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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永恒的骑士 Ψ 】 【申请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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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17: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世纪战争——骑士图文详解

  目录:

  第一章:骑士篇

  第二章:武装篇

  第三章:成长篇

  第五章:战争篇

  第六章:骑士团篇

  第八章:如何战胜骑士

  第九章:纹章篇第

  十章:武器篇

  终章:一些杂谈和花絮

  第一章:骑士篇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火龙,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

  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类似于金庸武侠小说对年轻人的影响),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有很多时候甚至严重的变了味道,比如十字军)。

  


  多年来国内史学界对欧洲中世纪骑士制度研究成果甚少,史家学者一般都将其作为封建等级制度中的一个等级来研究。而目前西方学者认为,骑士制度不仅是一种全欧洲的机制,中世纪就是骑士时代,骑士阶层是社会的中坚力量,而且骑士制度具有一种影响整个时代的骑士文化与精神,直至十五世纪,骑士制度在宗教之后,仍是支配人们思想和 心灵的强大伦理观念。人们将其看作是整个社会体系中的王冠“。因此,骑士文化精神不仅是西方思想文化史研究中所关注的对象,而且也是欧洲军事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二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历史︰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佗《日尔曼尼亚志》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哼哼,真的吗?!)。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那老头真够神叨的),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踫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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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17: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第二章:武装篇

  武装一名骑士

  早期的锁链甲很容易装配,就像穿毛衣一样,从头顶套上身。晚期的板甲比较复杂,需要穿一件特制的“武装紧身衣”,双臂、双肩和背后都有皮制的连接带。穿一套板甲是很麻烦的事,不过骑士们都由伺从代劳。如此只需几分钟便可武装完毕,必要时也能迅速卸下。骑士们通常由下往上的穿著盔甲,最后才是头盔,十五世纪的盔甲都是如此。十六世纪后,盔甲的各部分都由皮带或铆钉互相连接,从而淘汰了武装紧身衣。下面要向大家介绍穿一件标准的十五世纪德国“哥特”式板甲的具体过程。

  1. 武装紧身衣

  在两臂上各有一条柔软的皮制武装带,用来紧密连接部分盔甲,所以武装紧身衣是穿盔甲的必需品。另外,上腰胁与膀臂下部的链甲,是用来遮掩盔甲所不能及的身体活动部分。

  


  2.钢鞋、护胫甲和腿甲

  钢鞋(脚)和护胫甲(小腿)是一个整体,大腿甲是用钢片甲组合而成,这样骑士在马上就可以活动双腿。连接腿甲与胫甲之间是一小块护膝甲。膝甲的侧面是一片关节保护甲,保护侧翼。

  


  3.链甲裙

  链甲裙环绕在腰间,保护腹股沟。因为这一部分不能被外层盔甲完全覆盖,骑士在马上需要灵活的腰部。用柔软的链甲同时可以保护马鞍受损。

  


  4.背甲

  坚实的背甲,下面的那部分是用来防御刀剑对臀部和大腿上部的攻击。用皮带固定背甲。穿起来恐怕不太舒服。

  


  5.胸板甲

  这一块是整套护甲最坚固的部分,它要承受大部分的攻击。胸甲与背甲合称Cuirass(装甲板),它们不仅在腰部用皮带连接,在肩上也有连接处。

  


  6.肩甲、臂甲、腋甲、腕甲、肘甲。

  这里是上身的主要保护区,每块护甲的名称都是有它所保护的区域而得名。基本上都是用武装带连接固定。实战中证明,保护良好的膀臂可以很大程度的减少受伤,虽然它们的装配过程很复杂。

  


  7. 武器带、匕首、长剑

  武器带是让骑士悬挂各种物品的腰带。图中的骑士左边挂着长剑,右边是一把锋利的短剑,用于近身搏斗时,刺敌要害。

  


  8.颈甲

  颈甲遮住咽喉和一半脸,保护身体最柔弱的地方。因为近战中,颈部是敌人的首要攻击目标。这种颈甲在德国特别流行。

  


  9.马刺、头盔

  马刺用于刺激战马的敏感部位,增加它的活力。德国式的头盔大而舒适,里面有一层厚棉垫。掩护耳和后脑。为了防止作战中被敲掉头盔,就用皮带扎紧下腭。这就是两次大战德国兵头盔的祖先。

  


  10.最后全部搞定。看来穿成这样想要跑步是有点困难了,呵呵,还好不是为了步战穿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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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17: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成长篇

  骑士的成长

  一个贵族的儿子7岁生日过后,他将成为一名随仆。他必须被送往另一个贵族的家庭,通常是他的叔父或辖区的大领主家。他将在那里学习礼仪和骑术。到14岁那年,他要成为一个骑士的侍从。主人教他使用武器的技巧,他还须学会如何照看主人的盔甲和坐骑,为主人穿戴甲冑,即使主人上战场撕杀也要寸步不离。当主人受伤或落马,他必须拼死保护主人。此外他还要学习射箭,切肉,野外生存。如果他能成功的渡过艰苦的磨练,21岁那年,他才能被正式授予骑士的爵位。

  


  随仆

  一个贵族的儿子在很早的时候就被送往领主或国王的家庭接受各种技能的训练。学习服侍国王和贵族妇人接受良好的文化,礼仪教育。并培养优秀的领导气质。

  想成为骑士的年轻人,在少年时就得刻苦的练习战斗技能。在领主家里,他们要锻炼肌肉的力量,肢体的协调性,改进武器的使用技巧。通常他们与同龄人对练,有时也和骑士教练(Knightly masters)对打。不过,即使是非常激烈的对战练习后,也要保持衣着整洁。并非所有年轻人都能完成这样艰苦的练习,最终摘取骑士的头衔。

  


  侍从

  侍从(squire)来源于法语的ecuyer,意思是shield-bearer(搬运盾牌的人)。在11、12世纪的欧洲各国,侍从被看做是低人一等的。但这是一个贵族的孩子成为骑士之前的必经之路。在13世纪,成为一名骑士是非常奢侈的事情,要花费巨资举行仪式,许多年轻贵族宁愿保持侍从的身份,也不愿成为骑士。因此,侍从这个词逐渐变为乡绅,地主的意思。

  臂力练习

  侍从用平头的钝剑劈斩木桩。用的剑是真正作战用剑的双倍重量,以此锻炼手臂的肌肉力量,更好的适应作战的需要。

  


  乔叟笔下的侍从

  乔叟(英国诗人,1340-1400),在1380年写下了故事《Canterbury Tales》,讲述了一个20岁的侍从的生活。这个年轻的侍从举止优雅,会唱歌,作曲,跳舞,油画还会写诗。此外,他有着精湛的骑术,又是骑马比武大会的冠军。另一个故事却正好相反,故事里的侍从们并不像乔叟描述的那样,他们野蛮,粗鲁,无知。1288年,在英格兰的波士顿镇,两伙侍从借口举行比武大会,一把火将半个村庄烧成白地。

  晚餐

  乔叟记下了侍从如何在进餐时切肉吃,威严的父亲正审视着儿子。因为切肉的技巧也是侍从在贵族家的必修课。

  


  骑马枪术练习

  这种练习是靠木制的枪靶来实现的,枪靶通常做成士兵外形,左手持盾,右手拿一只木制摆锤。练习者冲击左手的盾牌时,右手的摆锤便甩将过来。必须策马疾驰而过,方能避开木锤的袭击。

  受封

  最后侍从要接受封爵的典礼。在仪式中,受封者要用手重击颈部。13世纪后,改为用剑重拍左肩,然后骑士接过自己的剑并系牢在腰间。伺仪可以由主教,年长的骑士或国王主持。

  


  中古骑士的训练

  贵族的身份是与生俱来的,但骑士身份是经过训练而得来的。如果说贵族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阶级,那么骑士则是属于贵族阶级里的一个「社团」。所有骑士都是贵族,而非所有贵族都是骑士。一个贵族家庭里的男孩,在他大约七岁时,由他父亲寄托在领主或另一个贵族家庭,开始骑士教育。负责教育他的是堡垒女主人。这孩子的身份是「侍童」所受的训练是如何变成一位「绅士」。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会规矩都是他应学的项目。在宴会中或平时餐饮时,他甚至还做侍者的工作。 大概十四岁时,他进一步为「侍从」(squire),跟堡垒的男主人学习如何做一个军人。骑马,运用各种武器,战争技艺等是训练的要项。领主打仗或比武时,就是他实习的好机会。 但他也尽他侍从的各种任务︰领主用饭,他在一旁侍候;领主打猎,他必追随左右;领主行军,他保管清理各种武器和座骑;领主不幸受伤,他必须赴前援救,但不必参加实际战斗。总之,从领主平时的指点和战时的实际观察,这位侍从学习骑士之道--做一个好骑士。

  


  经过十多年的训练,大约二十岁或二十一岁时,他从「侍从」,举行一种礼节称“Dubbing”,正式成为骑士。最初的礼节很简单,称“Accolade”(骑士授与典礼),就是由一位贵宾--普通是训练他的领主--以剑面轻按受礼者的后颈。后来由于教会的影响及社会经济的繁荣,礼节渐驱宗教化,场面也更铺张。 在「授与礼」的前一晚,准骑士先沐浴,这不仅是指身体的清洁--沐浴在当时是件不太寻常的事,也象征心灵的清洁;以后是在教堂里守夜祈祷。第二天,先参加弥撒,由神父祝圣配剑,准骑士宣誓忠于教会,保护弱者;然后穿上新甲冑,配上宝剑与马刺,上马急奔,以长枪投向系在柱上的盾牌,称“Quintain”,骑士授予礼乃全部告成。以上是一般的骑士晋升礼。在特殊情形下,因为侍从的出色表现,也有在战场上立刻被领主或国王晋封骑士的。但这是例外,不是常规。 行礼后,庆宴随之。这当然需要很多的钱。虽然附庸有义务以经继协助领主的儿子受封为骑士,这还是不够,有的甚至出卖土地以维持应有的排场。有的家庭贫困,不能大宴宾客,他们的子弟有一生为侍从而不能成为骑士的。总之,宁可不为骑士,而绝不可寒酸。

