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百科】【比赛规则】奥运拳击比赛规则
奥运会拳击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对手通过抽签决定,不设种子选手。半决赛失败的运动员并列第3名。比赛分为4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称重
比赛第一天上午,所有参赛运动员都要体检、称重。在比赛过程中,只要求当天参赛的运动员参加体检、称重;从称重到比赛开始不得少于3小时。运动员须裸体称重。
得分拳
每个回合中,评判员根据每名运动员击中对方的次数评判其得分。具有得分值的击中必须在没有格挡、阻挡或防御的情况下,用任何一只握紧拳套的手的拳峰部位直接击打在对方头部或腰部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摆拳如按要求击中也得分。
在双方运动员近距离的连续对打中,应该在对打结束时评判分数。根据双方对打时所占优势的程度,将分数判给优势大的运动员。
台上裁判员常用的三个口令
“BOX”(开始)
在比赛开始时命令运动员可以开始比赛,或因为犯规等其它原因造成比赛中止后,命令运动员可以继续进行比赛。
“STOP”(停止)
在一个回合结束后命令运动员停止比赛,或在一方运动员犯规、被击倒等情况下,命令运动员停止比赛。
“BREAK”(分开)
当双方运动员相互搂抱而没有出拳,超过一定时间的情况下,命令运动员停止相互搂抱,各自向后退一步,然后继续比赛。
击倒
在一场拳击比赛中,运动员被击中后,除双脚以外的身体任何其他部位接触台面可判为倒地。
运动员在被击中后,身体部分跌出围绳以外、体力不支依靠或悬挂在围绳上,或者在受到重击后,虽然可以站立但被裁判员认为无法继续比赛时,选手都应被判为倒地。
当拳击运动员受到重击后,场上裁判员必须马上中止比赛。对被击倒者数秒,从1数到10,同时命令进攻者退至中立角等待。
在数秒过程中,即使倒地运动员立刻站立起来,也不能继续比赛,必须强制数到8秒后,被击倒者示意能够继续比赛时,台上裁判员才可命令继续比赛。
如果任何一名运动员在一个回合内受到三次数8秒或一场比赛中受到四次数8秒,台上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宣布对方获胜。
胜负判定的方式
(1)得分获胜。在比赛结束时,得分多者为胜方。
(2)弃权获胜。由于一方运动员受伤或自愿退出比赛,或回合间休息后不能立即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3)裁判员终止比赛获胜。比赛中,运动员实力悬殊,当一方运动员明显处于劣势或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判定对方运动员获胜;当一方运动员因受伤不适宜参加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4)取消比赛资格。一方运动员因犯规取消比赛资格,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5)击倒获胜。一方运动员被击倒10秒后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6)因头部受重击终止比赛获胜。一方运动员头部连续受重击而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7)对手未出场获胜。比赛开始三分钟后,如果一方运动员未出场,则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8)平局。只限于对抗赛。
拳击观赛礼仪
由于拳击项目的特点,在观看拳击比赛时,观众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比赛过程中观众不能使用闪光灯给运动员拍照。
(2)不能向运动员挥舞和抛掷物品。
(3)观众要用一个平和的心态观看拳击比赛,体现高尚品德。在比赛中,可以给双方运动员加油。
(4)在一方运动员击中对手的时候,给予掌声和欢呼声。
(5)不能向失利的一方起哄或者发出嘘声、吹口哨甚至做嘲笑的不文明手势。
(6)场馆内禁止吸烟,手机要关机或设置在振动、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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