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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分享]宿舍卧谈会,女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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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14: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重要的大学活动:《宿舍卧谈会》]
    大学的生活当然是一生中最美妙的时光。大学的生活,除了教学楼、食堂、图书馆,我们呆得最多的地方就是休息的宿舍了。宿舍里面当然不止是自己一个人,还有来自天南海北的同学。大家聚到一起,当然会发生许许多多的趣事,成了大学生活里最动人的一章。
    行的各种讨论。“卧谈”内容包罗万象,大到国事天下事,小到宿舍内部细节,男生女生宿舍“卧谈”内容还不尽相同。校园八卦、笑话、感情故事、甚至鬼故事都在“卧谈”之列。如果你有机会晚上到某个宿舍门口听听,一定会吸引住你的耳朵,大多的时候大家还都是谈论轻松有趣的话题,“卧谈”真成了宿舍文化的发源。
    大学的岁月就像流沙一样容易逝去,那时的操场、篮球架、草地和宿舍楼都将成为回忆,我们天南地北经典的“卧谈”也都只留下一串会心的笑声。
    你记得你的宿舍“卧谈”什么吗?《宿舍卧谈会》记录了男生女生宿舍绝密卧谈内容,搞笑的绝对使你捧腹,惊悚的绝对吓你一身冷汗,温情的一定使你感动落泪……
    大学四年就会毕业,离开校园走向更远的前方;大学的生活却一直留在心中,我们都记得所有的欢乐和美好![卧谈讨论会]
    今年高考有这么一道语文试题,用10到20个字给推广普通话做个广告策划,也就是写写广告词,
    姐妹们卧谈时以此题为题,讨论结果如下:
    方言诚可贵,外语价更高。
    若为普通话,二者皆可抛。
    做普通人,讲普通话。
    学好普通话,走遍天下都不怕。
    今年暑假不休息,学习只学普通话。
    今年过节不说话,要说就说普通话。
    现在是普通话时代,说普通话的人越来越多。
    出门儿要讲普通话!地球人都知道。
    学习普通话!我们一直在努力!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也不是天各一方,而是你说方言我啥么也听不明
    白。——请说普通话!
    普及普通话,沟通无障碍。
    普通话,挺好
    悟空你要说普通话要不然观音姐姐会怪你的!
    说了普通话,牙好,胃口好,吃嘛嘛香。
    我逐渐学会了普通话,今晚的心情是大不同呀大不同!
    上网用TCP/IP,说话说普通话。
    嘿,说了普通话,还真对得起咱这张嘴!
    上次有个漂亮女孩和我说话,搞得人家心扑通扑通直跳,后来我也决定学普通(扑通)话了。
    爱她,就对她说普通话。
    海狸叔叔你的牙齿怎么这么好?
    因为我说普通话。
    普通话,咱老百姓自己的话
    以前我说方言的时候身上出满了小红疙瘩。可是自从我说普通话之后,身上的小红疙瘩全都
    不见了,(扒开衣服)看这里,看这里……
    普通话,语言中的战斗机。
    普通话,自从有了你,世界变的好美丽......
    小强,你死的好惨啊,谁叫你不说普通话!
    从前说方言,一句五遍地说,麻烦!现在好了,说了普通话,一口气说五句,还不累,好!
    听易懂。你听好了,这是普通话!
    国家免检产品——普通话!
    小平同志说:不管黑猫白猫,会说普通话的猫就是好猫!
    普通话——国家宇航员指定语言。
    收台湾,平日本,窜美国,得讲普通话!
    普通话,我好,你好,她也好![经典老师语录]
    地理老师
    某日上理化课,老师宣布下节课要小考。小明紧张地举起手问老师会不会考得很难,老师只说了一句:“十分简单。”乐得大家拍手叫好,可是考完后每个人都考得惨不忍睹,怎么会简单呢?于是小明又问老师,只听老师说:“我可没说错哦,‘十分'简单,剩下‘九十分'很难!”
