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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eptune

【乱世中的人性与命运:历史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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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05: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魏寿余:体语暗示,隐情明传(1)

两人间要传递一种隐秘之意,由于有第三者在场,难于公开说明,于是两人就借助于特殊的眼色、手势和语气传达这一隐意,这种交流思想、传达心意的手段就是暗示法。史籍曾记载了春秋时期两次典型的暗示法。

  《左传?文公十三年》记载了公元前614年魏寿余在秦国时“履士会之足于朝”的事。说的是寿余诈降秦国后,向秦康公提出把自己在晋的封地魏邑献给秦国,建议康公出兵攻取。秦康公转身征求谋臣士会的意见。士会本是晋国有名的智士,因与晋执政赵盾闹了别扭而投奔秦国。他这次对寿余降秦有所怀疑,本来是不大赞成康公采纳寿余建议的。寿余见康公征求士会的意见,怕士会败了自己之计,遂以目顾盼士会,又踩踏士会之足,士会顿然明白了寿余之意,于是反而表示同意寿余意见。

  寿余入秦后要告诉士会衷情,并设法与士会一同返归,但寿余在碰到了可以一同返国的机会时,还没来得及向士会诉说衷情,情急之下,他向士会盼目履足,当着秦君之面传达给士会一种意外的信息,暗示出某种难言的隐情。士会为聪明之士,且乡情未泯,他心有灵犀一点通,立即明白了寿余的真实意图,于是转而配合寿余的活动。寿余在这里是把自己的意图通过某种“身体语言”传达给士会,得到了士会的准确理解。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载了公元前547年楚太宰伯州犁采用的“上下其手”的暗示法。楚国攻打郑国,楚大夫穿封戌俘虏了郑将皇颉,楚康王的弟弟公子围欲抢来皇颉作为自己战功,他与穿封戌争执起来,众人难以决断。楚康王让伯州犁断其是非,伯州犁说:“战俘是郑国有身份的人,他自己能知道是谁俘虏了他。”乃让皇颉立于庭中,让公子围和穿封戌立于皇颉对面。伯州犁抬手向上介绍说:“这位是公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然后又放手向下介绍说:“此人为穿封戌,乃方城(春秋时楚国北部的长城)外之县尹(一县的长官)也。到底是谁擒获了你?”皇颉见状,遂回答说他是被公子围擒获的。不久皇颉即被释放归国。

  伯州犁在向皇颉追问楚国的立功者时,故意把争功人双方的身份显示给皇颉,并采用了“上下其手”的不同手势,将他要讨好权贵的心意当着穿封戌的面暗示给皇颉。皇颉对伯州犁以暗示法传达来的隐意看来是心领神会。作为楚国战俘,他急于求释,为讨好楚国当权者,他遂顺着伯州犁的暗示去回答,果然得到了宽赦。

  除史籍所载外,《列国志》根据《史记?魏公子列传、魏世家》所载战国时信陵君魏无忌窃符救赵的史实,描述了与此有关的一次暗示法。魏王宠妃如姬曾在魏王卧室盗得将兵之符(一种调动军队的凭证),让婢侍颜恩交给了魏无忌,事后魏王知道是如姬盗了兵符,心中大怒,但又不忍将如姬从重处罚,于是继续追查给魏无忌送去兵符的人,欲让其代如姬受刑。如姬在魏王的逼问下告诉说:“是颜恩递送兵符的。”魏王让人抓来颜恩,问其为何敢于擅送兵符出宫,颜恩抵赖说:“奴婢不曾晓得什么兵符。”如姬见颜恩说岔了话,在一旁目视颜恩道:“向日我让你送花胜(古代妇女的花形首饰)与信陵夫人,这盒内就是兵符了。”颜恩已会其意,乃大哭道:“夫人吩咐,奴婢焉敢有违?那时只说送花胜去,盒子重重封固,奴婢岂知就里?今日屈死奴婢也!”(第一百回)魏王觉得颜恩言之有理,就赦免了颜恩。

