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大清帝国羞答答的外交
大清帝国羞答答的外交前面说过了,1793年,马戛尔尼使华时,英王乔治三世给他的任务之一就是恳请准英国派公使驻京。马戛尔尼自作多情的一面是:他这次来,就没打算再回去了。那倒是,他们来一回也不容易,将近一年的海上行程,数次的台风与飓风,疫病与伤亡,所以,他就是英国驻大清第一任公使了。马氏不知道,堂堂的大清没有外交,如果愣说它有外交的话,那么仅仅拥有与藩属之间的朝贡外交。
马氏的多情老叫我们窃笑。他根本不知道,那时的大清就像酒桌上那最虚荣的哥们儿,买单的时候,叫唤着往账台前冲。大清就是这德性。可马氏居然说:“如果中国政府愿意派使臣到英国,为互派使节之举,英国尤为欢迎,所有船只一切,可由敝国代为筹备。”这不是瞧不起俺大清吗?于是,年届80的乾隆,回复得更多情,大致意思如下:准使驻京,与天朝体制相违,断不可行。洋人愿来天朝当朝的,一是得穿天朝服装,二是永远不准再回本国。这次你们要求驻到天朝,不但不换服装,还来往自便,实属无益,因为外藩使者驻京,行止都有规矩,从来没有听其自便过。若留尔等在京,语言不通,服饰不同,没有地方安置啊。天朝又不愿意强迫你们换天朝服装。假若天朝派人驻尔国,难道你国就能遵行?再说了,西洋国家这么多,都学你们留京不走,那不就乱套了?
结果,英殖民者的阴谋没有得逞。
当然这半个世纪之间,英国不时地提出互派使节一事,但都被清政府义正辞严地拒绝了。直到鸦片战争,大清挨过大英的大棒之后,局面才有所改变。所谓的大棒,有人把它翻译成棍子——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说:“在使中国人向惟一能使其相信的论据——棍子的论据让步前,不仅必须让他们看到棍子,而且必须让他们的背上尝到棍子的滋味。”我觉得还是大棒好,至少比棍子文雅些,于大清的自尊或可有所弥补。不得不承认的是,巴麦尊对于大清挨整砖不挨半截砖、敬酒不吃吃罚酒的精神还是了解得比较透彻的。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再提互派使节之事,咸丰虽然嘴上说着“此事断难允准”,并且想出一个折衷办法,希望英人遇有大事可三年一次或五年一次进京面诉,并且一切开销都由中方承办。看看,英国表示不缺钱,咱大清更要表示不缺钱。问题是双方都不吃这一壶,特别是英国人,表示仍要动兵,咸丰遂委委屈屈地同意了。北京条约签订后,英国公使开始进驻北京。从1793年马氏使华,到1860年北京条约的签订,英国人终于打到大清的心脏部位了。
问题是英国多事,进驻中国北京以后,还一再强烈要求大清向英国派驻使节,大清一听就犯愁:这可咋办啊?一是路远,二是花钱,三是还怕不得其人,以致贻羞域外,贻笑外邦,丢不起那人啊!种种考虑,导致大清忸怩到1875年。眼看着不能再忸怩下去,政府一狠心,把曾国藩的好友,李鸿章的同学,曾给僧格林沁做过幕僚的郭嵩焘给推了出来,要他出任大清第一任驻英公使!其时,公使还分四等:头等公使,是全权大臣,负责接待,与所驻国交涉及画押等事务。二等公使,代国家办理入境事务、觐见和呈递国书。而我们派遣公使,一般是二等。清朝的派遣证上,还不乐意用公使这个头衔,仍称“出使钦差大臣”。
清政府所谓的外交政策,被郭嵩焘用十二字加以概括:“一味蠢”,“一味蛮”、“一味诈”、“一味怕”——因为愚蠢而行蛮,行蛮不逞则使诈,使诈不成则跪地求和。清廷“不揣国势,不察敌情”,却轻起衅端,结果必是割地赔款,“贻祸天下”。
而郭嵩焘之所以被推到驻英公使的火炉上,还跟同治十三年(1874年)的马嘉理事件有关。这一年,英国军官布朗率领一支“探路队”经过云南前往缅甸,随行的翻译官马嘉理持有总理衙门签发的外交护照,依循国际惯例清朝地方官应该保护他的生命安全。马嘉理一行拜见云南巡抚岑毓英时出言不逊,岑毓英怀恨在心,表面上热情款待,派兵护送出境,暗地里却指使副将李珍国在腾冲伏兵截杀,结果马嘉理等六人被打死。事后湖广总督李瀚章、刑部侍郎薛焕来滇调查,岑毓英又谎称马嘉理为当地土人所害,审问时串通翻译构陷不懂汉语的土人首领,企图推卸责任。英国公使威妥玛经过长达一年的深入调查,将此案弄了个水落石出,掌握充足证据,于是向总理衙门提出赔偿、免厘等六项要求,并以下旗绝交、对华开战相威胁。结果大家当然知道,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并且还得派人跑到英国给人道歉去。