  


  欧洲骑士制度源于中世纪加洛林朝的法兰克王国,后逐渐推行到欧洲各国。732年查理。马特成为法兰克王国宫相,依靠斯克拉西亚中小地主出身的侍从兵支持,征服国内与周边民族后,又加强骑兵力量打败了强大的阿拉伯人军队。由于8世纪时,一匹带装备的马相当于45头母牛或者15匹牝马的价值, 9世纪仅一匹马就等于6头牛的价值,故为了巩固骑兵,锤子查理进行改革:一方面摒小农于军役之外,让贵族和富裕农民成为职业骑兵;一方面将土地分封成为提供骑士的军事采邑,奠定骑士制度的坚实基础,并成为中世纪军事封建主义的滥觞。因此,采邑作为骑士制度的经济基础,其不仅使土地从国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骑士的一种层层分封,而且使凡能以马匹装备为封主参战并接受册封者都可称骑士,这包括参战的所有等级的贵族,甚至国王都以自己的骑士名号而感到荣耀。如先后参加十字军东征的英王理查一世(著名的狮心王)、爱德华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是以“骑士国王“著称于史。1449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建立袜带骑士团(喜欢吊带袜??),其作为成员与骑士们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主持比武等等,俨然是一名高级骑士。这从而使中世纪成为一个骑士的“英雄时代“。

  


  由于中世纪欧洲的国家是从蛮族社会组织的基础和战争中发展而来的,因此其整个结构和社会风气都是军事的,维持社会稳定和统一的力量就是军事贵族骑士阶层及其首领。所以,要成为一名贵族,首先必须成为一名勇武的骑士。而要成为一名骑士,则必须经过侍童(7、8岁以后)、扈从(14、15岁以后)和骑士(21岁以后)三个阶段的封建骑士教育(看前面的赘述)。进入骑士阶段,要成为一名真正骑士首先必须经过晋封仪式或称为授剑仪式,这种仪式在中世纪有其演变和发展的过程,其最初源于日尔曼人的武器授予仪式,这在古罗马作家塔西佗《日尔曼尼亚志》中就有所记载。

  中世纪晋封仪式一般要选择在宗教节日,有时在战场上举行。史称查理大帝为网罗人才,禁止贵族册封骑士,“让扈从们都聚集到宫廷来,在这里每人将获得一匹骑马、一把宝剑、一副上好的锁子甲、头盔和一件刺绣的丝绸外套。

  


  骑士晋封仪式程序较复杂,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世俗型,主持者为君主和世俗贵族,地点多在王宫、城堡;一种是宗教型,主持者为教皇、主教或神职人员,地点一般在教堂;一种是世俗与宗教混合型,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贵族,神职人员担任其中的祷告弥撒等宗教活动,地点或在宫廷城堡、或在教堂。在整个仪式过程中,授剑仪式最为隆重,可谓核心仪式。候选骑士要斋戒、洗浴、忏悔、祈祷宣誓、穿戴铠甲头盔、装踢马刺等等,然后是接受象征骑士职能的剑;封主用佩剑放在受封者的颈上或肩头轻轻拍打几下,同时庄重陈述骑士的基本准则。最后,新骑士在奔驰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兴比武等等。由于晋封仪式及其以后庆典活动开支颇费,故往往有几个骑士共同举行晋封仪式。14世纪以后骑士晋封仪式渐趋简单,统治者为扩充兵源,使许多非贵族出身者通过钱财或战功都可获得骑士称号。英法百年战争期间,英王为鼓舞士气往往在战役前册封大量骑士。1338年英法两军在威伦佛斯对阵,一只受惊野兔使法军前部骚动,法军海诺特伯爵以为英军进攻了,便利用这短暂时间就匆匆受封了14名新骑士,以致他们后来被戏称为“兔子骑士“。(不会是兔宝宝吧,呵呵)

  


  教会对于骑士受封仪式极其重视,其往往利用仪式过程所象征的意义,灌输与渗透基督教观念与精神。如10世纪时教会在《仪典书》中对骑士武器的祈祷列为教会的服务内容。11世纪时,教会开始宣扬骑士是上帝在世间的战士,在授剑仪式中引入弥撒,以坚定骑士对上帝的信仰;教会封主用剑拍打骑士后背被解释为:“从噩梦中醒来保持清醒,信仰基督,为获得崇高的荣誉而奋斗“;骑士则宣誓:“我将成为一名勇敢的骑士,我将按上帝所愿生活“。在教会宗教思想寓意下骑士剑的双刃意义为:一边打击异教徒和上帝的敌人,另一边保护人民和弱者。而全身武装的骑士则意味着是保护教会的铜墙铁壁,他们被赋予了宗教的职能:“基督的骑士为教会而战“。同样,在世俗晋封仪式上,宗教精神仍是其灵魂。如12世纪格里菲《不列颠国王史》中载一个城堡封主在授予骑士剑时道:“持我已给你的剑,上帝已制定和指令最高的秩序:骑士制度的秩序,它应没有污点“。同时,剑也是正义和荣誉的象征,骑士随身带剑可随时随地对呈十字形的剑柄发誓。骑士死后其剑往往要随葬或挂在他的墓碑上。

  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克莱蒙号召十字军东征时曾讲了一句名言:“过去的强盗,现在都应该成为骑士“。12世纪索尔慈伯里的约翰纳斯曾这样说道:“为什么建立骑士制度?为了保卫教会,为了与不信教的人进行斗争,为了尊敬教士,为了保护穷人免受不公正的对待,为了生活能得到安宁,为了献出自己的鲜血,如果需要,愿为兄弟献出生命“。10世纪末在法国南部地区发起并扩展到北部的上帝和平运动,这是在教会领导下的维护权利和秩序的运动,骑士的职责与信仰在其中得到充分体现。 欧洲中世纪骑士是封建贵族阶层,其所遵循的忠诚、荣誉、勇敢的道德伦理与思想精神直接体现了封建的传统。在封建体制中,骑士作为大贵族的附庸,封建义务决定他必须向之效忠;作为自己领地的主人,他又必须保护依附于他的农奴,其封建权利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是这种封建社会所倡导的骑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义务和权利,使其在纷争不断、战火纷飞的欧洲中世纪,成为历史舞台或文学作品中演绎的种种传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们往往忽略了骑士及其制度的黑暗面。

  


  从军事角度而论,战争和竞技是骑士的主要职能。在中世纪一名戴头盔、着铠甲、挎宝剑,左手操盾御马、右手持握长矛的全副武装的骑士及其侍从就是一个作战单位。其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势不可挡,有人形容“一个骑在马上的法兰克人能把巴比伦城墙冲个窟窿“。在中世纪骑士驰骋战场不仅是其必须履行的军事封建义务,而且也是其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因此中世纪的骑士既是军事艺术的体现者,又是军事战略战术的谋划策动者。从一方面而言,骑士必须每年为封主提供40天军事性质的服役,或随封主征战;从另一方面而论,更多的是骑士为保护或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荣誉、抑或是宗教纷争、路见不平以及种种纠纷等等进行战斗。因为在中世纪封建割据的政治状态下,通过封建的私法私战来解决矛盾,似乎已是一种社会通行的方法。所以持剑纵横、打仗私斗对骑士来说既是一种职业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种获得荣誉财富的途径。

  因此,在欧洲中世纪的武装骑士不仅是军队战斗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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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17: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城堡篇

  城堡就是领主在自己领地上的家(不过比现在的别墅大多了),是附近村庄的贸易中心,也是驻守军队的要塞。欧洲第一座城堡建于公元九世纪法国的西北部。主要是针对国内全民战争,同时防御维京人的突然袭击而建造的。早期的城堡十分简陋,整体建在高地上,用粗木搭造主楼(城堡的中枢),外围的木栅栏就是城墙。后来的骑士们用石料造城堡,再发展成为砖堡。因为砖石建造的城堡非常坚固,而且防火。十五世纪后,由于贸易自由化,大航海时代到来,辖区人口迁移,从贵族到贫民都开始追求更开放、更舒适的生活,不愿龟缩在狭小的城堡中,城堡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了。另一方面,大口径火炮的出现,使城堡的军事地位逐渐消亡。

  


  木制的“堡垒”

  一座十到十二世纪的城堡,确切的说,这只是城堡的雏形。建在挖沟时掘出的土堆成的高地上,周围是无水的护城壕沟。栅栏绕城。城堡中最后一条防线,是位于人造的土垒上的要塞。用木头的围墙保护里面的建筑,只可以抵挡小型进攻而已。

  


  木制的“堡垒”2

  


  石块的力量

  这种以石头为材料建造城堡和主楼,是十一世纪流行的风格。领主和他的家人住在中间的主城里。外城墙用大砖头垒成,每隔二三十米有一正方型的防御塔楼,圆型塔楼出现在十二世纪。

  


  这些城堡都比较简单

  


  环形的防卫

  这种叫“轴心环形城堡”,从十三世纪开始大量出现。这种城堡有两道城墙,内墙远高与外墙,为的是让内墙上的弓箭手有更大的视野和射击范围,从而形成内外墙上的交叉火力。城堡四周环绕一个巨大的湖作为护城河,河水引自别的江湖。一些城堡是在原来老城的基础上扩建城墙,来实现轴心环形城堡。 这个就比较有大型要塞的样子了。

  


  环形的防卫2

  


