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公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一个人的绰号。通常你称呼一个人的绰号有两种可能:你和他比较熟,或者你看不起他。估计后来写历史的同志们不应该和他很熟,要说看不起他,似乎也没有明显的证据。真正的原因是这样的:按照我国古代有关规定,称呼伟人,直呼其名是不尊重的,称呼绰号才是尊重。英公的名字是个很大的问题。按理说他应该叫做徐世勣,字懋功。可是唐朝的第一任皇帝认为英公为自己立下了汗马功劳,对自己忠心耿耿,所以恩准他跟自己姓“李”,于是他的名字就变成了“李世勣”。等到唐朝第二任皇帝“崩”了以后,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世”字,所以所有人都不许用“世”字,以示尊敬,于是他的名字又变成了“李勣”。加上他的“勣”字比较难写,所以一些没有职业道德的人就把这个字通假为“绩”或者“勋”。后来又有一部叫《说唐》的畅销小说称呼他为“徐茂功”。到了此时此刻,恐怕连英公的亲生父母也认不出他了。看来我们的伟大祖先早有先见之明,知道会出现英公这种情况,所以就创造了“绰号称呼制”。我们也不必舍近求远,干脆就沿用这个优秀的民族传统,称呼他为李英公啦。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懒得每次写“勣”字时都粘贴。
英公是山东人,长得身材高大、仪表堂堂,成分是地主阶级。英公的父亲徐盖乐善好施,所以徐家在当地民间颇有声望。英公从小不爱学习,只喜欢舞枪弄棒,初中时就加入了黑社会,和翟让、单雄信等黑社会头目关系都特铁,还认识了秦琼等黑社会在警察局的卧底。在他正在读高中的时候,天下起了大变:在国家经济进入衰退期后,隋的皇帝为了刺激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发动了朝鲜战争,同时还启动了许多大规模基建项目,结果战争失败、国家财政崩溃。大批破产农民和失业市民流离失所,最后终于铤而走险,起义和暴乱风起云涌。翟让也乘机拉了竿子,上了瓦岗寨当强盗。英公这时面临两个选择:加入革命队伍还是自绝于人民?To be or not to be?英公选择了前者,他波澜壮阔的革命生涯正式开始了。
既然选择了强盗这个职业,就必须工作。每次工作,单雄信都挥舞着钢刀大呼小叫,英公不这样。英公是个有些文化的人,他的准高中学历在同行中鹤立鸡群。虽然当了强盗,可是他深信强盗也要有职业道德,所以总是在抢劫时努力保持风度翩翩,特别是顾客(他一直坚持这样称呼自己的作案对象)中有女性的时候。一般来说程序是这样的:单雄信和十五六个喽罗突然跳出来,拦在大路上,然后用浑厚的男中音喊出一段经典台词:“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如若不然的话,嘿嘿,管杀不管埋!”当然,正常人不会等到他喊完这段话才落荒而逃。可是单雄信每次都坚持喊完这段话,因为他也是一个重视职业道德的人,虽然他的方式和英公有些不同:他认为挥舞钢刀和喊话是他的义务,就和美国警察逮人时总会宣读被捕者的权利一样,他甚至很享受这一过程。这时英公风度翩翩地带着七八个人突然出现,堵住顾客的去路。他首先会彬彬有礼地请求对方的原谅,然后耗时大约五分钟简短地向对方讲述天下苍生的苦难,自己生活的困难,并表达自己不得不向尊敬的先生女士们借用一些财物的歉意。根据英公日记内容的不完全统计(英公的日记由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名历史学家提供),7.1%的顾客会被他的言辞所感动,主动献上财物;65.2%的顾客会尊重他、单雄信和其余二十多名大汉手中都拿着明晃晃的钢刀的事实,被动献上财物;27.7%的顾客选择不合作,结果还是要献上财物,时常还会搭上一条小命。对于选择合作的顾客,英公会表示感谢,然后双手递上一张纸条,让顾客写上尊姓大名和籍贯,保证自己一定会在方便的时候连利息归还。对于女性顾客,他会献上一朵鲜花,然后优雅地行吻手礼告别。当然,女性顾客不一定都让人眼前一亮,在很多情况下也会让人眼前一黑,可是英公坚持对所有女性顾客一视同仁。因为这个原因,呕吐袋成了瓦岗寨仝仁工作时必备的装备。