    某班平时上地理课,地理老师常不用地球仪。有一天,校长要去听课!老师为了好好表现,就买了个地球仪。课堂上,老师问:“今天我们这里多了什么东西?”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校长!”地理老师说:“错,校长不是个东西!”
    英语老师
    有一个班级,班上有三个男生忽然都一起剃了光头来上课,三个并排而坐的“灯泡儿”立即成了全班注目的焦点。一位英文老师步入教室,看了他们三个一眼,便若无其事的开始授课。下课前五分钟,他要学生做英汉互译练习,指着坐在中间的“灯泡”说:“‘一点五十八分’的英文该怎么说?”这位同学未料到问题会这么简单,充满信心的站起来回答:
    “秃!秃!秃!(two to two)”
    我的英语很差,有一天上课,老师竟然发给全班每人一张印着我英语作文的讲义,我真是受宠若惊。谁知老师发完讲义后,兴奋地说道:“同学们,发给你们的这一篇作文很不简单,几乎所有想像得到的错误在这里面都可以找到。现在我们就以这篇作文作范文,开始改错!”
    美术老师
    一位年轻女教师初次执教小学生美术课。她在黑板上画一个苹果问学生说:“这是什么呀?”学生异口同声回答:“是屁股。”女教师哭着去找校长,校长一听大怒,跟着老师来到教室训斥学生说:“你们越来越不像话了,为什么又把老师气哭了?”回头看了一看“啊!还在黑板上画了个屁股!”
    语文老师
    国文老师在台上讲解对联,举例说:“从前某报社曾公开征求‘南通州北通州南北通州通南北’的下联,结果投稿信件很多,有句对得很好,就是‘东当铺西当铺东西当铺当东西’。”此时一位调皮的学生突然叫道:“男学生女学生男女学生生男女。”
    生物老师
    生物老师正兴致勃勃在台上描述非洲野猪的长相,偶尔眼光一扫台下,竟发现多数学生在打瞌睡。于是大为恼火,喝道:“你们要看着我啊!不看我,你们怎么知道非洲野猪长的是什么样子?”
    哲学老师
    一个智者指导他的一个学生说:“下雨的时候,你冲进雨中,高举你的双手,你会发现真理”。过了几天,学生回来说:“我照您的建议去做了,雨水流进了我的脖子,我感到自己就是一个彻底的傻瓜。”“正是这样的,”智者说道,“这就是真理”。
    有一天某教授突然停止授课,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说:如果坐在中间谈天的同学,能像坐在后面玩牌的同学那样安静的话,那么在前面睡觉的同学就不会受到干扰了。
    物理老师
    肥胖的物理老师为使学生明白光线折射现象,做了个实验。她将玻璃杯装满水,问道:“假设我是一道阳光,插入水中,结果怎样?”一个学生回答:“水溢出来了!”全班哄堂大笑。
[大吃一惊]
    有个农学院的毕业生回到家乡,见老园丁在移植果树。便说:“你这种移植方法很不科学。照你这种干法,从这棵树上能收获七个苹果就够让我大吃一惊了。”
    老园丁看着他,慢吞吞地说:“不光是你,我也很惊讶,因为这是一棵桃树。”
    清华不愧为学术科技之府,食堂大师父耳濡目染,日熏月陶,也需刮目相看喔!
    话说一日某位南方籍人士排队买小笼包子,对师父说:来si个包子。(此公四、十不分。)
    师父:“几个?”
    此公:“si个? ”
    师父:“到底几个? ”
    此公一急,冒出一句:“ten,of course ?”。
    师父答到:“ I  s ee!”然后迅速给此公叉了十个包子,临了还加一句:“早说不结了?这么费劲!”