  城门

  城堡的大门通常坚固且易于防守。城门夹在 巨大结实的守望塔之间。城墙建在呈八字形延伸至地基的斜坡上,既能更好的抵御敌人矢石,又来防止敌人破坏墙脚(就是挖墙脚噢)。同形成一条环城的深沟,保护城堡。

  


  城堡的建造

  建造一座石头城堡要花很多钱,并且要数年才能完工。开始建造之前,领主要在领地内选一块坚实,易守难攻的地方,再和建筑队制订建造计划。石料的开采当然很重要,除此之外还需大量的石灰,沙,水制成粘性的泥灰。所有的费用包括建材,工钱,交通,食宿等都是由造城堡的领主一人承担,当然也有例外。

  


  欧洲中世纪是“城堡时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个地区的封建军事、政治、经济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领主制形成的基础,而城堡的捍卫者则是骑士。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骑士的大本营。如温莎城堡,14世纪时英王爱德华三世将其作为骑士团的中心。城堡的兴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汤普逊指出:“城堡的兴起和它们的遍布欧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质方面,产生了一个深刻的变革。它们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一个军事占优势的时代,就是封建时代。

  


  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纪,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觉有力并发展成为一个巩固的政体之前,生活对社会上的一切阶级来说,是又困难又粗野的。只在封建制度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制度的时候--至少达到象人类政府在任何时代所可办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里的生活才变为文雅又舒适了。到那个时候,军事建筑也已进步到这样的程度:城堡不复仅仅是木头防舍而变为宽敞甚至雄壮的石头建筑了“。欧洲早期的城堡还都是一些

  具有防御性能的坚固设施,更确切地说是庄园式的设施,10世纪以后开始发展为居住型的城堡。中世纪的战争常常就是在争夺城堡,因此11世纪起城堡多修筑在山上以增强防御能力。

  


  有一个历史问题值得大家注意,就是现今保存下来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纪晚期的,而且多在19世纪进行了改建,并非当年骑士城堡的风貌了(如果大家去欧洲旅游,见到中世纪早期的城堡,那恭喜你,赶快拍照留念吧,实在是太少见了)。在当时尽管也有许多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数骑士城堡的长度不足40米。例如1293年在位于普鲁士施瓦本的布尔克高城堡里,只有5个堡民、8个守卫、2个守门人和一个守钟楼的人。中世纪的战争多围绕争夺城堡而进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军事目标。对城堡的“围攻战争继续在军事活动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而发生在战场上的大型战役则相对较少。

  战败的军队可暂避于城堡城墙之内,最后的阵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城堡主要防卫工事由护城河、围墙、塔楼、幕墙等组成。城堡中储存的粮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60人的守军足以抵抗10倍于自己的敌军,往往被给养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围困者。因此城堡在骑士的捍卫下常常是易守难攻。攻破城堡的方法经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动进攻塔楼和石弩炮(抛石机)等机械装置,以及挖坑道后燃烧油和木致顶部土石建筑倒塌等方法。

  


  如1215年英国约翰王对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骑士与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来40头最肥的猪,用猪油与木头在坑道中猛烧(真难为他想出这个点子),使城堡高楼围墙大段倒塌而攻破之。1244年阿尔比派主教围攻蒙特塞格城堡时用抛石机日夜不停地向城墙同一点发射重达40公斤的投掷物,最后终于击破一个豁口。

  


  城堡攻防战经常是十分惨烈的,因为其往往是决定一个地区性战役胜负的关键。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英国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年)就是骑士与城堡攻防战的经典演绎,其不仅在军事史上记录了一系列的攻防战术战例,而且也在历史上留下许多英勇悲壮、可歌可泣的骑士战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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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17: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战争篇

  中世纪欧洲骑士是军队的核心、是战场的主人,因此他们的武器装备以及道德准则往往也是影响战争的主要因素。一般骑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长矛和剑,也有一些骑士使用战斧、铁锤、铁棍、狼牙锤等等。骑士的长矛在战场上可抛出刺杀敌人。1066年的哈斯丁战役,法国骑士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但弓剑往往被认为是下等的步兵装备,被骑兵蔑视而不屑使用。同时,曾有一段时期教会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间的战争中使用这类武器。然而英国由于封建制发展,出现了招募熟练弓箭手成为职业军人,他们打仗时常将铁头尖桩置于阵前阻敌骑,自己在尖桩外用可射250码之远的大弓利箭射杀马匹和敌人。百年战争期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是利用大弓武装的二万雇佣军打败了有重装铠甲的法国骑士军队,1360年法王约翰也战败成了俘虏。在此前几个世纪以来,战争艺术主要通过高傲的骑士英勇事迹来体现,然英国长弓手证明弓箭手的价值不逊于骑兵,这对骑士地位起了动摇作用。此后法国军队也开始雇佣热那亚等地的职业弓箭手。然而骑兵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15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既便是到了拿破仑战争期间,骑兵仍是战场上军事机动和冲锋陷阵的主力。

  


  中世纪文学作品里曾讨论怎样才能做一个骑士道:“我是一名骑士,骑马出行,寻找一个男子,象我一样武装起来,愿与我格斗。他要是能打倒我,就会提高他的声誉;我要是能战胜他,就会被看做是英雄,我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尊敬“。然而尽管领主骑士好勇斗狠,互相不断打仗,但骑士在战场上的争斗往往不以杀戮对方为目的。维泰利描述Bremule (1119年)之战,报告说:“900个武士中,只有3个被杀死“。在廷切布雷(Tinchebrai)(1106年)之役,英王亨利一世打败所有的诺曼底人,400个武士被捕,但是亨利的骑士却没有一个阵亡。布汶(Bouvines)之役是中古流血最多,最富决定性的一场战役,1500个骑士中,只有170个丧生。这不仅仅是盔甲和堡垒大有益于保障骑士生命,而主要是骑士间的默契与规约均要求善待俘虏及索取合理的赎金额。通常俘虏以信誉保证于一定日期缴给赎金后即被释回,很少有骑士会破坏这种誓约(这也是行有行规啊)。

  


  有史载英法战争时在克里西及普瓦泰被俘的法国骑士,与英国之俘掳者自由而舒适的生活在一起,并与他们的主人分享餐宴及运动,直到被赎回为止。这种以金钱赎被俘骑士贵族的方式,甚至连国王也如此。英国狮心王理查在十字军战争时被内哄的奥地利人俘获,英国就用重金赎回,他照样是人们心目中勇敢英武的英雄骑士国王。法王路易九世也有同样的经历。当然中古骑士在战场“英雄惜英雄“、甚少杀戮对方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考虑到伤亡过重会引起严重的复仇。因此战场战死最多的是地位低下的步兵。汤普逊曾指出中世纪“战争使封建主获得土地与农奴而发财,它也使他们的骑士和扈从获得战利品与赎身金而致富--正是这种贵族在继续战争方面所享有的特殊利益,几百年使各种为取消私战而作的尝试归于失败。--这批不生产者只能用来打仗“。为了使骑士们成为封建统治秩序稳定的重要因素,封建统治者和教会必须对其精神上的价值取向和行动精力上的指向有所规范和引领。

  


  统治者怎么指引这些愣头青呢?这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是经常进行骑士比武大会。骑士比武大会流行于西欧,举办时机往往是庆祝骑士晋授典礼或皇族贵族间的婚典、一个国王或大贵族的来访以及种种喜庆、宗教节日等。一场比武大会有时要举行一周,比武场是城中广场或野外空地,周围有装饰漂亮的看台包厢供绅士民众观看,并有乐队演奏。骑士先进行马上枪战,两骑对冲以矛击对方,一方被击落地后,双方可在地上继续打斗直到一方求饶或主持人叫停。这种枪战有时骑士往往是为他们心仪的小姐之荣耀而战。胜利者将获裁判官或一贵妇颁发的奖品。大会高潮是参会骑士们分为两队,真正打一仗,虽通常使用钝兵器,但伤亡仍是常事。如1240年诺斯(Neuss)的一场比武就有60名骑士死亡。同时败者被捕为俘虏,并被榨取赎金和战利品。

  


  比赛结束后,凡活命的骑士与贵族们一起参加歌舞宴,得胜的骑士可亲吻一位可爱的女子(现在也有这样的人),并接受典礼中诗歌的赞颂。因此在这种比武大会上,“自豪、荣誉、爱情和艺术都为竞赛提供了传统的动机“,骑士的忠勇和英雄精神得到彰扬。在一些著名的比武大会遗址上人们还建立了纪念碑。骑士比武竞技决斗的精神一直是欧洲中世纪英雄精神的源泉和典范,以致英格兰的理查德二世意欲和他的叔父们--兰开斯特公爵、约克公爵和格罗塞斯公爵一起出战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及他的叔父安茹公爵、勃艮第公爵和贝里公爵。奥尔良的路易向英王亨利四世挑战。英格兰的亨利五世在向阿金库尔进军前向法国皇太子挑战。1425年勃艮第公爵因荷兰问题向格罗塞斯公爵挑战;20年后他又想与萨克森公爵决斗以解决卢森堡问题。1526年和1536年查理五世向法国国王建议以决斗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由此可见,骑士比武精神对社会影响之一斑。

  


  其二是教会出面限制私战。从989年到1050年,教会在法兰西就多次举行会议,订立《上帝之和平》(Pax Dei),将那些在战争中乱杀无辜者开除教籍,并在各中心地区组织和平会议以说服贵族停止私战。1027年始,法兰西教会便宣告“神命休战“。起先这种休战还限收获季节和假日以及每星期的某几天,最后发展到只允许每年中有80天时间可用于私战或封建战争。12世纪,“神命休战“成了西欧教会法和民法的一部分。教会倡导“神命休战“是试图用宗教来调适与整合混乱的封建秩序,缓解或消解骑士的“傲慢与偏见“带来私战的社会破坏性。

