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抉择费思量 ————从《报任安书》看司马迁的生死观 菜九段 可以说,从人类有意识以来,就知道有生必有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死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也是所有恐惧的终极指向。生命只有一次,故贪生怕死也成了人的本能与本性。有意思的是,正是在明知必死的前提下,人类怀着对死亡的极度恐惧,强烈地追求永生,并为此做出不懈努力,从古到今都不曾停歇。因为理智知道永生是不可能的事,就催生出了不朽的理念。古人对不朽有三个经典标准,即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其次立功。并很有把握地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三条之一,就可以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这一估价或者离事实不远。由于有了这个明确标准,古往今来的志士仁人、英才俊彦就不约而同地攒足了劲为了实现不朽这一目标奋斗不息。 但在生死一途上并不因为引进了不朽的理念就万事大吉。因为无从把握、难以预料的命运从来不会让人们按部就班、妥妥帖帖地经营自己的不朽事业。于是,由于突如其来的命运降临,历史就不断提供了面对生死抉择的画面。由于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避死向生的本能,人有别于其他生命体之处或者就在于,为了某个自认为崇高的目的,可以逆本能而动,主动选择死亡。就如孟子曾经所说: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就如为了坚守士可杀不可辱及人活一口气等等信念。所以一旦人们在可以生的时候选择了死,总是表现出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般的壮烈,荡气回肠,激越千古。 当不朽与做人的基本信念不可调和时,是生还是死,这一难住哈姆雷特的选择题就常常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而这一难题也由于不朽概念的存在,就使得无论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都不能简简单单地用勇敢或怯弱来界定。生死关头最能显示英雄本色,通常选择死,肯定会被认为是有勇气的表现。但英雄与否也不能一概而论。所以,当这道生死难题摆在司马迁面前时,经过无尽的掂量,他以比选择死更大的勇气毅然选择了生,并最终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生死观。这一观念的提出,对于后人在解决这道难题时或者有一定的帮助。 司马迁的生死观是对不朽理念的进一步诠释。而不朽理念本身就包含了对死亡的原始恐惧。据笔者可以查找到的这种恐惧的最初表述,当是出自孔夫子。司马迁在《孔子世家》中记有孔子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然而欲使名垂后世,也不是一件容易如愿的事。比如《伯夷列传》就记载了伯夷、叔齐因相互辞让君主之位而相偕去国;又因反对周武王以暴易暴,不食周粟而死。司马迁指出,如果不是因为孔夫子记录了他们的事迹,他们就会如许多怀有同样情操者一样湮没无闻了。所以司马迁在传末又一次引述了孔子的话:“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司马迁才情既高,追求不朽正是他本人及家族的梦想。但他本人肯定也是时时刻刻受到达不成不朽的恐惧胁迫的。本来作为一个朝廷小官,司马迁没有什么建功立业的机会,也没有像孔夫子那样的圣人予以提携,达成不朽应该是相当困难的。但达成不朽的机遇还是出现在了司马家族的面前。这个机遇是,他们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承平时代,又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大量的文献资料,他们有条件继续自孔子以后中绝的著述事业。从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开始,就着手为开创家族的不朽事业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可惜天不假年,司马谈只好以临终嘱托的方式将使家族不朽的接力棒交到了司马迁手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的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在司马迁时代,这个生命还属于父母、家庭、家族。正是背负着家族与先人的重托,司马迁开始其对不朽的追求。当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著述进行到第七年时,发生了李陵事件。司马迁也因为为李陵说情,而使他的不朽事业面临夭折的危险。 在后人看来,司马迁为李陵辩护算是他的人生污点。但放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事情正是允许发生的。无论如何投降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为了张扬光大生命的价值,以期有更大的建树以达不朽之境,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类似的屈辱又是可以接受的,早先的先贤就这样做过。当时去古未远,古代遗风的影响不容低估。从上述意义上来说,李陵之降就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逆不道行径。毕竟大一统国家时间不长,大汉民族的概念尚未形成,还没有形成忠于民族大义的铁律;毕竟为国捐躯与张扬个体的生命价值同时受到推崇。