    众人皆瞠然……
[发疯后可做的13件事]
    1。早晨要早起,骑着毛驴,沿着大马路走,巡视。驴子的臀部上挂一红布条,做宣传使用,标语一天一换,主要号召人们注意生活卫生。驴子脖子上挂两个后视镜,遵守红绿灯,注意单行道。回来时,骑驴去洗车场,好好洗一洗,要干洗。
    2.天热时每天买一桶冰棒。遇到路人,无论男女老少,每人发一根。要注意礼貌,遇到男子喊大叔,遇到女子喊大婶。发冰棒时要敬礼。发完了就回家,发不完就自己吃,吃一根,扔一根。
    3。经常学习,主要是学习成语。在人多的地方,如菜市场入口,去找一砖头,坐在上面看成语词典。骂人时,全部要用成语,连骂一小时也不可重复。
    4。要经常写作,以写艳情小说为主,发在sina。不怕被批评,不怕被侮辱。假如被删除,也要写,就把sina斑竹和管理员写进去,成为主角,还配插图。
    5。遇到亲戚和老朋友,就不能叫他们看出自己有问题。要讲高深的话题,比如如何治疗慢性病;也要讲通俗的话题,比如大白菜的几种烹调方法。实在不行,就跳减肥操给对方观看,以及背诵圆周率,以证明自己身心健康。
    6。坚决不去疯人院。时刻藏一块大号砖头,见到白衣者就猛砸一下,迅速逃逸。
    7。注意节流,更要开源。可以考虑卖唱,要把握原则——卖唱不卖身。唱一首一块钱,唱三送一,老顾客可以打折。遇到拒不付钱者,连续唱50遍《血染的风采》,恶心之。
    8。要为人民服务。星期一、三冒充警察,指挥交通;星期二、四冒充医生,给人接生;星期五、六冒充戒毒成功人员,到街上演讲,要涕泪皆下;星期天主要在家洗衣服,半夜爬起来,冒充心理医生,为有精神障碍者排忧解难。
    9。要关心家人,要关心朋友。没事就写信,每封要写足5页稿纸,每信要附近照。照片要选择最佳角度拍摄,要微笑,露8颗牙齿。必要时,要在信内夹一片花瓣,或者其它的东西,春兰秋菊、冬虫夏草。遇到特殊时期,也要给陌生人写信,比如给小布什,要以古文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10。收留离家小动物,自娱。要训练它们,猫们负责拖地,狗们负责洗碗,兔子们负责给我的信件分类,鹦鹉穿上礼服,负责接客。再收留一小猴子,负责以我的ID上网,在qq上和小朋友谈心。
    11。要注意自己的形象,经常变化。头发染一下,赤橙黄绿青蓝紫,每日一色。晚上不能乱跑,不能吓唬别人。
    12。不要恋爱,要储存食物。要肉,要冰淇淋,要花生米。贿赂疯人院长,每日接一疯子出来,吃肉,喝酒,给他拍录像,寄给张艺谋。要带头盔。
    13。玩够了,去整容,按萨达姆那形象整。通知各大媒体,元旦中午12点,叽里呱啦说阿拉伯语,说完,从XX大厦上跳下去。上电视,上报纸头条。另,事先买好保险,受益人为拉登。
   [想个办法吓警察]
    一天,两个正在热恋中的男女在路上。男孩带着女孩,女孩很漂亮,穿了一件很飘逸的白色
    连衣裙。
    男孩眼睛不太好,是近视。男孩骑着自行车带着女孩走在路上,两个人甜蜜地在一起。
    这时路过一个十字路口,谁也没有注意到警察的存在,男孩骑车冲着警察就过去了。
    警察见状,大喝一声:“你!下来下来。”男孩顿时从车上蹦了下来,女孩很冷静,看到这种情况,脑筋一转计上心来。对着警察说道:“你看见我了吗?”(声音作阴恻状)警察一愣。
    趁警察不注意,女孩向男朋友使了个眼色,男孩马上明白了。警察又问男孩:“她是你女朋友吗?”
    男孩说:“你说谁呢?”
    女孩说:“你看见我了吗?”(声音更加阴恻)
    警察毛骨悚然,对男孩说道:“走,你赶快走!”