  


  其三是通过十字军远征这一“神圣的战争“。1096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号召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就演讲呼吁道:“让那些从前经常凶狠地和有信仰的人因私事而斗争的人,现在去和那些不信上帝的人战斗吧!““那些从前作强盗的人,现在去作基督的战士吧!那些从前与自己的兄弟和亲朋争斗不休的人,现在去向蛮族进行正义的战争吧!“十字军是中世纪历史上最为高潮的一幕。在这长达200年的战争中,中世纪的一切发展:宗教信仰的虔诚和狂热、武士精神的勇猛和野蛮、封建势力、基督教及商业的扩张等等,都趋臻高峰。一方面十字军东征作为“一次全欧性的事件,在各个国家内它就成了全国性事件“,欧洲几乎所有的阶级都为这同一行动疯狂;另一方面在教皇为取得更多世俗权力欲望的煽动下,本以好勇斗狠、好战成性作为生命价值的骑士贵族们立即热烈响应,他们提前变卖了家产,理查王甚至抵押了整个属地与国家;有的国王参加东征还丢掉了性命,如德皇费里德里希一世、法王路易九世等(宗教的狂热和投机混在一起,力量真是可怕)。

  


  而骑士作为十字军远征的主体和主力,于1097年占领了耶路撒冷以后,就建立了由骑士统治的4个拉丁国家:耶路撒冷王国、安条克公国、的黎波里伯国、以得撒伯国。为了巩固这几个骑士国家,教皇又扶持或组织了几个军事修会。如1119年在耶路撒冷成立了主要由法国骑士组成的“圣殿骑士团“,成员身穿红十字白色外套;1120年成立主要由意大利骑士参加的“医院骑士团“或称“圣约翰骑士团“,成员身穿白十字黑色衣袍;1190年在巴勒斯坦的阿克建立由德国骑士组成的“条顿骑士团“;此外还有西班牙的骑士团。这些骑士团是宗教性的军事组织,团长直接隶属教皇,团员必须严格信守安贫、守贞和听命三大戒律,主要任务是保护十字军骑士领地。13世纪时,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在欧洲拥有极大的田产,包括僧院、村庄和城市。这些上帝的骑士团的活动直接影响了欧洲历史发展的进程。十四、五世纪欧洲建立起大量骑士团,其誓约均用以强调和维持那种崇高的道德追求,而践行誓约的业绩、方法则多有详尽的记载;骑士的规则往往也是当时社会乃至国家间的一些通行规则。正如西方学者指出:“庞大的各骑士团特别是圣殿骑士团(Templars)的兴起与衰落成了中世纪基督教世界中统一趋势的发展与衰落的指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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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17: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骑士团篇

  在这里打个岔:骑士团是个很有意思的组织,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军事宗教组织,也称军事修会由中世纪的骑士组成,扮演军事、宗教和慈善的角色;其成员的数目由于其严格的对忍受贫困、守节和服从的誓言而被限制。这些组织出现在12世纪,到了中世纪晚期达到繁荣。

  三个最著名的军事修会是:

  基督贫穷的骑士(THE POOR KNIGHTS OF CHRIST),也称圣殿骑士团(THE KNIGHTS TEMPLAR OF THE TEMPLARS);耶路撒冷圣约翰骑士,及医院骑士团(HOSPITALERS);耶路撒冷圣玛利医院的条顿骑士团,简称条顿骑士团(TEUTONIC KINGHTS)。三者皆在圣地成立(今巴勒斯坦)。这些组织当时在保卫十字军东征时在巴勒斯坦建立的基督教公国时起了重要的作用。 这些组织的业绩大相径庭。

  基督贫穷的骑士(圣殿骑士团)

  法国贵族HUGH DE PAYENS于1119年成立,由其总部靠近所罗门圣殿而得名(THE TEMPLE OF SOLOMEN)。1128年由教皇承认,并由著名僧侣BERNARD OF CLAIRVAUX为其铸造一系列规则。

  骑士团的领导人称宗师(THE GRAND MASTER)(可称为大团长),管辖三个阶层:骑士,随军牧师,士兵。只有最高等级的骑士才有权穿圣殿骑士团与众不同的在背部绘有红色十字的白色长袍。宗师只对教皇负责,因此许多在圣地和欧洲的圣殿骑士团组织不受国王和主教的控制。

  骑士团的首要职责是保卫并护送基督教的朝圣者,但随着其成员数量的不断增长(最多时有20,000名),它逐渐成为一支保卫基督教公国,尤其是耶路撒冷的拉丁王国的重要力量。

  12世纪末期,随着军事上的胜利,圣殿骑士团越来越富有:教廷的捐助,欧洲贵族和国王们的资助及他们在巴勒斯坦及欧洲的采邑的收入。为维持军事行动,骑士团发展出一种很复杂的银行系统(有些类似中国古代的镖局),结果,骑士们都成了银行家并聚集了大量财富。

  随着1187年,耶路撒冷陷入穆斯林(由有名的萨拉丁SALADIN统领),骑士团逐渐退出圣地,最后退到塞浦路斯。由此,他们失去了最主要的目的,保卫巴勒斯坦。圣殿骑士团开始没落,最终被国王们的势力吞并。

  圣殿骑士团的遗产就是他们发展的银行系统,这成了现代银行业的鼻祖。(好么,变银行了,角色换的真快)

  


  医院骑士团

  医院骑士团是最为古老的军事修会,代表罗马天主教廷。起初其主要从事慈善活动。在第一次十字军东征(1095-1099)就已经成立。11世纪法国贵族GERARD为照顾患病的朝圣者而在耶路撒冷施洗者圣约翰教堂成立。到了1113年教皇PASCHAL二世承认,并限制其成员必须出身贵族。

  其成员身穿绘有带有八个尖角的马耳他十字的黑色长袍。组织类似圣殿骑士团。其规则由罗马主教圣AUGUSTINE创立。

  随着1291年十字军公国被击败,骑士团撤到塞浦路斯,到1309年,最后选罗得岛作为基地。他们用海军阻止穆斯林向东地中海地区的扩张。在罗得岛,骑士团的财富逐渐增长,不仅由于虔诚的人们的捐助,还得益于继承了一部分圣殿骑士团的财产。 当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入土耳其人之手后,罗得岛上的骑士是整个东地中海地区的唯一的基督教存在,1530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CHARLES五世赐予马耳他岛作为骑士团的第二个基地。骑士团艰辛的防守阻止了穆斯林进一步向欧洲的扩张。骑士团一直未被征服,直到1798年,拿破仑一世迫使它投降。

  1961年教皇约翰二十三世重新组织了医院骑士团,直到今天,骑士团继续从事其古老的慈善活动,管理医院,照顾难民,战争中的伤残者,尽管在过去它在军事上起了重要的作用。

  医院骑士团的遗产是在历史上阻止了穆斯林的扩张,因而造成今天东地中海地区的基督教和穆斯林的分界线。(去梵地冈应该能看见吧)

  


  条顿骑士团

  条顿骑士团是三大军事修会中最后成立的,于1190年在巴勒斯坦的ACRE地区成立。到1198年,条顿骑士团由纯粹的慈善组织转变为军事组织,为的是帮助抵抗土耳其人。成员限为日耳曼贵族,在其他方面则类似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使用相似的修道院规则。1199年得到教皇INNOCENT三世承认,成员着带黑色大十字的白色长袍(类似AOK中的条顿骑士)。

  早期与其他骑士团相比,条顿骑士团发展比较缓慢。1210年,德国贵族HERMANN VON SALZA成为大团长,在他管理之下,骑士团迅速发展,甚至发展到东欧。初,匈牙利国王邀请条顿骑士团参加对居住于波罗地海的斯拉夫人的十字军东征,条顿骑士团迅速在此建立了永久的定居点。

  122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FREDERIC二世答应骑士团占有普鲁士,条件是将当地居民转化为基督徒。1234年,教皇GREGORY四世认可条顿骑士团拥有任何地区,只要将当地斯拉夫人转化为基督徒。在接下来的50年里,骑士团逐渐控制了普鲁士,结果普鲁士地区逐渐由日尔曼人占多数。

  到1300年,条顿骑士团成了中欧和东欧地区最重要的一支军事力量。1263年随着教皇解除了骑士团保持清贫的禁令,条顿骑士团逐渐富裕,并保护了日耳曼人的汉萨同盟的商业利益。14世纪末,立陶宛的统治者娶了波兰女王,立陶宛和波兰的联盟使斯拉夫人在这个地区力量得到了加强,日尔曼人与斯拉夫人的冲突加剧了。1409年,波兰国王邀请所有条顿骑士团的敌人,组织了一场对日尔曼人的战争。1410年7月15日,波兰人、捷克人、匈牙利人、科萨克人的联盟在普鲁士的坦能堡击败了骑士团。 虽然,骑士团中世纪在普鲁士和波罗地海幸存下来,但是领土越来越小,军事力量也越来越衰弱。为了维持统治,骑士团便依赖雇佣兵,这导致税收的增加和当地人民的不满。乘着骑士团力量衰弱的时候,波兰在1466年夺取了普鲁士。1525年骑士团大团长ALBRECHET解散了普鲁士境内骑士团组织,建立了一个公国。到了1591年,在瑞典、俄国、波兰的挤压下,骑士团被逐出波罗地海地区。 条顿骑士团撤到南德和奥地利,军事规模也小了很多,1683年,在维也纳曾抵御土耳其的入侵。其后,骑士团逐渐演变成存宗教的组织。1809年,拿破仑解散了骑士团,但在1834年骑士团又复活了。其后,骑士团继续发挥其慈善和宗教的功能,直到现在。