  在窃符过程中,如姬没有出宫,魏无忌没有进宫,如姬难以否认有送符之人,无奈之下交代了颜恩送符的实情,但她绝不想连累颜恩,准备将盗符出宫之事一人承当。颜恩不知道如姬已向魏王供出了自己,开始想狡辩抵赖,若让魏王揭破,会罪上加罪,而如姬这时想与颜恩统一口径,订立防守同盟,当着魏王的面是根本不可能的。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如姬采用暗示法告诉了颜恩应该回答魏王的两点内容,一是承认兵符是自己送出的,二是表明自己是在毫无所知的情况下送出的。颜恩会意后,按照如姬的暗示口径去回答,既证实了如姬向魏王的交代,又使自己得到了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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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05: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魏寿余:体语暗示,隐情明传(2)

总之,暗示法是在有第三者存在的场合,行为人为把某种隐秘之意转达给另一方而采取的特殊的“语言”方式。在暗示法的实施中,第三者的存在无疑是行为人和受意人思想交流的障碍。然而,每一成功的暗示法,在场的第三者其实都起到了对行为人隐情传达的掩护作用。比如,有秦康公在场,秦人就不会怀疑士会是接受了寿余的某种交代而配合行事;有穿封戌在场,他就难以提出皇颉是受了伯州犁的旨意而有意误指;有魏王在当面,他就不能怀疑如姬已与颜恩订立了防守同盟来应付他。行为人把一种隐秘之情暗示给受意人,他们不希望任何人知道相互间发生过思想交流。由于成功的暗示法总是瞒过在场的第三者而发生的,因而第三者的在场正好掩盖了他们间发生过的思想交流,对他们的行为起了很好的掩护作用。

  暗示法是把一种正常的思想用非正常的方式来表达,因而它的施予对象应该是某种程度的聪明之士。暗示法的形式手段可能有盼目履足法、手势诱导法、语言提示法等多种。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总是符合具体的暗示情景,达到既让对方准确理解、又不让第三者看破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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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05: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士会:意在言外,托假诱誓

晋人魏寿余为劝归降秦的士会,诈降秦国,又用暗示法向士会表达了衷情,以献出魏邑为借口,引诱秦康公率军至黄河西岸。《左传?文公十三年》载,秦军在河西看见对岸有一支晋军,寿余对秦康公说:“请您派一位能跟对岸官员说上话的晋人跟我一同过河,必能说服他们来降。”秦康公选择了士会,士会推辞说:“晋人的心如同虎狼一样狠毒,如果我过河后办事不顺利,被晋人扣留杀害,我的妻子儿女在秦国也会受诛戮,这对谁也没有好处。”秦康公劝士会说:“如果你回不来了,我就把你的家小送归晋国。我的话有河神作证。”秦康公立了誓后,士会遂和寿余一同过河。士会一过河就被晋人迎归,再也没有返秦,秦康公如约将其家小送往晋国。

  寿余诈降秦国的目的是为了诱归士会。他以劝降晋将为名,向秦康公提出同行人的条件,这一条件只有士会才能满足,秦康公自然选定了士会。

  士会见晋国派寿余劝归自己,是有心返回故国的,但他若和寿余同归离秦,留在秦国的家小必然会遭到伤害。为了保护家小,他对秦康公的入晋之命故辞不受,公开表示对意外情况下家小性命的担忧。他以拒命不从压迫秦康公,迫使康公立下了不加伤害的誓约后方才成行。古人特别讲究对誓约的信守,并认为请神灵作证的誓约,若违背必遭神灵惩罚。士会利用秦康公的这一观念,故意引诱秦康公对河神起誓,及等他过河留于晋国后,秦康公情知上当,也已难以违背有河神作证的誓约了,只好送其家小归晋。

  事实上,派士会过河劝降晋将,如果士会不返秦国,必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被晋人扣留,乃至杀害;另一种可能是士会自愿留于故国。秦康公对士会过分相信,派士会过河并为其立誓时,既没有将此与寿余降秦之事联系起来,考虑其中之诈,又没有料想和体察到士会的故土之情,因而根本没有意识到后一种可能的存在。士会则在此向秦康公故意打个马虎。他仅仅在被扣留的可能性上谈论过河不归,诱使秦康公为自己立下不害家小的誓约。严格说来,秦康公的誓约是士会骗来的,他以其他原因为借口,骗来秦康公的誓约,解除了后顾之忧,然后放心地离秦归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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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05: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屠岸贾:挖就陷阱,诱人入坠

