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萤火虫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报道]新人报道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4-25 14: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执爱流年 于 2008-4-25 14:34 发表
两个人都纯表情 各来一刀

我支持,大胆地砍就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4-25 14: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hui893 于 2008-4-25 14:33 发表
睡觉

那就睡嘛,不要乱了节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5 14: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年糕好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4-25 14: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007 于 2008-4-25 14:34 发表

那个主不敢惹

YHC没有我不敢惹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5 14: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累死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5 14: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萤火虫灌水乐园版规】



为了整洁灌水乐园的版面,方便大家浏览,请严谨遵守乐园的版规。谢谢合作


QUOTE:
发贴基本规则


1.请务必发贴标题上使用“[]”符号用以写明主题性质或目的。
   如,[聊天] [灌水] [讨论] [原创] [转贴] [告示] [分享]等。
例:[灌水]来人一起灌水请勿另添加其他格式(【灌水】,[01/02][灌水]此类贴一律锁贴)

2.每人每天在水区不得发超过三个新主题,如有特殊需要多发,必须向版主说明情况。

3.禁止刷屏,发空贴,垃圾贴,不得一贴重复发,回帖不得超过三连

4.套图一律发到优质美图区,笑话必须发到开心茶馆区

5.禁止顶超过一周没人回帖的老帖子,精华贴及有特殊意义的帖子除外。

6.禁止使用以下帖子主题格式:(1).公告;(2).严重警告。

7.禁止发布任何色情,反动,政治性过浓,损害国家利益,侮辱诽谤他人或诋毁萤火虫论坛及会员的言论。

8.禁止发布其他网站,论坛等的广告。





QUOTE:
对于刷屏等定义


1.刷屏:整个版面最后回复都是同一ID超过10贴示为恶意刷屏。扣分处理。

2.连贴:在一般情况下连贴不能超过三贴,如特殊情况(网络卡多回了,确实是因为聊天连贴过三等例外)。

3.纯水:感谢支持,支持,灌水,路过,飘过等一律算纯水,均做删贴处理。

4.混水:无意义回复,故意三连等,均做删贴处理。

注:以上定义尺度完全有管理人员把握。如有疑义可去论坛投诉专用贴投诉,或到[意见建议] 提意见






QUOTE:
惩罚规定


违反以上发贴规定的,版主将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一,提醒;二 警告;三 锁帖;四 删贴;五 扣分; 六 删ID或封IP

1. 对于不符合规格的帖子一律实行锁帖,楼主必需重新把帖子编辑规范,然后PM通知版主开锁。

2. 对于恶意灌水,发无意义的新帖或回帖者,若警告无效一律扣分,情况严重者删ID

3.对于刷屏,即是10贴最后回复是同一人,如回复的内容都是重复的无意义的混分贴,扣分处理。

4.对于发过多主题贴者视情况锁帖或者删贴,扣分处理。

5. 对于违反发贴基本规则第七,八条的一律,扣分,删ID或封IP

6. 对于出现人身攻击话题的帖子,一律锁贴,并回收帖子。





QUOTE:
加分与精华规定


1. 活动加分

(1)踊跃参加水区活动者,可视情况进行加分。

(2)对积极维持水区秩序的会员,可加分。

(3)等于积极为水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建议及意见者,可加分。

2.精华及加分

(1)灌水乐园精华库只收录有关于灌水乐园的帖子(乐园八卦,乐园报告,乐园回忆录,乐园情感等)其他原创帖子,如随写,情感,幽默等。只加分不加精。

(2)加分细节:一级加10新虫币
                         二级加12新虫币
                         三级加15新虫币

         其他原创最多加30分,转贴最多加10分

注:本版谢绝一切抄袭的假原创,一经发现版主会按照情节轻重扣40--200 分,如帖子已被加精的即刻撤消精华。




QUOTE:
版主守则


1.版主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分工合作。

2.版规面前人人平等,版主违反规定应该一视同仁。

3.版主若超过一周无法上网处理工作,应该提前告会其他版主,以便及时祢补管理漏洞。

4.对于新人发违规贴,请PM告知提醒。

5.虚心接受会员提出的好的建议,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对于会员合理的问题及时回答。

6. 会员如果对版主的管理有任何不满意的亦可到论坛投诉专用贴投诉,或到[意见建议] 提意见





QUOTE:
提亮标准


1.公告,版规:红色,加粗。

2.活动贴:红色,不加粗。

3.其他区宣传贴:橙色,不加粗。

4.原创贴:绿色,不加粗。

5.团队贴:紫色,不加粗。

6.精华贴:蓝色,加粗。





QUOTE:
规则说明


1.本版规最终解释权归版主所有,若有任何意思不明的情况,可询问版主。

2.本版规涉及任何处罚的规定,版主都将视情况而进行处罚或是通融。

3.本版规如有不足之处,请有良好建议的会员踊跃向斑竹提出。





====================


哪里说不允许纯表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5 14: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用户已被删除 于 2008-4-25 14:35 发表

YHC没有我不敢惹的

牛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5 14: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用户已被删除 于 2008-4-25 14:35 发表

YHC没有我不敢惹的

看出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4-25 14: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执爱流年 于 2008-4-25 14:35 发表
累死我了

打坐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5 14: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箜篌 于 2008-4-25 14:36 发表
【萤火虫灌水乐园版规】


为了整洁灌水乐园的版面,方便大家浏览,请严谨遵守乐园的版规。谢谢合作

QUOTE:
发贴基本规则

1.请务必发贴标题上使用“[]”符号用以写明主题性质或目的。
   如,[聊天] ...

这里面确实没有 但有有的地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萤火虫

GMT++8, 2024-11-25 00:07 , Processed in 0.236769 second(s), 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