  尽管后期骑士团表现的很收敛,但它的历史影响很深远。它使斯拉夫人皈依了基督教,间接维持罗马天主教在东欧的巨大影响;使日尔曼人在东欧定居,最后导致后来斯拉夫人和日尔曼人间的紧张局势。

  


  第七章:骑士精神篇

  


  十字军东征为欧洲骑士、尤其是因长子世袭制而不能继承财产的骑士们提供了一个尽情发挥其力量与作用的历史舞台。在加洛林王朝反对西班牙穆斯林战争和诺曼人从穆斯林手中夺回西西里的战争中,世俗骑士精神和神圣宗教信仰就已渐渐融合,形成一种独特的封建欧洲爱国主义。“这种爱国主义的感情具有一种宗教性质而不是政治性质,因为它与任何现存的国家毫无关系,而与作为一个整体的更为广泛的基督教社会

  相联系,并且它因此而向武士文化的野蛮风尚注入一种新的精神因素。首领们的好战行为本身不是目的,其真正的目的在于服务于基督教世界“。这种爱国主义精神在十字军时代的为收复圣地的“圣战“中获得极有力地彰显。欧洲中世纪的十字军运动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它给世界历史发展进程带来巨大影响,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了。然从历史时代的思想精神层面对其认真分析,虽然骑士在中世纪社会、尤其是十字军东征时有其野蛮残暴的一面,但正是在中世纪“黑暗时代“,人们的思想感情需要一种精神引导,社会秩序需要一种精神去统一。故在这种思想状况下,由基督教理想和虔诚的宗教信仰所驾驭和整合的骑士精神,正是教会在精神上把欧洲“统一“起来的一块基石。故海涅曾称骑士精神是一种“受到基督教灵化的蛮力“,而宗教文化史家克里斯托弗?道森则在其名著《宗教与西方文化的兴起》中指出,“基督教骑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着它对西方思想的吸引力和对西方伦理标准的影响"。

  


  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制度,不仅具有政治军事价值,而且体现了一个时代的思想观念和文化精神。如荷兰文化史家赫伊津哈在其著《中世纪的衰落》中引用《马歇尔?布西科著作集》中名句道:“’上帝在世上奠定了两样事物,如同支撑上帝与人间法则的两根柱子--失去他们,这个世界将混乱不堪,了无秩序--这两根完美无暇的柱子就是骑士制度和学术(Learning ),二者完美地结合起来’。’学术、信仰、骑士精神’就是菲利普?德?维特里的Chapel des Fleursde-lis(《百合花铁盔》)中所说的三朵鲜花,骑士的职责就是保护另外二者。中世纪以后很久,骑士头衔和博士学位被广泛地认为是等值的了。这种平行性表明骑士制度被赋予了高度的伦理价值。高贵的骑士和庄严的博士均被看作是尊贵的高等职责的承担者“。故从历史文化背景去考量,中世纪以战争为职业、以野蛮好斗为传统的骑士,不经过基督教精神的熏陶只是混乱无序的破坏性力量。然而骑士的道德与理想同基督教精神相融合在一起就不同了。基督教用自己的道德箴言和价值观念来训诫这些骑士们,再加上地狱烈火、末日审判的恐吓和信仰上帝来世永生的诱惑,以及摩西十诫、正义虔诚和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渐渐成为影响人们思想的力量,经过几个世纪的潜移默化,“日尔曼人的浑身蛮劲才渐渐耗去,或蜕变、净化为勇武忠诚侠义、正义感强烈、喜欢对贵夫人献殷勤的骑士精神“。

  


  骑士精神在欧洲中世纪思想文化领域起着主导作用。如12世纪前后极为兴盛的骑士文学中有关于英国亚瑟王传奇故事《亚瑟王和一百个骑士》、《亚瑟王与梅林》、《亚瑟王之死》等、法国的《罗兰之歌》、德国的《尼卜龙根之歌》、西班牙的《希德之歌》等等有关骑士事迹的史诗、小说、散文,对骑士的忠诚、勇敢、侠义以及爱情、荣誉等进行了歌颂与宣扬。在《亚瑟王之死》作品中,在描绘一次次的骑士比赛、单打格斗、争端纠纷中,骑士的力量与勇敢成为决定性因素。作品中的亚瑟王、郎世乐、崔思通、卡文英、红色骑士等的英勇事迹,各个都是勇武忠诚侠义、正义感强烈、喜欢对贵夫人献殷勤的“骑士精神“的典范。在名著《罗兰之歌》中,骑士罗兰明知危险,但仍誓为光荣而死,不愿屈辱而生。而在现实生活中的贵族骑士罗兰(国王的侄子)、希德乃至一些国王都是装束成骑士冲锋陷阵、无所畏惧者。如英国狮心王理查就勇猛好斗,在十字军中“以国王的身份在骑士的队前冲锋陷阵,为上帝所赞同的人类光荣事业而奋斗,这一切真是使他洋洋得意,自我陶醉”。理查王毫无恶意地认为,对手就是他获得荣誉的必要媒介。英王爱德华三世在进军法兰西时组建嘉德骑士团,他跻身其中以享受身先士卒的荣耀。而法王菲力普在布汶战役与敌交锋被打下马,几乎被杀。因此,荣誉高于生命不仅是骑士们时刻牢记的座右铭,而且也是欧洲战场上所有英勇无畏气概的直接精神力量。故在中世纪骑士精神的鲜明特点,已成为欧洲文明的特点之一。

  


  除上述中世纪骑士精神外,慷慨、谦逊、注重礼节和仪表风度也是其中之一,这些都促进了欧洲社会风气文明和较为温文尔雅。然而骑士精神对社会贡献还有一个重要方面,这就是对爱情的崇拜。这不是一般意义的男女之爱,而是一位忠勇骑士对贵夫人绝对圣洁的理想爱情模式,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感情,突出的是忠诚不渝精神(女孩都向往这种精神吧,活活)。布林顿等在《西洋文化史》中指出:“骑士精神培养出’罗曼蒂克的爱情’,对一个理想的女人所产生的爱,一种做不到的、非尘世的和精神上的爱。这个理想的女人是可以使崇拜者高贵起来。这种爱不是被抒情诗人唱出的肉欲之爱,而是对典型女性美德近乎宗教式的挚爱“。这种爱情精神不仅构成了中世纪骑士文学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而且也是欧洲社会精神生活中所追求的理想。

  


  中世纪的骑士制度虽然随着封建社会的衰落而逐渐衰落,但是作为一种时代精神,骑士精神仍然在其后的历史时代有着传统的影响作用。这一方面因为封建经济结构的变化与发展,骑士渐渐转化为城市贵族阶层或成为乡绅。如早在1210年意大利克利莫那城的一位主教说:“说道平民,我只知道他们并不包括那些大家族:他们虽然也是平民的成员,但是又属于骑士之列“。1284年皮斯托雅城的市民在命令中将显贵、权势者定义为“骑士或骑士的儿子,现有骑士或者曾经有过骑士的家族的成员“。13-14世纪时,维也纳城法律规定新的上层阶级家族(商业贵族)和旧的骑士出身都是平等的。从意大利城市共和国历史发展来看,不仅早期的一些城市立法机构、议事官、执政官们多是骑士贵族,而且城市也模仿封建制度封授“市民骑士“,上层阶级还多热衷于骑士贵族的生活方式,故骑士精神在城市社会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从另一方面而论,骑士作为一个等级阶层和贵族制度始终被保存,并在国家与社会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1510年英国下院议员总数为296名,其中有37个郡骑士代表74名,至1601年都铎王朝时增至90名。16-17世纪英国骑士令规定凡地产收入不少于20英镑(后改为40英镑)者可以成为骑士。1603年詹姆士一世在仅4个月中就增添了906名骑士,1604年封赐200余名,1615-1619年平均每年封赐120名,1626-1630年平均每年45名,1631-1640年平均每年22名,1641-1642年每年均赐100名骑士。骑士数量的增加,既有中产阶级追求骑士名号的虚荣心理,也有王室出售骑士爵号以弥补财政亏空。在这段时期,不仅是骑士爵号,而且更高的爵位也存在滥封和售卖现象。1661年5月,英国历史上为期最长的一届议会开幕,其成员多为信奉国教的贵族保王分子,史称“骑士议会“,对其后几十年的英国政治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此外,不仅整个中世纪,就是近代军事战场上,骑兵部队仍是一支令敌生畏的作战力量。各国军队中的皇家骑兵、近卫骑兵、龙骑兵、骠骑兵皆是军队中的光荣。故历史上著名骑士的英勇事迹必然是军队崇拜的榜样。

  


  骑士阶层作为一种制度、一种社会力量始终在历史中发挥着其影响作用。因此骑士精神“在中世纪及现代欧洲的社会、教育、礼节、文学、艺术及字汇中留着不可磨灭的痕迹。骑士的勋位--嘉德勋位(the Garter)、巴兹勋位(the Bath) 及金羊毛勋位 (the Golden Fleece) --在不列颠、法兰西、日尔曼、意大利、西班牙变成234个之多;象伊顿(Eton)、哈罗(Harrow)、温切斯特等学校,结合骑士精神与文教,在教学史上创出最有效的心智、意志、品德训练。骑士在贵族或国王的宫廷中习得礼貌与豪勇,他便把其中一部分传给社会阶级较低下的人民;现代的礼节就是由中世纪骑士精神稀释而来的。……骑士精神的再现则是18、19世纪浪漫文学运动中一项活跃的元素。尽管其在文学上的夸张而荒诞,及其事实上与其理想相去甚远,骑士精神仍为人类精神的一项伟大成就,系较其他艺术更灿烂的人生艺术“。纵观历史,著名历史学家威尔?杜兰先生的这一述论是不无道理的。因为这反映了一个历史时代的社会精神面貌,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份精神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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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17: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如何战胜骑士?

