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萤火虫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87|回复: 4

[04/18][图文]“说我半裸坠楼,实在无法忍受”超女谭静要告媒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4-18 12: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坠亡的谭静在个人博客上贴出的写真照片。



成都谭静2006年参加“超级女声”比赛时的视频截图。
“谭静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被卷入广州东风广场谭静坠亡事件的同名成都“超女”谭静,昨天下午委托律师向四家媒体发出律师函。
不堪重负:
  被朋友问“原来你还活着呀?”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超女”谭静的经纪公司“天娱传媒”。工作人员徐女士说,在广州坠亡的谭静绝对不是超女谭静,至于超女谭静是不是要告媒体,“这是她的私事,我们只能证实,根本就是两个人。”
  昨天傍晚,记者与具体受理此事的四川得邦女子维权中心主任雷丹取得了联系。雷丹说,前天上午,超女谭静在当地电视台记者的陪同下来到中心,希望得到帮助。“她流着眼泪,伤心得不得了。”雷丹说,谭静是前几天知道自己被莫名其妙卷入广州东风广场事件的,当时有朋友打电话问她“你原来还活着呀?!”,谭静一上网才知道自己被当作坠亡的广州谭静了。
  据悉,超女谭静看到网上传说自己半裸坠楼,还说她是性工作者,是妓女,“说什么的都有。”谭静表示实在无法忍受这些传言,不得不站出来澄清自己只是与那位死者同名而已,并没有其他任何关系。
  被泼污水:
  已向四家媒体发出律师函
  “她妈妈现在也是不堪骚扰,所有的亲戚都打电话来。”雷丹说,超女谭静为了这个事情特别烦,因为害怕被说是借此事炒作自己,她现在也不愿意接受采访,“不过现在网上还有不少人泼污水,说她是妓女,搞得她特别伤心。”
  雷丹说,超女谭静前天就委托得邦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帮助维权。昨天,律师已经向四家媒体发出律师函。据悉,这是由于转载消息的网站太多,律师选择了其中负面影响较大的作为被告。谭静将要求被告媒体公开道歉,尽快消除负面影响,并会向他们提出精神索赔。
  网潮泛滥:
  “超女、谭静、坠楼”搜出2万网页
  在广州东风广场坠楼的死者谭静,生前为职业模特、演员。也许是同在娱乐圈的关系,且刚好重名,加上年龄相仿,成都超女谭静就被卷入事件当中。
  4月15日,广州谭静事件引起强烈关注的时候,南方报刊登《东风广场坠楼女演员排除他杀,该女子曾为超女成都50强》报道,其中称:“记者调查中发现,谭静2006年曾参加超级女声比赛,并进入成都赛区50强。”该消息旋即被各大网站大范围转载。之后有网站还找出超女谭静参加超女50强进20强时现场演唱的视频作为链接。
  后来有网友专门去查了过往超女资料,发现2006年超级女声成都赛区有一名叫做谭静的选手,但她就读的是四川音乐学院通俗流行歌舞系,与死者谭静只入读过广东亚视演艺专修学院的说法有较大出入。后来死者的生前好友也否认谭静参加过超女比赛的说法。差不多就在同时,超女谭静发现自己忽然在网上大热。
  昨天傍晚,记者在网上搜索“超女、谭静、坠楼”,共搜索出19200个链接网页,其中不少网页已被删除,或内容已经修改。
  “谭静事件”升级记
  4月5日:
  半裸女子30层高楼坠亡
  4月5日凌晨,一名半裸女子从东风广场丽豪阁T7栋30楼坠落,吊在12楼和13楼之间,当场死亡。4月6日,媒体报道了邻居怀疑“死者被3名外籍男子扔下致死”的消息,也有报道指死者疑为卖淫女。
  4月10日:
  传可能是自己失足跌落
  4月10日,广州警方负责人透露:越秀公安已立案侦查,市刑警支队也已介入调查。有消息称该女子不是卖淫女,是位模特,可能是自己失足跌落。
  4月11日:
  在场韩国男子受到质疑
  一位自称女朋友曾与谭静一起参加面试的男性网友发帖说:“我是不太相信网上所说的她做小姐的说法。人说死神降临的瞬间会看到自己的一生快速闪回,静的一生,她自己愿意看到吗?”事发时3名现场韩国男子开始受到是否涉及犯罪的质疑。
  4月14日:
  警方简短公布称是自杀
  4月14日,媒体开始披露谭静的身份,由于无法取得权威证据,报道语焉未详,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当天,警方向媒体公布了126字的调查结果:经过警方调查,死者谭某(女,24岁,河南人)在广州某模特经纪公司任职,4月4日晚上从东风广场某幢30楼的卫生间窗口坠落。经警方勘查,死者死亡前与室内人员无打斗痕迹,尸检发现死者血液酒精浓度极高。目前,警方已经排除他杀的可能性,初步认定谭某系自行高坠死亡。
  4月16日:
  网友成立网上调查组
  大批网友以“网上侦探”的姿态,以媒体披露的有限资料为依据,根据逻辑、刑侦常理等,在网上罗列此案各大疑点。
  4月17日:
  两个“谭静”扑朔迷离
  与死者谭静同名的成都“超女”谭静向四家媒体发出律师函。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8-4-18 20: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煤体不报道清楚就乱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8 20: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是不负责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8 20: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清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8 23: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有些事媒体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萤火虫

GMT++8, 2024-12-24 10:02 , Processed in 0.316909 second(s), 10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