晋灵公是一个昏庸的暴君,上卿赵盾曾多次劝谏他改正过失,他非但不听,反倒图谋杀害赵盾。《左传?宣公二年》、《吕氏春秋?慎大览?报更》、《史记?晋世家、赵世家》和《说苑?复恩》多处记载了关于“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的事情。《列国志》据此描述了晋灵公和奸臣屠岸贾为杀害赵盾,合谋为赵盾设陷阱之事。屠岸贾对晋灵公献计说:“主公来日召赵盾饮于宫中,先伏甲士于后壁。俟三爵之后,主公可向赵盾索佩剑观看,盾必捧剑呈上。臣从旁喝破:‘赵盾拔剑于君前,欲行不轨,左右可救驾!’甲士齐出缚而斩之。外人皆谓赵盾自取诛戮,主公可免滥杀大臣之名。”(第五十回)灵公次日依计而行,饮酒间让赵盾呈剑观看,赵盾正要解剑,多亏在场的车右提弥明在堂下大呼提醒道:“臣侍君宴,何为酒后拔剑于君前耶?”赵盾猛然醒悟,起身逃出,屠岸贾的计策方告破产。

  还有一个与此完全相似的事。齐懿公杀死侄儿舍,自立为君,并拘禁了舍的母亲叔姬,周匡王派大夫单伯来齐国为叔姬说情。《列国志》根据《左传?文公十四年》中“单伯如齐,请于叔姬,齐人执之”的记载,描述了齐懿公为拘执单伯而为他设置的陷阱。懿公先让单伯住于客馆,将叔姬以国母名义迁于别宫,使人对单伯说:“我们的君主对国母未敢怠慢,您何不谒见国母,让她知道天子的尊意。”单伯遂跟着使者入宫去见叔姬。叔姬刚在哭诉苦情,单伯尚未回答,齐懿公突然自外闯入,大骂道:“单伯如何擅入吾宫,私会国母,欲行苟且之事耶?寡人将讼之天子!”(第四十九回)遂将单伯拘禁。

  上述两个蓄意陷害无辜者的策略可以称之为陷阱计。此计是施计人根据事情的特殊情况设置一个圈套,以堂而皇之的理由引诱受计人做出某种特殊动作,然后有意对这种特殊动作做出歪曲性的解释,将其说成是违背纲常道德的、大逆不道的图谋,使受计人难明心迹,难以洗刷被强加的罪名,从而使施计人对其随意处置。

  大臣拔剑于君前,本为君臣规范所不允,但晋灵公有意向赵盾索剑观看,他正是要以其他理由引诱赵盾无意识地违背这一规范,以便强加罪名,将其处置。周大夫单伯入见叔姬,听其诉状,本是齐懿公的安排,但当两人相见谈话时,齐懿公却故意诬蔑单伯“欲行苟且之事”,把两人会见歪曲为男女幽情,借故拘捕了单伯。施计人有意挖下一个陷阱,表面装饰一番,诱使受计人朝前行走,使其在无所知觉中陷坠入阱。及受计人坠入陷阱,情知上当后,他已难以自拔自救了。骊姬陷害申生的蜜蜂计也是与此相似的计策。

  陷阱计的要害是对受计人在明处引诱,在暗处等待。引诱他,是要让他旁不四顾,按施计人设定的线路前行,而当他行至特定位置后,施计人抽启阱盖,使其坠落,从暗中将其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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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05: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婴:以假乱真,巧演双簧

晋国司寇屠岸贾蛊惑晋景公,罗织罪状诛杀了政敌赵朔全家。赵朔的夫人原是公室之女,时怀孕将产,危急时她逃入公宫,得到了晋景公母亲的庇护,不久即生下儿子赵武。屠岸贾闻讯,派兵士进宫中搜索,欲斩草除根,赵朔之妻将儿子置于袴中,极侥幸地躲过了搜查。屠岸贾知此儿尚在,乃布置兵将严密监视公宫,必欲搜杀赵武。《史记?赵世家》和《新序?节士》详细记载了赵朔的两个门客公孙杵臼和程婴为营救赵武而采用的双簧计。

