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夜 无瞳(2)
一行人蓦然无语,行至半山腰,前面的无瞳忽然停了下来。他回头笑着看着我们三个。“知道人为什么要有瞳孔么?”无瞳笑着问。我们蓦然不语,良久,纪颜缓缓回答了他。
“太古时候女娲造人,以泥土塑其身,无奈魂魄不的安分,女娲造瞳孔束之,所以当人的瞳孔放大的时候,也就是灵魂离开身体的时候了。”纪颜顿了顿,“不过这也只是传说而已。”
“没有瞳孔的人,当然也就等于没有灵魂。”无瞳站在高处,身体遮掩住了身后的太阳,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是我可以感觉到他有话要说。
“我究竟是什么?连我自己也不清楚,非人非妖,非鬼非神。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由灵魂的。其实我不过是怨崖爆炸后残留的碎片却无端的进入了这个身体。所以我保留了怨崖的意识,那些无数冤死人的意识。其中一个声音告诉我,如果我要真正取得灵魂,必须把怨崖和返魂香爆炸后的碎片集齐。那次的爆炸返魂香的力量已经融合到了怨崖的碎片里去了,每一片怨崖的碎片都有着惊人的力量。我利用这些碎片欺骗那些凡人,利用他们的欲望,这样,贪婪而丑陋的人性可以把怨崖的能力发挥到最大,我也才有希望获得真正的灵魂,成为人也好,神也好,总之我需要一个定论。”他终于说完了。
“可是你间接杀了很多人。”我忽然厉声问道,纪颜也回头看了看我。天色逐渐开始变暗了,据说今天有日偏食,无瞳身后的阳光开始慢慢失去光泽。他依旧微笑着,从口袋掏出一个盒子,两寸来长,黑铁色,盒子拿出来的时候,周围都起了层浓重的黑雾。
无瞳打开了盒子,里面飘出来一块六边形的长条晶体,犹如黑色的水晶。但是,似乎上面还有条裂痕。
“当我意识不完整的时候,那个声音还告诉我,如果要使真正的怨崖和返魂香融合还需要里两个条件。”无瞳把晶体抛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块黑色的水晶似的东西没有落地,而是悬浮在半空中。
“第一,需要纪氏族人被杀意侵犯的血浸透的碎片。第二,需要黎氏族人身体。真是非常幸运,两样都齐全了。”说完,无瞳飞快的冲到我们面前,速度之快让所有人吃惊到无法动弹。
他只伸出了一只手,纪颜就无法动了,僵硬的站在那里。旁边的黎正更是被束缚在了原地,仿佛身上绑了条无形的绳索。
“还记得那个可以让人无限跑下去的人么。我把碎片给他就没打算在那时候收回,因为那时候我就在暗处,或者说你处理没一个事情的时候我都在,当你愤怒的杀死他时候,我没有取回碎片,因为我了解你们这一族人的脾气,当你拾起碎片的时候,我就让它进入了你的身体了,就像储备好的食物一样,当我需要用时,我就会从你身体里拿出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块。”我眼睁睁地看着无瞳笑嘻嘻地从纪颜身体里吸出一团黑色的雾气。
就像在“跑”那次一样,只不过这次是从身体里出来。那团黑色的雾气很快在无瞳的手里融合成了一块细长的薄面,而且最终进入了那块有着裂痕的黑色水晶。水晶已经真正的完整无缺了。
无瞳的脸上露出了难以克制的喜悦。
“想不到,居然会如此顺利啊。”他大喜过望,将水晶攥在手里。
“接下来呢,你的条件不是都完成了么,可是你还是没有瞳孔啊。”黎正忽然低声冷笑着说,无瞳没有搭理他,转身走过去。而纪颜则如同虚脱一般,跪倒在地上。
“我说过,虽然在那个庄园里我无法和你们匹敌,但现在我却有这压倒性的力量,就算你们不来找我,我也会很快去找你们。”无瞳把水晶举过头顶,对着已经开始发生日食的太阳。
他的眼睛直视着太阳。
手里的水晶,太阳,无瞳的眼睛成了一条直线,被遮掩住的阳光透过黑色的水晶进入了无瞳的眼球里,仿佛在举行一种仪式一样。
黎正一声不吭,从腰间摸出一把钉子,直接朝水晶抛去。我几乎看不见钉子的轨迹,只是从声音才发现钉子的去向。
一半的钉子打在无瞳背上,另外一半则朝水晶射去。
虽然对象不一样,但结果确是一样,所有的钉子都无端落到了地上,仿佛撞上了一面空气墙壁。
还没等我反映过来,黎正的双手又握满了钉子,朝无瞳冲过去。
可是仪式已经完成了,因为太阳再次恢复了完整的身体,这次的日偏食很短。
无瞳没有转过脑袋,面对着冲过去的黎正他还是背对着。
黎正没有将手里的钉子抛出去,而是直接握在手中平刺出去。
可是无瞳一转身,两只握住了黎正的手,把黎正整个人提了起来,提到半空的黎正飞出腿去踢无瞳的脸,却被轻易的闪过了。
“这可是你的身体,打坏了我可不管。”无瞳笑了笑,由于在搏斗,我无法看清楚他的眼睛,我只好把纪颜扶了起来,他的气色比先前好了很多,但还是很虚弱。
无瞳的声音刚落地,黎正忽然从嘴巴里吐出一样东西。
居然还是钉子,而且是两颗,在这么近的距离下直接飞向无瞳的双眼。
当黎正吐出钉子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脸上露出了一丝胜利的笑容,但很快那笑容就凝固了。
因为发生了他无法想象的事。
钉子的确射中了无瞳的眼睛,但却如同射进了一谭深水,直接沉没了进去。
这次我看见了,无瞳的眼睛终于有了瞳孔。他已经成功了?可是他现在到底算什么?
