变成一柄狂刀,那需要一个能抑制他的刀鞘。
剑:你快循原路返回逃跑。
巴:你知道刀是需要刀鞘的吗?
剑:你再说什么??
巴:你要继续杀人到什么时候?我想亲眼看清楚。
巴:如果我们是真的夫妻,你每天都过着这样的生活,下田耕种,吃田里的收成。
剑:到这里以后我有一个想法,我学飞天御剑流。是为了保护弱小百姓,为了使天下百姓得到幸福,我一直仗剑希望建立新时代,但我根本不知道我有多自负,其实我极量,只能维持这样的生活,我觉得我一直以来,根本不懂幸福是怎么一回事,直到现在我终于。。。跟你一起再这里生活令我清楚的明白到,我一直以来是为了什么而挥剑,我今后也继续挥剑吗?你把那些问题的答案都告诉我了,
剑:阿巴。
巴:是!?
剑:等新时代来临会寻找一条不用杀人也可以维护人们幸福的道路,到时候,我会给你幸福的。
巴:噎??(笑)是!!
我曾经亲手夺走了你的幸福,而我却截然不知,这样的我,怎么有资格对你说“是会保护你”和“我会给你幸福”这种话!!
巴:对。。不。。起。。夫。。君。。。。
阿巴,失去你以后,我觉得我终于体会到你的悲痛了,你一直忍受这种悲痛吧,你很痛苦吧,你憎恨我吧,但是你保护了我,宽恕了罪孽深重的我,你不用再受悲痛煎熬吧,不用在伤心欲绝吧,我一定要背负这种痛苦活下去,寻找补偿的方法,为了报答保护我而死的人,以及向被我杀死的人谢罪,虽然痛苦,但是我看我能承受得了,以往也是那样子,只要我记得,你让我体会过人的温暖,我看。。。我能承受得住,虽然我一定要跟你分别,但是是现在,只是现在。。。让我陪在你身边吧。
(TV,漫画版)
剑:把手放开!
兵:哦?难道你也同意这个小姑娘的说法,认为剑是保护人的东西?
剑:不,剑是凶器,剑术是杀人术,不关跟多美好的事物相比,这都是事实,熏小姐所说的只是从来没有弄脏自己的手的人才有资格说的话,但是,跟事实相比,在下更喜欢熏小姐的说法,而且我要让它变为现实!
剑:好了现在一切都解决了,再是个流浪之人,现在又要开始流浪了,熏小姐以后请自己保重,现在象他们这样的太多了。
熏:等。。。等。。。等一下!!!
剑:哦罗~~~
熏:你就这样走了吗?就这样让我一个人收拾残局吗?
剑:但是,现在假拔刀齐的事已经解决了,要是真的拔刀齐再留再这儿的话。。。
熏:我不是要拔刀齐留下,而是要流浪人的你。。。算了(转身),随便你了,你要走便走吧,但是至少告诉我你的名字吧,不是那个杀人王的名字,而是。。
剑:绯村。。绯村剑心
熏:(嘀咕)剑。。心。。好了!剑心!那你现在快滚吧!!
(啪!!关门声)(熏长叹,很泄气)
剑:在下有点累了。
熏:啊~~~!?(惊奇高兴)
剑:刃卫的事你听说了吗?
熏:听说了,但是我不回去!
剑:要是为了保护谁而去战斗的话,赢不了苒卫的。
熏。。。。。(起身)这是我最中意的蓝色发带,现在借给剑心。
剑:在下没有要借啊。
熏:要借!!
剑:是!(害怕的爽快答应了)
熏:记好了,只是借你,要记得还我,打败刃卫后不要忘了有这么回事就去流浪了。
剑:我知道了,安心回道场等我吧。
熏:好,那么就这么说好了,剑。。。(被刃卫抓走了)
剑:阿熏!!
卫:哈哈哈哈,这个女孩是你的女人吧。
剑:刃卫!
卫:生气吧生气吧!生气后的你就会变会拔刀齐,快点变回原来的你吧!哈哈哈哈哈哈。。
剑:刃卫!!!!!!!!!!!!!
卫:怎么了拔刀齐?要解出那姑娘的“心之一方”除非我死了,你还再犹豫什么?