  公孙杵臼和程婴先弄来别人的一个婴儿,裹上华丽襁褓,抱至深山藏匿。然后程婴跑回国都,对屠岸贾手下将军讲:“谁能给我千金,我就告诉他赵氏孤儿的藏身之地。”屠岸贾答应了程婴的条件,立即派兵随程婴去山中抓捕赵武。到了藏匿之地,公孙杵臼看见兵士,故意仓皇趋走,被士兵截挡。程婴佯装要他交出赵武,公孙杵臼破口大骂:“程婴,你真是个小人哪!赵氏蒙难时,你我一同藏匿赵孤,你即使不愿抚养孤儿,却忍心出卖我们!你真是个小人哪!”拒不交出婴儿。随行兵士内外搜查,终于在密室中发现了婴儿,又见锦绷绣褓,俨然富贵人家的子弟。公孙杵臼抢夺在手大喊道:“老天爷啊!赵氏孤儿何罪之有?请留下他一条小命,将我杵臼杀掉好了!”诸将坚决不答应,最后将孤儿和公孙杵臼一同杀掉。

  孤儿被杀后,屠岸贾撤销了对公宫的监视,于是,亲近赵氏的晋卿韩厥安排人将赵武秘密带离公宫。领到千金之赏的程婴和赵武一起隐匿山中。十五年后,世事沧桑,赵武被晋国找到并开始受到重用。

  为了引诱屠岸贾放弃对赵武的搜索和杀害,公孙杵臼和程婴首先采取了以假冒真、李代桃僵的计策。他们用另一婴儿假冒赵武,以此吸引开屠岸贾一伙对公宫的注意力,为赵武离宫藏匿创造机会;同时他们以公孙杵臼和假冒者的性命为代价,使屠岸贾杀掉赵武的愿望彻底满足,引诱其放弃对赵武的警觉。此计的要害是给搜杀者造成目的已完全达到的错觉,进而使其放弃为达目的的任何毒恶手段。

  与李代桃僵之计相配合,为了诱导屠岸贾对冒称的婴儿认假为真,公孙杵臼和程婴还向他们所要欺骗的对手施用了“双簧计”。双簧,本是两人演唱的一种曲艺,其形式是一人又说又唱,但不露面显示动作,另一人不说不唱,只按前一人的说唱内容作表演。该曲艺两人分工,合演一个人的剧目,它要求两人密切配合,不露破绽。演唱中两人越是配合密切,观众对“独人剧”看得越是逼真,双簧剧的水平就越高。公孙杵臼和程婴是要让屠岸贾把假冒婴儿确认为赵武,他们有着共同的目的,但虚假的口头情报难以使屠岸贾相信,于是他们做出分工,一人扮演告密者,一人扮演守护者,两人互相配合,表演“双簧”,做给屠岸贾看。在他们的表演中,程婴惧死怕祸,贪千金之利而告密,这既为屠岸贾搜寻赵武作了情报误导,又为“双簧’的表演作了铺垫。剧中的公孙杵臼坚贞不屈,他对告密者严厉痛斥,对婴儿百般保护,甚至情愿代其一死,最终以性命相赔。公孙杵臼的表演俨然是对赵家公子以命尽忠,这一表演和程婴的立场态度完全相反,但却向屠岸贾反证了程婴情报的真实。不同的表演者按照各自的角色分工互相依赖、互相配合,实现的是迷惑“观众”的同一目的。

  双簧计是两个人按照事先商定的分工协作行动,以不同的角色来表演,实现对第三者的迷惑欺骗。这一表演以假为本,假得深沉,将对手迷惑得彻底,程婴和公孙杵臼营救赵武的双簧计是一次出色的表演,表演中对假冒婴儿锦绷绣褓,置暗室藏匿,实是给剧目增设了有用的道具和布景,使双簧演出更为精彩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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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05: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赵婴齐:天使诺福,祸终未免

