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万里 发表于 2009-5-14 12:49:59

[05/14]惊爆:《中俄尼布楚条约》背后的秘密

1、清朝建国前后,中国传统的历史疆域的北界(含东北、西北、正北)到底在何处?    这是搞清楚清朝前期丧失国土的前提。明朝末期中国蒙古族(鞑靼和瓦剌)极北游牧界,这是确定明清之际中国传统疆域的北界的根本依据。查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地图集》下册和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七、八册,明代漠北蒙古游牧地极北界限,在贝加尔湖以北的勒拿河、叶尼塞河、鄂毕河上游地区,即大约北纬58度寒带和北温带草原的分界线。此线以北,是广袤的西伯利亚,以南则是漠北草原布利亚特蒙古土谢图汗辖地和蒙古茂名安等部落游牧地。这是清代疆域正式形成之前,中国传统的历史疆域的北界。
    之所以说清初国土北界在北纬58度线左右,还有一个重要的依据,即《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前,谈判之际,中方代表索额图一开始就提出中俄两国“以勒拿河为界”,而贝加尔湖以北的勒拿河上游,恰好在北纬58度线附近。由此可见,清朝初期的统治者,确实把整个贝加尔湖地区看作是自己的国土。
    2、《中俄尼布楚条约》、《中俄布连斯奇条约》《中俄恰克图条约》失去的贝加尔湖东西南北四岸中国国土大约100万平方公里。
    按照这个边界,明清之际和清初《中俄尼布楚条约》、清代中期《中俄布连斯奇条约》《中俄恰克图条约》失去的贝加尔湖东西南北四岸中国国土,远远不止35万平公里,从地图上看,大约应在100万平方公里左右,即东西两岸大致各50万平方公里左右,这个数字还有待于研究中国历史地理的朋友进一步确证,但不会有太大的出入。
    3、清朝初期的东北国界,比我们传统认识中要复杂的多,东北疆域也比传统认识中要大得多。
    一般认为,根据《中俄尼布楚条约》规定的中俄东段边界是:中俄两国北以格尔必齐河沿外兴安岭至海为界,岭南属中国领土,岭北归俄国管辖;西以额尔占纳河为界,河以南属中国,河以北属俄国;介于外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地区的归属双方待议。
    这个表述长期以来给人们造成了两个错觉:
    一是尼布楚地区似乎很小。条约规定把贝加尔湖以东原属中国的尼布楚地区让与俄国,好像很小的一块国土,实际上,“贝加尔湖以东,尼布楚一带”是很大的一片国土,这是因为统治者目光短浅、谈判中一位绥靖、再加上某些教士偏袒沙俄造成的重大损失。
    二是“乌第河待议地区”的范围。《中国史稿地图集》下册和《中国历史地图集》第8册,都把“乌第河待议地区”错划为乌第河以南大约两万多平方公里的沿河狭长地带,这是很有疑问的。因为,中俄谈判之初,中方代表坚持以勒拿河为界,后来鉴于平定“三藩之乱”,作出重大让步,把尼布楚地区大片国土让与俄罗斯。每每读到此处,心生疑问:那么大片的国土都让出去了,怎么在这么一小片国土上却斤斤计较起来,“寸土不弃”?
    这个疑问,直到读了辽宁省这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刘远图先生关于中俄早期东段边界研究的专著《早期中俄东段边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 3月)第一次对《中俄尼布楚条约》所谓“乌第河待议地区”做系统了解,得知,乌第河未定国界范围长期以来未得到人们的注意,大多数现代地图将范围界定在乌底河以南外兴安岭之间,事实上是外兴安岭(当时称诺斯山)东侧分为南北两个支脉,当时将北支脉即延伸到今楚科齐半岛东端的岬角为诺斯角。《尼布楚条约》明确将北喏斯山与南支之间(即外兴安岭以乌第河为中心,南北两侧分支)北到北冰洋、东到白令海峡、包括勘察加半岛和整个乌第河流域在内的大约三、四百万平方公里广阔土地定为待议地区。 1690年清将领巴海曾带兵巡视外兴安岭和勒拿河以南地区,并到雅库次克即俄东西伯利亚统治中心见戈罗文(《尼布楚条约》俄代表),面告其勒拿河与乌第河地区为大请国土,勿骚扰滋事。《尼布楚条约》签订后二三十年里,俄国人在此地区小心翼翼,17世纪末18世纪初比利时人托马撕绘制的鞑靼地图表明勒拿河与今外兴安岭南支间东至大海的地区列为未定地区。
    根据刘远图先生这一研究成果,清朝前期,直到鸦片战争,其间失去的国土,至少在四、五百万平方公里左右,再加上清朝末期失去的三百三十六万多平方公里,有清一代,丧失国土面积大约在七百---八百多万平方公里以上。当然,清朝前期和清代后期失去国土性质是不一样的,毕竟清朝前期国家统一正在完成之中,有诸多制约因素在起中,这和后期列强的城下之盟是大相径庭的。

