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有遇人不淑时,无论你是男人抑或女人。 那个人对你很差,利用你的爱意,为人又可怕,是不折不扣的贱人。 遇上这样的人,你会自叹倒霉,你会怨天尤人,你不明白,为何会遇上一个贱人。 其实,遇上贱人是不足为奇,因为有太多机会结识到可怕又讨厌的人;出奇的是,你爱上了贱人。 可能,最初他很有魅力,有令人爱不释手的本事,但后来,他就成为一个贱人了。你知道真相后,呼天抢地,频频责怪命运的作弄,令你与贱人为伍。 然而,其实,只要你不再爱着贱人,问题就能解决。爱过,知道他是那么差劲,立即掉头走就是了,命运只安排你们相遇,没叫你爱上他,更没叫你知道他是贱人之后仍然留下。 一次遇人不淑是无辜,三番四次还是如此,那么,错就在你。是你知道别人是贱人仍然去爱他;又或是知道他是贱人,仍然不肯离开他。 或许,你就是这一种人:只叫自己看到他的好,却不让自己看见他有多贱,如此这般,你要自己欺骗自己,就不要怪责命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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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女孩子特别容易有恋情,皆因在她眼中,每个男人都有大优点,而且每个男人都有型有款。她是真心的,会对着一名大家认为不过尔尔的男人发呆,继而赞叹一句:"你很靓仔啊!" 男士们如何不晕倒? 她容易仰慕别人,动不动就以"很有才华"来形容一个男人。问她究竟崇拜他哪些才华,她会兴高采烈地告诉你:"他懂得画素描!"素描?全港十万个中学生也懂得,而且堂堂一个大男人,你不能以懂素描来衡量他的才华吧! 总之,女孩子能衷心地欣赏每一个擦肩而过的男人,因此很多男人也能掏出心来爱上她,她自己容易满足,也令男人很满足。 她拍拖的机会多,也有很多机会被男人深深爱着,就算分手了,男人仍然乐意照顾她。怎忘得了她?曾经,她每个眼神都是崇拜,每一句说话也加上感叹号,每一个表情都如小影迷般既迷惘又疯狂。男人因为她而当上了一段日子的大明星,可能一生人中,唯一深感被重视的时光,就是与她一起的日子。 是不是很了不起?她令每一个与她一起的男人都变成天王巨星。 如果,你常常无人追求,又不被男朋友深爱,就是因为你总做着与这个女孩子相反的事。
有一种分手,是极伤心的。 他不爱我,我当然伤心。不被爱,如何能不伤心? 只是,如果他十分爱我,我就更伤心。 我以为,他不是认真,我以为,他爱我很少;因此,我伤心地离去,一直地哭,为了自己不那么被爱而哭。 后来,我才明白,他其实十分十分爱我。原来,他那么爱我。为了他曾经这样爱过我,我就万分凄凉,我会一直地哭,哭到天昏地暗。 要离开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并不是很困难,他既然不爱我,我为什么不走?他算什么?居然,得到我却不爱我。 离开一个爱自己的人才困难,因为,那交出过的心,两人的牵连,所有的蜜语,原来,都是真的。想起过有人那么疼爱自己,忍不住,只能哭了又哭。 很多时,失恋是因为选择。选择了学业、事业、另一个生活环境,因此放弃了他,这一种关口,我渴望的是,突然发现,这个人原来一点也不爱我。只要他不爱我,离开是轻易的。 很爱我的话,所有事情就胶住了,天秤上同等分量,如何能取舍?惟有,他日,就算我放弃了你,也能带着曾经被你所爱的回忆而行。然而,我痛得很。