  现在让我们看看如何干掉一个骑士.

  骑士们逐渐发现,他们必须面对有能力击败他们的步兵。在1066年的哈斯丁战场上,英国陆战斧手砍翻了诺曼人的骑士。1302年法国的考尔垂附近,雷米士步兵团的战士们用狼牙棒击败了法兰西骑兵。1314年,迈斯?司考特长枪阵在班诺克博又一次让敌人的骑士们败北,瑞士战士常用这种尖枪破骑战术。不同的弓弩对骑兵的杀伤力十分悬殊。在英法百年战争中的克莱西一役,英国的长弓兵以壕沟与尖木桩为掩护,以极其微小的代价,消灭了6000名法兰西重骑兵和2000名意大利雇佣驽手。又在阿格考特附近击退了大批步行骑士。另一种武器---十字弩,在不断的进化完善中,更加有力,更加致命。15世纪的波西米亚(如今捷克的一部分)战争中,义军躲在大蓬车的后面用火枪射击,击败了十字军条顿骑士团。

  


  枪矛阵

  骑兵对敌人步兵的长枪又恨又怕,锋锐的长枪尖可以毫不费力的刺死他们的坐骑,让骑士落马(勇敢的心不会没看过吧?)。密集的长枪阵形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物。后来长枪阵成为弓箭手射击时必要的保护层。长枪兵列在前,弓手在后排射击敌人的骑兵方阵。长枪兵用的枪叫梭矛,它比骑枪更长,更有效。

  重装甲骑兵(也就是骑士)就是装甲具有承受一定攻击的能力,通过冲锋产生的 速度、动量对敌人阵地制造压制性的突破,主要用途是冲毁敌人阵 形,打击敌人士气的超级骑兵、人肉坦克——在冷兵器时代,稳固的 阵形是确保胜利的基础,高昂的士气是取胜的关键,一旦破坏了敌人 的心理平衡和组织基础,就相当于获得了胜利,所以,重装甲骑兵曾 经是一个最昂贵最重要也最荣耀的兵种。

  一般来说装甲材质的厚度、韧性、强度和覆盖面积都要达到一定 的程度,才能保证骑士能够承受一般的砍杀和弓箭杀伤。足够的厚度 和面积就造成了巨大的重量,也就牺牲了机动性。蒙古轻骑兵面对人 数众多以重装甲骑兵为骨干的西欧骑士团的时候所得到的胜利,就是 依靠机动性获得的。

  西欧中世纪的重装甲骑兵,装甲坚固,全身完全覆盖,甚至连眼 睛也完全防护,这种装备很显然不利于近身搏斗——眼睛视野很小,基本上限制在正前方。这种制造模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重装甲骑兵在 战场上的使用方式——冲锋,掉过头来再冲锋,但是绝对不能停下来肉搏(下了地能不能灵活的走动转身都难说,还有人掉下来就爬不起来的)!

  


  骑士的战马只用来战斗,平常行军以及负载其他战斗和生活用具要靠扈从和其他马匹。一个骑士如果没有两名以上的扈从就会感到生存的不便,连上下马、换马、穿盔甲都不能顺利完成(不排除 某些体力超人的勇士能够自理,同时他们的马也是体力超马的怪种——很多民间传说中的英雄就是单枪匹马的骑士,比如下面这位屠龙骑士)。

  


  骑士本身也只用于战斗。由于这个兵种极为昂贵, 一个兵相当于十个以上的步兵或者三四个普通骑兵,很少有君主愿意独自负担这个军队的建设及维持费用。最常见的做法就是用贵族子弟组建骑士团,平时这些游手好闲的贵族子弟以及更加游手好闲的富裕流浪汉冒险家们在各种名目的骑士训练营进行训练和比赛,战时按照阶级组成各种名目的骑士团,所有费用自理、扈从自带、装备自备,国家只提供必要的粮食,但是酒肉之类一般也要自己准备。这些有钱的骑士们吃肉喝酒,有的是体力,当然战斗力也强。不过你们不要以为他们是冤大头,战争胜利之后的战利品归各自的骑士团所有,国王不会插手。比较极端的时候,就连攻下来的城堡都被视为私产,拒绝国王的重新分配。

  


  长弓手

  长弓被中世纪的许多欧洲国家运用于战争中,虽然十字驽在欧洲大陆更为流行。在15-16世纪的英法百年战争中,长弓是英国弓箭手的主战武器。图中的长弓手,脸耳用布包紧,肩披锁链,手腕用皮绳和皮革块保护,手指关节处有保护皮套,腰带上挂有短剑和皮囊。他们穿着各式护甲,有的只是一件普通的夹层紧身衣。

  弓箭手绝对是骑兵的噩梦

  


  长弓

  公元前一万年左右,欧洲就出现了简单弓.简单弓是利用木头的弹性,由韧带拉紧的,能把箭射至30米左右远,箭头是用骨头或石头制成的.它既用于狩猎,也用于打仗. 公元前十三世纪,欧洲出现了合成弓.合成弓采用”三层合一”的结构,中层是木头薄片,外层是牛筋内层是角质,三者被紧密地胶粘成一体.由于筋腱和角质具有正反两面相等的弹性,弓静止时呈弧形,象”C”字一样.张弓时必须借助膝盖的力量才能把两头扳转过来,并即刻安上弓弦加以固定.固定后,弓弦就绷得象琴弦那样紧,拨动时能发出响声. 合成弓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尺寸较小的,张弓后宽度只有55厘米左右,弓弦绷得非常紧,配用的箭约45厘米,这是典型的斯基泰弓;欧亚大草原的骑兵及稍后的蒙古弓都属这类.另一种是尺寸较大的,张弓后约有1米宽,弓弦绷紧程度较次于前者,配用的箭长70厘米,亚述人的弓和波斯人的弓属这类. 再后来出现了长弓。这种类型的弓由也是复合材料制成,通常是把紫杉木狭板做成同射手身高一样高度左右。弓脚头是用牛羊角雕刻而成,弓弦是大麻纤维搓制的。战弓大约需要36公斤的拉力,再加大力度,射的就更远,更具威力。

  长弓射出的箭可达300米左右(在古代兵器中已经是非常远的距离了),也就是说,可以达到“弹幕”的效果,当自方的士兵冲锋在前时,后方的长弓手仍然可以放出高拋物线的箭攻击敌人的上部。战马的弱点正是来自上方的袭击,大部分战马没有护甲所以一旦受伤,就会变的难以控制。而即使在三百米的极限距离,锥形箭还是可以穿透普通的锁甲。这样杀伤骑士就更有效率了。

  


  箭头

  这里是各种不同形状的箭头。宽头带有倒刺的是专门用来狩猎,必要时也可来射击战马。锥头箭可以穿透盔甲,细长的箭头用来击穿更坚固的平面钢板甲。

  


  每个弓箭手携带24只箭,捆扎后放入箭囊。用完了就到 补给大蓬车上去拿。大多数弓箭手宁愿 把箭插在腰带中也不愿意费力的放入箭囊。也可以把箭吊在背后。防守时他们把箭插在脚前的地上,可以更方便的取箭用。

  一个技术娴熟的长弓手,一分钟之内可以射出12只长箭。而使用旋转机械装置上箭的十字弓(弩)手,在相同的时间里只能发射两只短矢,不过力量较大,能穿透厚钢板甲。十字弓箭手并不需要太多的训练。即使一个从来没有打过仗的农民,也可以用十字驽杀死一名装备精良,经验丰富的骑士。所以骑士们曾要求教会下令,禁止使用这种弓。

  


  骑士们在行军的时候一般不会装甲,一方面是骑士自己受不了,另一方面是尽量的爱惜战马,以便能够在冲锋的时候获得最好的效果,也是为了在冲锋结束后能够还有足够的马力逃回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重装甲骑兵几乎无法进行奔袭,对于突发的遭遇战也缺乏反应时间。

  他们总是需要慢慢的披挂、慢慢的上马、慢慢的排队——注意, 由于动量太大,难以及时的刹车,没有良好队形的重装甲骑兵会发生严重的互相践踏。如果在他们没有着装还处在行军状态的时候进行攻击,他们只有和扈从们一起轻装逃走,能起到的也就是没什么组织的轻骑兵的作用,而且比一般的轻骑兵更加混乱。 重装甲骑兵根本是一个功能非常单一的兵种,除了冲锋的辉煌之外,其他的时候都是脆弱的。所以,重装甲骑兵除了自己带有充当步兵和轻骑兵作用的扈从以外,还需要相当数量的其他兵种加以配合, 基本不能独立完成一项综合的作战任务——比如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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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17: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纹章篇

  骑士徽章

  在下面简单介绍下骑士的徽章:纹章是一种按照特定规则构成的彩色标志,专属于某个个人、家族或团体的识别物。任何时候,每个人,每个家族,每个人群或团体,始终而且到处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自由地采用纹章,并且根据自己的意愿去使用它,唯一应该遵守的条件是不得盗用他人的纹章。并不是只有骑士和贵族才有。

  一种纹章由三种要素构成:色彩、盾牌和图样。

  纹章流传下来的足足有一百万种(没错,一百万种)。国王为了乱收费甚至成立了纹章管理局,呵呵。 注意两位骑士的盾牌,画在上面就是哦

  


  纹章这个东西在12世纪诞生在战场上,主要是为了从远处可以识别因身上穿戴的锁子甲风帽(直到下巴)和头盔护鼻遮住了面部变得难以辨认的骑士们。当时欧洲最大的盔甲产地是米兰和歌特,质量最好也是这里,欧洲各地的骑士都使用这两地产的盔甲(GOTHIC PLATE),因此也无法从外观的盔甲式样上辨认敌我双方的骑士。于是骑士们逐渐养成了在自己盾牌的正面展示扁桃状图案的习惯,作为在混战中以及在早期比武时辨认的符号,从而引发了纹章的发展和流行,为了从远处容易辨认,他们大多采用对比强烈的纯色,以及十分明显的单线条勾勒图案,这些图案通常呈几何、动物或花草形状,而为了显示主君在战场上的位置,不同的图案还表明纹章使用者的身份。

