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萤火虫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

[请早]我在意见区骂大街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12 10: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说一句,如果当时换作是我在线,在劝说和解无效的情况下,而双方又有进一步激化的情况下,一是如MJ所说,不作为往上报,让他们双方吵下去,我在旁边看热闹,还能当老好人;二是果断使用手中权力,制止他们进一步的争吵,等待高层的处理。
我选择后者。前者,我直接辞职算了,这样当管理层有什么意义,不作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2 10: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锁贴.
事件进入调查阶段.
请当事人双方不要再发新贴.
耐心等待调查结束.
介时.本官会让你们庭外自杀...
哦哦不..庭外和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2 10:5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feiiv 于 2008-8-12 10:49 发表

。。。。这不是那个啥里的国产咒语么

嘛哩嘛里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2 10: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omeirenmi 于 2008-8-12 10:34 发表

那你换个角度吧,如果他当时不禁掉莲花,他们是不是还互相攻击下去,看着他们无休止的争吵,一直等无名上来处理?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使用一点暴力。

好人难做啊。


好人是难做~要不然也不是个个都愿意做斑竹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2 10: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omeirenmi 于 2008-8-12 10:46 发表


主要是他们双方已经出现激动化了,龙龙才会制止莲花。
如果换作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如果不作为,看着他们吵下去,我还不如辞职。

现在不讨论龙龙。。。不管龙龙做法对错。。。我知道他是好心萨。。。

现在我们也不用讨论。。这件事情解铃还需系铃人。。。把最关键的那个结打开。。。什么就都顺了。。。现在我们这些旁观者多说无益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发表于 2008-8-12 10: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0 馬夾 的帖子

我们在上海有过几次小规模的聚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2 10: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ι⒉з 于 2008-8-12 10:45 发表
赐与我力量吧.吸瑞

哈哈
是希瑞啦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2 10: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馬夾 于 2008-8-12 10:47 发表

那我试问一声.

坛子里的管理真的有这么大漏洞.


连我一个普通会员都有坛子里朋友的电话号码..


做为版主.总版.条子.坛主..这些内部连个基本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我们还谈何管理???/



我靠。你有钱,无名在国外,我来论坛玩,又没工资,还要自己出话费吗?

你每天都挂着MSN,QQ,不用工作,上班???没有生活?每天24小时在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2 10: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omeirenmi 于 2008-8-12 10:50 发表
在这里说一句,如果当时换作是我在线,在劝说和解无效的情况下,而双方又有进一步激化的情况下,一是如MJ所说,不作为往上报,让他们双方吵下去,我在旁边看热闹,还能当老好人;二是果断使用手中权力,制止他们 ...

不要避开话题..

现在的话题是..论坛的管理是否存在漏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2 10: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omeirenmi 于 2008-8-12 09:32 发表

这么说你一辈子没有做错一件事?

每人每天的心情不一样,如果那天你正好心不顺,发生这样的事,你还能冷静处理吗?

是人都会犯错,关键是敢不敢面对自己所犯的错.

有些错误是可以避免的,没人说版主不是人,也没人说他们没自己的脾气。但这很简单的事,他没必要反应那么强烈。
版主是从普通会员做起的,但应该有点基本的素质。
版主,虽然只是虚拟社区的,但他也该尊重下自己的身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萤火虫

GMT++8, 2024-11-24 20:09 , Processed in 0.274373 second(s), 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