晋国原公卿赵盾有三个同父异母兄弟,他们是赵同(又名原)、赵括(又名屏)和赵婴齐,三人均为晋国大夫。赵盾的儿子赵朔继父之爵,曾任晋国下军之将,娶晋公室之女为妻,号曰庄姬。赵朔死后,庄姬寡居。《左传?成公四年》和《左传?成公五年》记载,赵婴齐跟庄姬通奸,赵同和赵括为此要把赵婴齐放逐到齐国去,赵婴齐虽百般相求,终未改变两位兄长的决定。这时,赵婴齐梦见天使对自己说:“祭祀我,我降福给你。”赵婴齐相信天使之言,起来祭祀了天使,第二天就被放逐了。

  赵婴齐的梦,表达了他在求兄无望时,希望能以祭祀换取神灵保护、免去流放之祸的迫切心情,这是一位迷信人物在失掉亲情、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最有可能产生的潜意识活动,梦把这一潜意识通过天使之言准确地表达了出来,达到了希望的满足。

  赵婴齐看来相信梦的预兆性,他起来祭祀了天使,但天使并没有保护他不受放逐。赵婴齐祭祀幻想的落空,表明梦并无预兆的性质,说明了古代梦观念的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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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05: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晋景公:病入膏肓,临死梦鬼(1)

晋景公轻信庄姬的诬告,以叛乱罪杀死了赵婴齐的两位兄长赵同和赵括(事见《左传?成公八年》,这里与《史记?赵世家》的记载大不同),酿成了晋国历史上的一大错案。《左传?成公十年》记载了此事发生两年后,即公元前581年晋景公所做的两次噩梦。

  晋景公第一次梦见一个恶鬼,披着的散发拖到地上,以手捶胸,身体跳起,对自己说:“你杀害了我的子孙,为无义之君,我已请得上帝允许,为子孙复仇。”那恶鬼打破宫门和寝门,进入宫中。景公吓得逃入内室,那?鬼又毁坏了内室的门。景公吓醒后,召来一位神巫相问,巫人所谈鬼怒的情况与景公梦见的情况相同。景公询问梦的吉凶,巫人回答说:“您吃不到新麦了。”

  景公病得很重,派人到秦国去请一位名叫缓的名医。医缓到晋之前,景公又梦见身上的疾病化为两个童子,其中一个说:“医缓是位良医,一定会伤害我们,我们往哪儿逃呢?”另一个童子答道:“我们躲于肓(胸腹之间的横膈膜)的上端,膏(心脏下的微脂)的下面,他对我们毫无办法。”医缓很快到了晋国,他察看了景公的病情,认为景公是病入膏肓(病灶在心和膈膜之间),难以医治。景公十分佩服医缓的诊断之术,厚礼送归。

  这年六月,新麦成熟,景公召来那位解释恶鬼之梦的巫人,把煮熟的新麦拿给他看,然后将其杀死。但当他正要下食时,突然肚子发胀,上厕所时跌倒死去。景公身边的一位小臣前一晚上梦见自己背着景公上了天。中午时,恰是这位小臣背着景公从厕所出来,晋人最后让他为景公殉葬。

  晋景公的两梦发生在他死亡前不久,事实上,这时的景公心情是极不愉快的。同年五月,即他死去的前一月,晋人已立他的儿子为国君,是为晋厉公,他在未死之前就已交出了国政,晋景公生前禅位让子,有两种可能的原因,一种原因可能是他病不视朝,第二种原因可能是他被逼禅位。《史记?晋世家》记载:“十九年夏,景公病,立其太子寿曼为君,是为厉公。后月余,景公卒。”西晋学者杜预则认为景公让位是“父不父,子不子”的倾轧现象,若按此观点,景公患病就成了新上台民的厉公为消除自己夺政之责而强加给君父的托辞。总之,景公此时不是受到身体疾病的折磨,就是感受着亲子夺位的悲愤和痛苦,他精神崩溃、身体虚弱,已经预感到了自己末日的来临。

  临死的人如果头脑清楚,常常会回味自己的一生,反省一些重大的行为。晋景公此时不会不想起两年前他对赵同、赵括的杀戮,从而感到其中赵氏的冤情。他这时已没有了纠正冤案的权力和勇气,但他深感有负赵衰、赵盾等开国功臣,愧对赵氏,因而产生了强烈的内疚;同时,人死归天、阴魂不散的迷信观念使他极担心自己死后受到赵氏先祖的报复。这些思想不断地萦绕于临危的晋景公脑际,于是他做了第一场噩梦。噩梦通过他迷信观念的直接表露,释放了惶恐、紧张的情绪;通过赵氏先祖对自己的威胁报复实现了自戕心理,减轻了自己对赵氏的负罪感。

