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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图文]蔡依林萧亚轩各掷2千余万求清白 力证无拍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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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8 17: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蔡依林声明书

萧亚轩声明书。

扬子晚报2月27日报道 陈冠希退出娱乐圈后,“艳照门”事件造成的影响或者发展,都还未能够停歇。香港警察前日声称,所获艳照还涉及三位未曝光的女星。于是,坊间猜测四起,而蔡依林与萧亚轩两位因之前与陈冠希合作并传出过绯闻的女星,成为不少人判断的“隐性”女主角。传闻甚嚣尘上,令这两位女星及其公司如坐针毡。昨天,蔡依林和萧亚轩的经纪公司都不约而同地给本报发来声明,用非常严肃而正式的方式,与陈冠希及“艳照门”划清界限。有意思的是,两家公司均表示要用“1亿台币”(约折合人民币2345万)来证清白。
对传言又愤怒又无奈
“艳照门”就像活生生的《金瓶梅》,当潘金莲们与西门庆“偷欢”的场面被“活捉”后,“邻居”们都开始传言下个女子是谁。不幸的是,蔡依林和萧亚轩成为了目标。现在“猜测”越来越甚,终令蔡依林和萧亚轩受不了了。昨天,两位明星的声明在开头都表达了对于“饱受猜测”又愤怒又无奈的感受。
蔡依林公司的声明说,“对于外界近日传言蔡依林涉及香港艺人陈冠希不雅照片之事件,本公司及蔡依林本人原本深信这样谬误的谣言应该会自行平息,然而层出不穷的相关谣言,已经对蔡依林本人和家人以及支持蔡依林的朋友造成伤害。”而萧亚轩公司表达得更为有力,“近日媒体密集报道香港艺人陈冠希不雅照片外流事件,因受坊间捕风捉影并影射曾传绯闻之台湾女星涉入,甚有直指本公司艺人elva萧亚轩亦为该风波受害艺人之一,本公司已多次公开向媒体澄清elva萧亚轩绝无涉及该事件,亦无意对此不实谣言继续响应而增添纷扰,无奈外界持续不当揣测,因此认为有正视听之必要,本公司兹在此正式发表下列严正声明……”
都愿出两千多万人民币证“清白”
这两位女星严正声明的“主体”自然都是否认她们与陈冠希“有染”,两方用词都极“绝决”,“绝无”字眼充斥其间。蔡依林方声明书甚至连续用两条来表达“恼怒”之情,第二条写道,“本公司及蔡依林本人在此严正声明,绝无涉及香港艺人陈冠希不雅照片事件,近日相关影射之媒体报道以及网络传言绝非事实,日前网络流传之若干鱼目混珠之照片亦与蔡依林本人绝无关连。”第三条的开头再次表示,“再次强调艺人蔡依林与陈冠希照片之事件,绝无任何关联!”
为了表示此声明的“真实性”,两方不惜动用“金钱”来证清白,而且数字均为一亿台币(约折合人民币2345万)。萧亚轩方说:“elva萧亚轩从未与香港艺人陈冠希交往过,如任何人可以提出该二人间之不雅照片,并经司法机关认定真实无误者,本公司愿捐给公益慈善团体新台币一亿元。”蔡依林方表示“为了向广大支持蔡依林的朋友有所交代,如有确实证据证明并经法院判决确实属实(记者注:此处应该缺少‘蔡依林的不雅照片’几字),本公司愿意拿出新台币一亿元的金额给提供前述有确实证据之人。”此外,萧亚轩公司还开出另外一个“条件”来证实萧亚轩的健康形象,“为示负责之态度,如有前项查证属实之不雅照片存在,本公司愿即对签约单位给付合约价金壹佰倍之赔偿金。”
再“乱传”要依法追究
在声明书的最后,蔡依林和萧亚轩的经纪公司都决定要用“法律”来维持自己的形象,蔡依林方态度激烈地说:“若再有类似直接或间接之任何形式相关报道、传言或消息,导致本公司及艺人之一切损失,本公司将无上限求偿,并且本公司将竭尽全力,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本公司艺人之相关权益,并追诉相关人等的所有法律责任。”而萧亚轩方的声明更为严谨,他们说:“本公司严正呼吁社会大众切勿轻信并立即停止散布任何不实谣言,并支持elva萧亚轩清新、健康之艺人形象;如有发现任何人再有散播或影射而损及elva萧亚轩名誉之任何言论或图文者,本公司定将依法追究,绝无宽待。”
附:蔡依林与其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说
一、对于外界近日传言本公司艺人蔡依林涉及香港艺人陈冠希不雅照片之事件,本公司及蔡依林本人原本深信这样谬误的谣言应该会自行平息,然而层出不穷的相关谣言,已经对蔡依林本人、家人以及广大支持蔡依林的朋友造成伤害。
二、本公司及蔡依林本人在此严正声明,绝无涉及香港艺人陈冠希不雅照片事件,近日相关影射之媒体报导以及网络传言绝非事实,日前网络流传之若干鱼目混珠之照片亦与蔡依林本人绝无关联。
三、再次强调艺人蔡依林与陈冠希不雅照片之事件,绝无任何关联!为了向广大支持蔡依林的朋友有所交代,如有确实证据并经法院判决属实,本公司愿意拿新台币一亿元(约折合人民币2345万)的金额给提供前述确实证据之人。
四、本公司及蔡依林本人也希望再度表达严正之声明,敬告各媒体朋友应详尽新闻报导之查证义务,切勿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任意转载未经证实之消息或网络流言,亦勿任意影射报导本公司任何艺人卷入陈冠希不雅照之事件。若再有类似直接或间接之任何形式相关报导、流言或消息,导致本公司及艺人之一切损失,本公司将无上限求偿,并本公司将竭尽全力,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本公司及本公司艺人之相关权益,并追诉相关人等的所有法律责任。
共同声明人:天熹娱乐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蔡依林

[ 本帖最后由 lihui893 于 2008-2-28 20:33 编辑 ]
发表于 2008-2-28 17: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我2千万,我证明你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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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9 01: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1千万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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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 13: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白花钱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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