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im_Kim 于 2006-7-25 22:40 发表 高级法院宣判,驳回香香的抗议,现最终判决为:香香永久成为小诗的MM,永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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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雨儿情丝 于 2006-7-25 22:41 发表 :jhklo:)oo为什么改变注意啊
原帖由 妖兽七彩 于 2006-7-25 22:41 发表 以背叛信任自己的人为代价 我的确做不出诶 实话 叛徒的BS是我的荣誉
原帖由 雨儿情丝 于 2006-7-25 22:40 发表 93(())...........TF了
原帖由 妖兽七彩 于 2006-7-25 22:42 发表 全国人大 联合国常5大任理事国 论坛8老大 3司会审确认 小诗是狐狸的姐姐
原帖由 零点音符 于 2006-7-25 22:40 发表 :(hehe:(hehe米发过
原帖由 爱你是我的错 于 2006-7-25 22:42 发表 就好就好~听说你要瞄杀我~怕
原帖由 零点音符 于 2006-7-25 22:43 发表 :::)))):::)))):::))))有时候一瞬间作出的决定。。。。是还可以改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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