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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6:50:27
正文 第八十九章
作者:鲁班尺
月高风清,林子里树梢飒飒作响,空气如同凝固了般,没有谁开口说话。
过了许久,师太喃喃道:“吃婴儿,他们是什么人啊。”
吴道明面色苍白的缓缓说道:“据说北方有一种风水巫师,靠活食婴儿的脑子进补,就像我们岭南人秋冬之交生吃猴脑进补一样。”
师太惊道:“道兄,你竟然吃活猴脑?”
吴道明歉意的一笑,道:“师妹放心,吴某不曾吃过。”
师太闻言这才松了一口气。
老者又道:“不错,正像这位侠士所说的那样,他们是在活吃婴儿脑,他们用小刀划开婴儿头皮,敲开天灵盖,然后两人用小木勺来舀着喝,这之间,那婴儿一直不停的哭喊着。”
“太残忍了!道兄,我们不能不管!”师太几乎是喊出来的。
吴道明顿时也义愤填膺,叫道:“好,师妹,我们行侠江湖所谓何事?不就是除暴安良么?你们说,他们现在在哪里?”
老者道:“我就知道你们是侠心义士,看你们刚才的身手就是武学高手,但是那两个人邪门功夫也自是不弱,你们仍是要小心才是。我们十几个人曾试探过,根本不是他们俩的对手,今天有幸遇见你二位大侠,那些婴儿们可是有救了。”
一个侏儒说道:“他俩还在谷里,昨天他们掠来了一对双胞胎,今晚不会再出去了。”
“请你们带路入谷。”吴道明摩拳擦掌道。
玉尸们带领着吴道明和师太走入一条极狭窄的石壁缝隙,抬头向上望去,高不可及之处隐隐约约的露出了一线天,微微看到少许亮光。
“这道秦人古道蜿蜒两三里,小道纵横,错综杂乱,一般人不循暗记必定迷失其中而永远都出不来了。”老者介绍道。
吴道明心想,等出来时岂不是大大的麻烦?
前面一道石门,已经破败残垣,看来毁损已经数百年了。
果然,侏儒老者介绍说:“这石门还是被当年野拂他们破坏的,已经三百多年了。”
出了石门,面前豁然开朗,月光下,见到有几处秦舍,建筑式样极为古朴,古窗幽壁,雕梁画栋,飞檐斗角,田园桑竹,分外苍凉。
最里面的一处秦舍的窗户亮着灯光,远远的听到里面有说话的声音。
吴道明以手示意侏儒们站在原地不要动,他凭息蹑手蹑脚的行到秦舍外,贴近窗前朝里面望去……
师太则负手而立,神清闲适,对付两个蟊贼,是无须费多大气力的。
月亮隐入了薄薄的云彩之中,秦人谷里朦朦胧胧一片,随风嗅得到一股淡淡的血腥气。
窗户内,两个身着藏青色中山装的中年汉子坐在一张粗糙的木桌旁,桌上摆着两只小木勺,还有两碗斟满的烧酒。
那两人身材高大魁梧,国字脸,一看便知是北方汉子。其中一人怀里抱着一个只有数月大的婴儿,一只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那人晃动着手中的匕首,婴儿的一双眼睛不停的跟着匕首动着,嘴里面发出轻轻的呜咽声。
“开始吧,我都饿了,男婴的味道比起女婴来,土腥味儿重一些,赶明个我去搞只女婴回来。”另一人先啜了一小口烧酒,舔了舔嘴唇,说的一口标准的京腔。
“好,乖乖,别怕。”那人将刀尖对着婴儿脑皮上方就要划下。
说时迟,那时快,吴道明伸手入裆一抓,准备直接以阴锥射之,不料一手竟然抓空了,阴锥原来已经用光了,新生出来的还短……
急切之下,吴道明大喝一声:“住手!”纵身跃起,破窗而入。
这突如其来的暴喝,屋内的两人刹那间一愣,吴道明趁机劈手将婴儿夺了下来,遂一个漂亮的转身,稳稳的落在了地上。
那两人惊愕之余并未起身,手持匕首之人冷冷说道:“阁下是什么人?”
吴道明微微一笑道:“岭南吴道明。”
两人面面相觑,摇了摇头,看样子并没有听说过。
“有何贵干?”那人未把吴道明放在眼里。
吴道明淡淡道:“活食婴儿脑,天理难容,今天就让吴某杀了你们,替天行道。”
两人哈哈大笑,手持匕首之人说道:“就凭你?”说罢左手一拂,两只盛满了烧酒的瓷碗裹挟着风声飞向了吴道明。
吴道明心中暗暗吃惊,此人的内力了得,于是不敢怠慢,身子向后弯曲,两只碗擦着肚皮飞过。
吴道明这身铁板桥功夫是相当过硬的,当他迅速弹起的的时候,突然尾闾穴一麻,放射性的麻到了整个的胯部,竟然动弹不得!
吴道明“啪”的一声,狼狈的一屁股摔落在了地上。
那两人哈哈大笑,手指着坐在地上的吴道明,说道:“老东西,腿脚都不好使唤了,还跑这儿来撒野,来,咱兄弟俩尝尝这家伙的脑子够不够味儿。”
“放肆……”身后传来冷冰冰的话音。
那两人回头一看,门口赫然立着一位鹤发童颜的老尼。
那两名北方风水巫师见来了外援,不敢怠慢,更不答话,双掌一摆,一齐扑向师太。
师太向后一纵,飘出丈许,两人紧追不舍,分左右攻向师太。
俗话说“南拳北腿”,但见此二人果然擅长使腿,而且师出同门,一色的“关东撩阴腿”,招招直奔师太的下身。
盖因旧时东北一带的人普遍存在大男子主义,认为“好男不和女斗”,所以武功招式都是针对男子而设,譬如招式狠毒的“撩阴腿”就是专门攻击男子下阴的,只要扫上一腿,轻者蛋破丧失生育能力,稍重着一命呜乎。
这两人使出撩阴绝招,按照习惯,一股脑儿的击向师太下身。
师太勃然大怒,此人竟然如此下流,还不如一举击杀之,心念动处,真气充盈,根根银丝乍起……
吴道明在屋里慢慢站了起来,整个臀部还是有些麻,他移步到门口,抱着婴儿焦急的望着场上,他看出来师太极度的暴怒,准备竭尽全力一击,但愿师太尾闾处无碍。
怀中的婴儿静静的盯着双方,仿佛也知道这是一场生死存亡的决斗。
“嘭”的一声,根根发丝迸断,月下银光闪动,但听得“唉呀”惨叫声不绝于耳,如钢丝般的断发刺入那两人的头面部,刺破了两人的双目,晶体破碎,鲜血飞溅,向后摔倒在地上。
“好,果真是仙女下凡,为民除害啊。”侏儒们纷纷叫起好来。
吴道明松了一口气,冲上前去,抓住师太的双臂,情不自禁的说道:“师妹,我……”
师太淡淡一笑,俯在吴道明耳边道:“道兄,我的下半身动不了啦。”
尾闾穴,又是这里捣的鬼,吴道明想,盘算下来自己与师太出来上路以后再也未有同房啊,看起来真的是有可能中毒了呢,要赶紧找到寒生才是。
“你先别动,一会儿会缓过来的,我刚才就是。”吴道明叮嘱师太道。
吴道明转过身来,微笑着面对激动万分、蜂拥而上的侏儒们。
“两位大侠果真是江湖高人,一举手就歼灭了禽兽不如的害人精。”一位小些的侏儒赞叹道。
“真的是郎才女貌啊,乃是世间绝好的一对儿。”另一侏儒说道。
吴道明将孩子递给了侏儒老者,拱手抱拳,说道:“诸位过奖啦,我岭南吴道明今夜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是江湖豪杰之本色,如今恶人已除,吴某想要麻烦诸位一事。”
“大侠请讲,我们一定办到。”侏儒们七嘴八舌道。
“这个婴儿还要摆脱诸位找到他的家人,尽快的送回,他的父母不知有多着急呢。”吴道明说道。
“那是一定,我们连夜就去,你放心吧,大侠。”侏儒们保证道。
“咦,那两个坏人呢?”有侏儒惊呼道。
众人急视之,地上已不见了那两个北方风水师的踪迹,只有一串血迹延伸往谷内深处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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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9:49:51
正文 第九十章
作者:鲁班尺
“他们逃出谷了。”侏儒老者说道。
吴道明回头望望来路,诧异道:“出谷不是在那边么?”
老者解释说道:“这里面有一条秘道,直奔雪峰山而去,道路崎岖难走,荒无人迹,他们两个也是从那边下来进到谷中的。”
“雪峰山?翻过去不就是去到了湘西么?”吴道明沉思道。
“是的,此去一路深山密林,崎岖蜿蜒,只有一条羊肠小道,当年我们就是从这条路由天门山鬼谷洞一路下来的。”老者道。
原来如此,吴道明心下有了算计,他对师太说道:“师妹,我们就从此路上天门山。”
“你们要去天门山?”老者问道。
“正是,沿途若是遇上那两个坏蛋,就手除去。”吴道明回答道。
侏儒老者沉吟道:“大侠若是从这条路上天门山,需要做些准备,带上棉衣和食物,我们谷中并无此物,但是请你们放心,我们今夜连送婴儿带准备,明天天亮了再出发吧。”
吴道明同意后,侏儒们分头准备去了。
“师妹,好点了么?”吴道明关切的问道。
师太点点头,对道兄嫣然一笑,柔声道:“已经不碍事了,这两天好像真气越来越受制了,我俩是不是毒发了?”
