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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中世纪骑士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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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31 16: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世纪(Medieval or Middle Ages),我们会联想到盔甲华丽的骑士,奢侈的酒宴,流浪的游吟诗人,领主,女皇,主教,僧侣,信徒和壮观而神秘的城堡。因为宗教的繁荣昌盛和骑士小说的影响,中世纪的生活看似充满了传奇,信仰和浪漫英雄主义。不幸的是。自公元五世纪起到十五世纪结束的西欧中世纪,其实是个粗野,荒芜而且危险的历史时期。由于国情不同,大多数中国人对欧洲的中世纪所知甚少。学校历史教科书对那个时代有偏见,称之为"黑暗时代"。"这是一段充满血腥侵略,宗教迫害,封建枷锁的时代"。我们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客观的看待这段时期。中世纪对给西欧各国今后的经济,军事,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因为长期实行骑士领地的土地所有制,因此没有太强的中央集权。这为欧洲十六世纪的工业革命,创造了良好的历史条件。\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楼主| 发表于 2005-10-31 16: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欧洲骑士简介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quot;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饺,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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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31 16: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骑士的成长




一個貴族的兒子7歲生日過後,他將成為一名隨僕。他必須被送往另一個貴族的家庭,通常是他的叔父或轄區的大領主家。他將在那里學習禮儀和騎術。到14歲那年,他要成為一個騎士的侍從。主人教他使用武器的技巧,他還須學會如何照看主人的盔甲和坐騎,為主人穿戴甲冑,即使主人上戰場撕殺也要寸步不離。當主人受傷或落馬,他必須拼死保護主人。此外他還要學習射箭,切肉,野外生存。如果他能成功的渡過艱苦的磨練,21歲那年,他才能被正式授予騎士的爵位。



少年騎士的護甲

這兩塊胸甲板出土于1600年左右,是專門為孩子打造的小型盔甲。在那時候,只有富人家庭才能為孩子買這樣一件昂貴的禮物




隨僕

一個貴族的兒子在很早的時候就被送往領主或國王的家庭接受各種技能的訓練。學習服侍國王和貴族婦人接受良好的文化,禮儀教育。並培養優秀的領導氣質。




少年時的訓練

想成為騎士的年輕人,在少年時就得刻苦的練習戰鬥技能。在領主家里,他們要鍛煉肌肉的力量,肢體的協調性,改進武器的使用技巧。通常他們與同齡人對練,有時也和騎士教練(Knightly masters)對打。不過,即使是非常激烈的對戰練習後,也要保持衣著整潔。並非所有年輕人都能完成這樣艱苦的練習,最終摘取騎士的頭餃。右邊是一副15世紀的圖畫,展示了各種訓練方式。


侍從

侍從(squire)來源于法語的ecuyer,意思是shield-bearer(搬運盾牌的人)。在11,12世紀的歐洲各國,侍從被看做是低人一等的。但這是一個貴族的孩子成為騎士之前的必經之路。在13世紀,成為一名騎士是非常奢侈的事情,要花費巨資舉行儀式,許多年輕貴族寧願保持侍從的身份,也不願成為騎士。因此,侍從這個詞逐漸變為鄉紳,地主的意思。

臂力練習

侍從用平頭的鈍劍劈斬木樁。用的劍是真正作戰用劍的雙倍重量,以此鍛煉手臂的肌肉力量,更好的適應作戰的需要。


喬叟筆下的侍從

喬叟(英國詩人,1340-1400),在1380年寫下了故事《Canterbury Tales》,講述了一個20歲的侍從的生活。這個年輕的侍從舉止優雅,會唱歌,作曲,跳舞,油畫還會寫詩。此外,他有著精湛的騎術,又是騎馬比武大會的冠軍。另一個故事卻正好相反,故事里的侍從們並不像喬叟描述的那樣,他們野蠻,粗魯,無知。1288年,在英格蘭的波士頓鎮,兩伙侍從借口舉行比武大會,一把火將半個村莊燒成白地。