  景公的生存状况继续恶化,他不仅破灭了生的希望,而且已开始感觉到了生的痛苦,“生命本能”和“死亡本能”(弗洛伊德语)在他身上同时作用。前者使他同意派人请名医医治,后者使他产生了宁可速死的潜意识,这种潜意识受到生命本能的抑制,于是通过第二次梦表达了出来,该梦把疾病转化成能躲避名医诊治的小灵童,他们商议藏于膏肓之间,难以医治,从而满足了死亡本能的要求。

  景公此前如果从来没有膏、肓的概念和膏肓之疾难医的听闻,肯定不会有梦中童子的用语和对话;他能完整地理解和记住梦内容,表明他早有这些概念和听闻。景公正是根据早先的这些诊疗听闻形成了此梦,表达了他不愿配合医治、以求速死的潜意识。如果史籍对此事记载中没有有意照应的曲笔,那我们尚难理解医缓的诊断何以与患者的潜意识设想正好吻合。但不管怎样,景公的诊前之梦反映了他当时死亡本能的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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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05: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晋景公:病入膏肓,临死梦鬼(2)

释梦的巫人断定晋景公吃不上新麦,这与景公的恶鬼之梦没有任何形式上的联系,完全是该巫人凭对景公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的观察得出的大致判断。但当景公的生命延续到新麦成熟时,一向对巫人心存迷信的景公立刻对巫人心生仇视:生命本能觉得巫人诅咒了自己;死亡本能觉得巫人欺骗了自己,于是景公召来巫人,毫不犹豫地将其杀掉。他在动刑前向巫人出示煮好的新麦,是要让这位“罪人”死个明白。巫人对景公判断的是他生命的期限,本意是说他活不到新麦成熟之时,巫人的断语显然是错了,但这一错误并未妨碍后世作史者对神巫权威的曲意维护,于是史籍中有了景公饭前死于厕中的情节。

  景公身边的一位卑侍这天做了一个假借景公而飞黄腾达的喜梦,醒来后一定高兴地对人宣扬,但人们用当时盛行的梦观念对其作了不同的理解,果然让他陪景公“上天”。

  景公梦见恶鬼闯宫,就诊前又梦见病藏膏肓,这是他身体虚弱、精神委靡、心境恶劣时的神经焦虑和生存痛苦的反映。死亡虽与梦鬼无关,但却是他这种生命状态为期不远的归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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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05: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魏颗:受惠结草,梦释心疑

公元前594年,秦晋两国在晋地辅氏(今陕西大荔县东)发生了一场战斗,晋将魏颗与秦国有名的步将杜回在青草茂盛的坡地交战,当时有位老人把青草打成结,使杜回双脚绊倒,为魏颗所擒。《左传?宣公十五年》记载了此事,对老人的结草计本书另有所析(见《杜回:绊于结草,圮地败兵》)。

  这位老人到底是谁呢?魏颗心中大惑不解。据史籍记载,这天晚上魏颗做了一个梦,梦中那位结草的老人对他说:“我就是你所嫁出的那位妇人之父。你听从先父清醒时说的话改嫁了我的女儿,我因此报答你。”

  原来,魏颗的父亲魏武子有一个爱妾,没有生子。武子生病时嘱咐魏颗说:“我死后一定要嫁出她。”及武子病危时又对魏颗说:“我死后一定要让她殉葬。”武子死后,魏颗将此妾嫁出了,他对人说:“人在病危时昏乱,我听从先父清醒时说的话。”

  魏武子给了儿子魏颗两个相互矛盾的遗命,魏颗无论执行哪一个,都会有违命之嫌。魏颗最后考虑选择了那个他自认能代表父亲一贯意志的吩咐,将其改嫁,事后他着意向人们解释选择这一遗命的理由,表明他做出该选择,心中并未感到十分踏实。他长久所疑虑的是自己的行为是否真正体现了父亲的意志,是否做得合理,这一问题一直未得解释,因而一直困扰着他。