吴道明心中酸楚,轻声说道:“是我拖累了师妹。”
师太又是莞尔一笑,语气更加柔和了:“江湖上哪儿能没有风险呢?我既然心甘情愿跟你出来了,还怕什么毒发?即使身亡,也能同道兄相伴,此生足矣。”
吴道明心中一热,揽师太于怀,顿觉尾闾穴又是一麻。
他摩挲着师太的白发,难过的说道:“师妹,你的头发又短了一截。”
“我们进屋去吧。”师太不愿意道兄太过伤感,两人遂进了秦舍内。
屋内有两张竹床,其中一张床上丢着一张黄绢,师太顺手拿起。
“道兄,你看。”师太展开黄绢说道。
这是一张地形图,上面画有山峰、溪水、木屋、竹林和小路,右上角的空白处有数行蝇头小楷,写着:
晋太原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
吴道明叹道:“此乃东晋陶渊明的《桃花源记》,绢中所画的应是秦人谷了,这上面以墨圈出的记号,看来可能就是野拂藏宝的地点。”
“玉尸们挖了几处并未发现有什么东西啊。”师太疑惑道。
吴道明沉思道:“看这绢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东西了,不知是否就是野拂的藏宝图,至于有十余个记号,也可能是野拂故弄玄虚,迷惑人而已,真实地藏宝地点只有一处,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两个北方风水师怎么得到的这张图呢?”师太自语道。
“先不管它了,我们将图收好,日后必定有用。”吴道明将图折起,揣入怀中。
次日,侏儒们已经准备好了行囊,并告知找到了婴儿的父母,已送孩子回了家。
太阳升起,吴道明与师太启程了,侏儒们躲进了秦舍后面的山洞里,恋恋不舍的挥手告别。
根据侏儒老者的指点,他俩沿着小路向秦人谷深处走去,不久,看到了那个石洞,掩映在竹林之中。
吴道明抢先一步走在了前面,回头对师太说道:“如遇到那两个北方风水师,师妹不要怜悯,可下重手杀之。”
师太点点头,两人走入洞中。
原来此石洞只是一个狭长的隧道,看得出人工斧凿的痕迹,洞内的甬道向上倾斜着,里面空气阴湿带有一种苔藓的味道。
吴道明掏出侏儒们给准备的手电筒,一面照着湿滑的石头道,一手拉着师太的手。
“你看这是什么?”吴道明以手电光射在石壁上,那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一溜儿青苔刮落的痕迹,大约人的胸部高度。
师太说道:“这肯定是那两个逃走的家伙手扶石壁蹭的,他们的眼睛被射瞎了。”
“嗯,我看他们尽管早走了半夜,但可能行不多远,我们一定能追上。”吴道明有把握的说道。
前面不远,石洞已到了尽头,刺眼的亮光照在洞口,吴道明走出来一看,原来已经来到了一个小山峰之上。
举目四望,天际处横垣着的一座高高蜿蜒的山脉。
“那就是雪峰山的主峰罗翁八面山苏宝顶了,是沅江和资水的分水岭,翻过去就进入湘西了,而且我们可以走捷径去武陵山脉,两三天后,就可以到达天门山了。”吴道明解释道。
“雪峰山上没有雪的么?”师太问道。
“只有冬天最冷的腊月才能看到白雪,主峰海拔还不到两千米,我们可以从主峰下的原始森林里绕过去。”吴道明解释道。
“道兄,你懂的真多。”师太赞许道。
吴道明微笑不语,他很喜欢欣赏师太此时的神情,纯真无邪,就像是个听话的小姑娘。
“我们走吧。”他说道,早一点见到寒生解毒才是正经事儿,自己还要同师妹共同生活好多年呢。
吴道明和师太虽然中毒,但是毕竟都是身怀武功的人,尤其师太更是江湖一等一的高手,只要不太动真气,尽管山路崎岖,行走起来还是轻松有加。
他俩一路观赏着风景,一面赶路,却也惬意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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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9:50:02
正文 第九十一章
作者:鲁班尺
苗寨,头人家的吊脚楼的楼上,头人心疼得望着自己的外孙女,说道:“妮卡,你是落花洞女,是树神的女人。”
妮卡望着外公,坚定的说道:“寒生才是神,他是医神。”
是夜,一轮明月悬挂在天空,凤尾竹拖曳着长长的竹梢在清凉的夜风中摇晃着,妮卡身着一袭白衣默默地站在月下,遥望着巫师麻都家的吊脚楼。
苗疆的“落花洞女”乃是湘西三邪之一,古来有之。
苗族部落中有一些未婚的女子,能将树叶哭下来;到山洞里不吃不喝,几天不死,回来后也不饮不吃,几天后就死去。部落人们认为她去和树神、井神结婚了,由于这些女孩生前没有结婚,但人死后,别人去办丧礼,而她的家人给她们不但不办丧礼,还要办婚事,以示婚礼之喜。还有一种极罕见的落花洞女,女孩头戴着鲜花编成的花环,深夜里独自上山与树神约会,有的会在天明前回到家中死去,有的则不知所踪,永远没有再回来,寨里的人们相信她们已经被树神娶走了。
落花洞女临死之前,神情进入痴迷状态,她的面色灿若桃花,眼睛亮如星辰,声音如丝竹般悦耳,身体里发出一种馨人的清香。她会不停地抹桌擦椅洒扫厅堂,把一个原本破败的家收拾得纤尘不染,进入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境界。按照苗疆的说法,这个女孩子已经把自己许给了神,她的心上人是不食人间烟火却救人于水火的神,因此她不再为世俗的任何男子动心,只需小心地保护好自己的美丽娴静,等着她的神选好了吉祥的日子来迎取她。这就注定了她的一生将不再有姆妈经历过的一切生儿育女盼夫心切又妒怨煎熬的烦恼,也不会有世俗的男子想到要用自己的婚姻去解救这个被神的幻象所诱惑的女孩。固然当那个日子到来的时候,幸福中的女孩含笑而逝,但她始终不渝地保持了自己的姣好容颜。
妮卡就是那种罕见的落花洞女,她于一年前头戴花环走进了大苗山,自此没了音讯,人们认为她已经幸福的嫁给了树神。一年后,她回来了,按照她的说法是回来探亲的,人们尊重她,希望将自己的祝福捎给树神。
妮卡其实已经死了,她只是一具尸体。
妮卡默默地站在凤尾竹下,微风轻拂着她美丽的面庞,从身体里散发出一种山野的清香。
麻都家的吊脚楼里走出来一位姑娘,月光下显得俏丽可人,她就是明月,肉尸出来了。
明月抬头眺望着圆圆的月亮,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妮卡惊讶的盯着这个脱尘的女孩,也长叹了一声。
“你是谁?”妮卡走出了竹影,来到了明月的面前。
明月惊叹这位头上戴着花环的苗家少女的美丽,望着她那迷茫的面孔,如星辰般明亮的双眸,颜如含露桃花似的皮肤,悦耳甜美的声音和那股沁人的田野芬芳的气味。
“我是明月,你是谁?”明月问道。
“你是寒生的女人?”妮卡是苗家女孩,说话直接了当。
明月笑了,摇了摇头,说道:“我早已经有心上人了,寒生是医生,他带我前去天门山治病的。”
妮卡不好意思的一笑,说道:“我叫妮卡,是头人的外孙女。”
两个女孩相互瞅着,顿生一种亲近之感。
妮卡问道:“你得了什么病,要千里迢迢赶去天门山?”
明月说道:“我一个月前被人毒死了,现在只是一具肉尸,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出来透会儿气,平时只能躲在一清的身体里。”
“明月姐姐,我是苗疆的落花洞女,已经死了一年了,在山中,我误食了一种野果,结果变成了醒尸。”妮卡幽幽道。
“醒尸?”明月不解。
“白天是妮卡,晚上是落花洞女,容貌也不一样,晚上会好看很多。”妮卡解释道。
“我看你比天仙还要好看。”明月由衷地赞叹道。
妮卡面色微微一红,说道:“到天门山上找什么东西来治病呢?”
明月回答:“听说天门山鬼谷洞隐居着一位湘西老叟,他曾经医治过肉尸。”
妮卡微微一笑,说道:“你说的是苗疆的阿普老司吧?汉人称呼他为‘湘西老叟’。”
“你认识他?”明月惊奇的问道。
妮卡摇摇头,说道:“苗家人都知道阿普老司,他的故事在苗疆流传好多年了。”
明月叹了一口气,幽幽说道:“唉,也不知阿普老司还在不在了,明月此生还能见到建国了么?”
“建国是你的心上人么?”妮卡问道。
明月腼腆的一笑:“他说过两年后会来娶我的。”
妮卡心中感到一丝凄凉,缓缓道:“你们什么时候走?”
“天一亮就出发了。”明月答道。
两个女孩儿彼此感到十分亲近,手拉着手并肩坐在了一块青石上相聊甚欢。明月讲到了她在庵中常伴青灯古佛的寂寥日子,讲到了初次见到黄建国时,被他的谈吐和潇洒俊朗所折服,少女的初恋竟然是那样的牵肠挂肚,黄建国的海誓山盟,她的相思缠绵……最后中毒身亡……
“明月姐姐,你的命好苦……”妮卡的头依偎在明月的肩上,眼中闪动着泪花。
明月轻轻搂着妮卡,心中怀念着远在京城的那个青年。
明月的皮肤慢慢变粗了,脸上的五官扭曲了,丰满的胸部悄悄地干瘪了下去,一清回来了……
一清眨了眨眼睛,惊喜地发现自己的怀里搂着一位天仙般的美人,鼻子中嗅到的是女人身上的一种特有的肉香,与火葬场里那些冰冷的女性尸体不同,他简直都陶醉了。
一清揽着女孩的手,颤抖着向她的胸部游动着,一寸、两寸,手指已经快要按到了那凸起的地方……
妮卡突然警觉了,抬脸一看大吃一惊!“腾”的一声,跳将起来。
“你!你是谁!”妮卡面色绯红,一脸气愤的指着这个面相丑陋猥琐的老男人。
一清依旧陶醉在幸福的旋涡里,色迷迷的望着这个人间仙女,那只手还继续颤抖着摩挲按压着自己的胸部,鼻孔翕动,口衔沿着嘴角滴下……
妮卡大怒,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在了一清的脸颊上。
一清猛地清醒过来:“我,我是一清。”
妮卡也明白过来了,这个丑陋不堪的男人原来就是明月的宿主,顿时羞怯难当,衣袖一拂,转身离去了。
一清摸着自己红肿的脸颊,莫名其妙的望着飘然而远去的仙女,鼻子又翕动了两下,掐了掐自己,不是在做梦。
天亮了,寒生他们准备出发了。
麻都陪着寒生来到了头人的吊脚楼上,前来辞行。
寒生检查了一下头人的大腿,病情好转的很快,他告诉头人,可以起来活动了。
寒生谢绝了头人希望他们住上几日的要求,告诉说必须抓紧赶往天门山。那个苗家小姑娘妮卡没有在。
麻都决定同寒生一起赶赴天门山,一路上想要多聆听一些神医的教诲。
早饭后,山寨中的苗人敲锣打鼓的送到山下,照例每人又喝了一碗酒。
刘今墨抱着沈才华骑在了马上,麻都也牵过自己的马匹,加上铁掌柜和伙计,寒生、一清和残儿一行共有七匹马,浩浩荡荡的向天门山而去。
“你的脸怎么了?”寒生问一清道。
一清尴尬的笑了笑,拍马上前面去了。
山梁上,一匹白马静静的站立着,苗疆的落花洞女——醒尸妮卡默默地坐在马上,望着绝尘的马队,一拽缰绳,跟踪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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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9:50:15
正文 第九十二章
作者:鲁班尺
清晨,南山灵古洞笼罩在一片薄雾之中。
黄乾穗站在太极阴晕前面仰天哈哈大笑:“五天已经过去了,建国,不出十年,你将入主京城,天降大任于我黄家啊。”
黄建国站立在父亲的身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踌躇满志道:“父亲,儿这就返回京城,刻苦读书,努力钻研党史,把握机会,争取将来做一个爱民的领导人。”
“孩子,光想着爱民是远远不够的,要学会摆平和利用各种政治力量,抓住主流社会的诉求,至于老百姓么,记住一条准则,就会事半功倍了。”黄乾穗说道。
“什么准则?爸爸。”黄建国问道。
黄乾穗嘿嘿一笑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我懂了,爸爸。”黄建国沉思道。
“我同你一起上京,帮你疏通一些关系。”黄乾穗说道。
孟祝祺凑上来,陪着笑脸,道:“姐夫,十年之后,您就是真正的‘千岁’了,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啊。”
黄乾穗把脸一沉,道:“住口,你看看你,这哪儿像一个党员应当说的话嘛。”
孟祝祺唯唯诺诺道:“是,是,姐夫,那个朱医生的事儿,您还得抓紧着点办啊。”
“哪个朱医生?”黄乾穗问道。
“寒生他老爹呀,您怎么忘啦?他一回来,寒生才会救治您外甥啊。”孟祝祺提醒道。
“哦,我知道了。”黄乾穗哼道。
黄乾穗对孟祝祺叮嘱道:“尽管五天过去了,大局已定,这顶帐篷也可以撤去,把坟丘修好,暂时不要立碑,记住,一定要派心腹之人在这儿守着。”
“那要守多久呢?”孟祝祺小心翼翼的问道。
黄乾穗瞪了他一眼,说道:“叫你守就守着,到时候通知你的时候再撤。”
“是,姐夫,你就放心吧。”孟祝祺拍着胸脯说道。
“爸爸。”黄建国欲言又止的嗫嚅道。
“你想说什么就说嘛,说话办事一定要干脆,作风雷厉风行。”黄乾穗说道。
“明月有消息么?”黄建国低头问道。
“没有。”黄乾穗回答的很干脆,然后语重心长地说道,“孩子,你是要干大事的人,怎么能够儿女情长呢?你的志向是要为天下百姓着想,怎么能整天想着个小尼姑呢?她只会拖累你,难道这一点还想不明白吗?”