英公对自己的形象也非常在意,而且他的品味总是与众不同。别人包着黑头巾,他就非要包红头巾;别人穿黑甲,他就非要把甲涂成白色,上面再挂些铁链铁环之类的小装饰。瓦岗寨业务没有完全开展的时候,这身装束为他带来不少目光。到了他们闯出了万儿,要开始大规模和政府军对抗的时候,英公就非常头痛:每次两军对阵,对方的弓箭手、蹶张弩什么的就不停向他身上招呼。虽然英公武艺不错,可是也常有格架不开的,要不是他以前从一个叫阿里什么伊的小胡子胡人手里抢劫来的那套奇形怪状的盔甲质量还不错,恐怕以后大唐第二任皇帝就只能在凌烟阁上摆二十三个画像了。
相信大家看到这里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英公年轻的时候很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总是拼命和自己较劲,即使当强盗也要当个优秀强盗。在瓦岗寨发展得不错的时候,他又开始构思进一步的扩张策略,虽然得到了一些成果,但是翟让他们显示出了农民的通病,满足现状,不思进取,英公因此也比较郁闷。不过这一切没有持续多久,就在他见到李密的那一天改变了。
包括英公、翟让和单雄信在内的所有瓦岗寨兄弟在第一眼见到李密时都同时这样想:这小子色迷迷地盯着我干什么?在他们当中这种感觉最为强烈的人莫过于王伯当,而且虽然别人都觉得不大自在,但是王伯当却有一种很特殊的感觉,从那时起,直到死他都没离开过李密。
很多年以后,当身为唐政府军将领的英公见到装在盒子里的李密的人头时,不禁百感交集:当年见到李密,对自己是好还是坏?如果说坏的话,没有李密,自己的结局不见得会比无数被唐朝廷当战犯处理的反王将领好;如果说好的话,那自己脖子上的那道疤痕……可是生活中的选择是没有所谓好坏对错的,英公年轻的时候不懂这些,等他到了中年的时候终于懂得了。几年以后当英公看着行刑队带走刚吞下他腿上的一块肉的单雄信的那一刻,他几乎无法抑制住内心的空虚感。翟让走了、单雄信也走了,兄弟们都走了,只剩下自己一人,怎么办?可是他很快耸耸肩:“生活总要继续,难道不是吗?”能说得出这句话,表明他已经是一个老滑头了。
归唐以后,英公的频繁改名为他的秘书郭孝恪带来了很多麻烦:总要去为他换护照。不过这其实是一种无用功,因为英公出国从来不用护照。英公一生出过五次国:630年去突厥国,结果把突厥国王逮了回来;641年和646年两次去薛延陀是带着滚滚铁骑去的;644年和666年两次去韩国是带着高唱“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的数万大军去的。可是英公还是坚持要换护照,由此可以看出,虽然英公的性格和年轻时已经有很大的不同,可是他有时还是压抑不住和自己较劲的冲动。
世人对于唐的名将中的评价中,高于英公仅有李卫公一人而已。英公的用兵和卫公有很大的不同,这一点可以从俘虏对他们的评价看出来。所有被卫公俘虏的敌方军官都反映:卫公的用兵就像一张无边无际的网,轻易就把自己困在网中央,在下实在是心悦诚服。最后还一鞠躬,恭恭敬敬递上本子,希望卫公能为自己签名留念。而所有被英公俘虏的敌方军官都老大不服气地说:“我们没有‘恐唐症’!我们也创造了很多机会,只是没有把握住而已。下次再战的话,我们有信心打破XX年‘逢唐不胜’的怪圈……”英公听完郭孝恪的报告后总是摊开两手说:“他们说的没错,这是事实。”这就是卫公和英公用兵的不同之处:卫公用兵一个圈套加一个圈套,不管对方怎么应对,最后总是会踩到其中的一个;英公的用兵则平平无奇,可是对方总是在均势甚至形势大好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崩溃,难怪后来的小说里把卫公写成一位神仙,而把英公写成一个老妖道。