剑:为了揪熏小姐,我只有再次做回人斩了,去死吧!!
熏:不行!!
剑:熏小姐!
熏:不要。。不要变会人斩。。你已经。。。不是过去的拔刀齐了。
剑:熏小姐,你没事吧,振作一点。
朱罗:我想知道她是怎样一个人?
剑:恩??
罗:我想知道,想你这样一个男人,连自己性命都可以不要而保护的哪个女孩,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剑:(笑)熏小姐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外表很坚强,但内心十分脆弱,十分寂寞,有时候很凶,但其实心地善良。
剑:才认识熏小姐的时候,熏小姐说不在乎再下的过去,在下很高兴。。。长期以来。。。承蒙照顾。。多谢了。。在下是流浪之人。。现在又要开始流浪了。。。但是我想。。。我还会回来的。。。再见了。。。熏。。。
熏:你不会了解的,哪种当面说“再见”的心情你不会了解的!
惠:是啊,哪种心情我是不了解,但是离开的时候连一句“再见”也没有说的心情,你也不会了解的。
剑:我 不知道苍紫为什么对你不告而别,但是我能明白她为什么丢下你一个人离开的心情(想起熏),你还是忘记苍紫,乖乖回京都去吧,这是为了你的幸福着想。
操:你不用再那里说风凉话,忘记自己心爱的人。。。那有什么幸福可言????
熏:剑心!没有听你的话,跑来京都找你,你生气了吗?
剑:一半。
熏:一半?
剑:还有一半的心在志志雄身上。
剑:不能死,我不能死,还有人等着我会去 呢,求生的欲望比什么都强,那欲望便是我最大的力量!
剑:为了你所谓的胜利,居然牺牲最爱你的女人,这有什么幸福可言?
雄:不要拿你衡量“爱”的标准来衡量别人,我比谁都了解这个女人,这个女人也比任何人了解我!
美:原来。。觉得自己。。很没用。。。现在。。现在我终于派上用场了,而且还是再,,志志雄大人。。最重要的。。战斗里,我。。很。。幸福。。。。
熏:剑心,你的眼睛真的没事吗?
剑:自从失明以后,我看见了一些以前眼睛健在时所不能看见的东西。
熏:。。。。(当心重重的样子)
剑:熏小姐不用太担心,比起我的眼睛,你脸上失去的笑容更让我担心,虽然现在看不见你的脸,但是我可以想象得到你现在是什么表情。
缘:毕竟“死”只是一时之同,如此微不足道之苦,岂可消除姐姐和我的怨恨,你夺去姐姐的夫郎,更夺去姐姐,所以这次到我。。。夺去你平生至爱了。
众人:她的目标果然是熏。
缘:出神谷熏以外的人全部给我滚开!
剑:且慢!
缘:还能站起来吗?还能站起来吗?不过如果你倒下的话,就错过了“人诛”计划的压轴好戏了,那这个计划就 不完美了。
剑:绝对不许你胡来!即使阿巴的灵魂对你微笑,我也决对不容!
缘“绝对不容”是吗?你既然如此坚决保护她,失去她的时候,打击更大!
剑:我必定打倒你,绝不容你。。。碰阿熏一根指头!
剑:噎??
缘:这是白梅香,对于我来说是姐姐的幽香。。对于你。。。
剑:(怒道)你把阿熏怎么了????
缘:现在白梅香就是你的路标,你沿着“路标”走,就可以找到你想找的答案!
(哒哒哒哒,急忙跑去)(啪嗒,剑掉在地上)(剑心看见死去的熏,跪倒在地)
剑:飞天御剑流又怎么样?绯村剑心又如何?我。。。。我连至爱的人都保护不了,呜~~~~~熏。。。熏。。。熏!!!!!!
mmln830
发表于 2005-6-29 14:55:22
~~(:)精彩图片赏(:)~~
mmln830
发表于 2005-6-29 14: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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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ln830
发表于 2005-6-29 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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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ln830
发表于 2005-6-29 15: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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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ln830
发表于 2005-6-29 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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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ln830
发表于 2005-6-29 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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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ln830
发表于 2005-6-29 15: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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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ln830
发表于 2005-6-29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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