“我知道了,爸爸。”黄建国抬起头,望着父亲说道。
“孩子,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本,外因是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现在我们尽管已经有了太极阴晕这个外因,但是内因如果不努力,仍然是不会成功的。”黄乾穗说道。
“爸爸,我会的,我回京以后自己会加倍努力的。”黄建国坚定道。
太阳渐渐升起,薄雾慢慢消退。
“你们同学之中有没有该关键字已经被屏蔽?”黄乾穗问道。
“有很多。”黄建国回答。
“我是说女同学。”黄乾穗笑道。
“有。”黄建国猜到了父亲想要说什么。
“有没有父母级别很高的?越高越好。”黄乾穗接着说道。
“有,但是长得都很丑。”黄建国回答道。
“不,”黄乾穗面色严肃的说道,“长得好丑无非是五官位置摆放得正不正而已,关键是婚姻可以助你一臂之力,事半功倍,马皇后丑不丑?但是可以助朱元璋开国。一旦你大事已成,再喜欢谁还不都是你的囊中之物?到时候,这些事情都是小节,非常之小,你在京城,这种事儿见得还少吗?”
“十年,只有十年,爸爸,你放心吧,我知道怎么去做了。”黄建国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婺源县人民医院住院部。
孟红兵躺在病床上,颈部以下依旧无任何知觉,见到父亲孟祝祺走进来,口里叫着:“爸爸。”接着便啜泣起来了。
孟祝祺鼻子一酸,老泪差一点滚了下来。
“爸爸,你不是说寒生能治好我的病吗?而且还能医好我的两个蛋蛋,你怎么还不叫他来啊?”孟红兵抽泣着说道。
“小兵啊,爸爸也和你一样的着急,可是他的条件我们还没有做到呢。”孟祝祺安慰道。
孟红兵吼了起来:“你可以把他抓来嘛。”
孟祝祺安慰着说道:“小兵啊,就是抓他来了,他不好好给你医治,还不是没有用。”
“不行就先抓兰儿,爸爸,那兰儿姑娘是不错,等我长出了新的蛋蛋,我一定要把她弄到手,有时一想到她,我心里就直痒痒。”孟红兵阴笑道。
“好好好,你要先沉住气,别说出去,等完全治好了,我再帮你想办法。”孟祝祺哄着儿子道。
“爸爸,我要兰儿来护理我。”孟红兵突然说道。
“这……这恐怕不太好办啊,那吴楚山人不会答应的。”孟祝祺为难的说道。
门开了,黄建国走了进来。
“我明天就要回京了,走之前再来看看你,怎么样,感觉好点了么?”他关切地对孟红兵说道。
“建国哥,你帮我想个法子,我想要兰儿来伺候我。”孟红兵转而向黄建国求救。
黄建国笑了笑,说道:“别胡闹了,想点正经事,安心养病。”
“建国哥,你有一统天下的正经事,当然看不起我的胡闹啦,告诉你,我要兰儿来伺候我,就是我的正经事!”孟红兵瞪着黄建国一板一眼的说道。
黄建国沉吟片刻,对孟祝祺说道:“舅舅,小兵在这个时候还能想到这些,说明他对生活还是充满了强烈的希望的,如果兰儿真的能来,对他的病情也是大有帮助的。”
孟祝祺搓了搓手,说道:“只怕他们不肯。”
黄建国笑了笑,说道:“此事可以分两步走,一是利诱,我想他们现在生活应该很窘迫吧,除了朱医生替人家看病有点小小的收入外,这么多张嘴等着吃饭,而且朱医生又去了京城不在家中。方法是以组织出面,给兰儿在医院找份护理员的工作,先不要说是护理小兵,到时候医院如何安排,兰儿是无法推托的。二是威逼,他们一家毕竟是外来人口,而且又开不出证明来,按照规定可以收容审查,同时暗示他们,收容审查最多可以长达几年的时间,至于收容所里的环境有多恶劣嘛,说说也好。这两步一走,我看是没有人能够拒绝的。”
“好极了,建国哥是天生做大事的人,有谋略,爸爸可比你差远了。”孟红兵大喜道。
孟祝祺忙说:“这是当然的,舅舅怎好比,好,爸爸这就去办。”
黄建国心道,这是小事一桩,从今后,自己要开始考虑国家大事了。
逗号
发表于 2008-7-6 19:50:31
正文 第九十三章
作者:鲁班尺
在灵古洞内经过了数天的爬行之后,母金头鼋带着小鼋宝宝们爬到了蝙蝠洞附近,侵犯了红眼阴蝠的领地。
阴蝠首领夫妇对金头鼋们发动了进攻,战斗迅速的结束了,因为每只金头鼋脖颈上只有一根毛。
无名师太射在金头鼋颈上的头发丝被拔掉后,金头鼋的气血重新流通,它们感激阴蝠的帮助,不去侵扰蝙蝠洞,母鼋带着小鼋们继续前行,直接向卧龙谷内爬去。
黄乾穗父子开始收拾行装,准备二天后启程进京。
“建国,你看朱彪此人应该怎么处理?”黄乾穗说道,想听听儿子的看法。
黄建国说道:“此人是个小人,稍微施加点压力,他就出卖了吴道明和师太,使我们有机可乘。他对太极阴晕的事情知道的太多,又因沈菜花一事对舅舅家怀恨在心,一旦有机会,他就会反扑,说出一切,对我们是一个威胁。总之,此人是个祸害,必须尽快除去。另外,吴楚山人也要设法除去,最好搞成个事故,以免引起寒生的怀疑。”
黄乾穗点点头,心道,建国真是青出于蓝啊,现在就已经善用谋略,而且心狠手辣,毫无优柔寡断,他具备了政治家的基本素质,现在就看太极阴晕如何发挥作用并体现在他的身上了。
黄乾穗叫来了孟祝祺,和其商量除掉朱彪一事。
“不能公开,要秘密进行,最好搞成畏罪自杀。”孟祝祺建议道,他早就想除去这个沈菜花的奸夫了。
“很好,要弄远一点,要撇清关系。”黄乾穗点头说道。
黄建国经过客厅,听到父亲和舅舅的谈话,插嘴道:“弄到卧龙谷里干掉,留下日后嫁祸吴楚山人的契机。”说罢走出去了。
一石二鸟,黄乾穗真的佩服起儿子来了。
孟祝祺马上雷厉风行的去安排心腹之人具体落实此事。
中午一过,孟祝祺带着两名心腹来到了关押朱彪的房间。
“朱彪,现在有一个让你立功赎罪的机会。”孟祝祺盯着朱彪说道。
朱彪一听顿时来了精神,忙道:“好,我一定听孟主任的。”
孟祝祺说道:“你上次去过卧龙谷吴楚山人的草房吧,我们怀疑那里藏有吴楚山人写的反革命诗稿,你愿不愿意带人前去搜查,找到反诗便可以立功,你以前的事就一笔勾销,继续当你的队长,你愿意吗?”
“我愿意。”朱彪感激涕零的模样。
“你们现在就可以出发了。”孟祝祺吩咐道。
朱彪同押解他的那两个人一路往卧龙谷而去。
黄昏时分,他们终于来到了卧龙谷中,站在了那间草房前,此刻,太阳已经落山,山谷中蒙胧凄凉,秋风凄楚。
进了屋子里,稍微觉得暖和了些。
这两个人都是孟祝祺的叔辈子侄,黑面皮的叫孟五,他俩算得上是孟祝祺的铁杆心腹了,平日里跟着孟祝祺横行乡里,没少吃香喝辣的。
“朱彪,你他妈的还愣着干嘛,还不赶快去找那反诗?”两人斜倚在门框上点起烟卷抽了起来。
朱彪不敢怠慢,立刻在屋子里面乱翻起来。
“没有啊。”朱彪气喘吁吁的说道,房间里除了破桌子,烂棉絮之外,几乎空空如也,一目了然。
孟五嘴里“哼”了声,骂骂咧咧的说道:“他奶奶的,你这小子一定是在故意包庇那什么鬼山人,先把他捆起来,我们自己搜。”
另一人不知从哪儿变出来一条绳子来,上前就要捆朱彪。
“慢,凭什么捆我?”朱彪拉开了架势,他也会几下拳脚的。
孟五口中叫道:“哟嗬,朱彪是不是想找不自在?”手中赫然亮出一把狗牌橹子。
当时的年代,军队里使用“五一式”和“五四式”手枪,而地方上的枪支则五花八门,“一枪二马三花”,最好的就是德国的枪牌橹子,其次是马牌橹子、花牌橹子,狗牌橹子算得上第四了,比那些盒子炮要气派得多了。
朱彪一见狗牌橹子,只得束手就擒,被捆成个大粽子。
孟五和另一个人目光相接,心意相通,可以动手了。
“朱彪,你这小子偷人偷到孟主任家里来了,有胆量,今天孟主任就成全你,让你到阴间去和沈菜花相会。”孟五嘿嘿的冷笑道。
“啊,原来你们骗我到这来是要害我!”朱彪恍然大悟。
“你明白就好,来,把绞索套到他脖子上。”孟五吩咐道。
旁边那人从腰间又抽出一条麻绳,熟练的借了个环,然后麻利的套在了朱彪的脖子上。
“朱彪啊,别怨我们兄弟俩,只怪你自己搞大了沈菜花的肚子,送了顶绿帽子给孟红兵戴,纯粹是自作自受。”孟五嘲笑道。
朱彪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万念俱灰。
就在这时,草屋外传来了沙沙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朝这边而来。
孟五警觉起来,手握狗牌橹子蹑手蹑脚的出了房门,夜色朦胧中发现了几只金头小龟,那沙沙的声音正是它们爬行时发出的,他松了一口气,叫道:“这东西炖汤肯定是壮阳啊,去把它们都抓起来今晚就在这儿炖汤喝。”
另外那人到厨房拎了只水桶出来,上前两步踩住一只,然后弯下腰来拾起,小龟转过头来“嘘”的一口,那人只觉一股寒气迎面扑来,登时头一晕,摔倒在了地上。
“哈,还挺厉害。”孟五叫道,紧接着瞄准一只小龟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击中了小龟的后背,冲击力撕裂了小龟的内脏,它蹬了两下足,死去了。孟五随即又瞄准了第二只小龟……
这时,母金头鼋出现了,见自己的宝宝被害,顿时双目圆瞪,怒火中烧,抬起头来长长的“嘘”出,一股极阴之气射中孟五的手臂。孟五感觉胳膊如火炙般烫了一下,手枪拿捏不住,啪的掉在了地上。
“嘘……”母鼋的第二口气迎面又至,孟五一头栽倒在地。母鼋上前几口,扯去了孟五的衣裤,露出赤裸的身子,小鼋宝宝们蜂拥而上,不一会就将孟五吃得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了。
另外那人眼睁睁的看到孟五被吞噬,眼睛一翻,晕死过去了,母金头鼋上去同样撕碎了他的衣衫,鼋宝宝们随即冲上,但只吃了一半,便纷纷打起饱嗝来。母鼋见宝宝们已经饱了,便将那人的另一半身体迅速的吃光了。
这一切都被朱彪在门内看见了,早已吓得瘫倒在地,大小便失禁,屙了一裤子。
母鼋爬向朱彪,瞪着眼睛仔细的盯着他看,一来母鼋认出了朱彪就是它们以前的房东,二来感觉朱彪的下体实在难闻之极,便一口咬断了捆绑着朱彪的绳索,然后扭头带着小鼋宝宝们向山谷深处爬去。
过了很久很久,朱彪才能够慢慢的由地上爬起来,他跌跌撞撞的走到小溪旁,脱下裤子和裤衩,蹲到冰凉的溪水里洗净屁股,然后在水中将裤子裤衩也洗了,拧干湿乎乎的就穿在了身上。
他走回到草屋门口,捡起地上的手枪,然后一言不发的走了。
为自己,为沈菜花,朱彪终于决心开始复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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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9:50:45
正文 第九十四章
作者:鲁班尺
夜半时分,朱彪痴痴地站在南山村自家草屋的西侧,望着被掘开的墓穴、空空如也的柜子,吃惊的合不拢嘴。
自从他被诱捕后,没有人告诉他,有两个基干民兵在他家被咬断脖子身亡,也没人提起过沈菜花的尸体不翼而飞,这些消息都对他封锁了。
他从卧龙谷连夜先返回到家中,一来要填饱肚子,二来要到菜花的墓前,告诉她,自己决定开始复仇,杀死孟氏父子,替菜花也替自己报仇。
可是菜花不见了……
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孟祝祺把菜花的尸体挖走了,这又是一笔要清算的帐,他想。
朱彪进到房间内,吃饱喝足了之后,里外换上了自己最好的一套藏青色的中山套装,自己第一次见到沈菜花,穿的就是这一套,自从她死后,朱彪就再也不曾碰过这套衣服了。
他检查了一下那把狗牌橹子枪,弹夹中还剩下四发子弹,对付他们父子俩应当足够了。
找了下,家中所有的几十元钱都揣进了中山装的口袋里,朱彪明白,这次刺杀成功与否,自己一定是再也回不来了。
他最后一次留恋的望着自己住了几十年的三间草房,领袖的戎装像依然威武的挥着手,目光炯炯的注视着他。
鸡叫三遍,天就快要亮了,朱彪一跺脚,头也不回的向东而去。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就是朱彪此刻悲壮心情的真实写照。
经过村东头朱医生家时,“汪汪……”寒生的大黄狗笨笨跑了出来,站在了路边晃着脑袋看着他。
永别了,笨笨,他默默地对大黄狗打着招呼,人活得要有尊严,这岂是你们狗们所能理解的。
“朱队长,是你吗?”薄雾中出现了吴楚山人的身影。
“是我。”朱彪答道。
“这么早,上哪儿去呀?”山人问道。
朱彪挺起了胸膛,朗声道:“去做一个男人应当做的事情。”
吴楚山人微微笑道:“去找沈菜花么?她杀了两个人,恐怕走的远了。”
朱彪没有听懂山人的意思,迷惑不解道:“你说什么?”