第五十夜 无瞳(3)
钉子居然又从无瞳的嘴里飞了出来,这次直接射中了黎正的双腿脚踝。两颗钉子直接全部射了进去。当无瞳把黎正抛到地上的时候,黎正的头上布满了汗,可是他紧紧咬着嘴唇,一声不吭。“普通的钉子对我是没有用处的,别说你,现在即便是你们两族的族长,我也不会惧怕。”无瞳看着地上的两人,开始大笑起来。
“你现在到底是什么?”黎正问道。无瞳忽然停止了笑。
“不知道,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我已经有了灵魂了,有了活下去的价值。不过,在我开始享受我的生活前,必须把你们除去,这样我才能安心。”无瞳慢慢的走了过来。
“你还有别的招数么?”纪颜问黎正。
“这里没有死尸。”黎正回了一句。
“那,就控制我吧,我会一种假死术,使身体的机能一切停止,和尸体一样。不过只能维持几分钟,时间过了,我可能就会变成真的尸体了。”纪颜挣扎着站了起来。
“不用的话我们马上就会死。”黎正的肩膀上隐约出现了一条虫子,我认识,那是控尸虫。
无瞳停住了脚步,略带吃惊的看着纪颜。
因为纪颜已经倒了下去,像一截被砍断的木头,眼睛紧闭,脸色苍白。而与此同时,黎正肩膀上的控尸虫分裂开来,爬进了纪颜的身体。
“活死人么。”无瞳从鼻孔里哼了一句。
可是第二声还没有出来,纪颜已经从手里拔出了血剑了。他的速度的确超出了想象。
现在的纪颜实际上处于黎正的控制下,仿佛是黎正操纵着一个木偶在像无瞳攻击。
无瞳吃力的闪躲着纪颜的攻击。却没有留意到地上有一颗钉子慢慢动了起来来。
钉子从地上跳起来,射了出去。
无瞳没有闪躲,并非是他闪躲不开,因为他本就不需要闪躲。
钉子射向的是纪颜。
我几乎喊了出来。
钉子以飞快的速度进入了纪颜持有血剑的右手。我仿佛看见了那枚钉子正在穿过纪颜的手臂。
无瞳被这一切惊呆了。
血剑刺向了无瞳的右眼,他全力向后退去,可是等到落地的一瞬间,那枚钉子也射了出去。
但无瞳已经没有往后退的能力了。
钉子射穿了他的眼睛。那不是普通的钉子,钉子上有纪颜的血。
他需要曾经被纪颜怀有杀意的血浸泡的碎片来完成仪式,可是现在纪颜的血确是对他致命的武器。
我看见无瞳的眼睛中的瞳孔在慢慢消退了。他仿佛无法相信这个事实一般。
“你告诉过我,仪式成功了我就有了灵魂,而且是不灭的灵魂啊。”他用尽气力对着天空大喊了起来。
他到底在和谁说话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完了。
无瞳的身体迅速的消逝了,化为了灰尘。
这也意味着黎正无法在取回自己的身体了。我看见他的眼睛眨了一下,脸上没有别的过多表情了。
纪颜也解除了假死术,不过整条胳膊都已经不能动了。无瞳站着的地方只留下了那块漆黑如墨的晶体。我走过去,想捡起来。
地面上多了四把刀。
居然是纸做的刀。白色的纸,犹如那些送葬时候抛撒的纸钱。
我抬头一看,一个戴着高而细窄的长帽的年轻人,半跪在一只纸鹤上看着我们,脸上带着笑容。
那的确是个纸鹤,而且年轻人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纸刀。
他的装束像极了日本平安时代的阴阳师。
俊美的脸孔和非常冰冷深邃的眼神,可是嘴上却露着笑容,那却是不带任何感情的笑容。
地上融合了返魂香的晶体漂浮了起来,落在了年轻人手里。
纪颜和黎正已经没有多余的力量了,虽然我没有受伤,但我知道只要我多走一步,纸刀会贯穿我的心脏。
年轻人穿着宽大的白色的袍子,站了起来,潇洒而大气的挥动了一下衣袖。
“我终于可以出来了。”他居然说话了,我还在担心我的日文不灵光。
“如果不是无瞳相信了我的话,恐怕我还关在怨崖里。不过无所谓了,一千多年的自由可以换取返魂香的话,非常值得。”说完,他对着纸鹤拍了拍手,纸鹤迅速的飞了起来。
“好好保重身体吧,我还是很感谢你们的。”声音虽然还在,但人已经不见了。
黎正和纪颜都不认识他,甚至从未听说过。
虽然我知道能使用纸的阴阳师只有一个,但我实在觉得费解。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不过现在没空去想他的身份了,当务之急是要把这两人送到医院去。
我走到山下叫了护山人上来,费了好大气力才把两人运下山。
还好,两人都是皮外伤,虽然钉子贯穿了纪颜手,但是都奇迹般的避开了重要的神经和骨骼,看来黎正控制钉子非常小心。
只不过他们一个包着手,一个包着脚,互相看着不说话。
看来,他们两个有段日子要呆在这里了。
而我想的则是,如何去编一个借口,来应付李多的询问。
忽然间我想起了无瞳,他似乎本就不该出现,结果只是成为了别人的旗子,或许像某些人一样,究其一生都想证明自己的价值,结果到末了才发现自己还是被人利用了。
这是最可悲的事情。(无瞳完)
第五十一夜 诞(1)
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几乎都有说谎的经历。尤其是成人,只不过却别在于或多或少罢了,即便是哑巴,也可以欺骗人。只不过要被他骗道也还真是不容易,因为说谎并不一定要靠嘴,反过来说,有些谎言其实也并不见得一定着人厌恶,有时候反而还是些娱乐的调料剂。所以大家把四月一日定作愚人节,在这一天,大家可以放开来尽情的说谎,前提是别造成太大的麻烦。当被骗之人气冲冲的找到你或者甚至要卷起袖子开始动手,你大可以不慌不忙的指指日历,然后给他一个微笑,他也会会心的笑笑,也许还会盘算着去骗别人。
我的同事小李,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有两个嗜好。一就是撒谎,或者可以说是说大话,也可以叫吹牛。不过大都是非常善意和搞笑的。编辑部的工作过于繁重,由他在大家可以暂时放松一下,抱着轻松的态度来看他表演,他也很乐衷这样,虽然偶尔会被他忽悠一下,但想想他的性格,也就罢了。
至于第二个,就是小李非常好吃,他经常夸口说,四条腿的,桌椅不吃,两条腿的,父母不吃。而且尤好野味和一些非常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昆虫啊之类的,他还经常向我抱怨,这个城市对饮食不太开放,居然没有炸苍蝇和蛆。我抹着头上的汗水也只好赔笑点头称是。
这就是小李,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但是我发现今天他却给我开了个不小的玩笑。
有时候一些谎话讲的,而一些讲不得。
当我坐了两个多小时汽车冒着大风赶到教育厅,却被告知人家根本没事情找过我。回到报社,发现同事多有怒色。一问才知道,居然都被小李骗了。
今天是愚人节,按照他的个性这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却给大家带来了太大麻烦了。
终于,小李出现了,有点恐惧,也有点疲倦,眼袋像发起来的香菇,沉甸甸的吊在眼皮下面,嘴唇干裂的利害,瘦长的马脸上也没有太多血色。他经常熬夜,虽然规劝他几次,可是依然故我。
当大家责问他,小李显的非常惊讶。
“没有啊,我是打算今天和你们开玩笑,可是这些话我都没有说过啊,我也没有叫欧阳去那里,绝对没有。”他几乎快哭出来了,我心中觉得纳闷,小李绝对不是那种做了不认账的人,可是我在电话里明明听到的是他的声音。
可是大家根本不相信,对于小李的话,被认为是狡辩,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怒气。我连忙把他拉出办公室,两人来到了过道走廊。
小李委屈的低着头,闷着抽烟。
“可是我昨天晚上在电话明明听到的是你声音,虽然我怀疑过,但你赌咒发誓说是真的,还说非常紧急。”我盯着小李的眼睛问道。
因为大多数人撒谎的时候,眼睛会转向斜上方。
小李没有,可是也不见得代表他说了真话。
“绝对没有,昨天我回家就睡觉了,一觉醒来就来报社了。欧阳,你要相信我啊,虽然我平时爱开玩笑,但你也知道我不会搞得大家这么狼狈的!”他有些激动,抓着我的肩膀。我忽然注意到他的牙齿。
小李的牙齿很白,这在抽烟的人中算另类了。
不过也正是由于那整齐白森森的牙齿,我才看得很清楚。他的牙齿中间,居然夹杂着一丝非常鲜红的肉丝。
那绝对不是普通的肉丝,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或许,和纪颜他们呆久了,脑袋也有点混乱,可是我的确觉得那肉丝看得很不舒服。
小李一再的说明下,大家也就原谅他了,不过事情并没有结束,下班的时候小李忽然拉住了我,而我正好也想找他谈谈。
因为今天他的表现太反常了。
