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型金剛 发表于 2008-1-28 03:56:20

感情是不能用錢來買的,你特別寫出了15000RMB,那就是你失戀的原因,也是你態度的寫照,你曾為她付出過什麼?除了金錢以外!

Cxangel19 发表于 2008-1-28 09:48:09

04~~ 过期了.么/..

碎痕客 发表于 2008-2-4 23:43:12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在现实面前~什么诺言都变的破碎不堪~
都是相互利用

温吞水 发表于 2008-2-5 10:30:54

原帖由 sky30002001 于 2008-1-18 16:39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01~~ 01~~ 同情一个,其实不管怎么样,事情不管怎么做,还是没意义,心不在,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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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没有意义?离婚的时候要不要争财产?心不在不是所有事都没有意义的。人还是要活下去的

冬季的雪 发表于 2008-2-6 22:30:04

感情就这样,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没有谁对谁错,不能说你帮了对方多少就得要对方回报你多少,而且那些付出是你自己愿意为对方付出的,不是对方拿着刀子要求你为她这样做,逝去的爱只能说BayBay报复是不能挽回的,如果报复所有异性都觉得你是个恶魔,你将得不到原意为你付出的真爱!!!

天使宝贝JQ 发表于 2008-2-6 23:49:15

女人和男人都在欺骗与被欺骗之间,所以感情是没有意思的,至少现在我是这样看的。

小云068 发表于 2008-2-9 10:58:42

分就分洛,以后找一个更好的

yin8 发表于 2008-2-10 14:43:46

不管发生什么,最好冷静一下。

KK07 发表于 2008-2-11 22:42:08

二话没说····

音乐虫子 发表于 2008-2-12 17:58:34

有点乱,看得出你的心情很杂,让它成为过去吧!也许这样的结束是最好的,如果等你们结婚了再这样?你想想看会怎么样?你应该感觉到高兴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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