山人笑了笑,说道:“几天前的夜里,有人挖开了你家屋子西侧的墓穴,沈菜花出来咬断了那两个人挖墓人的脖子,然后逃走了。”
朱彪痴痴的怔住了。
在寒生家的东屋里,吴楚山人讲述了他所看到的情况。
“沈菜花已经变成了荫尸,你最好还是把她忘了吧。”吴楚山人好心的告诫道。
“她现在在哪儿?”朱彪坚定的追问道。
吴楚山人叹了口气,说道:“荫尸的怨气很大,我想她最挂念的就是她的孩子沈才华,这可能也是她死不瞑目的原因了。”
“你是说她杀了那两个掘墓的人,就去找沈才华了?”朱彪问道。
吴楚山人点点头,未置可否。
朱彪喃喃道:“可是沈才华已经被刘今墨抢走了呀。”
“刘今墨抢走了孩子?”吴楚山人惊讶道。
朱彪于是便将吴道明所说的事情如实告诉了山人。
“你知道吴道明和师太去哪儿了么?”朱彪叙述完了以后,问道。
吴楚山人想了想,说道:“他俩前几日的晚上到我这儿来了,怀疑是中了毒,来找寒生,可是寒生已经去了湘西天门山,他俩很有可能也去湘西了。”
湘西老叟,朱彪想起了那天晚上躲在太极阴晕旁边的灌木丛中听到的谈话。
“菜花为我而死,我一定要找到她。”朱彪说道。
吴楚山人心想,此人尽管面相不怎么样,倒是有点情义,于是对他说道:“朱彪,你切记住,一旦沈菜花狂躁起来,她也许会伤害到你,这时你是逃脱不掉的,此刻记得大喊你俩最隐秘的私房话,勾起她的记忆,或许还有一命。”
“山人先生,您是有学问的人,您能告诉我,往哪儿方向去能够找到菜花和孩子吗?”朱彪谦恭的说道。
吴楚山人沉吟半晌,心中以年月日时起了一卦,坎下兑上,是为“困”卦,泽中无水之意,山人皱了皱眉头。
六三爻动,《象辞》中说道,“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意思是说,阴柔凌驾于阳刚之上,就像站在蒺藜之上,困住了。刚刚回到家中,又不见了自家妻室,说明祸不单行,已经饱受各种困扰,家门又惨遭不幸,实在不祥啊。
“你真的决定了去找沈菜花?”吴楚山人郑重其事的问道。
“是的,她是为我而死的。”朱彪答道。
“唉,那你就向西而去吧。”山人说罢径自转身回房。
朱彪兴冲冲地沿着山路向西而去,沈天虎的家就在那边。
太阳升起的时候,朱彪来到了荒坟岗,望着沈菜花原先的空空荡荡的墓穴,连一只土狗也见不到了,禁不住的长长叹息了一声。
竹林里也发出了一声叹息,朱彪抬眼望过去,薄雾笼罩,林中白茫茫一片。
朱彪走进了竹林里,前面又发出了叹息声,朱彪紧走几步,竹林外,草屋前的篱笆墙,一个面色忧虑的男人站在了那里,正是沈天虎。
那沈天虎见到朱彪精神一振,一下子冲上前来,忙不迭的道:“才华呢?才华带来了么?”
朱彪默默地看着他,说道:“这么说,才华并没有回来?”
“今天是第九天,我都快着急死了,才华没有在你家里?”沈天虎诧异道。
此刻,沈天虎的婆娘也跑出来了。
朱彪沮丧的说道:“才华被刘今墨掠走了,我以为能送到这儿来了。”
他将吴道明告诉他的,刘今墨偷施暗算,抢走沈才华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讲给了沈天虎夫妇听。
沈天虎夫妇一听可傻了眼,那婆娘竟然一下晕了过去。朱彪手忙脚乱的帮着天虎将婆娘抬进屋里,猛掐一阵人中,婆娘才悠悠醒转来,随即号啕大哭。
“最近,你们家这儿可有反常的事情发生?”朱彪小心翼翼的问道,他不能明说沈菜花的事情。
沈天虎摇摇头。
“才华的尿布被人偷走了。”那婆娘突然说道。
原来,沈天虎婆娘晾晒在竹篱笆上的婴儿尿布,第二天早上竟然不见了,这里地处偏僻,一般极少有人经过,况且谁偷小孩子的尿布做什么。
朱彪心下明白,沈菜花已经来过了。
“你们放心,我朱彪就是踏遍天下,也要找到她们。”朱彪信誓旦旦道。
沈天虎从柜子里放出一个布包,打开后,里面是他家存起的几百元钱,他把钱递给了朱彪。
“朱老弟,你是孩子的干爹,一定要把才华找回来啊,这点钱是沈家全部的积蓄,你带上,做个路上的盘缠。”沈天虎噙着眼泪说道。
朱彪此刻心中一热,竟然有些自责起来,他默默地接过那钱,放入了中山装的口袋里,然后一扭头,走出了沈家。
湘西,吴楚山人指的一定是湘西,尽管听说过那里山高路远,但是,一个男人寻找妻儿的决心是动摇不了的。
他摸了摸腰间的手枪,毅然决然地向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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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9:50:59
正文 第九十五章
作者:鲁班尺
天门山,古称云梦山,三国吴永安六年(公元263年),天门山忽然峭壁洞开,玄朗如门,形成迄今罕见的世界奇观――天门洞,从此而得名天门山。山体四周绝壁,拔地临空,气势冲天,高绝奇险,历来成为名人宦仕的景仰之地。天门洞是世界上最高海拔的天然穿山溶洞,它南北对开于千寻素壁之上,扶摇而通天,似明镜似天门镶嵌于蔚蔚天幕之上,终年吞云吐雾,神秘莫测。
元朝的著名诗人张兑曾赞叹“天门洞开云气通,江东峨眉皆下风”。这一道奇绝天下的胜景默默地在湘西矗立了1700多年。
月光下,寒生站在山道上,默默地望着天门洞,兀自惊叹不已。
麻都手指着天门说道:“翻过那儿,就是鬼谷子隐居的鬼谷洞了,据苗家采药人说,洞内有筛盘大的蝙蝠,有蒲扇大的蝴蝶,最里面是深潭,阴气森森,无人敢入。”
寒生疑惑道:“如此阴森之地,必是阴湿瘴气极重,易患痹症,难以想象,湘西老叟竟然会住在这里面。”
刘今墨怀抱婴儿说道:“所以此人必定非同寻常,江湖上大凡高人异士行事作派向来古怪,不可以常理推断。”
寒生点头称是,说道:“久居山洞,性情也会变得十分孤僻,不知道好不好说话呢。”
麻都说道:“寒生兄弟,我看那边山脚下似乎有农家的灯光,我们先去投宿,明天一早在登山吧。”
一行人七匹马向山脚下而去,“得得”的马蹄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的清脆。
待走到了近前,才发现竟然是一个小客栈,总共也不超过三间草房。
客栈大门半掩着,门上面挂着一块匾,写着“天门客栈”,门内透出微弱的灯光。
残儿悄悄的告诉寒生道:“这是一家专门接待赶尸匠的‘死尸客店’,不过现在公路多了,赶尸的越来越少,生意清淡,活人也开始接待了。”
寒生听了心里不禁有些发毛,目光看去,麻都和铁掌柜他们湘西人和刘今墨都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只有一清在悄悄往后缩。
除此以外,山里再也看不到有人家了。
鬼婴沈才华在刘今墨的怀里,瞪着两只乌黑的大眼睛,鼻子轻轻的翕动着,咧开了小嘴,悄悄地在舔着嘴唇……
客栈掌柜的是一个干瘪的王姓汉人老头,额头塌陷,面色枯槁如同黄纸,鼠目狗鼻黄牙,目光混昧不清。
死尸客店的掌柜怎么如同死人一般,寒生心想,看来人接触死人多了相貌亦会改变的,就像一清师傅,他把眼光瞟向了一清。
一清相貌本生就猪眼狗鼻羊口,丑陋不堪,工作中经常遭到死者家属的白眼,后来干脆要求上长夜班了,他从心底里对五官端正的人产生了逆反心态,而此刻见到了面貌同样丑陋不堪的掌柜,心中油然而生亲切之感。
那王掌柜见到一清,同样生出好感,颇有相见恨晚之意。
住宿费每人五元,总共三十五元,全部由铁掌柜付出,一路之上都是他在破费,寒生也感觉有些过意不去。
房间内一溜大通铺,被褥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汗臭味儿,估计从来就没有清洗过,大家皱皱眉头,出门在外,也只能将就了。
一清可忍受不了,寒生知道他的洁癖,眼瞅着他去同那姓王的掌柜交涉。
那王掌柜竟欣然邀请一清同他同睡一床,并允诺拿出唯一的一套新的被褥来。
寒生心中放心不下,半夜时,那明月出来岂不……
残儿大怒,捏紧了拳头就要冲去柜台,寒生将其拦住。
“这样吧,我们等到子时末,明月变回去以后再让一清过去睡觉。”寒生说道。
铁掌柜来到柜台的前面,掏出了几十元钱搁到柜台上,说道:“王掌柜,我们要些酒菜。”
王掌柜嘿嘿笑道:“一会儿就得。”讲的是一口北方口音。
不一会儿,王掌柜送来几盘卤菜,有卤猪心、猪肝、猪肚和猪大肠,外加一铁壶白酒,全都是猪内脏。寒生闻了闻猪大肠,有股淡淡的臊臭味,刘今墨笑了笑,捻起了一块丢进嘴里,说道:“吃大肠一定要有点浑气味才好吃。”
寒生想起自己制作的“三屎肠”来,苦笑了一下。
一清被王掌柜叫去喝酒,吃的是素菜。
山谷中的秋风,不但沁骨而且带着中轻轻的呼啸声音,使人感觉到身在异乡的旅人凄凉至极,寒生想起了兰儿和远在京城的父亲,不觉多喝了两杯,竟有些晕晕乎乎的了。
一个时辰之后,几盘猪内脏已经吃光,一铁壶白酒也已见底,大家横七竖八的倒在了大通铺上,迷迷糊糊的睡过去了。
此刻,唯一清醒的就只有一个人了——沈才华。
王掌柜和一清两人坐在柜台后面的小桌子上对饮。
两三盘小菜,是油泼辣子和湖南泡菜,腌制的味道很好吃,一清赞不绝口。
“这是我自己用南瓜和山枣酿制的甜酒,你尝尝味道看。”王掌柜今晚上兴致勃勃。
一清饮过啜了一口,说道:“嗯,甜甜的、酸酸的,但是下肚以后又热呼呼的,这叫什么酒?”