我前面说过,小李犹如办公室的润滑剂,要他一小时不笑不说话绝对会闷死他,可是一天下来,小李居然一句也没有说过,也没有任何表情,凡是只是靠点头摇头来应付,大家以为他在为早上的事情内疚,可是我却觉得不是那回事。
“究竟是怎么了?”我看着小李不解地问,效力紧紧闭着嘴唇,我看得出他是特意的,因为下嘴唇几乎被牙齿咬出血了。
他大力的摇晃着脑袋,显得非常痛苦,但就是不说话,终于,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找来了一摞白纸。这点我也想到了,于是我说,他写。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还是以小李说的口吻来写下去。
“你知道我这人,喜欢乱吃东西,虽然偶尔也得过一些小病,但大都没什么事情发生,可是这次身体好像出事了。
昨天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下班回家,天色暗的很快,那条路非常狭窄,而我也在盘算着晚饭的来处,正当这时候,我看见街边墙角处出现了一张人脸,就在我旁边。
我侧脸望去,怎么说呢,那是一张非常古怪的脸,仿佛带着人类的各种表情,喜怒哀乐都有,五官就像被小孩打乱的积木,也想被水冲洗过的泥塑雕像一般,仿佛所有的东西都扭在了一起。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嘴巴。
忘记说了,那是张男性的脸,大约四十来岁。因为天色很暗,我只能看见他的脸出现在前面的围墙上面,那围墙大概一米多高,如果我站在里面,大概也就是露出一张脸。
他的嘴唇很厚,但很端正,苍白的很,可是却不及他的牙齿。
当他张开嘴唇,那如腐骨似的牙齿开始上下振动,发出一阵咯咯咯的笑声,那天温度不低,可是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第五十一夜 诞(2)
而且奇怪的是,他居然在往前飞快地跑动着,可是脸却一直对着我。我几乎忘记问他是谁,可是那个怪人却主动说话了,声音很古怪,和他的长相非常不合适,那时一阵阵尖细如女子样的声音。
‘今天的天气很糟糕,大雨大风。’我忍不住笑了,那天明明是艳阳高照,很少有三月底却有着将近三十度的天气,而这个人却高喊着大风大雨,这不是比我平时还滑稽么。
我自然去讥讽他,可是那人毫不在意,依旧咯咯咯地笑了下,继续喊道。
‘你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这句更让我诧异了,甚至让我有些讨厌这人。我虽然不是五大三粗,还不至于会被人误会成女性,我忽然对这个怪人感到索然无味了,或许是我也喜欢开玩笑,但我不会开如此无聊的玩笑,于是我想快步离开。
可是人脸又说话了,这次却让我吃惊不已。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他没有在笑了,而是换了非常严肃的表情说着,而且一双如同猫眼般发着绿光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终于,我忍不住了,嘴巴里嘀咕着疯子,咒骂着离开了那条狭窄的街道,以及那个怪人。
最后一句始终在我耳朵边上回荡,似乎不管我走多远,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就仿佛在我耳朵边上说着一样。
不知道走了多远,我居然发现我迷路了,我居然在自己走了几年的熟悉道路上迷失了方向。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这条陌生的地方那个我压根不认识,而且一盏灯也没有,四周都是耸立的冰冷楼房和砖石砌成的街道。我几乎辨别不出前路的方向,只好暂时呆在原地。我还拿出手机想打电话,可是那里却显示信号零。
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居然不知不觉走了几个小时。
还好,前面不远处似乎有点微弱的灯光。走过去一看,居然是一家小店,只有一人,一台,一桌,一椅。
人是个老人,看不清楚面容,弯着腰,穿着厚实的蓝布外套,黑色的圆头布鞋,拿着木头长筷在一口大锅里捞面。
台式灶台,很简陋的那种,我印象里祖母在乡下经常使用,缺点是烟太大了。
桌是张简陋的木桌,方方正正,上面还有毛刺,居然还没有抛光上漆,灰白色的,似乎有些年头了。
椅子自然也是木椅,不过还算结实。
这是家街边小店,不过这么冷清的地方还有生意么,还好,我也算帮了他一把,因为那时候我的肚子已经很饿了,而且天气开始降温,吃点热的暖暖胃也好。
我问老人有什么食物,他居然笑起来反问我。
‘不知道您想吃什么呢?你只要你想,我就能做出来。’老人的话语很坚定,不像是开玩笑,可是这个牛皮似乎吹大了。我四下瞧了瞧,简陋的店里也没有什么特别材料,和普通的街边大排档没太大区别。
我笑了笑,对老人说随便来点,好吃就行。
‘要好吃么?太简单了。’老人又笑笑,转身离去。
不久,我闻到一阵奇香,我敢打赌,我这辈子,不,甚至你都绝对没有闻过那种香味。我吃过的东西也不少了,可是绞尽脑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肉。肉香里居然混杂着一种非常原始的,充满诱惑力的味道,如同少女的体香一般,又像是饥饿的人嘴边的食物散发的香气。
终于,在我的期盼下,老人把一个冒着热气的搪瓷大碗端上来,热气冲在我脸上,我依旧无法看清楚老人的样子。
‘吃吧,你绝对会满意的。‘老人冷冷地说了句,接着继续忙活了。
碗里的肉鲜红的,是碗肉羹,上面撒了些葱花和嫩姜丝。我舀起满满一勺肉,放进了嘴巴里。
那是种难以描述的味道,非常的鲜美滑嫩,仿佛肉都没有经过牙齿,直接顺着舌苔滑进了喉管,直接进入了食道去了胃里面。而且肉的香味仿佛在整个身体里扩散开来,冲向脑门,顿时疲劳饥饿寒冷一扫而空。我如同饿了几天的孩子,一下就把那碗肉羹一扫而光,一点都没有剩下。
可是,吃完我就后悔了,我甚至恨不得把他吐出来!”当我接过那张纸,却看见小李写的是“他”而不是“它”,我暗想或许他写错了,我看了看小李,他的样子有点激动,字迹也开始潦草起来,这绝不是我平日里认识的小李。
“当我抬起头,准备付账的时候,老人背对着我摇了摇手。
‘你已经付过账了,我甚至还要跪下来感谢你,因为你终于帮我解脱了。’那个老人似乎很开心,一句话居然被自己的笑声中断了数次。那时候我非常地纳闷,起身过去一看,老人居然平白的慢慢消失了。如同把一砚墨汁泼向了水池,渐渐融合在夜色里。
我奇怪地走进里间,看见了样东西。
一张皮,和一个头。
这些都是我刚才吃下去的不知名动物剩下来的。可是当我看见的时候,几乎忍不住剧烈的干呕起来。
皮是张兔子皮,我经常吃野兔,自然识得,而且这个野兔个头很大。
而头,却是个人头。
而且就是不久前我在街道上看见的那个古怪的人。他的脸对我印象太深了,那张脸是别人无法模仿或者相似的。
整个人头被抛在了地上,脸正对着我,还带着笑意,眼睛咪成了一条细缝,开心地望着我。
我很像吐出来刚才自己吃下去的肉,可是无论我怎么样恶心,抠自己的嗓子眼,就是吐不出来,甚至我居然把之前早餐和午餐都吐出来了。
第五十一夜 诞(3)
当我吐的两眼昏花,趴在椅子上,忽然听见了个声音。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如女子般的尖细,而且就在我耳朵边上,我不敢回头,因为我心里知道那是什么。
‘吐不掉的,那些肉已经融合到你身体里了,那些肉就是你的肉,你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里面都包含了那碗肉羹,除非你把它们全部剐下来。
真的,真的谢谢你啊。’声音开始慢慢消退,仿佛离我越来越远,终于,好半天我才回过头来。
可是正好对着那人头,原来它一直就在我旁边。
人头微笑着不停地说着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接着,也如同那老人一样,消失了。
不知道在地上趴了多久,我才让自己几乎虚脱的身子强撑起来。
而那时候,我走了不远,居然就发现自己就在家附近,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了,倒在床上虽然非常困倦,但却一直睡不着,结果熬到早上来上班,却被你们告知我闯了这么多篓子,你说我冤不冤枉?”小李写完这张,我终于明白了他牙齿里的那肉丝到底是什么。
可是这和他不说话有什么关系呢?