  人们对纹章的认识有一个误区,人们常常将归属于贵族阶层与佩戴纹章两者混同起来。很多外行人始终认为纹章是贵族的标记,只有贵族才能佩戴纹章。然而事实却是,在历史上任何时候,每个人,每个家族,每个人群或团体,始终而且到处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自由地采用纹章,并且根据自己的意愿去使用它,唯一应该遵守的条件是不得盗用他人的纹章。

  当然,尽管人人拥有使用纹章的权力,却并不是说人人都佩戴纹章,某些阶级和社会阶层(尤其在古代),相对于其他阶层或阶级使用纹章的频率更高,如贵族、高层行政官员与商人、富有的手工艺者(行会)等。这如同现代社会地名片,人人都可以拥有名片,但并非人人都会去制作自己的名片。

  纹章兴起的时间在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与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期间,其出现与封建时代西方社会新秩序密切相关,“纹章为正在重新组织的社会带来了新的身份象征。它有助于将个人置于团体之中,并将团体置于整个社会体系之中。”至13世纪初,各中小贵族都拥有了纹章,纹章的使用同时向非武士、非贵族以及其他不同类型的人群延伸。教会本身起初对这一完全在其影响之外形成的体系持谨慎的怀疑态度,直到14世纪纹章的使用已经深入各行各业(有些自耕农也使用纹章了),教会也也转而完全认同。从此,教会建筑成为名副其实的纹章博物馆。在地面、墙面、彩绘玻璃、天花板、祭祀物品和主教服装上到处可见。中世纪的宗教艺术和巴洛克时代艺术中,纹章均占有重要的地位。

  


  说说所谓的纹章管理局

  中世纪,在贵族具有真正法律地位的君主政体国家,拥有可以登记、管理、保护或控制某些纹章的官方机构——纹章管理局,专门负责处理和解决一切与纹章有关的问题。虽然现在大多消亡了,但在英国、比利时、荷兰仍然保有存在,以英国的皇家宗谱纹章院(Royal College of Arms)地位最高和最权威,直属于英王室。 一些重要机构的徽章,如果要得到正式的承认,必须向纹章管理局进行申请,在得到批复后才能合法使用和得到保护。

  因为纹章数目实在太多,(中世纪留存至今的共有100万个)一直不能得到有效的统计和管理,成立纹章管理局的用意也是加强管理并将其纳入税收范围(靠~~这不是巧立名目乱收费么)。

  1696年11月,法兰西国王颁布诏书,命令纹章管理局对法兰西王国境内使用的所有纹章进行彻底清查,以便进行登记。这一行为,经常让很多历史学家认为国王是旨在将纹章的使用严格限定在某个社会阶层。甚至有些人更将其与后来的“纹章大清洗”联系到一起,这些其实是没有道理的,根本就是两码事。 恰恰相反的是,国王的目的是希望统计得出境内的纹章数目越多越好,以便加强税收,把钱财揽入国库。(当时法国因为奥格斯堡联盟的战争而导致国库空虚),证据在于——在统计纹章的诏书发布同时附加条款,凡使用纹章者,不论是否贵族,不论个人还是团体,不论哪个行业,均必须进行等记,并且支付20金法郎的登记费(拦路打劫阿~~),违反者将被处以300金法郎的罚款,并没收所有绘有纹章的财物。如果登记了后有希望更改者,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及支付登记费,否则同样罚款处理。

  社会各阶层对国王的诏书起初反应冷淡(心痛那20金法郎),尽管国王多次进行罚款威胁,接受登记的仍然不多。为此,枢密院于1697年12月3日决定在各个总督辖区及财政区内设置名册,用以登记那些被认为使用纹章的所有个人和团体,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权力。被列入名册者自名册公布后有一周时间进行登记并支付登记费,未登记者则被强制接受纹章,并且要罚款或者没收部分财产代替罚金。

  这样一来就天下大乱了,很多地区的负责人设置名册时想当然,如某行业有一个人使用了纹章(如某法官或医生),就认定该行业其他人也使用了纹章,于是将其列入名册并强制执行,一些负责人并以此为基础为他们创制了极为相似的盾形纹章图案,仅仅对色彩或几何图案依照行业和城市的特点作了简单的变化而已(屈打成招)。

  于是,很多行会、团体等迫于高压,无奈的被迫采用纹章,有的甚至被强制接受。尽管被授予纹章的人显然从未使用过该纹章,也不打算使用,但不想被罚更多的钱就只能认命。如一名布列塔尼的药剂师被认定并授予的纹章饰有一根针筒和三个便壶,被授予者虽然大为不满,但要想更改的话又要再花20金法郎重新登记,于是被迫忍气吞声,该纹章便慢慢留存到后世了(可怜)。

  


  名人的纹章

  大文豪莎士比亚(shakespear)的纹章,带斜条的金色盾形纹章,斜条上叠加有长矛(spear)的图案,揭示纹章主人的名字,顶上的雄鹰也抓持一柄长矛。

  


  倾一时的红衣主教-黎塞留(Richelieu)的纹章,下面吊着的勋章是不是很眼熟呢??

  


  从汽车标志看纹章的现状环

  无数人心中的最爱——“保时捷”(PORSCHE)

  


  其标志采用斯图加特市的盾形市徽,其前身就是当地的苻腾堡公爵的盾形纹章。

  “Stuttgart”字样说明公司总部设在斯图加特市;车标的中间是一匹骏马,代表斯图加特市盛产的一种名贵种马;在车标左上方和右下方是鹿角的图案,表示斯图加特曾是狩猎的好地方;在车标右上方和左下方的黄色条纹代表成熟了的麦子,喻示五谷丰登,黑色代表肥沃的土地,红色象征人们的智慧和对大自然的钟爱。这一切组成了一幅美丽的田园风景画,象征“保时捷”辉煌的过去和美好的未来。

  阿尔法罗米欧(Alfa-Romeo)

  


  阿尔法罗米欧是能与宝马相提并论的高性能跑车,既具有操纵自如安全稳定的特性又有集浪漫与趣味于一身的外型,是意大利名车之一。(而且价钱相对便宜,也是我梦中经常想着的恩物之一)

  车徽标志是沿用中世纪时米兰的领主维斯康泰公爵的家徽。标志左边的十字部分来源于十字军从米兰向外远征的故事,右边刻绘了一条正在吞食撒拉逊人的蛇,它象征着领主维斯康泰的祖先击退使城市人民遭受苦难的“巨蛇”的传说。这个标志也是意大利米兰市的市徽。

  标致(Peugeot)

  威武的雄狮,它是标志公司所在地弗朗士·昆蒂省(相当于以前勃艮第伯爵的领地)的纹章,有不可征服、所向无阻的喻意。。勃艮第伯爵奥通四世在13世纪末摒弃了德皇使用的雄鹰图案,转而使用狮子纹章,通过这种方式宣布与其君主断绝一切关系。

  


  大家注意看,这是纹章学里面一只非常标准的狮子,直立向左,极其威武。

  纹章的规则和习惯

  纹章由图案和色彩两部分组成,它们位于周边限定的盾形框线内。盾形并非必须遵守的形状,只不过是最为常见而已。事实上,常见的还有圆形、椭圆形、方形、菱形(15世纪起在女性纹章中较为常见)等形状。同时以旗帜、马甲和衣物等为支撑物所构成纹章框架的情况也很多。

  而色彩和图案的运用和组合则并非是任意的,他们应服从于一些组合规则。纹章学最重要的规则就是涉及色彩的运用。色彩的运用严格限制在6种之中,在法国纹章学中,他们分别为金黄色(azur)、银白色(argent)、红色(pourpre)、黑色(sable)、蓝色(gueules)、绿色(sinople)。此外,少数纹章也有使用紫色,但由于它的使用十分罕见,因而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纹章色彩。

  色彩搭配的规则————纹章学把六种色彩分为两组:第一组为白色和黄色。第二组为红、黑、蓝、绿。色彩运用的基本原则是禁止将属于同一组的色彩并列或叠加运用。这似乎也是从纹章起源时出于可见性和容易辨认的角度而规定的,千百年来也得到人们的自觉遵守。

  图案最初限制为40几种常用图案,多集中为动物和几何图案,也有少量武器和日常用品。后到了17世纪逐渐放松,任何图案都可以自由进入纹章的式样,但仍然必须严格遵守色彩的规定。

  有不少纹章在其盾形框架周围,增加了一些外部图案作为附属成分,如盔饰(casques)、冠饰(couronnes)、布边(lambrequins),统称饰章(cimier),它们有的仅仅起装饰作用,有的则有助于辨认持有者的身份、等级、职位或者爵位。饰章常常是纹章的重要补充之一,而且被很多贵族用在纹章上作为家族的特征和标记,有的甚至将饰章的名称作为整个家族的姓氏(族名)。饰章作为纹章图案的附加,设计甚为华丽,或被夸大比例,或增加倍数,一般都不遵守纹章学有关色彩和图案的规则。

  @8N4M(Qu#m|娱乐|军事|八卦|游戏|音乐|历史除了用几何图案分割纹章以及常见的将两个或更多的纹章组合为一外,纹章结构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它的层次。在不同的层面依次累积时,应首先从最底下的底层开始解读。底层确定纹章最初结构和基本成分,中间层面与上层面是相继底添加成分,一般用以区分同一家族的两个支系或两位属于同一支系的个人。