王掌柜笑道:“南瓜和山枣都是挑选畸形的,这样酿造出来口感就独特,我起的名字叫做‘歪瓜劣枣’酒。”
一清听罢笑将起来,说道:“太有意思了。”
王掌柜正色道:“当然有意思,酒品如人品,人五官长的丑,性情异于常人,其实正是一种独特的表现,一清,你我虽然外观在常人眼中认为是丑陋,那是见识浅薄,当年李自成的军师宋献策,面如猿猴,身不满三尺足跛,其形如鬼,但却是当世最高的阴阳家,一个字便颠覆了大明江山。”
“一个字?”一清不解的问道。
王掌柜借着酒兴,便对一清解释起来:“当年李自成起事,崇祯帝寝食不安,一日,微服私访,路遇一测字先生。崇祯帝想要知道江山是否有存,便随手写了个‘有’字。先生问测何事?崇祯说道先问国事,那先生说不好,‘有’字拆开是‘大明’二字的一半,大明天下去一半,只剩半壁江山。
崇祯帝暗自吃惊,忙说搞错了,是友人的‘友’字。
那先生问所测何事?崇祯说测民意。
先生说,‘友’为‘反’字出头,天下百姓恐要造反了。
崇祯忙改口说是天干地支的‘酉’字,测问当今皇上命运如何。
那先生失色道,皇上是天下之尊,‘酉’乃‘尊’字去头尾,命不久矣。
崇祯帝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景山自缢身亡,应了测字先生的话。”
一清问道:“那测字先生就是宋献策?”
“正是。”王掌柜点点头,又饮下了一杯酒。
一清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唉,可惜我们不但人生的丑,却又没有什么本领,拿我来说,至今仍是一个火葬场里的烧尸工。”
王掌柜微笑道:“我早就看出来你身上尸气很重,果然是一个经常与尸体打交道的人,你我真是有缘啊,等一下,我再介绍一个朋友与你认识。”
一清刚想询问是一个什么样的朋友,这时,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喜神打店啦……”月光下有人高声吆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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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9:51:15
正文 第九十六章
作者:鲁班尺
店外走进一个人来,身着黑色长衫,腰上系着黑腰带,头戴青布帽,足蹬着一双草鞋,一手持小阴锣,一手握着一只摄魂铃。
“王掌柜,总算是赶到天门客栈了。”那人说话阴里阴气,直刺耳鼓。
王掌柜嘿嘿一笑,说道:“莫师傅,今天赶来了几具?”
“四具,是车祸,两男两女。”那赶尸匠莫师傅言道。
一清仔细的打量着这位莫师傅,这是一个四十左右岁的黑皮瘦高男人,长身如茅,上肢却很短,小小的手掌像婴儿般大小,十指干枯如树枝,两颧尖削歪斜,卷窍兜上,眉色黄淡散乱低下,双耳贴脑,马眼露白,小鼻子小嘴巴,两排细小的黄牙,总之,奇丑无比。
莫师傅也在打量着一清,随即哈哈笑将起来,“有缘啊,有缘。”他说道。
王掌柜说道:“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莫师傅,出身湘西赶尸世家,这位是一清,江西来的烧尸工,一起来喝酒。”
“我先让它们住下。”莫师傅一摇摄魂铃,那铃并无声音发出,但门外却走进来了四具身裹着黑色尸衣、头戴高筒毡帽,脸上贴着黄纸的尸体,它们无声无息默默地站在了两扇大门的门背后,看不见长相与年龄,也分辨不出来男女。
“咦,怎么听不到铃音呢?”一清诧异道。
“只有死尸才能听到,活人是听不见的,按科学上的说法,这摄魂铃的频率很低,叫什么,次声波。”王掌柜笑道。
“好重的尸气。”莫师傅朝着一清,鼻子嗅了嗅,说道。
一清尴尬的笑笑,说道:“我在火葬场里工作了十多年,烧了几千具尸体。”
“不是,”莫师傅的鼻子贴近了一清的前胸,吸了吸,接着道,“有股活尸的气息,淡淡的香气。”
一清心中一凛,心道,这莫师傅果然厉害,竟能嗅出明月的气味儿。那明月是自己烧尸这么多年来,遇见长的最漂亮的女尸,可惜自己与她一进一出,在一个身体里却是总也碰不到面,唉。
“一清,何事叹息?”王掌柜关切地问道。
一清摇摇头,站起身来,说道:“我去西屋里看看他们吃完了没有。”
王掌柜说道:“不必去了,他们都已经放倒了。”
一清望着王掌柜,不明白他的话。
“他们饮了我的尸涎酒,早都醉倒了。”王掌柜笑着说。
“尸涎酒?”一清不解道。
“就是在死尸的嘴巴里刮下来的口涎粘液,无色无味,上好的蒙汗药呢。”莫师傅解释道。
一清一惊,急道:“你把他们怎么了?”
“放心,太阳一出来,尸涎自解,我只是不想他们见到莫师傅和那些尸体,另外,我还想同你谈一谈。”王掌柜说道。
“谈什么?”一清听寒生他们并无碍,遂放下心来。
“你就别走了,我的店里一直缺少个伙计,我们一起干吧,将来我死了,这个店就是你的了,当一个烧尸工有什么意思?”王掌柜说道。
“是啊,我们一起干,将来还可以做件大事呢……”莫师傅在一旁劝慰道。
王掌柜忙以眼色制止莫师傅继续说下去,然后转过脸来探询一清的态度。
这时,西屋里传来“啪啦”一声响,一清站起,来到了西屋,所有人都横七竖八的倒在了大通铺上,只有婴儿沈才华坐在了地上,那响动就是他从床上摔下来的声音。
一清抱起沈才华,回到了柜台后的桌子前。
“是他掉到了地上。”一清说道。
“妈妈。”沈才华小声叫着。
“什么?”一清望着婴儿道。
“妈妈。”沈才华又轻声叫道。
大门门板的背后,有一具尸体闻言,身子动了动……
月色迷离,湘西桃花源的鸡鸣谷口外,沈菜花对着月亮吐纳着,通过数日来的循环,体内积攒着的冲天怨气渐渐地稀释了,为怨气所蔽的眼睛已经可以在眼眶内稍微转动,耳朵甚至也可以接收到一些外界的声音了,但还是没有思维,只能依据本能行动,这可能是因为被孟家勒死后,大脑长时间缺氧导致脑细胞死亡的缘故。
她在深深的呼吸吐纳,这时,荫尸的本能使她警觉起来,她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尸体的怨气,就在附近。
此时,吴道明已经飞身跃起,直扑师太裸浴的石池对面树林,师太正在池中,无人留意到沈菜花的去向。
那股强烈的尸怨吸引着沈菜花向远处的一片黑松林里走去。
月光下,松林里的一块空地上,一个赶尸匠正在休息,身后站着四具尸体,身裹着黑色尸衣、头戴高筒毡帽,脸上贴着画着符的黄纸,怨气就是从那尸体身上发出的。
赶尸匠走到了最后面的一具尸体前,嘿嘿的淫笑了几声,将手探进那死尸的前胸内里,抓了几把,叹道:“真是可惜,水灵灵的黄花大闺女就这么撞死了,我莫老大到现在连个媳妇都娶不上,嗯,还软的呢。”
沈菜花默默地望着他们,身体的本能驱使她对那几具尸体产生了好感,她慢慢的在树林间向站着的尸体贴了过去。
“我们该走了。”那赶尸匠又抓了几把然后说道。
他一手摇起了摄魂铃,走在了前面,那四具尸体机械的排成了一队跟在了他的身后。
沈菜花鼻子嗅嗅,然后也跟在了队伍的最后面。
经过一个山脚的时候,走在最后面的那具尸体被石子绊了一下,身子几乎摔倒,沈菜花上前扶住,前面的几具尸体已经拐过了山脚。
沈菜花剥下了那具尸体上的黑色尸衣,裹在了自己的身上,摘下来高筒毡帽也扣在了自己的头上,原来那是一具年轻的女尸,伤在了头上,额头处有一个大洞。
沈菜花最后扯下那张画着朱砂符的黄纸,粘在了自己的脑门上,那一瞬间,她的身子猛地一震,然后不由自主地迈开了机械的步子,向前走去。
女尸身体一软,瘫倒在了地上。
赶尸匠发现最后一具落在了后面,气得骂了一句,摇起了摄魂铃,沈菜花脑袋一晃,快走了几步,跟上了队伍。
大凡赶尸,都是昼伏夜行,专拣荒僻的无人的小道而行,从桃花源直奔湘西武陵山,它们一路行走了四五天,奇怪的是,那朱砂符竟然对沈菜花也起作用,她老老实实的被赶尸匠的摄魂铃领着行走,没有犯一点规矩。
这期间,赶尸匠莫老大时不时地前来摸两把,但始终也不揭开黄纸符,丝毫没有怀疑已经掉了包。
“奇怪,这奶子怎么大了许多呢?”莫老大疑惑道。
最后,它们终于在深夜赶到了天门客栈。
听了王掌柜的建议,一清有点心活了,是啊,自己的职业本身就让人瞧不起,而且相貌也经常遭到死者家属们的白眼,那种鄙夷的目光的确叫人心里堵得慌,若是能在这偏僻的山中小店里生活,再也看不到世人的那副嘴脸,未尝不是件舒心事。
一清犹豫着说道:“好是蛮好的,不过我明天还是要和他们打个招呼才是。”
“那太好了,来,我们来干一杯,为了一清的加入。”王掌柜高兴的说道。
几杯甜酒落肚,加之连日来的长途跋涉,一清的眼皮都已经睁不开了,接连打了几个哈欠。
王掌柜扶他来到了东屋,这也是一排大通铺,王掌柜取出一套新被褥,让他和衣躺下,盖上了被子,然后出去与莫老大继续饮酒。
“这小子可靠么?”莫老大不放心地问道。
“放心吧,你瞧他长得那副嘴脸,来天门客栈算是回家了,况且本身又是个烧尸的,没家没业的,正好合伙。”王掌柜笑着说。
莫老大点点头,饮干一杯,小声说道:“九月十五,湘西老叟闭关,此机会难得,我们就在这一天下手。”
王掌柜手指一竖“嘘”了一声,然后站起身,蹑手蹑脚的进了东屋,如此机密的事情,暂时还不能透露让一清知道。
“哇……”东屋里传来王掌柜的惊呼声。
莫老大双手轻轻一按饭桌,身子纵起近一人高,如老鹰般扑入了东屋。
“哇……”他也发出了一声惊呼。
一位如脱尘白玉般的美女正躺在被子里熟睡,光滑白皙的脸上飘着两朵酒晕……
王掌柜和莫老大都呆呆的怔住了,许久,只听得见自己的“嘭嘭”心跳声。
“怪不得呢,我一见他就闻着一股淡淡的肉香,原来他体内寄居着一具肉尸。”莫老大恍然大悟道。
“如此说来,这个美女每天半夜里出来,那岂不是我夜夜都能销魂了么?”王掌柜的话已经打着颤音。
两人不约而同地伸出手向被子里摸去……
“慢!”王掌柜突然急呼道。
“干什么?”莫老大不解的望着他,小手停在了半空中。
“洗手。”王掌柜冷静的说道。
两人亢奋的跑到房后的灶间里,从水缸中舀出清水,用肥皂仔细的将手指间清洗得干干净净,王掌柜甚至还洗了一把脸。
两人怀着忐忑的心情重新返回到东屋,热情的目光投向了床上,那美女不见了……
两人一惊,环顾左右不见人影,急忙跑到西屋一看,那些喝了尸涎酒的人还在横七竖八的熟睡着。
柜台后,婴儿独自坐在凳子上玩耍着,四具尸体依旧规规矩矩的站立在门板的背后。
美女跑去哪儿去了呢?
