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深圳·伤城
从小没怎么学好语文,有时每个学期的中期开始教文言文和诗词的时候,我就开始头痛。连字典里都难以查到的生字还要读完它,读懂它,更重要的是意会它,所以只有背,老师也懒的教,毕竟我们不是古代,所以老师经常说不懂就死记硬背。幸好那是90年代的事了,拿到现在,这老师要么就是“劳动死囚”,要么就是误人子弟了。不过我也并非一篇都不记得。到现在我背的最熟的就是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小令简单,又压韵,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生词,也好解释。但是,我却发现领悟却不是我那个年纪就能办到的事了。说到底,就是一个流浪的人在经过一个地方的时候,见景起意。如果在现代,那个地方算不算一座伤城?但是我知道,深圳,的确是座伤城。如果城市也有自己的个性,那么深圳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缺少情感的机器,每天的高效似乎在一夜之间让它走到了全国经济的前列,像学校里的尖子,但是却永远拿不到“三好学生”。毕竟三好,可不是语文好,英语好,数学好这么简单。所以有人说,在深圳谈感情和人情,就像在西伯利亚说澳大利亚的晴朗,不知所云。
几个月前,我的朋友阿艳离开了他,独自来到这个南方城市。在这里,她很辛勤,正如所有的深圳人一样辛勤。深圳是个能够改变人心的地方,这种地方做什么事都会排场,只要有钱,都会有低头哈腰,到处显示尊贵,而你的动作,无非是把卡甩给永远看似亲和的服务人员,有人说这就是素养,而阿艳看来,跟他一样。渐渐的,阿艳用一种不是自己的性格改变了一些东西,例如自己的心态,每天上班的表态。即使是有那些裙下之臣的百般阿谀奉承,也动摇不了她对男人如狼般的定义结论。偶尔答应某个赴宴的邀请,看见身边男人的自夸和成就感,心里只感到恶心和唾弃。所以阿艳从来不跟同一个男人约会两次。时间久了,阿艳在自己的博客里写过几句话,印象最深的,就是她的一段自白,“深圳不是个容许情感的地方,我享受的只是繁华和迷光,还有夜里依然通透的不眠景象”。
有人说,感性的人所表现出来的举止往往很极端,而且喜欢一旦受了伤害后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永远也不会有个适当的生活方式。或许这就是天性。时间会改变自己,也会改变别人。当所有的目光都开始冷淡,本无所谓的心态是否还能保持曾经冷一般的峻?也许即使是那些垃圾般的奉承也是一种品调,虽然不入法眼,可总比没有的好。而时间就是这样,过去了就回不来了,于是她开始渐渐变的感性起来。开始尝试换一种脸庞,换一种交心。这像故乡里依稀的村庄,毛窗下那微柔的腊,照不亮什么,却让人感觉到这里的生命,感觉到这不是真的死亡。而主人也似乎用这种常人几乎看不到的光,去寻找城市里依然祈盼的知己,即使是个巴掌,也好。
由此看来,不论是理性的几乎冷冰冰的雅,或者感性的如一触即发的导火引线,在这个城市里所表现的都是鲜明十足,充盈了个性。也刀光剑影般的流离了一种无奈和无助的悲伤。而这种悲伤不会痛哭,却在某个时间里像病入膏肓的瘾君子,被意识所折磨的痛苦不堪。深圳,在千万个阿艳眼里就像是断肠人的天涯一样,伤心,却离不开。而深圳,对于那些情感落空的人来说就是冰毒,想离开,却必须靠它生存,渐渐的流失了本性。但是在极度渴望被援救的时候。一句话,这种流失的本性又被唤回,然后再次陷入无底的空洞,在阴湿寒冷的地底挣扎。时而探出头吸收点阳光,但是更多的时候还是孤芳自赏。开始变的自恋,病态般的自恋……
深圳,当我还是孩提的时候我感觉很美,因为那时到处充满阳光和草地,花也挣艳怒放。我想,那时的我对美的观念就是外表和自然。而不是那些性感的过了头的嶙峋身材。等我渐渐大了,意识深厚了,却看出了深圳的另一种美——伤城。没有哪个城市比深圳的移民人口还多了,也没有哪个城市的历史比深圳还短。可就这么个巴掌大的地方,成了情感的百慕大,振华路上有一对情侣奠定了关系,而振兴路上已经有三对恋人就此分道。所以,这不是个温馨的城市,在我看来,它的迷光越是璀璨,景色越是别致,也越为更多的断肠人的思想提供了美化的素材,而这种美化,就是一种情伤。
[ 本帖最后由 wongley 于 2006-12-16 15:26 编辑 ]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伤感-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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