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首 发表于 2009-6-6 00:25:41

[分享]荒唐的称谓

       一个历史久远,文化优异的民族,她的语言、文字以及两者间关系和衔接,必定有一套基本的、统一的规范和准则,不能任凭某些特殊人物兴之所致,随心所欲。这就是孟子说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特别是称谓(尤其是人际间的称呼),更应该依据传统的“名从主人,物从中国”使用之。否则不仅会贻笑大方之家,而且还会扰乱视听,玉石混淆。如“爱人”这个名词,最早见之于《墨子•兼爱》下:“爱人者,必见爱也。”“后又见于《列子•说符》”人若爱我,我必爱人。
  嗣后再见于《孟子•梁惠王》下:“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不恒敬之。”还有《礼•檀弓》:“君子之爱人也以德。”《尚书•大传》:“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等等。“爱人”与“爱民”不仅在先秦社会兼而用之,就是到了唐朝也是较为广泛使用。上述列举,都是泛爱之意,即爱人类、爱族群、爱同胞、爱朋友,泛爱各阶层人士;决非指男女之间的、夫妻之间的性爱或情爱”。
   可是50年代,不知从何处旮旯儿蹦跶出一个不成文的称号准则:“爱人”者,丈夫和妻子的专有称谓也!先是宦场中,某丈夫向两位同事介绍自己的妻子时说:这是我的爱人。某妻子在另一场合向几个同乡介绍自己的丈夫时说:这是我的爱人。这种称谓慢慢时髦起来,一般市民也陆续跟上,这异化了的称谓,很快便在全国以讹传讹开来。
  “爱人”炮制者纯属无知,须知“爱人”即 “泛爱”、“博爱”、“仁爱”之意,有别于男女之间的性爱及两口子之间的私爱。记得某大学一位老夫子在给中文系的学生讲范仲淹,谈到他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时,剖析了一番后,一言以蔽之:这就是他爱人的豪放誓言!下课后学生们嗤笑说:原来范官人的这句豪迈誓言是他dear说的,可见“爱人”一词流毒不浅。
  有人说,这个异化了的名词是土拨鼠嘴里发出的洋泾浜。也不周全。因为英语的妻子叫wise,丈夫叫husbard。
  现成的丈夫和妻子——既是传统的、又有性别区分的、更是雅俗共识的——弃之不用,而却异化出一个不伦不类的、不经之谈的、道土不洋的、名不副实的、浅薄浮华的“爱人”,真令人喷饭!
 还好,现在的年轻人基本不用土里巴几的“爱人”,很多80后、90后压根儿就不知道“爱人”为何意,而呼为“老公”“先生”或“老婆”。

            

静夜独舞 发表于 2009-6-6 00:31:14

不就一个称谓嘛

丫丫 发表于 2009-6-6 10:33:36

dashizhuang 发表于 2009-6-6 11:07:56

不就一个称谓嘛

MLKO 发表于 2009-6-6 11:59:16

相公,妾身 多好。67~~

少公 发表于 2009-6-6 19:11:44

68~~好深奥~学习了~以后不叫爱人了~

KK07 发表于 2009-6-6 21:14:20

这个有点意思

harrynics 发表于 2009-6-6 21:52:27

努力中,我要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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