你会不会因为情人的衣着不合意而导致分手? 他其实已经不错的了,只是,你总是觉得他外型寒酸,要他改,他又执着不肯改;因此,你在人前不肯与他相认,你尴尬,你鄙视,你在人前甩掉他的手。 你知道自己卑鄙,甚至肤浅。但这就是你的反应。你爱他,但讨厌他穿那件衬衣那条西裤。其实,是你差抑或他错? 每一段爱情都有一个大反派,今次,是他的衣着。你有很多理由痛恨他衣柜内的衣服,因为你有你的标准,你不介意他的学历、身家,但你介意他那条裤,你是虚荣,但又不严重。 你要接受,不修边幅也是一种性格,他不肯改,你一是分手、一是死忍。你有权为了一件恤而不再爱他,当然,一世忍耐他的衫裤鞋袜也是另一个选择。 不如,把你认为最重要的择偶标准拿出来排位,究竟,情人的衣着排名有多高?如果正是首要项目,不如分手,免得你虐待他之余,他又虐待你。SM要开心才玩得过。 他不肯改也是正确的,我相信基因的遗传性,没有品味正是他体内潜伏的基因。不如,你这样想:一双情侣,一个美丽已足够,就当他的品味都被你吸啜走,你的良好品味,是他用没有品味来成全你的。一双恋人,是有些因果关系。
女孩子称自己的男朋友为俗人。男朋友不肯看书,也对文化事宜没有兴趣,稍为文艺一点的电影,他看到一半就离场。男朋友的喜好是大吃大喝、声色犬马,多看一个字就头痛。 女孩子很懊恼,常常因为不能与男朋友分享灵性上的乐趣而感到无奈,更令她不高兴的是,男朋友的朋友更俗不可耐,状态近乎Cheap,一想起偶尔要与这班人应酬,女孩子就感到厌烦了。 依我看,男朋友与他的朋友俗一点,其实也有好处。明显的是,这些人会以"文化人"来看待这名女孩子,女孩子对文化活动的兴趣,在这些人眼中,高级极了,如此这般,女孩子觉得他们俗,他们反而认为她高贵,极端的结果是,女孩子意外地受到尊重。 男朋友俗,因此就仰慕女孩子的修养,如此这般,造就了更深的爱意,有什么不好? 真正糟糕的情况是,男朋友与他的朋友是思想高深的人士,在他们眼中,女孩子对文化的爱好,根本不是一回事,统统只算是皮毛。她不会享受到这些人对她的崇拜,反而每天过着被别人看小的日子。高深的人,就会认为她没有内涵,做朋友?高攀了! 他俗你不俗,你便处于高峰,而他就朝拜你,有什么不好?
女孩子告诉我:"我暗恋的那个人,与我在两年内看过八出戏……" 八出戏。她细细记着,一出两出三出。可能,甚至记得当中的场景、心情、衣着、之前之后的对白。 暗恋,就特别的在意,仔细得大概可以演变成一本小说的大纲。 你会记着与他喝过多少次咖啡吗?他送过你返家多少次?他抽烟的侧脸你看过若干遍?对上三次你碰见他的时候,你穿哪一条裙子而他上一次对你笑与再上一次对你笑的时候,分别有多大?有没有咧齿而笑?有没有大声笑?而当他泛起笑容时,从他背后走过些什么人?同事A还是同事B? 只有暗恋,一切才能如被摄录般精确无误。如果两人相恋,感觉不可能这样强烈,相恋的心情太炽热兴奋,享受得昏了头,便不可能记得牢。只有暗恋的哀愁感,才能使一个人极度小心眼,巨细无遗,明察秋毫。 我暗恋你,所以我是你的专家。我用时分秒来研究你。一天,我就会领取一个博士学位。 你有写日记的习惯吗?翻看之时,你领会到,最感人肺腑的一章,就是你偷偷爱着一个人的那些日子,你会惊讶,自己竟然由粗枝大叶变得小心仔细如拆弹专家。
印度宗教中的神与鬼,有共通性,是崇拜的对象,但鬼与神的分辨含糊。 一支粟米、一盆水、一株枯树、一片天、雷电……统统是崇拜的对象,每个神祇有其名字、传说、代表物,只是人们崇拜他,未必因为他神圣或做了神圣的事;很多时,崇拜他,只因为惧怕他。怕他作恶,怕他愤怒,怕他危害全村村民的安全。从这层面看去,这些崇拜的目标,其实是鬼,是坏的东西嘛!但这些"鬼",却又被称"神". 神是他,鬼又是他。 女孩子的男朋友是她的崇拜对象。男朋友是能干的,兼且养活她。他对她好时,送她金银珠宝,但神经病时,句句都是辱骂说话。女孩子害怕极了,她接受不了男朋友的极端,常常被男朋友的恶行吓得"三魂不见七魄". 不如当他是印度人信奉的某些神明好了,神与鬼混合。惧怕他,所以崇拜他,知道他可以很好也可以很差。接受他的两极性,也随时为他的两极性作出准备,这样,就可以长久相处,视之为平常。 有些人的正邪面不明显,有些人正邪面很平均,简单一句:性格极端。 我相信的是世上无便宜事,也无便宜的情人。他对你好是你走运,一旦他对你差,其实也不算什么。不要对情人要求太高,生活自然如意顺心些。