很快,小李接下来的纸递了过来。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也可以告诉你,因为我发现自己无法说真话了,最简单的也不行,我的话一出口居然脸自己也控制不了,说出来的都是与事实和我内心真实想法违背的东西,所以我索性闭嘴不说,我知道你经常会经历些古怪的事情,所以才告诉你一个人,如果告诉别人,他们非把我当成疯子送进精神病院不可!”小李见我看完,双眼带着哀求望着我。
一个人可以说话,却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那是件多么可怕和悲哀的事情。
可是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束手无策。当我艰难的告诉小李我无能为力,他也只好苦笑下。
他收拾好东西,递给我最后张纸条。
“我先回去了,明天再说吧。”
小李渐渐走出我的视野,他的家离我的不远,大概步行十几分钟穿过两三条街道就可以了。所以我想去查查有关书籍,或许可以给他写帮助。
虽然已经深夜了,寒意四起,可是我还是裹着毯子寻找着那些古典书籍,和一些民间传说。
今天还是愚人节,因为还没有过十二点。当我翻阅着那些书籍,忽然想到了这点。
该不会这小子一直在欺骗我吧,他的演技向来很好。难不成他明天早上活蹦乱跳的嘲笑我的愚蠢。
上当受骗总归不是件光彩的事,我开始犹豫,不过还是查找下去,终于,我找到了一些线索,可是又不是十分确信。
因为我也曾经听任提及过这种东西,可那毕竟是传说时代的产物,现在怎么可能还存留呢?
但它与小李的描述太接近了。我想了想,不管了,拿起书往小李家去。
外面的风很大,接连数日的高温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狂风和冷得透骨的气温。我裹进了身子,深怕书被卷走了,顶着风艰难的来到小李家。
他家在一楼,或许大多数懒人都喜欢底层,少走一点算一点。
可是灯却没亮。
甚至连大门都没有关上。我无法确定里面是否有人,或者说难道是进了盗贼?我只好悄声地推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有股很闷热的味道,我忍不住走过去代开了窗户,来过他家几次,对这里的格局还是很熟悉的。
房间里很暗,没有任何的声音,看来并没有贼,有的话,贼估计也跑了,我依稀看见地板上倒着一个人,看身材似乎就是小李,可是又好像那里不对。
难道被刺伤了?入室偷窃演变成入室抢劫决定权往往在主人。
保安就是摆设,虽然我们交着大笔大笔的物管,却发现现在号称铜墙铁壁的高尚住宅还不如以前大家伙住在一起那样安全快乐。
或许社会的进步必然造成人们快乐和安全的指数下降。
我担心小李的安全,顺手打开了墙壁的吊灯的开关。
但亮光一闪,房间瞬间一览无遗,我觉得有点刺眼,可是很快更觉得后悔。
我后悔打开了灯。
地上的是小李,严格的说,应该是他的尸体。
因为小李的头不见了,我只能从他的衣服来分析是他。可是奇异的事,地面上一滴血也没有,仿佛是个塑料人偶被拿去了头颅一样。
我小心的走过去,蹲在尸体旁边。头部的切口很粗糙,不像是用锋利的刀具切的。倒像是硬生生撕下来的一样。
我忽然想起了前不久小李请我吃的烤鸭子,他高兴得用手把鸭头扯了下来,鸭脖的断口像麦芽糖一样,连着许多纤维状的肉丝,扯也扯不干净。
现在小李的脖子就是如此。我不禁哀叹了一下,几个小时前还活生生的朋友居然瞬间倒在地上在也无法动弹了,甚至连头颅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我真愿意相信这是愚人节的一个谎言,起码我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受。
或许我们都无法知道,到底是我们生活在谎言中,还是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个谎言。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一句话在我脑后响起。我慌乱间居然把书掉了下来。我看见小李的头居然就在窗口处。正对着我,嘴角微微向上。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他又重复了一遍,可是我纳闷没有声带的人如何开头说话,而且他的声音高细而刺耳,如同指甲刮在黑板上一样。
我几乎失声喊道。
“小李,是你么?”
小李的脸露出痛苦的表情,可是嘴巴却笑了起来。
“非吾,非吾,吾非小李,吾不是君”他说完这句,人头便开始在窗台上转了一圈。
我奇怪的看到他头颅伤口处没有任何血迹,而且那些被撕扯开的肉丝开始迅速的蠕动起来。
如同一双无形的手在捏橡皮泥一般。他的头颅后面渐渐形成一个动物的形状。
最终,事实应证了我的想法,他的脑袋后面居然多处了个兔子的身体。
小李的脑袋摇晃了两下,就要往窗台跳下去,我刚想追过去,可是他却不见了。
在门外,小李一直回头看着我,但他的身体我去看不见,所以在我看来,感觉到的却是小李的脸在飞快地远离着我。耳边传来了我听到的他的最后一句。
“不要再和我说话了。”那是小李的声音,他发自他自己真实想法的声音。
当我沮丧的回到小李家,发现他的身体也如同遇火的蜡像,迅速融化消失不见了。地上只剩下我带来的那本书。
窗外挂起了大风,把书吹开了,停留在其中的一页。
讹兽
别名诞。人面兔身,能说人言。喜欢骗人,言多不真。其肉鲜美,但吃了后也无法说真话了。
我把地上的书拾起来,小心的抹去上面的灰尘,封面有着几个大字。
《西南荒经》。
我不知道是否还会遇见小李,或许再次遇见,还是不要和他对话了。我也无法判断他现在究竟算活着还是死了,因为他将会一直在深夜走下去,直到找到下一个可以吃掉他肉的人。(诞完)
二叔
天微冷,大雨,二叔去世已经二年了,明天就是清明,父亲从早上起来就不说话,闷头抽烟。叔过后,父亲一下老了好多,感觉人一下就垮下来了。打我出生二十年,就看过他哭过两次,第一次是在接到叔去世的消息时,第二次是在火化时。父亲的反应让我和母亲有些许惊讶,虽说是两兄弟,但老是水火不容。叔去世前还和父亲大吵一架,两人犟的很凶。临了,叔扔下一句,没见过你这样的人。二叔好赌,母亲问父亲是不是叔来借钱,父亲只是闷头不说话。那时,我正要上大学,家里要供房。十分紧张,我也有些埋怨二叔。叔常抽烟,导致喉头长了个瘤,医生说不尽快割的话,容易癌变。二叔总是不在乎,道是父亲煞是紧张,两家人都很紧张。父亲东借西讨为他筹了笔钱,想给他做手术又怕他乱花,只好暂时收在自己这。那时我猜想估计是二叔要将钱拿去赌,心里竟有了丝淡淡的埋怨。
后来我如愿上了大学,谁知没过多久,竟接到二叔的死讯,第一反映是人都木了。儿时与二叔的事情象砸开地面涌出的泉水,压也压不住。二叔极宠我,甚至超过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我堂姐。二叔是卖肉起家的,改革初就是万元户了,但总是由于奶奶的赡养问题与父亲争吵不休。但不管吵的多凶,我只要去他家,总是享受着皇帝般的待遇,嫉妒得堂姐老问婶谁是二叔亲生的。但虽说宠我,但却也十分严厉,父亲常常在管不了我的时候说,再顽皮,就告诉你二叔去。于是,我马上安静下来。母亲笑说,这招真是屡试不爽。但没过多久,二叔生意出现问题,家境每况愈下。加上染上酗酒,赌钱的恶习。我渐渐与二叔疏远了。二叔也察觉了,每当他又要摸我的头时,我总是乖巧的闪开,他的手就停在空中,尴尬得笑了笑,说道孩子大了不在粘二叔了。这时候,我心中忽然泛起一阵内疚感,于是我的成长在对二叔的爱与反感中交替进行着。
二叔对我上大学很是高兴,在家里的庆祝会上,父亲甚至破例让他喝了酒。二叔拍这我的肩膀,:“小刚,咱们家也就你上了大学了,光宗耀祖啊!”,他停下来喝了口酒,可能是太激动了,竟呛到了,我赶忙上去拍他的背,不料摸到的都是坚硬的骨头,扎手。我当时就哭了,二叔的身子一向是好的,现在竟变成这样。“我没事了,娃子,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别向你二叔这样,有钱也会遭人算计,做别人的大头,被别人叫傻子!”