王掌柜和莫老大跳到了院子里,月光光,秋风徐徐,四下里一片静谧,两人面面相觑。
再回到屋里,依旧没有美女的踪迹,王掌柜捧起尚有余温香的被子,猛地俯下头去狂吸几口。
西屋里,寒生慢慢的醒转,尸涎可以麻醉一般人,包括江湖中的高手如刘今墨等,但对寒生却不起任何作用,因为他曾经吸入过的古墓里的白陀须乃是尸毒类的克星,他昏睡了一阵确实是因为不胜酒量的之故。
寒生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一看其他人的模样吓了一跳,这酒怎么如此刚烈?刘今墨本就是好酒之人,酒量也奇大,竟也醉了,寒生苦笑一下摇了摇头。
这时候,他注意到了刘今墨怀中的婴儿不见了,大通铺上面也没有,寒生心中有些吃惊,赶紧下地,走到了柜台前。
王掌柜和莫老大正在狐疑着美女肉尸去往了何处,忽见寒生从西屋里走了出来,都不觉得愣住了。
“你……”王掌柜有些瞠目结舌,他怎么醒过来了呢。
寒生一眼发现了沈才华坐在椅子上玩耍,见到寒生咧开了小嘴诡异的笑了一下。
寒生将他抱起。
“妈妈。”沈才华轻生叫道。
寒生微笑道:“妈妈喝醉了。”然后抱起他折返回西屋里。
远离山脚下的一株老桑树下,明月悠悠醒转,张开眼睛望见了夜空中一轮皎洁的月亮,月光下站着一位白衣少女,她的身旁是一匹白马。
“妮卡。”明月认出了那位苗疆的落花洞女。
妮卡莞尔一笑,说道:“明月姐姐,那个死一清喝醉了,姐姐你差点被那两个坏蛋给……”
“我?我怎么什么都不知道。”明月吃惊道,脸色绯红。
“我是把你偷偷抢出来的。”妮卡咯咯的笑了起来。
明月疑惑的问道:“你一直都在偷偷的跟着我们?”
妮卡抬脸仰望着皎洁的月亮,幽幽叹道:“我是跟着他来的。”
“谁?”明月问道。
“寒生。”妮卡说道。
“哦,你喜欢上了他?”明月明白了,怪不得在苗寨临行的前一晚上,妮卡会久久徘徊在麻都家的吊脚楼外面。
妮卡面色微红,并未答话。
“他知道吗?”明月关切的问道。
妮卡摇了摇头。
秋月凉如水,明月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她想起了那个书生,今生唯一的那个男人,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若是知道了,还不知如何难过呢,他可能会终生不娶,日夜思念着她,尤其是每当夜晚,明月当空的时候,他会变得十分的憔悴,衣带渐宽……她不敢再想下去了,泪水一滴滴落下来,打湿了衣襟。
妮卡知道明月触景生情,心中一定是在思念她的那个书生了,于是轻轻的替她揩去眼角的泪痕。
明月轻轻的抓住了妮卡的手,贴在了自己的脸上……
妮卡抬头仰望明月,心道,秋夜绵绵,这样的夜晚,不知世上有多少人在苦苦的相思着……
她的手上突然感觉明月的嘴巴十分的粗糙和阔大,忙低头定睛细看,丑陋猥琐的一清正在痴迷的吻着自己的手背!
妮卡猛地抽回自己的手,又怒又气恼,唉,长叹一声,翻身上马,消失在黑暗里。
一清有点犯迷糊,我怎么会在野地里呢?
王掌柜和莫老大正在忐忑不安时,瞧见一清从外面走进来。
“咦,方才你去哪里了?”王掌柜惊讶的问道。
一清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出去方便了。”说罢走回东屋,脱衣上床钻进了被子里。
王掌柜和莫老大相视一笑,“噗”的一口吹熄了柜台的油灯,争先恐后的跑进了东屋,两人脱的光光的也钻进了被窝,一清被夹在了中间。
几片云彩飘过来,慢慢的遮住了月亮,天地间一片朦胧。
一清躺下就已睡熟,身旁的两个人却兴奋得瞪大了眼睛,生怕自己也睡过去了,错过了美女回来的好时光。
每过一会儿,两人之中就会有人伸出手来轻轻的探一探一清的胸部,可是每次都令人失望,仍旧是那干瘪的老皮包着骨头,触手就像是一块搓衣板。
就这样,一直干巴巴的守到天亮,两人的眼圈都发黑了,一清依旧是那个丑陋不堪的一清。
一清睡醒了,环顾左右,奇怪的望着赤裸的王掌柜和莫老大。
王掌柜脸一红,一把抓住一清的手,急切地说道:“从今天开始,你就留下在店里,干不干活,干多干少都随你,月工资五百元,行吗?”
“五百元!”一清惊呆了,半晌说不出话来,这可是烧尸工的十倍薪水啊。
“一千元也行!另五百元我付。”莫老大伸出小手,紧紧地扣住了一清的另一只手臂。
一清懵了,不住地点着头。
太阳东升,新的一天开始了。
西屋里醉倒的那些人陆陆续续爬起来了,一个个睡眼惺忪的惊奇,昨晚酒喝得不多竟然醉倒,看来这酒的确刚烈无比。
刘今墨悄悄对寒生道:“有点不对劲儿,酒中一定下了药,这家店里有蹊跷。”
寒生道:“不会吧,我昨晚只迷糊了一会儿就醒啦,还去把沈才华抱回来了呢。”
“他去哪儿啦?”刘今墨抱着婴儿,急切地问道。
“妈妈。”沈才华依旧轻轻的叫着。
“哎。”刘今墨柔声应道。
这时,一清涨红着脸,走到寒生的面前,坚定的说道:“寒生,我决定不走了。”看小说还是www.cuiweij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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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9:51:31
正文 第九十七章
作者:鲁班尺
云雾缭绕,天门山隐约仙气霭霭,令人顿生遁世之感。
麻都手指着天门洞,说道:“清人罗福海有《鬼谷洞》一首,诗曰‘桃花流水去飘然,笑入云深访洞天。隐逸流多埋姓宇,纵横术竟出神仙。道书壁上文留篆,丹诀炉中火化铅。满耳恍闻钧奏乐,一条瀑泻万峰巅。’相传战国名士鬼谷子隐居洞中学易,并悟出武林一代神功《天门三十六量天尺》,世称‘鬼谷神功’,可惜早已失传了。”
寒生赞叹道:“难怪山人叔叔说,湘西不但巫术盛行,高人隐士亦是不少,看来古时候就已经有了。”
回想早上在天门客栈中,一清坚决要留下,自己也属无奈,只有等见到湘西老叟,确有解救明月的办法时,再作打算了,这次千里迢迢西行,就是为了明月而来。
寒生私下吩咐残儿暗中保护明月,不必跟随上山,所有的马匹也都留在了客栈内,残儿欣然领命。
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是临行之际,山人叔叔特意叮嘱的,况且连刘今墨这个老江湖也说这家客栈颇有蹊跷。
寒生同麻都及铁掌柜、伙计慢慢的沿着山道攀行,刘今墨抱着才华走在后面。
穿过了天门洞,三百米开外的百丈绝壁上,有个倒梯形的山洞,洞口有树,其内一股飞瀑向洞外飞洒,袅袅飘渺如烟。
“这就是鬼谷洞了。”麻都气喘吁吁的说道。
寒生见之诧异道:“这可怪了,你看那洞口位于悬崖峭壁之下,根本无路可攀,那湘西老叟如何进出呢?那里水是有的,可是粮食蔬菜也无法运输,难道老叟已经不食人间烟火?”
