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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开心一族]新萤火虫最新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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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1 22: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超级萤火虫秀

为了遵守中央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营造良
好的环境经新萤火虫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

新萤火虫--版规(暂行草案)



以便打击不法分子,保护人民合法快乐的权利。

一、对于恶意刷屏灌水,扰乱坛内秩序的行为


处罚办法,当然是很残酷的


PS:但是偶尔灌点小水还是可以的


另外,有灌水许可证的不予追究


二、(1)乱发广告,经斑竹警告屡教不改的


(2)张贴黄色图片的



有此证的不予追究


(3)打着张贴黄色图片的旗号,恶意欺骗无辜群众点击的(此类最可恨)


(4)乱发恐怖图片的吓唬胆小mm的,引起公众恐慌


以上四种情形有其中之一者,罚其闻臭屁,直到熏晕为止!



三、在论坛里公然以猥亵目光投视美女(包括中等美女)形态龌龊的


这种人一定用重拳K他的眼窝



四、看贴不回,公然剥削劳动人民智力成果的,坚决不让他逃跑


男士我们用板砖伺候


如果女士后果更严重



这才是我们的榜样


这样我们就养成了好习惯,以后大家见面都问


五、 长期潜水的,不敢露脸的


这种人的脸太大了,我们就不惩罚他了



六 、抄袭别人原创,转贴不声明者


惩罚措施:靠墙壁罚站一天



七、肆意凌辱斑竹,不拿斑竹当干部的


这样的人鄙视一下就可以了(但是大家都要鄙视他)


如果他反鄙视怎么办?值得考虑。



八、出言不逊,当众骂街的,有伤风化的


惩罚措施,嘴欠扇嘴巴子~~~~~~


另外给他一杯喝,让他漱漱口



九遵纪守法,热爱论坛,及时举报以上现象的好孩子,敢于同违法行为做斗争的


奖励蛋糕一块


本版规须严格遵守,如果不遵守,我也拿你没办法,那我
辛辛苦苦花了一下午宝贵时间,浪费了我无数的脑细胞,几次死机
返工,做出来的你顶一下总可以吧!!
不顶我可要哭了~~~~~~~~~~~


cloudxia独家报道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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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1 22: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发帖,沙发了,还是偶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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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1 22: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支持嫩一个。。。。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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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1 22: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子,楼主爆强啊,再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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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1 22: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haha
这个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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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2 00: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怎么说也要回一帖,支持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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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2 13: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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