郭嵩焘就是政府派出的道歉代表,同时,由于他在政府里算是懂得外交的,所以,道完歉就不准回来了,就地任驻英公使。能做出这种行径的人,在当时的一些人眼里,堪称民族败类,“廷臣皆视此为大辱”。曾经有人问大学士阎敬铭(当时为数不多的清官之一):“当今有谁会办外交?”阎敬铭的回答是:“焉有正士,而屑为此者!”那倒是,慈禧太后的大学士徐桐,见到洋人就以扇蔽面,那才叫爱国情操!郭嵩焘翰林出身,却去搞外交,在时人眼里,比大家闺秀做妓还要不堪,所以,时人送其一副对联:
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见容尧舜之世;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
这还不算,郭嵩焘家乡的一批爱国士绅竟然要“毁其家室”,郭嵩焘也知道这外交不好玩,几次向政府要求改派他人并装病不去,奈何慈禧就相中了他,1876年,郭嵩焘上任去了。
清政府的外交,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郭嵩焘到了英国,才发现笑话闹得不少:第一,政府根本没有给他颁发驻英公使的国书,他就这样扛个光脑袋就去了!第二,一个光脑袋还不行,还一下去了俩光脑袋。当时的国际惯例,驻外公使仅有一人,可清政府还给郭嵩焘派了个副使刘锡鸿!
郭嵩焘出使前,总理衙门要求他将外国见闻记录下来,送达政府,以作了解。总理衙门将其日记编辑成册,这就是郭嵩焘的《使西纪程》。没想到大臣们看后,大怒,认为郭崇洋媚外不说,且“有二心于英国,欲中国臣事之”。政府一看,赶忙把《使西纪程》毁版。与此同时,原先的驻英副使刘锡鸿也出来揭发郭嵩焘乃是大“汉奸”,罪状总计十条。比如穿洋人的衣服、跟洋人握手、学洋语、听洋戏等等。
至于刘锡鸿本人,作为大清的第一代外交家,似乎只发现了“英人无事不与中国人相反”的一面:“论国政,则由民而及君;论家规,则尊妻而卑夫;论文字,则由左而至右;论书卷,则始底而终面;论饮食,则先饭而后酒。”为何如此相反呢,刘外交想到了地圆学说:“盖其国民居于地轴下,所载者天下之天,故风俗制度咸颠而倒之也。”
总之,在刘锡鸿与国内爱国者的攻击下,郭嵩焘发现,自己的外交是干不下去了,不等三年任期期满,即请求回国。1879年,政府让曾纪泽接替他的职务。
曾纪泽就不怕落个汉奸名声?非也,他跟他老爹学的,极谨慎,由于身兼英法大使,所以出使前给法国使馆一封信:“现在极要一事,须与台端一商者:贵国为秉礼之邦,泰西各处礼仪,大半依据贵国所行以为榜样。中国遵至圣孔子之教,亦以礼仪为重,然道途太远,风俗亦异;是以彼此仪节,迵然不同。一切细故末节,尽于通融办理;惟宴会一端,尚须斟酌。泰西之例,男女同席宴会;凡贵重女宾,坐近主人;贵重男宾,坐近主妇……中国妇女若与男宾同宴,将终身以为大耻……鄙人此次挈妻子同行,拟请足下将鄙人之意,婉达于贵官议礼大员之前。中国公使眷属,只可间与西国女宾往来,不必与男宾同拜,尤不肯与男宾同宴。即偶然有公使至好朋友,可使妻女出见者,亦不过遥立一揖,不肯行握手之礼。中西和好虽殷,吾辈交情虽笃,然此一端,却系中国名教攸关。不必舍中华之礼,从泰西之礼也。若蒙足下从中委曲商酌,立有一定规矩,则将来中国公使挈眷出洋者,不至视为畏途,实与彼此通好长久之局更有裨益。”
看了曾兄这长长的信,真替他头疼。男女受授不亲啊,你说人家出使在外为国尽忠吧,居然还得倒贴妻女,一不小心就可能被老外握了红酥小手。做这样的外交官,也真叫个难!
个人认为比某些强烈抗议。。强烈谴责好多廖。。 飘雪对历史很感兴趣阿 非常滴感兴趣。。62~~ 这么感兴趣多来阿 我可是一直来滴啊。。 多来发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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