我听父亲说过,二叔是被朋友骗光了钱才导致生意失败的。
“叔,别难过了,我会好好读书赚钱的。”我哭着说。
父亲夺过二叔的杯子,“够了,你喉咙不能在喝了。”说着就将二叔扶进房里。结果就向上面说的一样,二叔与父亲不知为何在房里大吵一架,然后就气呼呼的回去了。
二叔是在早上过的,听医生说,是喉咙里的瘤子恶化了。堵住了气管,活活窒息而死。父亲听后,边哭边骂。这个不争气的东西,叫他别抽了,别抽了,就是不听啊,早点去作手术不就没事了吗?自己做个什么孽啊!骂着骂着,就被哭声淹掉了,最后只剩下单纯的嚎哭声,我听人说,一个人真正伤心时,不是哭的,是嚎叫,父亲的样子把我都吓到了,就如同一个小孩一样蹲在地上,抱着叔的头,不停的嚎哭,然后是不停的骂他,有几次竟哭的没了声音。
父亲在叔在世时常骂他,骂他交友不慎,骂他自暴自弃。后来听说叔为了讨本家亲戚的欢心,竟在他病床前衣不解带的伺候他三天,其实这人虽然辈分币二叔大,年纪不及二叔。父亲知道后冲到医院将他从病房脱出来,还未说话,就扇了一耳光。
“做人要有骨气!饿死也不要去做别人的狗和奴才!”
二叔一句话也不说,听着父亲骂他,“你还要不要脸了?知道床上的人还没你岁数大吗?还一口一口一个叔,你知道自己的亲娘还瞎着眼躺在床上吗?你有这样伺候过吗?你有去看过一眼吗?你个不争气的东西。”二叔没还一句口,末了,等父亲说完,他缓缓说:“哥,我的事我有数,我都是为了能过好一些,就算我对不住妈跟你吧。”说完,又回病房了。留父亲一人在后面不停地骂他。
现在叔过了,父亲谈到二叔就是内疚与痛苦,他说叔去世后还能常看到叔的影子在他面前晃,还是那样瘦,别人都是肉包着骨头,他却是象骨头包着肉,一根跟戳在外面,又黑,黑的都看不清长啥样了。父亲常叹到叔没享过一天的福,天生就是吃苦,或许死对他也是个解脱。说来可笑又可悲,我们竟无力料理二叔的后事,最后,连坟地都是那个二叔照顾过的亲戚置办的,冥瞑之中,叔竟象是已经预料到自己的后世一样。真是莫大的讽刺。
今天,我突然问父亲,那天二叔与他到底是为什么吵起来。父亲掐了烟,说到,“是为了你,你叔知道我们没办法同时支付房钱又供你上大学,所以要把动手术的钱先给我们垫上,自己等以后在做手术,但没想到,还没等到作手术,他竟急着走了!”我一听,已经没了感觉,二叔如果早做了手术,就不会去了,竟是我,竟是我害了二叔!
外面的雨愈下愈大了。父亲收拾好东西,一言不发,低着头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外面阴沉的光照射进来,我依稀看见父亲的影子里旁边,仿佛还有个瘦长的人影。
我知道,二叔从来就不曾离开过我们,他一如往昔,在祝福,保佑着我们。
第五十二夜 清明雨(1)
我虽然很不喜欢雨天,但有两种雨却并不介意。第一种是雷阵雨,下得干脆利落,来得快去得迅速,而且下得爽快,如果你没有一次赤裸双脚在大雨中奔跑的经历,那么就无法体会到青春激情的感觉,因为随着年纪的增长,人的身份与身体都不允许你在这怎样做了。
第二种是棉雨,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仿佛如雾气一般,但是鼻尖积累下来顺着脸滑进嘴巴里雨滴会让你才觉得原来是在下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两种雨,因为在这种雨里面都不用打伞。前者撑伞无用,后者不用撑伞。
寒食一过,即是清明,所谓前三后四,这七天都可以祭奠缅怀过世的亲人好友,不同的人手里却提着大体相同的祭品,迎着雨往前。
清明雨是咸的。
那味道只有满怀忧伤的人能尝出来。我一直很奇怪,到底是因为这天被定为清明才总是下雨,还是因为这天老下雨才会被定为清明。
清早起来,老总自己都请假了,说是回老家祭祖。这帮猴子见没了主管,自然是懒散的要命,春天本就如是,个个眯着眼睛,打着哈欠。我做完了手头的事,于是买了些水果,去了医院。
那两人已经住院快一星期了,不出我所料,伤势好的很快,记得那位主治医师很诧异的告诉我,说他们两人的身体恢复功能几乎是正常人的两倍甚至更高,我笑了笑,心中不以为然,只是说他们都是运动员来搪塞。
“运动员?那孩子也是么?”医生仍旧不死心。
“当然,你不知道我们国家的传统么,向来从娃娃抓起。”我继续笑着说,愚人节过去了,可并不代表就不能说谎。
进病房的时候发现纪颜的床居然是空的,被子整齐的叠放起来。倒是黎正仰卧在那里,见我来了,冷眼看着。
“他出去了,早上起来就出去了。”黎正似乎知道我要问,提前告诉我了。
昨天我来的时候这里还有李多,出乎我的意料,她没有对纪颜受伤而过多地责备我,倒是对黎正的伤势很在意,并一再说我们几个大人居然看不住一个小孩。
因为我们说好了,就说是那次去山上送小狐狸回来的时候摔伤的。李多和落蕾到也不怀疑。事实证明,越是看上去聪明的女孩子越是不能用太高级的谎话,最普通的反而最有效。
我把水果递给他,黎正摇了下头,继续端着纪颜父亲的笔记看着。我和他两人蓦然无语,只好自己坐在床前木凳上。
大概过了片刻,门外进来一人,站起身斜眼看了看,果然是纪颜,只是脖子上依然挂着受伤的手臂,纪颜的样子略有憔悴,不过精神还是很不错的。他见我来了,笑了笑,用另外只手示意我坐下。
“医院不准我出去,所以只好再过几天去扫墓了。”纪颜低沉着说了句。我忽然觉得病房里的空气很潮湿,潮湿的让我不舒服,我的嘴角却依旧干裂,眼睛也很难睁开。
病房里只有我们三人,窗户外面的雨还是那个样子,不大,但也没有停的迹象,好在不用带伞。最多也只是淋湿少许而已。
“说个故事吧,否则我想睡觉了。”我把双手撑了起来,伸了个懒腰,从带来的水果里拿出一个桔子剥了起来。随着我手指的动作,桔皮如同衣服般滑落下来,房间瞬时充满了桔皮带着酸味和诱惑的味道。
桔皮的香味和桔肉是不同的。
纪颜满意的抽动了两下鼻翼,笑了笑。
“你知道为什么坟墓前总是种植着柏树么。或者有地位的人的坟墓前总是立放着石制的老虎么?”我自然答不上来,摇了摇头,把一片桔子递给他,纪颜接了过去,放进嘴巴里。黎正依然专心在床上看书,没有任何反应。
“《风俗通义》上说:‘《周礼》方相氏,葬日,入圹驱罔象,罔象好食亡者肝脑。人家不能常令方相立于侧,而罔象畏虎与柏,故墓前立虎与柏。’意思就是说罔象这种怪物常在地中食死人脑,但是这个怪物害怕柏树和老虎,所以人们就在坟墓上种植柏树,安立石虎,以求得驱走罔象。这是坟墓遍植松柏的最初用意。也有种说法是秦穆公时,陈舍人掘地得物若羊,将献之,道逢二童子,谓曰:‘此名谓蝹(yūn),常在地中食死人脑。若杀之,以柏束两枝捶其首。’可见虽然记载略有不同,但大都是传说树立松柏是为了防止死者的尸骨为妖邪吞食。其实古人想法颇为束缚,如果像现在这样火葬海葬,也就无所谓什么担心尸骨的问题了。