在与皇帝相处的方式上,卫公选择了装糊涂,而英公则选择了装孙子。卫公装糊涂,我认为是很不明智的做法,因为作为一个人人都知道你聪明绝顶的人,要装糊涂实在有很大难度,所以经常会暴露。虽然皇帝看不出,但如果在上朝时注意观察,可以看出很多蛛丝马迹,比如他在上朝时经常左手拿着奏折在大腿上拍,这是在算高等数学题;微摇着脑袋盯着地板上的花纹看,这是在思考哲学问题。这或许是因为卫公是个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总是放不下自己的面子去装孙子。英公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他总是以粗人或农民自居,因此他装孙子装得大唐的三个皇帝都看不出来,甚至评他为“纯臣”,不过他瞒不过我。这并不是因为我比大唐的三个皇帝都聪明(起码不比第二个聪明),而是因为他们从来没装过孙子,而我和英公则是同一个门派的,虽然修为比他浅很多。除此之外,我还和英公有不少相似之处。我身边的人总认为我是个好的聆听者,因为我总是全神贯注地听别人的话,而且嘴巴很严,从不会把听到的东西泄漏出去——很显然,如果你面前的人在你说话时微笑着用诚恳的眼光望着你,不时轻轻点头,你一定会认为他在认真地倾听你说的话,从而向他敞开心扉。要是你知道他其实在神游太虚的话,一定会生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念头。而我其实一直就是那样做的,我之所以从不泄漏别人的秘密,是因为别人和我说的话根本没经过我的大脑,这种功能是经常听自己不喜欢听的话的情况下大脑进化出的一种自我保护。英公也是这样一个人,但他比我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神游的同时还可以对答如流,光凭这一点已经足以使我高山仰止了。当然,据北宋著名生理学家、后来在四川拉了杆子的王小波先生的研究成果显示:卫公的脑子是由一个个小脑组成,每个都可以同时独立工作,这一点不论是英公还是我都望尘莫及啦。
装孙子成功并不代表一切就成功了。作为中国乃至世界史上最伟大的皇帝之一,唐的第二个皇帝是不会放弃显示自己英明的机会的——这很自然,正如虽然我的老板离本市最成功的老板还有半光年距离,也不会放弃显示自己英明的机会的道理一样。唐的第二个皇帝在饱餐了一年多硫汞混合物,即将“崩”之前(“崩”这个字不怎么好听,听起来有点该皇帝体内的硫和汞变成了硝酸甘油一类化合物,即将爆炸的感觉;而后来的“老子崩了你”不知道是不是出自这个字?不过为了表示我们对该皇帝的敬意,我们还是在这里坚持使用这个字),就曾经耍了个小动作,突然把英公从国务院总理降为甘肃军分区司令,其中的目的众所周知。听着英公毫不犹豫、连家都没回就去赴任的消息,该皇帝终于可以安心地“崩”了。这件事既可以说明英公装孙子装得不够彻底,因为皇帝最终觉得还是有考验他一下的必要;也可以说明英公装孙子装得还行,因为他最终还是通过了考验。
唐朝第三任皇帝即位后,英公很快就官复原职。669年十二月,英公结束了波澜壮阔的一生,死后的获得的各种荣耀无以复加,他胜利了,可是并没有完全胜利。15年后,他的孙子起兵反抗当初在他支持下上台的武则天,败死,他的坟墓因此被掘。一个人装一次孙子不难,难的是一辈子装孙子;一辈子装孙子不算很难,更难的是一辈子装孙子而别人不觉得;一辈子装孙子而别人不觉得不算最难,最难的是死后还能保持胜利果实。最难的这一点,英公终究没能做到,而我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