  辅氏之战是秦桓公派兵伐晋的战役,发生在晋国的土地上,当地的人支持魏颗,其中一位老人使用结草计配合魏颗作战,这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事情,但魏颗觉得自己并不认识这位老人,大概战后也未及相问,因而心中一片疑团。他心中十分感谢这位老人,但表谢无门,于是晚上做了这样一个梦,该梦使他的两个疑问同时消释。

  在梦中,结草的老人自称是那位改嫁出的女人之父,是前来报答嫁女之恩的,这就等于肯定了魏颗的嫁妾行为,魏颗对先父的遗命选择至此得到了他人明确的赞赏,他再不必心存违背父命的担忧,可以开始为自己行为的合理性放心了。另一方面,结草老人的身份也清楚了,既然他是前来报恩的,自己也就不必对他做出过多的感谢,因为这只是勾销了双方往日的一笔人情账而已。

  魏颗的这一精巧之梦既借他人之口表达了他嫁父遗妾的合理,又设定了结草老人的特殊身份,心安理得地免去了寻门感谢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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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05: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荀寅:收贿啬夫,料无深情

晋国的中行文子(即苟寅)于公元前490年因内讧逃奔齐国。《韩非子?说林下》记载说,苟寅出逃时经过一座县城,他的随从提醒说:“这个县的啬夫(主币之官)是您的老相识,您何不在他这里留宿,等待后面随行的车子?”荀寅回答说:“我曾爱好音乐,这人就送给我鸣琴;我喜欢衣带上佩带玉饰,这人就送给我玉环,这是一个助长我过失的人。当年以送贿求悦于我的人,恐怕现在要以我来求悦于别人了。”于是离开了这个县城。这啬夫果然截取了荀寅后面随行的两辆车子,把它们献给了自己的君主。

  荀寅当年为晋国执政时,收受过啬夫的贿赂,啬夫投他所好,送他鸣琴玉佩,和他建立了相当的私人情谊,但荀寅在出外逃亡的危难时刻,却拒绝在啬夫处留宿,认为啬夫是最易出卖自己的危险之人,事实也果然证明了荀寅预料的正确。

  荀寅所以能正确地预料啬夫,首先是因为他明白对方和自己当年所建立的关系的性质。在贿赂基础上建立的关系,既不属忠国利民基础上志同道合的同仁之交,又不属情投意合基础上肝胆相照的挚友之谊,它纯粹属于一种对受贿者的权力的有偿借用。由于这种关系是以送贿为代价的对一方权力的利用关系,因而送贿者结交的对象其实不是特定的人物,而是该人所处的权力位置。

  荀寅心里清楚,啬夫的结交目标既然是自己所处的权力位置,那么当自己处在这一位置时,对方对权力的结交自然表现为对自己个人的殷勤;而自己一旦失去权力,甚至成了权力人物的对立面时,自己非但不再拥有获得啬夫私情的条件,而且必然成为他献给权力人物的祭品。这就是他拒绝留宿的根本原因。

  当人们处在一种关系之中时,往往不易看清这种关系的性质,“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宋苏轼《题西林壁》语)是世间的常理。荀寅所以能极其敏锐地看清和啬夫关系的性质,是经过仔细分析的。自己爱好音乐、喜佩玉饰,纯属个人喜好,啬夫作为自己下属,并没有为自己私人喜好提供满足的义务,但却送来了鸣琴玉饰,这种行为与治国理政无关,又不表明朋友间的情投意合,因而只能是一种行贿。行贿是国家禁止的、会使收受者受到处罚的行为,啬夫并不顾忌这些方面,一味助长荀寅的过失,反而使荀寅看清了他结交自己的真实用意。

  荀寅并没有拒绝啬夫的送礼,但却明白啬夫与自己关系的实质。他清楚地将个人与个人的权力位置区分开来,把它们看成不同的两个东西,从啬夫对前者的交往中看到其对后者的崇拜,又从啬夫对后者的崇拜中看到了其与前者关系的表面性、暂时性和虚假性。他在失势逃亡时能正确地估计自己的地位和处境,根据变化了的条件重新审视和啬夫的关系,故能正确地预料其出卖自己的可能。两人关系的实质和自我处境的变化是他实现这一正确判断的两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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