晚餐
喬叟記下了侍從如何在進餐時切肉吃,威嚴的父親正審視著兒子。因為切肉的技巧也是侍從在貴族家的必修課。




騎馬槍術練習

這種練習是靠木制的槍靶來實現的,槍靶通常做成士兵外形,左手持盾,右手拿一只木制擺錘。練習者沖擊左手的盾牌時,右手的擺錘便甩將過來。必須策馬疾馳而過,方能避開木錘的襲擊。







受封

最後侍從要接受封爵的典禮。在儀式中,受封者要用手重擊頸部。13世紀後,改為用劍重拍左肩,然後騎士接過自己的劍並系牢在腰間。伺儀可以由主教,年長的騎士或國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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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31 16: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剑:骑士的精神

  在中世纪的欧洲,剑是力量的象征、王权的代表。骑士的佩剑是骑士精神的化身,被赋予神圣的性质和独立的生命。将剑贴紧自己的额头单腿跪下,朝向受礼者是骑士的最高礼———骑士剑礼。查理曼的法国国王明文规定:“骑士如被俘,不得用自己的剑当赎金。”“哪怕失去人身自由,不能放弃自己的剑。”在骑士横行的中世纪,剑是骑士的主战兵器之一。这一期间宽剑、短剑、长剑纷纷登场。

  英格兰宽刃剑是中世纪欧洲骑兵军队最普遍的装备,长900毫米左右,单手挥动。剑有两刃,一击不中,不用翻腕即可回击。十字形把手多为铁或黄铜所制。剑柄末端常有一圆球,内部注铅,以维持用力砍劈时手腕的平衡。自罗马帝国没落后,这种兵器广泛地出现在各个战场上,从百年战争到苏格兰抗击英格兰的斗争,都能见到宽刃剑的身影。影片《阿瑟王》中,阿瑟所使用的象征着骑士精神的正是这种剑。

  罗马式短剑,这种武器的出现与罗马军队的作战思想有关,后来被中世纪的骑士所沿用。罗马军团作战时,首先是远距离投掷标枪,近距离接敌时用一人高的盾牌防护全身,又排着摩肩接踵的密集阵形,个人没有很大的回旋余地,故而使用的剑很短,主要用于刺击而不是砍削,长度一般在300~400毫米,格斗时尽量刺入对手的要害部位———心脏或腹部。后来的骑士使用这种剑主要用于马下格斗。影片《角斗士》中极为真实地为我们还原了这种格斗兵器。

  长剑,宽刃剑的细长版,但仅有一侧锋刃。16世纪,西欧盛行长剑。骑士多用它作装饰,或用来决斗。篮状手柄保护手腕不被割伤,可同时与多个对手作战。西班牙人是用此兵器的高手,绕着圈子快速出剑挑刺,煞是美观悦目。在《佐罗》和《三个火枪手》中,我们都曾领略到它的风采。



马刀:骑士的牧歌

  到18世纪,剑逐渐为马刀代替。中世纪后,马刀从东方传入欧洲,并很快在军队中广泛装备。这种刀盛行于中亚的游牧民族,设计得当,特别利于砍劈,其中以阿拉伯和土耳其以及波斯的最具代表。欧洲普遍使用马刀之后,一直沿用到骑兵消亡。