KK07 发表于 2009-5-14 20:07:07

主要还是俄国侵略的一个证明·

ldaoldao 发表于 2009-6-3 15:16:18

老毛子就他妈的禽兽啊

qianlubb 发表于 2009-6-4 10:48:51

本帖最后由 qianlubb 于 2009-6-4 10:50 编辑

呵呵,这位刘远途研究的不够力度嘛,依据史料,莫斯科都是中国的领土啊!

俄罗斯历史(中译本)自己有记载:蒙古大将拔都于公元1238年攻陷莫斯科及基辅,蒙古人于1240年至1480年的240年间,统治俄罗斯广大土地,建立“金帐汗国”。

《大英百科全书》于“俄罗斯”条中有如下记载:“莫斯科的王子公爵,必须去伏尔加河口萨莱城朝见黄金帐中的蒙古可汗,接受封号。他们通常要忍受诸般屈辱。朝拜已毕而回到莫斯科后,便能向鞑靼人收税,欺压邻近的诸侯小邦。”

注:上面提到的鞑靼人应该是匈牙利人,俄文中的鞑靼人就是蒙古人,源于塔塔儿----被蒙古人统一的一个部落,也说蒙古语,现在认为是突厥人。

highwaylee 发表于 2009-6-12 10:11:47

呵呵,这位刘远途研究的不够力度嘛,依据史料,莫斯科都是中国的领土啊!

俄罗斯历史(中译本)自己有记载:蒙古大将拔都于公元1238年攻陷莫斯科及基辅,蒙古人于1240年至1480年的240年间,统治俄 ...
qianlubb 发表于 2009-6-4 10:48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能这么说。金帐汗国是独立的国家,不是当时元朝中央政府控制的。他们对莫斯科的统治,不能算是中国对莫斯科的统治。

qianlubb 发表于 2009-6-13 07:32:43

本帖最后由 qianlubb 于 2009-6-13 07:40 编辑




不能这么说。金帐汗国是独立的国家,不是当时元朝中央政府控制的。他们对莫斯科的统治,不能算是中国对莫斯科的统治。
highwaylee 发表于 2009-6-12 10:11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就是啊。总算有内行出来说一句话!
就凭着:....由此可见,清朝初期的统治者,确实把整个贝加尔湖地区看作是自己的国土。???

在《尼布楚条约》之前,中(包括满清的老祖宗)俄没有过关于边界的协商和勘定,按照国际惯例就是“该地区无归属”,但是当时俄国人已经在那儿殖民,并建立了相当规模的城市(今阿穆尔州府),签约后是俄国人撤出,应该看作是外交上的胜利,至少也应该认为《尼布楚条约》是公正平等的。
如果要把条约中归属沙俄的领土也算作清朝的丧权失地,那么我觉得莫斯科也应该算是丧失了,甚至还多呢!依据是什么?呵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05/14]惊爆:《中俄尼布楚条约》背后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