“说到清明,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不过我始终不知道是否真的可以称她为人,或许,人与非人的界限本身就难以界定。”纪颜的眼睛忽然闪烁着奇妙的光芒,我发现每次他开始叙述的时候,眼睛里总会闪过那种光。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也是清明。不过那天的雨很大,虽然谈不上倾盆大雨,但是那雨水很凉,就像是刚融化的冰水,打在身上一阵阵的疼。那时候还是倒春寒,那里像现在,感觉春天没了,从冬天直接到夏天了!我和父亲正本来是准备为爷爷扫墓,可是雨忽然大了。躲雨和下山的人居然把我们两人冲散。十二岁的我虽然还不至于放声大哭,可是也有些害怕。
随着人流乱走,旁边的过路人越来越稀少,偶尔有几个好心人看见我,询问了一下也迅速离开了,我只好漫无目的的走着。
虽然是白天,但却同夜晚无异。我仅能凭借着淡薄的光线分辨着脚下的路,不至于让我从陡坡上滑落下去。一直到我来到了间巨大的房子面前。
第五十二夜 清明雨(2)
横梁大概有三米多高,这样的房子现在不多见了,非常的破旧,而且是纯木制的,我猜想可能是以前人们在山上修筑的祠堂,或者是专门供人避雨或是住宿的。你知道有时候大户人家祭奠的过程非常繁琐麻烦,步骤很多,人数也多,在山上修筑一间临时住宿的地方到也不足为奇。房子的门外有两根极粗的大红木支柱,即使是一个成年人也难以环抱,只是油漆早已经脱落,败落之色尽显,我甚至可以在粗大的柱身上看见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裂缝和虫洞,一些小虫忙碌的在飞快爬进爬出。迈过几乎到我膝盖处的门槛,我走了进去。
房间里面出乎意外的干燥,我很难想象春天里木制的房子居然比我们现在所谓钢筋混泥土的砖瓦房还不容易潮湿,一进去你可以迅速闻到一阵只有木制品才能散发出来的奇特味道,那感觉就像是把被子放在太阳下晒了一段日子的气味,清爽,舒适。
不过里面什么也没有,诺大空旷的房间和身材幼小的我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我在房间里喊了声有人么,不过回应我的却只有一阵阵自己的回音。
虽然一进去一眼就能看完房间的每个角落,可是我还是不放心的到处走了一遍,最终确定,这里的确荒废很久了,因为每个地方都有层厚厚的灰尘。
我回头望去,自己湿湿的脚印从门槛处一直到房间的各个地方,足迹越来越淡,犹如在地面上画了幅奇妙的图案。我暂时忘记离开父亲的恐惧,居然好奇的在观察起这间空房。
门外的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听长辈说,清明的雨下得越是大,越是长,证明那年死的人越多。
清明雨啊,死者的眼泪。”我听了,竟忘记将桔子放入嘴里,因为我的长辈也是这样对我说的。纪颜没有注意我的举动,他仿佛不是在讲故事了,整个人已经没有注意旁边的东西,全部沉醉在儿时的记忆里。
“忽然,我听见身后有声音。那时我记得自己是一个人胡乱走到这里的,难道还有别的过路躲雨人么。
当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个穿着白色过膝长裙的女孩。
女孩看上去似乎比我年纪稍长,长而密的头发随意的披在肩膀上,仿佛洒落了一块黑色的绸缎。她的肤色很白,白的几乎透明,背对着门外站着,光线几乎透过了她的皮肤。
不过我没看见血管。
从始至终,我都没觉得这个女孩的脸上有一丝血色,不过我非但没有害怕,还觉得很高兴。
因为终于有人陪我说话了。
世界上有两种人不会畏惧鬼神。瞎子和小孩。
我不是瞎子,但那时候我确实是个无知的孩子。所以我走了过去,笑着端详着女孩,女孩似乎有些吃惊,但随即也笑了起来。
我低头看着她的脚,没有穿鞋,但是也没有湿,甚至她的全身找不到一点被雨水淋过的痕迹,从门槛到她站的地方,一点异样也没有,仿佛她是飘着进来一般。
‘你迷路了?’女孩开口了,声音很亮,带着很强的穿透力,如同泉水般清澈透明。但是奇怪的是她的话居然很清晰,但是却一句回音也听不到。我自然答复她,自己是随着父亲来的,结果迷路了。
女孩笑了笑,雕塑般的五官组合的很漂亮。
‘我陪你聊聊吧,等你父亲来。’她走了过来,轻轻地抚摸了下我的额头。然后和我并排坐在了高高的门槛上。她的手并非如我想的一样冰冷,相反,和外面的春雨相比,她的手心更温暖。
‘你的衣服湿透了,如果不弄干,小孩的骨头软,寒气入骨,对你可不好。’她笑着说,我则为难的看着如同胶水一样粘在身体上的衣物。
‘你为什么没有湿呢?你不是也从外面来么?’我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奇怪地问女孩。
‘我当然不会被淋湿,你觉得一滴雨可以淋湿另外一滴雨么?’我对她的话不是很了解,她似乎知道以我的年纪无法理解,便不再说话,只是用手平放在我肩膀上,不消多久,我感觉身体开始暖和干燥起来,原来所有的水居然从衣物上吸了出来,凝聚在女孩的手上,然后又慢慢消失。只是做完这一切后,女孩的脸色更白了。
我和女孩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只是她的注意力始终在雨中,在山外,总是心不在焉,仿佛在期盼什么人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记得天色越来越暗,外面的雨也越来越大,而且起了风,山上的风和平日里的风不同,像刀子一样,又重又沉,仿佛要把我扯碎一般,我只知道自己越来越想睡觉,虽然心里很期待父亲的出现,可是觉得这希望越来越小了。
当时忽然有种想法,如果我死在这座坟山上,倒也是算得上死得其所了。
女孩面带忧愁地看着我,双手扶着我肩膀用力摇了摇,我多少恢复了些神智。可是脑袋沉甸甸的,脆弱的脖子仿佛支撑不住,随时会断裂掉一样。
四周的温度越来越冷了,空旷的山谷居然能隐约听到哭泣声。我无法分辨是那些上坟祭拜者的还是那些留恋人世不肯离开的灵。总之我的身体从未有过如那次般的舒服,仿佛整个人都轻飘起来。女孩似乎很着急,用手指轻轻地划过我的脸庞,像微弱的风拂过一样的感觉。
‘醒醒,睡着了会被冻死的,山上的气温降的很快。’可是她的声音在我听来也越来越遥远,瞬间被雨声吞没了。
‘你是人啊,还这么小,这世界应该还有你只得留恋的东西啊。’她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第五十二夜 清明雨(3)
