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白雪 发表于 2008-5-29 23:05:22

[05/29][分享]玩充气娃娃也应使用安全套的十大注意

一、 “充气娃娃"的作用尽管从表面上看似乎减少了性疾病传播,但如果消毒不严格,一样会传染性疾病,这样“充气娃娃”一样会取代妓女成为性疾病传播的载体。因此建议,在使用“充气娃娃”时为慎重起见,也应提倡使用安全套。

二、 "充气娃娃”在使用明星及其他真实人物形象时,应遵照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三、 “充气娃娃”不许恶搞,不许将英雄人物任意仿制,如江姐、秋瑾、赵一曼等。

四、 对于历史上曾有过突出贡献的人物也需慎重对待,如李清照、穆桂英、花木兰、文成公主、蔡文姬等也不应仿制。

五、 不许无限上纲。比如人家使用了江青的充气娃娃,就说人家有野心,想当主席,使用了陈圆圆就说人家是吴三桂,当汉奸,人家使用了吴淑珍后,就当人家闹台独,是阿扁。

六、 要尊重使用者。不能因为人家使用了活着的“充气娃娃”后,就说人家有奸情,更不能因为人家在使用了早已死去的“充气娃娃”后,如西施、王昭君、杨贵妃、貂禅等就嘲笑人家奸尸。

七、 要注意家庭和睦,不能不经家属同意长期将“充气娃娃”留宿家中,这样很容易被指责成“包二奶”。

八、 要注意国际影响,不能擅自将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美国国务卿赖斯、德国总理默克尔、新西兰总理克拉克、泰国公主诗琳通等国际政要制作成“充气娃娃”或代言,以避免影响中国的国际关系。

九、 “充气娃娃”在代言产品广告中不能以章子怡、张曼玉等实名出现。在相关新闻报道中只能出现酷似章子怡、酷似张曼玉等的“妓女秀”等非明确性用语,或加引号处理,如“章子怡”、“张曼玉”。

十、 本着以人为本的慈善心理,除对“充气娃娃”被仿制者本人给予知识产权保护外,也应对其家属给予适当照顾。如“张柏芝”的“充气娃娃”被卖出十万个后,那世界上还有比谢霆锋更痛苦的人吗?为什么不给人家一些精神补偿呢?

Megabyte 发表于 2008-5-30 03:39:30

这个看了只好是无语.

朽木不白栽 发表于 2008-5-30 07:03:31

34~~ 好久没来,一来就看到如此醒目的帖子

lycsun 发表于 2008-5-30 09:46:04

这个不说还较好!!

johnson777 发表于 2008-5-30 13:44:20

不知道所以然了

祈晴 发表于 2008-6-2 15:52:38

呵呵,蛮恶搞的.

lihongzhuan 发表于 2008-6-3 16:09:12

楼主真是爆强啊!这种题目都想得出来

cuiqikao 发表于 2008-6-4 17:03:56

不错,是个不错的标题.....呵呵....

牛董 发表于 2008-6-4 17:40:39

强悍!!!!!

不过看完楼主帖子,倒想起来了,是不是该弄个充气娃娃了呢58~~

likechj 发表于 2008-6-4 20:51:47

法制社会,法治社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05/29][分享]玩充气娃娃也应使用安全套的十大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