麻都说道:“阿普老司据说已经多年不曾有人看见了,在苗疆成了一个美好的传说,究竟怎样却都不甚了了。”
刘今墨抱着孩子,跃上山坡,拦住了一个林间砍柴的樵夫询问着。
一会儿,刘今墨回到了寒生身边,说道:“鬼谷洞就是对面峭壁之上的那个洞,实在无法攀援,数十年前,村里曾经有一个身手敏捷的樵夫,用一根绳子缒下悬崖,最后绳子空了,人却再也没有回来。所以,没有人曾进过此洞了。至于湘西老叟或者阿普老司,村民听说过那是迷信的传说,生活中谁也没有见过。”
寒生沉思着,这怎么可能呢?吴道明在太极阴晕那儿分明说得很清楚啊,湘西天门山鬼谷洞,湘西老叟,当然他说的是数十年前,他和他的师傅一起来的天门山。
唉,要是吴道明来了就好了。
“我可以进入洞中一探究竟。”刘今墨目测打量着对面悬崖峭壁中间的鬼谷洞说道。
“这怎么下得去呢?”寒生直摇头。
“当年鬼谷子下得去,我刘今墨也定能下得去。”刘今墨江湖豪情勃然而发。
“太危险了。”寒生还是摇着头。
刘今墨解释道:“我要用一根两百米长的绳索缒下,铁掌柜想办法将我放下去,应该没有问题。”
铁掌柜应了一声,说道:“先生放心,我去搞两只滑轮,做个木轱辘,轻轻一摇,十分的方便。”
寒生想了想,若是有滑轮绳索就方便了,自己也可以下去看看,于是说道:“那好,我们去做准备,明天再下谷吧。”
铁掌柜和伙计自告奋勇的下山前去准备,当然还是由铁掌柜出钱了。
麻都决定去走访一下山中的苗寨,看看能否得到些有关阿普老司的线索。
寒生由刘今墨陪同着在天门山四处走走,说是为熟悉环境,实际上是想看看风景,寒生感到此地的山势奇绝,原始森林之中,说不定能遇到些珍贵的药材呢。
两人信步沿山道向云深处走去。
武陵山脉位于湘、黔、鄂、川四省交界处,为乌江、沉水和浸水的分水岭,也是云贵高原向两湖平原的过渡地带。湘西境内的武陵源地区奇峰林立,人迹罕至,原始森林郁郁葱葱,一片蛮荒景象。
寒生与刘今墨步入了一片广袤的黄山松林,地上铺着厚厚的松针,小松鼠在松枝上跳跃着,惊奇地望着这两个不速之客。沈才华在刘今墨的怀里探头探脑,不时地用鼻子嗅嗅,舔舔嘴唇。
寒生看见地上生长着些松茸,这是一种极美味的菌子,江西就比较少见,当然也可以入药。
前面出现了一道峡谷,溪水十分的清澈,谷的两边生长着成片的一米多高的植物,黄色的花朵,活生生的像一只龙虾,只不过龙虾是青色的,煮熟变为紫红色,而这花色则是金黄。
寒生身手去摘,手指刚一挨上,“啪”的一声响,龙虾一摆,果实炸开,种子飞入小溪之中。
“金龙子!”寒生脱口而出,这是《青囊经》上提到过的一种药材。
“好眼力!”有人喝彩道。
刘今墨大惊,以他的功力,方圆十余丈内有人不会察觉不到的,急忙朝话音传来的方向望去,那里是一株大杜仲树,树叉上骑着一个白发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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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9:51:44
正文 第九十八章
作者:鲁班尺
在大树背后的阴影里,站着身着黑衣的吴道明,默默地看着,
“吴道明?”刘今墨止住了脚步,疑惑的问道。
刘今墨鼻子冷冷“哼”了声,说道:“吴兄与老尼既已结秦晋之好,何以在此?”
老尼阴声笑道:“我与吴兄正在修炼郎情妾意剑。”
“师太引刘某来此,所谓何事?”刘今墨说着,爱怜的目光瞅了下婴儿,这自然逃不过无名师太鹰隼般锐利的眼睛。
“哦,青田刘今墨竟然也会喜欢小孩子的么?”师太冷冷道。
刘今墨心中一暖,爱意融融,口中竟然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
白发老尼疑惑的望着刘今墨。
刘今墨接着说道:“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可爱的小嘴儿在怀里拱来拱去,吸吮着自己的奶水,你不明白那种感受是多么的愉悦啊……”他边说边朝沈才华走去。
“慢,”白发老尼喝止住刘今墨,“青田刘今墨,知道你是个人物,可你怎么也不能假装疯疯癫癫的来耍老尼呀?废话少说,看招。”
话未落音,无名师太身影一晃,欺身上前,软绵绵的劈出一掌,好像有气无力般。
刘今墨大惊,他一眼认出此乃民国年间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无影阴掌”,当年师父梅一影曾演示过这种掌法,并告诉他,日后行走江湖时,凡遇到有人用此掌法,且要小心。
“无影阴掌。”刘今墨脱口而出,身子一纵,急忙避开。
“青田刘今墨,果然见识不凡,老尼已有数十年未露面江湖,竟然一出手还是被认出来。”白发老尼说着,双掌齐发,连身子也是软绵绵的靠将过来。
师父当年说,无影阴掌感觉不到丝毫掌风,真气全由阴脉发出,实际上掌力所及数尺之内都可中招,则阴气侵入奇经八脉,最是阴毒不过,如遇,则用指甲暗器破之。
刘今墨向后一跃,凌空一指,一道暗光直奔白发老尼前胸膻中要穴而去,老尼大怒,喝道:“无耻!”随即轻拍一掌,那枚指甲偏失了准头,擦着衣袂而过。
刘今墨一指未中,随即右手一伸,余下的四枚指甲疾射,两枚奔老尼左右乳,另两枚竟朝着老尼腹下而去。
白发老尼纵横江湖数十年,哪里受过如此羞辱,顿时大喝一声,丝丝白发直立如琴弦般,但听得“嘣嘣嘣”声响,早已有数十根白发为真气所催断,如同数十根白色长箭,铺天盖地射向刘今墨。
刘今墨大惊失色,急忙跃起后撤,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已有十余根白发丝射中了他的小腹和裆部,他感到下半身一麻,跌落在了地上。
他的那四枚指甲,被长发丝扫落三枚,还剩下一枚射中了老尼的右乳期门穴,右半边身子已然麻痹,动弹不得。
“哈哈,青田刘今墨,你竟胆敢羞辱我,你给老尼拿命来吧。”白发老尼左边身子一晃,欺身上前,左掌举起,软绵绵的照刘今墨顶门劈下……
刘今墨坐在地上,已无还手之力了,只得眼睁睁的看着毙命于白发老尼的“无影阴掌”之下。
路边大树的阴影下,吴道明露出了微笑。
正在此刻,路中间的篮子里,那婴儿竟然从篮子里跃了出来,口中喊着“妈妈”,扑向了白发老尼的后背,张开了小嘴,一口咬住了老尼的后脖颈……
白发老尼大吃一惊,半空里将劈向刘今墨的左掌本能的拍向颈后。
“不可!”大树下的吴道明急切中喊道,并将早已暗藏于掌心的一枚阴阳锥发出,那是他准备在危急时刻相助无名师太之用的。
阴阳锥破空而至,刺入了老尼的左腕……
白发老尼的左手垂下了,怒目直视从树下现身的吴道明。
“吴道明?是你。”刘今墨吃了一惊,顿时明白了这一切原来是吴道明在背后操纵的。
“当然是我,”吴道明嘿嘿一笑,转而对师太道,“师太万不可伤了鬼婴,否则岂不前功尽弃?”
师太无可奈何的点了点头,厌恶的盯着左手腕上的阴阳锥,锥尾还打着个卷。
吴道明伸出双手来抱鬼婴沈才华下来,谁知那婴儿咬紧了死活不松口,齿间还渗出了鲜血。吴道明没有办法,只得出手朝沈才华的腰间昏睡穴一点,鬼婴松开了小嘴睡过去了。
刘今墨看着吴道明竟然对孩子出手,顿时心疼万分,开口喝道:“吴道明,你竟然忍心对孩子出手?”
吴道明心下不免有些疑惑,这个阴毒手狠的刘今墨怎么也可怜起孩子来了?不管怎样,留着他毕竟是个祸害,对鬼婴的成长不利,况且以刘今墨的武功,此时不杀就再无机会了,想到这儿,杀心已起。
“刘今墨,你坏事做绝,政府也在追杀你,与其被政府抓到枪毙,不如现在我就送你上路吧。”吴道明运气于臂,准备一掌结果了他。
“你们在干什么?深更半夜的在这里吵闹?”路上走来了几个人,正是寒生、吴楚山人和朱医生。
山村里夜深人静,这一番打斗惊醒了草屋内的人。
“咦,刘今墨你怎么啦?吴道明也在,还有沈才华。”寒生诧异的望着眼前的情景,尤其看到旁边还有一位白发老尼。
此刻,吴道明神情尴尬的不得了。
“哦,是这样,我们从文公山回来,无名师太有意想与刘今墨切磋一下武功,他们都属于阴柔一路的,最后却是胜负未分,反而惊扰了几位的清梦,实在是不好意思了。”吴道明随机应变的搪塞着。
朱医生道:“这位师太就是婺源善驱魔的那位高人吧?”
吴道明说道:“正是,我来介绍一下,无名师太,这位是南山村的朱医生。”
朱医生拱手施礼,说道:“师太,幸会。”
无名师太略一颌首。
“唉,两位似乎伤得不轻啊。”吴楚山人近前道。
刘今墨坐在地上道:“无名师太的‘无影阴掌’天下无双,这银丝暗器也端的是厉害呀,佩服。”
“青田刘今墨也是名不虚传呢,竟能以指甲为暗器,算得上是武林一绝了,只是出手过于轻浮。”无名师太回敬道。
吴道明见好就收,哈哈一笑,说道:“今天到此为止,两位如有意,日后再找机会比试。山人老兄,你就带刘今墨回屋去疗伤吧,吴某负责照顾师太,如何?”
吴楚山人点头道:“如此甚好。”
“孩子……”刘今墨心中酸楚。
吴道明接过话茬道:“孩子你们都放心好了,师太自会为他驱邪,沈天虎和朱彪都在那边树后歇息,改日再见啦。”
朱医生向师太告辞,吴楚山人挟起刘今墨折返朱医生家。
“其实这孩子的病蛮好治的。”寒生看着吴道明手中的鬼婴说道。
“不必了,师太已经都来了,没问题的。”吴道明对寒生笑笑。
寒生说道:“如需要我,就说一声。”说罢也走了。
无名师太问吴道明:“我需要一处疗伤的地方。”
“就在村北,朱彪家。”吴道明说着来到大树下,出指点醒了朱彪和沈天虎,要他们抱着孩子,自己则背起无名师太。
“把你那东西拔掉。”师太说。
寒生见那白发老太太身材矮小,满脸都是皱纹,白发在头上挽了个髻,黑色土布衣衫,身后背一小药篓,里面已经装了些许杜仲树皮,原来是一位采药的老婆婆。
“小伙子,既认得金龙子,可知其药性么?”老婆婆骑在树杈上问道,满嘴的本地口音。
寒生说道:“金龙子味甘、酸、苦、辛、咸五味俱全,甘缓、酸收、苦坚、辛散、咸下软坚。”
老婆婆愣了一下,满脸欢喜的说道:“哦,原来是位小郎中啊。可知道我采的是什么药?药性怎样?”
