啵少爷
发表于 2008-5-20 11:00:26
(028)84423064、(028)84423065
Naoko
发表于 2008-5-20 12:38:58
66~~ 昨天刚研究过~
502cwf
发表于 2008-5-20 12:54:25
这个真是不清楚呀
亭亭欲立
发表于 2008-5-25 10:10:28
认养程序完整的如下
1.认养人必须年满30岁,夫妻双方均同意认养并照顾孤儿
2.认养人有抚养孤儿的经济能力,有固定的居所和固定的收入来源
3.单身男士认养女性孤儿,双方年龄差必须超过40岁.
4.有的孤儿虽然失去失去了,但可能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等还在世,这类孤儿有监护人,属于社会孤儿,要求收养人本身无子女,并且收养人要和孩子的监护人取得联系,双方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亭亭欲立
发表于 2008-5-25 10:12:07
现在各地114号码百事通都已经开通了震灾热线,可以进行登记
然后汇总到四川民政局,
全部过程大概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
七彩泡泡
发表于 2008-5-25 10:16:44
64~~那两部热线我打了整整两天呀
耳朵都嗡嗡作响了 就是不通
所以白菜不要打了
可以打你们当地的民政局问下
亭亭欲立
发表于 2008-5-25 10:19:25
泡泡也要认养?
七彩泡泡
发表于 2008-5-25 13:08:45
原帖由 亭亭欲立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泡泡也要认养?
64~~我家条件不够 几年前想去孤儿院领养来着 可是不行
是我家这里有个阿姨 想领养10个地震孤儿 后来还是问的唐山市民政局才清楚的
zlwnevergone
发表于 2008-5-25 13:09:55
还有一个 领养女孩子的时候 有一个规定是年龄要相差40岁
印象中是40岁...那天看新闻说的
朽木不白栽
发表于 2008-5-25 13:10:35
谢谢大家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