有些关系,徘徊在开始与不开始之间。作为女人,要等的是男人的追求,如果他发动追求了,女人就会笑一笑,继而就开始了。 等了那么久,能愉快地开始最好不过,然而,很多感情未开始,你已经落泪。 落泪,因为你预知那是一段苦恋。他有家室;他非常忙碌,一星期未必有一次约会;他身在外地,半年也见不到一面;更或是,之所以开始,因为他知道你那么喜欢他,最后决定回敬你一场恋爱。 想到开始之后的惨况,未开始之时,你已经哭泣了。 直至要开始的那一刻,他抱着你的腰,你的手围着他的脖子,然后,他魅力非凡地对你微笑,快要吻下来了,突然,你的鼻子一酸,眼泪就流了下来。你推开了他,无能为力去开始。太苦了,连接吻之前的这一刻已经这么痛苦,如何去开始? 他感到愕然,问你为何,你说:"现在我已经这么伤心,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不是每一个女人也有能力去参加一场苦恋,男人以为翻天覆地的恋爱是女人的强项,其实不然,有些女人极敏感,她受不起爱情的折磨。 一个女人的强与弱,或许,能由她可以承受多少眼泪去衡量。而我,虚弱得很。
以前,犯了一个错误,总是对初相识的人太好。尤其是任职公关的那年头,对着所有人也笑得诚恳、言谈甚欢,于是,就有很多"朋友".只是,心中有数,大部分人的心灵都不能交流,一切流于表面,长久之后,自然疏远他们。 我是这么想,但对方不会明白我的心意,后来,就惹了仇敌,形容词当然是指我虚假。于是,以后我就决定,对所有新相识的朋友冷淡点,无谓惹来那么多短暂朋友。 "不要对别人太好",很多时是益处。同性而言,她们不会以为你想制造虚假友谊;异性而言,不会使他们误会我对他们有意。后者尤其麻烦,他们以为我对他们有意,后来又发现我不是如此这般之后,一定反目成仇,很多流言传闻,结局无辜。 一生人中,除了家人、爱人、知己、同事,其余的人,淡淡对待之,更合乎生活的标准。交不出真心,就不要制造假象,伤了人家的心,又浪费了自己的精力。 当然,如果你爱心满溢,能全心全意爱周遭的人,你能做的就比我多,有些人,真的相交满天下,而位位也是心头肉。这些人,其实是人类爱好者,他们深爱"人"这种生物,而我,喜欢猫多一点。
年少时,总是伤感的。 为什么不伤感?寄父母篱下,受人管束,自然无自由,考试压力大,与同学又不是相处得太好,青春浑身都是,只是无所适从,青春都不是开心的。 我的学生时代也不太快乐,要别人养自己怎会快乐?因没有决定权,所以多么羡慕那些学生模特儿,他们一边读书,一边赚钱,随时随地可以搬走,命运在自己手中,这就叫快乐。 我决定了,捱到那自立的一天,就能快乐起来。果然,就是那样。毕业后,有收入,不是父母养我,而是我养父母之时,我就快乐。 所以,你也最好咬紧牙关忍一忍,好好地念书,读书有用,因为保障了你余生有好工作,到时候,好工作带来好收入,你就自由了。你要他日独立得光采吗?今日就多读点书,默默吃掉青春的苦。 有人说过,人生的首二十年是享乐,我觉得他说谎,要读书,又无自立的能事,算什么享乐。如果你在学生时代享乐了所有年月,余生就一定会后悔。 结论是,学生时代的苦闷众人皆然,你的苦恼不是寂寞的,很多人陪伴,除了家境很好、父母又没有要求的那一批幸运少年吧!他们是真正的无忧无虑。 忍父母,忍学校,忍考试,忍无钱无自由,忍得到,之后的日子你便很开心了。嘻,我在二十一岁之后,一直开心到今时今日哩!还可以继续开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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