‘你不是么?’我笑着问她。女孩见我肯回答她的问话了,也笑了起来,无论是着急还是微笑,她的脸都仿佛同水做的一样,都是如此的透明真实,不参杂任何杂质,丝毫不做作,就像刚出生的婴儿,开心就笑,恼了就哭。可是人往往如是,越是长大,越是入世就反而把娘胎里带出来的东西都扔掉了,据说人在刚出身的时候其实都会游泳,而且水性极好,这也是为什么有的父母在孩子出生不久就经常放在水池里锻炼他们的水性。而有部分人则渐渐忘记了自己的天性。不知道这算是人类的进化呢,还是退化。斯巴达克人在孩子刚刚出世就用烈酒为他们洗澡,如果孩子身体不够强壮,就会当场抽风而死,所有人都不会为他的死哭泣悲哀,包括他们的父母,因为不够强健的人,在战场上迟早会被淘汰。
所以那时候的我忽然明白了个道理,大多数时候,还是要靠自己,因为,当你想去依靠任何东西的时候,你就把背后出卖了,你回不了头,你无法预知后面究竟是一堵墙,还是一张纸。
我终究还是苏醒了过来,看着女孩,虽然身体虚弱,但已经好过多了,因为我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冷。
女孩的衣服始终没有被山风卷起一丝一毫,仿佛她生活在和我不一样的空间里。我看见她的手心产生了一阵阵白雾,白色的雾气笼罩着我,原来是这雾隔开了冰冷的空气和强劲的山风。
‘谢谢你。’我没有多说话,因为每多说一个字就会耗费更多的体力,要感谢,这三个字也够了。可是女孩没有回答我,她的脸色越来越白,即使在这几近漆黑的夜色里也能看得非常清楚,她就像黑夜里的月亮,散发着银色温暖的光,只是这光已经越来越暗淡了。
她始终保持着同样的动作,不过她的身体开始慢慢变得透明,我想伸手去抓住她,儿时的我想法很单纯,因为我已经觉察出来她要走了,孩子的想法很直接,要走的东西当然要抓住,留下来。
可是我抓住的只有空气。在我伸手的一刹那,她已经完全不见了。我那时才知道什么叫随风而逝,女孩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或者说我似乎只是在这座古老的木头房子里做了一个梦。
当我无法分清自己是否还在梦中的时候,居然在雨声中听到了父亲的喊声,喊声充满了无奈自责和绝望。我立即跑了出来,也对这声音的方向高喊。
终于,我和父亲再次相见了,他没有责骂我,只是一见面就紧紧搂住,我觉察他的身体在发抖,那时恐惧和兴奋的混合,我从未见过在外人面前向来沉着冷静温文尔雅的父亲会发抖。
‘没事就好。’父亲也只说了四个字,随即把我抱了起来。我坚持不肯走,把那女孩的事告诉了父亲,末了,还一再问他,是不是自己做的梦。父亲听完,低头不语,良久才用手电筒照了照地上。
地面上有一滩水,极普通的雨水。
‘那时雨灵。她们只能生活在墓山,她们是天上的雨流过坟墓带着死者执着生念的妖怪。而且她们永远无法成道,也无法离开,只要下雨,雨灵就会出现,帮助那些在山上迷路的人,避免他们被冻死或者迷路。’父亲低沉着用着带有磁性的声音解释着。
我好奇地问雨灵到底去哪里了。父亲则不说话。
‘回天上了吧,她只要帮助过了人,就会重新回到天上,等着下次下雨再回来,又会重新幻化成女孩的样子,在山间游荡,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其实,雨灵里说不定也有你爷爷的心愿。’父亲笑了笑,把我抱起来,用衣服裹住我,我依附在父亲宽大厚实温暖的胸膛上很快就睡着了。等我再次醒来,已经在家里了。
那次后父亲不再带我去扫墓,无论我如何央求,他也不答应。所以我想再次见到雨灵的心愿也没再实现过了,甚至到了后来,父亲去世后,我也去扫墓,但也只是从旁人口中听过那白衣少女的传说,清明雨每年都下,可是我没有再见过她了。”纪颜说着居然笑了下,如同孩子般可爱,随即低沉下来摇摇头。
“要不等你伤稍微好些,我陪你去吧.”我见他有些许伤感,看了看窗外,清明雨依旧下着,虽然看不太清楚,甚至只能靠看地面上水洼来判断,伸出手,飘落到手掌的雨点弄得手心有些痒。
“不过我估计是见不到她了,雨灵只会出现在需要帮助的人的眼前,像她名字一样,雨灵没有任何的杂质,单纯的令我们这些人觉得羞愧。”纪颜点了点头,缓声说着。
他好像忽然想起什么,走过去对着床上的黎正说:“你的腿不好,要不我帮你去祭拜下好么?”黎正抬起头,冷望着纪颜。
“不需要,我讨厌那些繁文缛节,更何况,”黎正说到这里,忽然顿了一下,“更何况我连他们葬在哪里都不知道。”最后一句他说的很快,很轻,很随意。黎正说完之后,便将笔记放到枕头边上,盖上毯子睡过去了。
外面开始晴朗了,那点雨也开始慢慢消退,我可以看到一点阳光从阴霾的云层中漏出来。
清明一过,讨厌漫长雨季就结束了吧,大家都说,过了清明,天气才会真正好起来,我长嘘了口气,空气很清新。身后响起了开门声和银铃般的笑声,我知道是谁来了。(清明雨完)
第五十四夜 偷寿(1)
纪颜的伤势恢复的很顺利,这自然和那两位女孩的悉心照顾分不开,不过接连几天的好天气,倒也起了很大作用,人的心理开朗,身体自然也好的快些。黎正的腿伤却还要过些日子,大概是伤到骨头的缘故。我刚忙完来到医院,却看见落蕾和李多聚精会神的啪在纪颜床边,原来他又在讲故事了。尤其是李多,今天把头发分了两缕,双手垫在下巴上,两边光滑如绸缎的头发洒落在两耳,虔诚的望着纪颜。我忽然觉得她的样子很像我前几天见到的小哈巴狗,伏在地面上睡觉的样子。
当然,我也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切不可说出来,否则明天恐怕要请伤病假了。
照例寒暄了几句,却没打断纪颜的故事,还好,刚开始讲没多久,我也坐到一旁,听了起来。
“在汉族丧葬习俗中,最为普遍的是70岁以上的人去世,吊丧是亲友们会“偷”走丧家的碗筷。说偷也许不大入耳,其实这是自古传下来的老规矩。解放前,江南一带习俗,参加藏礼的亲友吃过豆腐饭,临走时会向亲友打招呼,有的拿碗,有的拿筷,民间认为这是合理合法的,美其名曰“偷寿”。广西安瑶族自治县的壮族地区,80高龄的老人辈去世悼念时,人们也会带走餐桌上的碗筷,当地习俗称之为“取老寿”。广西另一些地方却称“抢筷”,说抢也不算过分,有时客多物少,先下手为强,这样就出现了你强我夺的场面。建国后移风易俗,扬州等地的丧家改“偷”、“抢”为赠、送。