寒生心想这杜仲不过是家常中草药而已,父亲讲过的,于是微微一笑道:“阿婆采的乃是杜仲,以皮入药,味甘微辛,性温,补肝肾,强筋骨,安胎,又名‘思仙’和‘石思仙’。”
老婆婆哈哈一笑,纵身跃下,无声无息,飘然落在了寒生的面前。
刘今墨心下暗自吃惊,这老太太的轻功身法竟和自己的极其相似,看她那凌空一落的姿势,像极了自己的师傅癞头和尚梅一影。
“小郎中,怎么称呼啊?”老婆婆说道,面目慈祥,使人凭空生出亲切感来。
“我叫寒生,来自江西婺源。”寒生恭恭敬敬的回答。
“你是怎么知道金龙子这一味药的。”老婆婆接着问道。
寒生决不会讲出《青囊经》来的,于是说道:“朱家世代杏林。”
“哦,祖传下来的,嗯,金龙子只生于武陵源天门山,中原其他地方是没有的,因此,所有的医书中也都没有记载过,世上的郎中都不晓得这是一种奇特的草药,本地人只知道其名为‘龙虾花’。”老婆婆眼睛盯着寒生说道。
寒生一想果然是这样,自己除了在《青囊经》上看到过外,并没有听说过金龙子,父亲也从来未曾提到过,看来老婆婆对自己起了疑心。
“听我父亲说起过,但从来未曾见过。”寒生一口咬定。
老婆婆微微一笑,说道:“我家离这儿不远,请你二位前去坐坐,喝口茶,好么?”说着,她的眼睛瞟了刘今墨怀中的沈才华一眼。
沈才华舔了舔嘴唇。
寒生点点头,说道:“那就打扰了。”
寒生和刘今墨跟在了老婆婆的后面,沿着小溪边的林中小道一直向深处走去。
地势越行越高,约摸一个时辰后,他们来到了一个山岗上,向下望去,群山笼罩在一片云海之中,不远处有一座小吊脚楼,四周是一片绿油油的菜地,有数只高山凤蝶在篱笆上飞舞着,随风而来的是一丝酒香,淡而醇香。
“好酒。”刘今墨禁不住赞叹道。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瑚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吊脚楼上传来吟诗声,其音古朴苍凉。
刘今墨自幼与师父癞头僧在雁荡山中的山洞中生活十余年,那梅一影是当年清宫大内第一高手,因是阉人,所以只对武学和美酒感兴趣,皇宫内所珍藏和天下各地进贡的美酒都品尝了个够,因此对酒文化极有心得。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喝着山下沽来的水酒,他总是先发一顿牢骚,然后一面喝着一面给刘今墨讲着天下的美酒,以及古来名人骚客饮酒赋诗的典故。
十余年下来,刘今墨不仅学了一身上乘的武功,而且还对天下的美酒和名人的酒诗逸事等了如指掌。自从跟随了首长之子进京了以后,遍尝了各省的美酒,对照师父当年的饮酒心得,自己又是一番感悟。
所以,刚才风中送来的一丝酒香,他一闻便已知这是地道的陈年老湘潭,所以脱口而出。
“既道好酒,可知何酒?不知何酒,何道好酒?”吊脚楼上那古朴苍凉的声音又起。
刘今墨微微一笑,朗声道:“松醪能醉客,慎勿老湘潭。”
“咦”,楼上之人诧异的叫了声,随即又道:“既知地名,可知酒名?”
刘今墨说道:“唐杜甫诗曰:夜醉长沙酒,晓行湘水春。”
“高人到了,老夫赶紧迎接贵客。”吊脚楼上“咚咚咚”赤脚跑下来一个满面红光的矮胖老头。
老头看不出年龄究竟有多少,一头乌黑的头发,面上布满了褶子。
胖老头一把拽住刘今墨,嘴里叫道:“我说嘛,此酒唐代就已经有了,老太婆还不相信呢,咦,怎么还有一个小孩子,他也会饮酒么?”
刘今墨笑着说道:“才华刚刚满月。”
“快快随我上楼,看看你究竟能识得多少酒?他是谁?”老头一指寒生道。
旁边的老婆婆说话了:“他是个小郎中,见识可是非同一般呢,竟然识得金龙子。”
“哦,那可不一般啊。”胖老头仔细打量着寒生道。
“好啦,你们去谈酒,我们来谈药,互不干扰。”老婆婆拉着寒生上楼,胖老头拽着刘今墨跟在了身后。
吊脚楼上几乎分割成了两部分,一面是酒柜,一面是药柜,每面各自放着一张床和一桌一椅,看来老俩口还是分居的。
胖老头拽刘今墨坐在椅子上,桌子上摆着一小坛酒,盖子是打开着的,一股淡淡的酒香弥散在楼上。
刘今墨鼻子嗅了嗅,胖老头忙不迭的说道:“俗话说,自古湘子多才,湘女多情,我看此言大谬,湘女多情是真,湘子多才却是假。”
“为什么?”刘今墨感到很有意思。
“湘子多酒才是真。”胖老头断言道。
刘今墨笑笑,未置可否。
“快说说,这坛酒的出处来历。”胖老头从衣袋里掏出个小酒杯,用衣襟擦了擦,然后斟满了一杯,想想,又倒回去了半杯,然后递与刘今墨,并焦急的望着刘今墨。
刘今墨端杯至唇前,问了问,然后浅啜一小口,含在舌头上慢慢的品着,过了一会儿,缓缓咽下,最后说道:“长沙回龙山下白沙井,水质寒洌中冷,泡茶色味殊绝,煎药、熬汤皆极佳,酿酒更是芳香醇厚,此酒就是用的白沙井水酿制而成。”
胖老头闻言一个劲儿的点头。
刘今墨见之也索性卖弄一番,说道:“三年前,81岁诞辰晚宴上,湖南进献了一白瓷葫芦瓶没有名字的酒,请主席品尝来自家乡的美酒。主席喝了一口赞不绝口,问是什么酒,湖南方面说这是根据古法复制出来的,请主席命名。说道,既是白沙古井之水酿制,就叫‘白沙液’吧,御口一开,此后就称作‘白沙液’了。您的这坛正是存放了三年的‘白沙液’。”
胖老头听罢瞠目结舌,挠了挠后脑勺。
对面,老婆婆正面红耳赤的和寒生谈论药理。
“金龙子五味俱全,金味辛入肺,木味酸走肝,水味咸去肾,火味苦经心,土味甘和脾,是所有中药材之中唯一的五行俱全的草药。”寒生解释道,这当然是《青囊经》上记载的。
“你能举出具体药用的例子吗?”老婆婆问道。
寒生说道:“金龙子为药,方诸水为引,明月之夜用以洗眼,去雾翳之障,除绿翳青盲。”
“真的么?”老婆婆惊讶道。
“是,古人称黑盲,乌风,青风内障,绿风内障,西医叫作青光眼。”寒生解释给老婆婆听。
“小时候,我的一只眼睛因过度悲伤哭瞎了,婆婆如今已经九十多岁了,苗医说就是青风内障。有时做梦会回到小的时候同哥哥一道在田野间抓蜻蜓,那时候两只眼都好用,捉得比哥哥多。自从瞎了一只后,看东西远近位置判断不准,我只道这金龙子泡茶可延年益寿,却不知可治我这多年的痼疾。”
“如有方诸水,应该可以复明。”寒生道。
“什么是方诸水,快告诉婆婆。”老婆婆急切的问道。
寒生解释说:“方诸是一种野生的大蚌,壳上生有云朵似的纹理,月之夜用掌摩擦使大蚌发热,对着月亮取水,一夜之间,能得到二三小合,味甘,性寒,清澈无比。譬如朝露,阳燧向日,方诸向月,都能至水火。”
“你说的那种大蚌,我想月湖里一定有,月湖在鬼古洞峭壁的下面,里面的鱼鳖是很有些灵气的,肯定有你说的那种大蚌。”老婆婆脸上露出了笑容。
“鬼古洞?听说洞里面有人隐居,是真的么?”寒生试探着问道。
“谁说的?”老婆婆疑惑的目光望着寒生。
寒生一见,索性和盘托出好了,说道:“听说有位湘西老叟隐居洞中,我千里迢迢来到天门山,就是为了见他。”
“见那老东西做什么?”老婆婆诧异道。
寒生心中一喜,说话听音,看来果真有这么一位湘西老叟。“我的一位朋友被人毒害成了一具肉尸,听说湘西老叟多年前曾经治愈过一例,我想请他告诉我医治之法。”
老婆婆听罢沉默不语,片刻之后,开口说道:“你愿意陪婆婆去趟月湖么?”
寒生心下明白,老婆婆这是在提出了一个交换条件,如果寒生治好了婆婆的眼,婆婆就会告诉湘西老叟的事情,兴许代为引见也说不定。
寒生本身生性便是乐于助人,即使不谈条件,他也一定会治病救人的。
“好,我陪婆婆去。”他满口应承。
“喂,当家的,我要带这位寒生小郎中去月湖游览一番,你继续论酒好了。”老婆婆大声的对胖老头说道。
胖老头正和刘今墨相聊甚欢,头也不抬,只是挥了挥手。
刘今墨站起身来,他不能够离开寒生。
胖老头一把拽住他坐下,决不肯放他走。
寒生笑道:“你放心在这里吧,我和婆婆去去就来。”
寒生与老婆婆下楼,直奔鬼谷洞下月湖而去。
胖老头笑眯眯的望着桌子,桌上摆着一小土坛酒,土坛工艺粗糙,但看起来却年代久远,坛口以黄蜡密封着。
刘今墨鼻子贴近坛口闻闻,蜡封得极严密,嗅不到一丝酒味。他端起酒坛,掂掂重量,然后放下说道:“这是一坛黄酒。”
胖老头依旧笑容可掬,不无自豪地说道:“当然是黄酒了,它与白酒的重量不一样,但你要说出这是什么酒,已经窖藏了多少年。”
刘今墨嘿嘿一笑,说道:“你人如此小气,竟然还藏有陈年好酒,真是不可思议。”
“你说我小气?”胖老头一下子涨红了脸,显得十分的委屈。
刘今墨道:“你让人猜酒,却又舍不得打开,这样无法观色、闻香和识味,叫人如何来道出其来历呢?这不是小气有时什么?”
胖老头闻言面红耳赤,颤抖着伸出手掌,摸向土坛,但又迟迟不愿打开那坛酒,眼睛偷偷的溜向刘今墨。
刘今墨不为所动,依旧板着脸。
胖老头长叹一声,手掌拍向土坛,“啵”的一声,蜡封震碎,土坛盖子飞开一边,而土坛纹丝未动,内里黄褐色的陈年老酒涟漪未起,静静的像是一面镜子。
一股郁馥的香气扑面而来,刘今墨忍不住深吸数口,生怕那香气生生浪费掉,白白的飘散去了空中。
“好,好个康熙东浦女儿红。”刘今墨眼噙着泪水,颤抖着嗓音说道。
“什么?你说是康,康熙年的女儿红……”胖老头瞪圆了眼睛,懊丧之色溢于言表。
“正是清康熙年绍兴花雕女儿红,康熙年间‘越酒行天下’,数年前,我曾在京城品尝过一口乾隆年间的花雕,其香气与此坛极为相似,只不过略显轻浮,不似此酒香气内敛质朴。清朝袁枚曾赞‘绍兴酒如清官廉吏,不参一毫假,而其味方真又如名士耆英,长留人间,阅尽世故而其质愈厚’,待我来尝味加以确认。”刘今墨说道。
胖老头极不情愿的又拿出那只小酒盅,习惯性的用衣襟擦了擦。
“不,饮花雕需用大碗,方体会得到越女出嫁时,爹妈如释重负的那种畅快心情。”刘今墨伸手谢绝了递过来的小酒盅。
胖老头无奈,只得磨磨蹭蹭的取来一只粗瓷大碗,“砰”的往桌子上一甩。
刘今墨心中暗自好笑,遂不说话,抄起酒坛一下倒了大半碗。
胖老头心疼的偷偷瞧了瞧土坛里的剩余。
“饮黄酒不同于白酒,不能小口品尝,须得一口喝干。”刘今墨话未落音,“咕嘟”一声,大半碗女儿红已经见底。
“啊”的一声,胖老头又赶紧捂住了嘴,喝都喝了,就别再让人家说自己小气了。
“古人云,‘天下酒,有灰者甚多,饮之令人发渴,而绍酒独无,天下酒甜者居多,饮之令人体中满闷,而绍酒之性芳香醇烈,走而不守,故嗜之者为上品。’此酒不但味甘色正,其香古朴内敛,入喉力醇,与乾隆酒之轻浮有所不同,断为康熙年不假。”刘今墨肯定道。
胖老头急忙将坛盖盖上,见碗中尚残留酒液数滴,忙倾斜着倒入口中,咂咂嘴巴,满意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