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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艾滋女”事件再次考验中国网民和媒体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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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02: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北警方最新发布消息称,闫德利前男友杨某落网,承认炮制“容城艾滋女”博客及传单。引发中国网民和媒体关注的“艾滋女”事件基本水落石出。目前,杨某以涉嫌诽谤罪被刑拘,等待他的是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双重判决。

  至于闫德利,一个学历不高的农村进京务工女孩,终于可以长出一口气,最起码暂时如此。请打开搜索引擎,我们的网民和媒体都对她做了些什么,对通讯录中279个无辜者做了些什么?

  舆论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时代,中国最大的进步,在于让中国网民都有了发言表态的空间,有了大小不同的舆论“自留地”。同时,作为社会公义的守护者之一,媒体的舆论力量也逐步显现。但是,我们也经常看到,我们的网民和媒体由于“愤怒”,自觉或不自觉地制造另一种“冤假错案”:误读真相甚至不自觉成为罪恶的帮凶。

  如果你对闫德利或者279个无辜者发泄了“愤怒”,此刻,应表示最起码的歉意。闫德利不幸,在情感、境遇上遭遇残忍和丑恶;闫德利也有幸,在不算太长的时间内终获清白。她更幸运地生活在法治时代,否则“滚钉板”也很难证实这种清白。

  无论网民还是媒体,从事件开始的宣泄,姑且认为是“宣泄”,都是因为“愤怒”。但是你为什么要愤怒呢,在没有了解真相的前提下?因为想当然,很多时候“想当然”就成为大家愤怒的理由,“宁肯信其有,不肯信其无”常常成为普遍的心态。因而,我们常常看到,在中国网络,很多人没有读完一篇文章就开始评论,很多事件还不明了就产生盖棺定论的批判。闫德利事件如此,方宏进事件亦如此。

  事件,尤其是突发事件的发生,总有错综复杂的因素,不分青红皂白的批判,只能把事情搞得更糟,甚至伤及无辜,适得其反。闫德利对舆论的恐惧,事件其他当事人对舆论的恐惧,确应引起中国网民和媒体的反思。对此,作为前央视“名嘴”,方宏进恐怕体会更深。

  尊重事实,尊重证据,或许是闫德利留给我们的思考之一吧。靠事实说话,靠证据说话,或许是方宏进如今最大的体会吧。在表达情绪前,保持最基本的理性,中国网民才能逾越早熟的门槛。而媒体,还是只讲事实、发现证据的好,有主流媒体这样做了,在还原真相方面,此次应追记一功。

发表于 2009-10-26 08: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太可怕了。。。   如果大家都不分真假 是会被利用的撒~

现在网友的任务已经变成澄清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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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22: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上一百
各色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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