大部分教派都认为生老病死是无法避免的,人之寿命也早有定数,不过,总有些例外,其中有一种人,他们专职为别人偷寿,虽然代价极高,但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万贯家财也会化为乌有,有道是‘钱烂绳断,身亡人去’,可以用钱财买寿命,无论多少,断然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这类人非常神秘,大部分人都无法知道他们的踪影,他们行为举止非常谨慎,因为按照佛理来说,他们破坏了平衡,是会受到惩罚的,而且极为严厉,因为所谓偷寿也是种嫁接,说白了,就是那别的陌生人的寿命转到他人身上,其实也是一种非常败德的法术,所以流传不广,但人为财死,即便是再危险再有违良心的事总是会有人做。
不过,我还是从一个老者口中听说过个关于偷寿的事情。
秋水蜿蜒,翠林环绕,是那个村子远看过去最好的写照,一个村子有山林有河流是富庶的象征,我之所以去那个村子,也是因为之前听闻过这个村子曾经出过一个懂得偷寿的人。
这个人叫古七,很奇怪的名字,因为这里的人都喊不出他的大名,在村口河上被人抱来的时候只在旁边有张字条,上写姓古,排名老七这六个字。这个村里的人非常善良,而且家中大都还有余粮,不过谁也没能力在家长期供养他,于是小古七自小靠着喝着不同的奶水,吃着从大家嘴巴里省出的一碗饭半碗粥慢慢长大,村子里的人也没有排外的情绪,而且古七从小就非常聪明伶俐,凡事一看就会,一会就精。大到农活家务修理炉灶,小到缝补衣裤他全都会,而且口乖眼巧,叫人不倦。
不过,古七一天天长大,身板越来越结实,相貌也越来越出众。大家都在考虑一个问题,有谁会把自家的闺女嫁给他。虽然古七前前后后中意了好几个姑娘,姑娘们也爱他,可是一旦谈到你娶我嫁,那边就打起了退堂鼓。有几家妇人还公开站在家门口指责古七勾引他们家闺女,每当这时候,一些像没爹没娘,穷光蛋这类字眼一出口,平日里嬉皮笑脸的古七脸上忽然变的狰狞起来,而一旁的男人,虽然以前也对古七和颜悦色,这时候也只是拖着自己的女儿,不再搭理古七。
不过古七是何等聪明,他也想通了,毕竟村子里养育了他这么多年,自己无父无母无房无田,他如果想讨媳妇,按照现在的话就是冲过去拍拍女孩的肩膀,唱一句‘妞,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别说他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的某些爱情至上看着琼瑶小说长大的女孩也要掂量一下,总不能两人一起流浪于江湖吧。(纪颜语)
于是,在古七来到村子的第十八年那天晚上,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只是带走了他来到村子的那件襁褓和字条,离开了村子,仿佛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村里人唏嘘了几天,互相责怪,不过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村民们也渐渐忘记了这事。
三年之后,古七像一个棱角菱利的顽石,从外面砸进了平静的村庄。表面安于乐道的村民们由于古七的到来开始显露出内心疯狂的一面。记得有一句话说得好,之所以没有背叛,是因为开出的价码还不够高。
当为我讲述的那位瞎眼老者叙述到这里的时候,我看见他呆滞石灰色眼球忽然转动了一下,此前那眼睛如同塑料制的一样,动都不动。老人大概八十多岁了,瘦骨嶙峋的双手忽然紧紧抓住了我的手掌,我难以想象他有如此大的气力,淡紫色干瘪的嘴唇吃力的抖动了两下,我知道他很激动,只好用另外只手轻轻在老人弯曲的,骨头凸起的背上拍了两下,这也是缓解人紧张心理最简单最有用的办法。果然,老者的气息稍微平缓了些,这才继续说下去,不过,他并未继续说古七,而是忽然反问我有没有觉得村子里的人有什么不同。
这时候我才疑惑的抬起头,果然,从进入村子时我就有些纳闷,因为我也是从外面听闻关于古七偷寿的传说,本想在这里找个当时知晓的人问问,可是找了半天,也就看见了这一位老者,其余的人都是五十多岁上下,都摇头说不知道关于古七的事情。
“因为和我同岁的都不再这里了。当年村子的壮老力死的死,逃的逃,这个村子几乎被毁掉了。”老人忽然咕噜着嗓子,扯出一句。我听了一惊,但不便多问,等着老人继续说。
“我永远不会忘记古七回到村子的那天,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吃百家饭的浪荡小子了。剃着个方方正正的平头,穿着一袭青灰色的长衣大褂,左手提这个黑色的扁平皮箱子,右手拿着一顶当时只有城里人才戴的黑色宽边大檐帽。精神抖擞,目含精光,标准的国字脸上挂着还是依旧熟悉,带着几分调皮的微笑,走起路来就像当官的一样,稳稳当当。他非常友善的同大家打着招呼,虽然文雅了不少,但也的确显的很生分了,没有了以前那种随意和亲戚。虽然古七嘴上只提当年村民们的养育之情,但大家都面带愧色,心中都悔恨为何自己怎么不把女儿穿好红衣戴好盖头自己包好送给古七。可是仔细想想,说不定这样古七也就不会离开村子出去闯荡了,那古七就还是以前的古七,那个没爹没娘没房没地的古七。
古七带来的东西很少,大家略有些失望,甚至暗地里有些埋怨,看上去他好像发了财,起码混的不错吧,可是什么礼物都没带,那口皮箱也不准任何人碰。
不过几天后,陆陆续续有很多穿着打扮很入时的贵人们纷纷来到村子。他们有男有女,有三五成群的,也有独自一人的。不过他们来的时候都拿着大包小包,提着很多我们村子里从来没看过的礼物来找古七。大家都带着惊讶的眼光看着这一切。但古七似乎对他们非常冷淡,话语不多,而这些人却像等着古七赏赐骨头的饿狗,一个个摇尾乞怜。每当古七沉吟半晌说了句,好的,回去等着。他们就喜上眉梢,开心的回去了,反之则嚎哭着赖着不走。不过这种人很快就会被后来者赶走。
那时候村民们几乎把古七当神一样看待了。古七也非常大方的把送来的礼物分给大家。村里人在享受着自己祖宗八代都没见过听过的好东西时,也有些人会有些嘀咕,质疑古七到底是做什么的,不过这声音马上被大家按压下去。古七暂时住在了村子里,而且住在村长家,因为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村长才勉强可以容纳古七这个贵人。
直到有一次,一个好管闲事而且非常讨厌古七的年轻人从一个在古七这里出来的外来拜访者中稍微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没有人可以得到所有的赞扬,古七的本事和冷淡的外表自然引起了同类的嫉妒,村里的年轻男子或多或少都对他心存芥蒂,可是同时心中的羡慕和自卑也与日俱增,因为他们和古七同岁,经常被自己身边的人,父母,朋友,甚至妻子拿来比较,也许这就是人的悲哀,也是为什么木秀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