  补充:纹章在系谱学中的规则

  


  纹章的图案可以确认一个人在某个家族或某个团体中的地位,甚至其姻亲状况、职务和社会地位,以及封号和特权的历史等等丰富的内涵。这些都是从纹章图案中细微差别之处所显示出来。

  在同一家族里,只有宗子(长房的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完整的家族纹章,而其他任何人都必须对纹章作细小的改变,以表示自己不是纹章的继承者及在家族中的地位。这就是所谓的“区别纹章”。

  


  法兰西王室金色鸢尾花专题

  法国王室的标志是著名的蓝底缀金色鸢尾花的盾形纹章。三朵金色百合(lily)花瓣,最初在圣路易时期的所赋予的是诚实、智慧、荣誉三大美德的体现,然而在中世纪,它却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色彩和基督教特征。这一现象的起源,部分来自于被神父和神学家们广泛引用及注释的《雅歌》中的诗句:“我是田野的花,山谷中的百合”(《圣歌》第二篇第一段);“就像荆棘中的百合,圣母就在百合花中”,这也是直到13世纪,基督和圣母玛利亚的画像常常被放置在百合花饰中的原因。

  后来,鸢尾花(fleur de lis)逐渐成为圣母的标志,“童贞之花”的象征,圣母手持鸢尾或身处鸢尾花之中的画像不计其数。在法国君主政体的缔造者克洛维国王(481-511年)皈依基督教后,鸢尾花被认为是上帝的天使所赐予法国国王的圣物,代表基督教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象征。2xMI%R7P2f

  上述宗教的说法一直被17世纪后严肃的历史学家所不齿,他们经过考证,有据可查最早的王家鸢尾花纹章,是1211年才在路易王子的一个印章中出现(即后来的路易八世(1223-1226),这个是未即位时作为王子的印章,被认为是后来王家纹章的雏形)。

  然而,鸢尾花(百合花)纹章并非为法国王家专用,它在西欧的使用非常广泛,且深入各个阶层,其在纹章中的使用频率排第六。而从社会角度看,尤其常被中小贵族以及农民用于纹章或纹章性标志中。

  在这里查了一些资料和典故——“法国的国花是鸢尾科的香根鸢尾(fleur de lis),它体大花美,婀娜多姿,与百合花(lily)极为相似。但实际上,鸢尾与百合分属两个截然不同的科类,虽然一眼看去,似乎两者都有六枚“花瓣”,殊不知鸢尾花只有三枚花瓣,其余外围的那三瓣乃是保护花蕾的萼片,只是由于这三枚瓣状萼片长得酷似花瓣,以致常常以假乱真,令人难于辨认。此外,鸢尾的“花瓣”一半向上翘起,一半向下翻卷,而百合花的花瓣却一律向上。另有一些鸢尾的花心深处还长有三枚由雌芯变成的长舌形瓣儿。由于欧洲人常把鸢尾花称作“百合花”,故不少人以为法国的国花是百合花。 ”看来这是欧洲人的一种习惯说法,两种花的典故经常混在一起也不奇怪了.......

  


  动物在纹章中的地位和体现

  自从纹章诞生以来,正是动物图案带给纹章术以精华和新意。有三分之一的纹章采用动物为主体的图案。

  而在所有动物中(乃至所有图案中),无论是不同的时代还是不同的阶层中,狮子图案的使用频率都是最高的。据统计,中世纪欧洲保存下来的100万个纹章图案中,约有15%使用了狮子图案。(第二是几何图案横条纹(fasce)与斜条纹(bande)仅各占5%)或许这种现象与整个西方传统中,狮子一直是百兽之王以及勇气的象征有关。纹章中的狮子一般呈直立状,头朝侧面(单独一只时向左面为多),也有很多是两只狮子相对直立的。

  


  喜欢使用狮子纹章的地区包括法国、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等等。有趣的是,当狮子的头朝正面时(英格兰国王的纹章以及英国皇家纹章),它就不是狮子,而是豹子了.

  卡兹耐伦伯根(Katzenellenbogen)家族的黑豹纹章,虽然从名字看容易联想起猫(Katze),但最后选择的还是豹(脸是朝正面的)。

  


  英格兰王家纹章始于狮心王理查一世在位之时(1189-1199)。当他1195年终于摆脱监禁生活回国时,将自己一直佩戴的面对面直立的雄狮图案换为三只行走状的狮子,并一直保存继承下来。但后来法国纹章学家将这种行走状正面的动物定义为“豹”,这就不知根据何在了)。

  然而,英国人拒绝将英格兰王家中所展示的行走中的动物称为“豹”,认为这是对英王室的侮辱。他们的官方说法是“类狮兽”或“狮形兽”。而且严格定义为“头朝正面、行走或奔跑状的狮子形兽”。这是因为豹在中世纪动物志中的名声不好,据说有一个典故说母狮和雄豹有不正当的爱情关系,因此生下来的后代都是私生、残酷的品种。。因此古英语中豹子也有“通奸者”的隐意。而有一段轶闻,在英法百年战争中,法国国王曾不失时机地命令纹章传令官大肆宣扬这一典故,嘲弄英格兰王家的“豹”形纹章,以讽刺其血统和出身。

  然而搞笑的是,即使是行走中的“那动物”,只要头不是朝正面,而是朝侧面的话,那它仍然是一只狮子,正式定义上是“行走中路过的狮子”,这就真搞不懂纹章学家的脑子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纹章传令官

  上面已经说过,纹章的诞生是为了在战场上可以辨认出身穿相似盔甲的敌我双方骑士,另一方面,由中世纪开始直到16世纪,骑士比武大会也始终是贵族纹章亮相的一个主要舞台。从安茹国王勒内于15世纪中叶编写的一本书上可以看出,比武大会通常持续3天,分两队进行集体对抗,另有骑士之间骑在马上的长枪比武(这是单打独斗)。比武前双方骑士应该展示本方的纹章、旗帜和饰章,以便让观众、贵妇人以及负责判断是否遵守骑士规则的纹章传令官识别双方人物,并表彰战功。

  起初,纹章传令官(Herauts d’armes)是为君主或大贵族服务的官员,他们的工作是传递战争消息,宣告战争或宣告骑士的比武。后来他们逐渐专职负责后一领域,并在比武过程中以类似于现代记者的方式为观众描绘参与者的身份,纹章和其主要业绩。因为工作的关系,纹章传令官就慢慢成为纹章术方面专家,他们开始编制纹章的规则与表现形式,确定描绘纹章的语言‘跑遍欧洲进行纹章统计,并将发表的纹章绘制成各种汇编集进行保存。现存至今比较著名的有法国的《纹章图案总汇》(Armorial general)、贝伦维尔纹章图案汇编(Armorial ellenville)、《“温柔宫殿”纹章图案汇编》(Armorial de Conrad Grunenberg)、《金羊毛勋章马术纹章图案小集》(Armorialequestre de la Toison d’or)。

  自14世纪起,纹章传令官身穿特殊款式的衣服——中袖短袍(书上有照片,但我忘了扫,卡卡),上面绘有他们所服务的君主或主人的纹章,英国王家传令官至今仍穿着这样传统的制服。传令官对于纹章学演变的影响再各地并不一样,对于纹章起源自军事的国家(法国、英格兰、荷兰、德意志莱恩河沿岸及南部地区)影响较大,并形成深远的传统;对西班牙、葡萄牙、波兰、意大利及北欧地区则影响较小。

  到了近代,纹章传令官的学问趋于衰落,纹章学就逐渐转入历史学家、语文学家以及被称为古史学者(Antiquaires)的博学家之手,纹章以及纹章学的作用也渐渐转为一种历史资料,用于研究历史,如纹章持有者的身份及其生活的社会、文化环境,还有艺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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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17: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武器篇

  关于武器:

  


  

  

  

  

  

  

  

  

  

  

  

  

  

  

  

  

  

  

  

  

  

  

  

  

  

  

  

  

  

  

  链子锤的图少。反正无非就是链子的长短不一,锤头上多少几根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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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17: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终章:一些杂谈和花絮

  


  骑士的八大美德是谦卑、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灵魂、荣誉,俗称八德。

  


  由于经济和技术的发展,骑士永远的消失了,但骑士的精神对后世的影响依然存在。

  骑士现在生活在小说和电影里。

  


  最后,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奇幻作品中涉及到的骑士不少,不多似乎有很多都是走路打仗的圣骑士,骑马的骑士大部分都是职业屠龙的。

  看看这套世界战争之锤里的骑士和他们的对手(这套图是典型的美国漫画风格)。

  


  这位的战锤太强了

  


  典型的骑士和中世纪的城堡,混乱的战斗场面

  这个不算骑士,不过注意右边的纹章,是画家自己想出来的。

  


  龙骑士?呵呵

  


  狮鹫骑士?看样子打的够惨烈

  


  头盔够夸张!

  


  这个和骑士没什么关系,就是游侠啦。

  


  这个是精灵。注意他的箭,插在地上,这样比从箭桶里拿要快。

  


  矮人都是勤劳的矿工啦。不过他的头灯搞笑啊。

  


  骑士带领部队冲击兽人

  


  破城!

  


  鸢尾花被认为是上帝的天使所赐予的圣物,代表基督教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象征。

  


  战马头上的羽毛倒是很好看,可惜会影响骑士的视线。

  


  这样的........黑骑士?

  


  超黑骑士?够强悍!

  


  这样的家伙还是不要招惹的好,握手也不要

  


  敌人的......魔兽争霸?

  


  人类的骑士还是很帅气的^^

  


  屠龙是骑士文学里永恒的话题。

  


  当然也少不了美女^^

  


  

  全文完!
( 由于本文篇幅较大,如若图片看不见的话,点击右键选择“显示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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