  19世纪正是法国大革命爆发和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拿破仑是一个伟大的军事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复古主义者。在欧洲诸国都放弃了重甲骑兵的时候,拿破仑为了重现当日罗马帝国的辉煌而重组了重骑兵部队。他们个个骑着高头大马,身穿10公斤重的胸甲,以马刀为武器与敌人作近身肉搏。然而没有有效的火力掩护,胸甲骑兵几乎不堪一击。在滑铁卢会战的时候,法军统帅内伊在未经拿破仑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指挥两万名胸甲骑兵在没有任何炮火支援的情况下对英军阵地发动冲锋,结果损失惨重。恩格斯称之为“人类历史上的最令人心痛的浪费”。后来火枪技术的成熟使得步兵在远距离杀伤上又一次走在了骑兵的前面。在高速的子弹面前,任何铠甲都变得脆弱,于是士兵们基本上又回到了布衣防具时代。就在大家认为冷兵器时代的王者———骑兵将要淡出历史舞台的时候,骑兵却迎来了又一次的高潮。因为当时的火枪发射以后填弹时间比较长,留给了骑兵足够的突击时间,并且因为步兵都是布衣,高硬度的钢制马刀可以轻易把士兵一削两半。于是,人们又开始迷恋骑兵这个古老的兵种。为了提高骑兵突击的能力,人们还专门制作了枪管较短的马枪———卡宾枪。不过,骑兵的战斗还是以马刀为主。高高举起的马刀一个回旋就能把人头割下来。这种杀戮的恐惧和震撼是用语言难以描述的。苏联红军的骑兵是这个时期的精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骑兵战斗的画面可以让我们充分了解这一点。

  1920年,苏联骑兵和波兰骑兵挥舞着马刀在广阔的原野上进行了一场欧洲历史上也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次大规模的空前惨烈的骑兵会战。霸气十足、豪气冲天、剽悍粗犷的哥萨克骑兵遭到了苏联成立之后的第一次惨败。而在十几年后,英勇的波兰骑兵也遭到了一次惨败。1939年,纳粹德国闪击波兰。面对从未见过的钢铁怪物———坦克,波兰骑兵毫不畏惧。他们擦亮手中的马刀,想像着和以往一样,用它痛宰敌人。当波兰骑兵举着雪亮的马刀像潮水一样向德军的坦克集群冲来的时候,德军都被吓呆了,竟然忘记了开炮。直到波军冲到近前,德军的枪炮才开始咆哮。勇敢的骑兵无助而绝望地用马刀砍着敌人的坦克,自己却被一批批地屠杀。这是欧洲历史上骑兵的悲壮的绝唱。



火枪:骑士的骄傲

  16世纪,纽伦堡出现了第一枝燧发枪———转轮枪。这对骑兵来说应该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刻,从此骑兵的作战方法便开始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燧发枪的诞生,骑兵终于拥有了能够在飞驰的马背上射击的火器。最先大量列装转轮枪的骑兵是德国的雇佣军———黑衫骑士。他们以战争为业。职业敏感性使他们很快认识到转轮枪的价值。他们几乎都配备有多把转轮枪,少则四五把,多则七八把,俨然身背一座火药库。

  在装备火枪的骑兵中必须一提的是龙骑兵。这个兵种最早出现要追溯到1552~1559年的意大利战争。法国人占领了皮特蒙德。为了对付随时可能在背后出现的西班牙人,当时的法军元帅命令他的火枪手跨上马背,于是就组建了世界上最早的龙骑兵。至于龙骑兵这个词的来历,则有两种说法:较流行的一种认为,当时该兵种使用的队旗上画了一头火龙,这是从加洛林时代开始的传统,龙骑兵由此得名;另一种认为,当时他们使用的短身管燧发枪被称为火龙,龙骑兵来自这个典故。17世纪上半期时,龙骑兵的装束与步行火枪手相差无几,只是把鞋袜换成了靴子马刺而已。

  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曾有一支威震天下的克伦威尔“铁骑军”。它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生力军。骑兵们身着轻便的盔甲,使用单面开刃的长剑,有时用传统的战斧,装备手枪,偶尔有军官扛着一杆长长的马枪。在单打独斗中,这些人也许不是正规骑士的对手,但作为一个整体却行动得更有效率。

  欧洲外还有一支至今仍名声显赫的队伍是美国的王牌骑兵第1师。它是美国陆军部队中历史最为悠久的部队之一。凶猛剽悍、作战能力很强的骑兵第1师历史上曾参加过二战、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以及海湾战争的重大行动。虽然其装备不再是火枪和马刀,但“骑兵师”的名称却一直被保留了下来。这也算是对这个古老而伟大兵种的一种纪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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