大汉立国之初,就曾认可了这种因势不敌而降的人,如韩王信、堂阳侯孙赤都曾因战败而投降项羽,后重新加入汉阵营而继续受重用。就是司马迁时代的赵破奴,曾被匈奴俘去十年,就未闻失侯夺爵。此事记在《卫将军骠骑列传》里。因此,且不说司马迁受刑时李陵降否难明,即使坐实,两国交兵,叛来降去,在过去是通行的做法,至少在司马迁时代还不是当局用以定罪的名目,至少汉武帝就没用这个名目给司马迁定罪。大概司马迁在为李陵说情时提到了李陵之败与其上级二师将军李广利之败的联系,因为后者在李陵失败的同时也折损了五分之三的人马。李广利是因为与汉武帝的裙带关系而受到重用的。所以汉武帝给司马迁定罪的名目是,攻击皇帝用人不当而造成李陵之败。 其实,司马迁为李陵说情本身就是极具勇气的表现。他看不惯李陵败讯传来,满朝文武群起而攻之的丑恶场面。因为此前李陵捷报传来时,正是同样一批人在大唱赞歌。同时,以他对李陵为人的了解,他认为李陵之降只是为了今后能更大地报效国家。所以,他挺身而出为李陵说公道话。由于他站到了满朝文武及最高当局的对立面,就注定了他要为他的勇气付出代价。诽谤皇帝是杀头之罪。所以从司马迁为李陵开说那一刻起,就基本上宣告了他不朽事业的终结。这个代价是他承受不起的。就在这时,那道生还是死的选择题摆在了司马迁的面前。而这所谓的生,却是以生不如死的阉割为前提。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说得很清楚,阉割是人可能遇到的所有十种凌辱中最不堪忍受者。碰到这种情况,即使是非常惜命的寻常奴仆都会自行了断,以避免凌辱。我们后人或者难以理解,为什么阉割是那样难以忍受。而在当时及以前以后的很长时间里,一旦与阉割这种事沾上边,也就进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不仅其本人甚至其祖先及后人都会因此而蒙羞。所以司马迁痛心疾首地慨叹:“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所从来远矣……自古而耻之。” 即大质已亏的刑余之人已失去了受人尊敬的资格。而经此一创,其人其书就极有可能不会被后人视为圣人圣物,所谓的不朽事业能否为后人认可也就大成问题。既然司马迁敢于替李陵开脱,就应该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按他一贯推崇的英雄志士的行为轨迹来看,他说了应该说的话,做了应该做的事,因此而受到责罚,也是求仁得仁,无怨无悔。于是,当这个所谓的生还机会出现在他面前时,舍生赴死正是应有之义。司马迁死的理由非常充分,父母先他而逝,又无兄弟之亲,对家庭看得不甚重,选择生的代价实在太大。唯一不能割舍的是,丧失使家族不朽的机会,与无法完成父亲的临终嘱托。 是生还是死。甚至于两千年后,我们都能透过《报任安书》感受到司马迁在这个问题上受到的煎熬。生,意味着肉体的痛苦、人格的撕裂、灵魂的窒息;死,固然一了百了,但罪名不当,身份不显赫,且会被认为罪有应得,更何况家族几百年才出现的不朽机会也就永远地丧失了。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孰轻孰重,谁能说得清,就连司马迁本人都没有十足的把握肯定自己的选择。因此,在《报任安书》中,这个选择题被提起放下,放下又提起,难以启齿,又必须说透,以至于千载之后读之,仍能感受到是生还是死、活着值不值这类生死难题在无时无刻地折磨着司马迁已受到重创的心灵;仍能感受到生与死的理念纠缠从四面八方对司马迁无休无止地压迫,令人不胜唏嘘。据此可以肯定,甚至于在这个选择做出后的全部余生,司马迁都一直受到是生还是死的无穷压榨,缠绵不解,挥之难去。追求不朽的极度抱负与超级凌辱形成的巨大反差使司马迁备受煎熬。就是在这样一种肉体与精神状态下,在与不朽基本无缘的状态下,司马迁耗时十年,终于完成了不朽的《太史公书》。如果没有极其坚韧的毅力、不具备极其伟大的人格力量、没有超人的勇气及无与伦比的才情,是不可想象的。当然,司马迁在著述过程中接触到的前贤事迹,使他的不朽事业有了精神支柱:“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伍子胥列传》)“知死必勇。非死者难也,处死者难也。”(《廉颇蔺相如列传》)“没世无闻,古人惟耻。”(《感士不遇赋》) 对我们后人来说,幸运的是司马迁终于做出了选择,幸运的是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毕竟他确实有足够的理由做出任何一种选择,而他终于放弃了那个最容易做的、被他界定为“轻于鸿毛”的死,中华民族才得以增添一部可以引以为自豪的历史文学杰作,中华民族的早期历史也因此有了大致可以确认的轮廓。我们可以认为,经此一役,司马迁已完全经受了生与死的轮回。所以他的生死观不仅是灵与肉的不断撞击的结晶,也是维护尊严的信念与追求不朽的信念不停撕扯的结晶。 是生还是死。这个问题也被司马迁溶入了自己的作品。除了在《报任安书》中提到的面临生死抉择的前贤外,《史记》中还有大量的在生死关头及重大凌辱面前如何抉择的事迹。如陈胜起义前的“等死,死国可乎”,起义时的“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的宣言;管仲“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而幽囚受辱终建大功的自白;伍子胥兄弟一人随父就死,一人忍辱负重活下来报仇的过程;蔺相如敢于冒生命危险叱责秦王,却不愿意与廉颇发生冲突伤害国家元气的思考;韩信为了日后建功立业甘愿忍受胯下之辱的事迹;等等。由于司马迁本人对这类抉择及场面有切身的体会,所以当这些事迹从他笔下流出,就宛如发生在眼前,令人血脉贲张,精神振奋,欲有所为。 如果不出李陵事件,司马迁就可以平平静静地完成其不朽事业。而这类不测事件又岂能是司马迁的个人意愿所能左右。所以,司马迁的作品中充满了对这类不测命运的慨叹。而这类不测命运降临其身,这就注定了司马迁要在巨大的屈辱中完成其对不朽的追求。或者也正因为此,其作品才迸发出耀眼的人性光辉;或因为如此一来,其作品才极具震撼力,而终成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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