    男孩一听,推起车来带着女孩就走了。毒蘑菇
    班里在今年五月时秘密组织了一次探险活动,在丛林里意外地在一棵树的旁边发现了一堆蘑菇,队长cuicui让大家把蘑菇采回去中午吃。当蘑菇就要下锅的时候,颇有心计的格格提醒大家小心有毒,然后给身旁的狼狗吃了一块。半个小时过去了那条狗安然无恙,大家都放心剩下的蘑菇吃完了。两个小时过去了,格格慌慌张张地跑来对cuicui说那只狗死了。这下大家可慌了神,马上到镇上的医院去吃药、洗胃,弄得苦不堪言。很幸运,经过长时间的治疗,每一个人都安然无恙。cuicui很庆幸地对格格说:“很幸运我们都没有事。对了,那条狗死的时候一定很惨吧?”格格摇摇头:“没有啊!我的车压过去的时候它叫都没有叫出声来。”
[超级谜语]
    有一只熊走过来            有备而来(有BEAR来)
    第十一本书              不可思议(BOOK11)
    哪一种蝙蝠不用休息          不修边幅(不休蝙蝠)
    一个人被刷成金色           一鸣惊人(一名金人)
    羊停止了呼吸             扬眉吐气(羊没吐气)
    手机不可以掉到马桶里          机不可失(湿)
    狗过了独木桥就不叫了          过目不忘(过木不“汪”)
    蜜蜂停在日历上             风和日丽(蜂和日历)
    一群人拿鸡蛋砸枪            枪林弹雨(枪淋蛋雨)
    画家喜欢画粗的绳子                  出神入化(粗绳入画)
    拿筷子吃饭               脍炙人口(筷至人口)
    鸡与鸭的对话              鸡同鸭讲
    一百零一了               一了百了
    有十只羊,九只蹲在羊圈,一只蹲在猪圈   抑扬顿挫(一羊蹲错)
    羊打电话给老鹰,老鹰接起电话说 “喂”    阳奉阴违(羊PHONE 鹰“喂”)
    谁最了解鸟类?            惊弓之鸟(惊弓知鸟)
    古人为什么要卧冰求鲤?        彬彬有礼(冰冰有鲤)
    为什么公马跑得比母马快?        快马加鞭
    帽子脏了要翻面再戴               张冠李戴(脏冠里戴)
    刚出生的小孩就死了              出生入死
    怎样让鸭子不会飞走?      插一只翅膀给它(插翅难飞)
    怎样使麻雀安静下来?      压它一下(鸦雀无声——压雀无声)
    哪一种蛇有很多嘴巴?          七嘴八舌(蛇)
    洗脸的叫脸盆,那洗手的呢?        金盆(金盆洗手)
    喝哪一种果汁最辛苦?           绞尽脑汁
    在地狱的断头台看得到什么?        鬼头鬼脑
    如何分辨香肉店与狗肉店的不同?  狗肉店店门口会挂羊头(挂羊头卖狗肉)
    星星有多重?              8 公克 (STARBUCKS星八克)
    哪一首歌歌词有“李玟”?       月亮代表我的心(‘李玟'我爱你有多深。。。。)
    哪一种蛇生命力最强?          三寸不烂之舌(蛇)
    为什么冰山一 “角” ?           另一只脚被铁达尼号撞断了
    为什么汉子不出门?           因为出了门就变 “门外汉”[短笑话一]
    求婚
    甲乙两人交往甚久,都已经到了论及婚嫁的年龄了,男方却怎样都没表示。
    女友心开始急了,可是偏偏甲是内向又古怪的人,她只能在心里幻想,幻想甲有一天突然开窍了,着一束玫瑰和一枚钻戒,跪在月光下向她求婚。
    一天,甲静静的问乙: 你会担心自己嫁不出去吗?
    乙想想,好像有点不安: 好像会哦……
    甲还是那样沉静斯文不慌不忙的问: 那要不要我帮忙?
    就这样子,乙嫁给了甲!
    跳伞
    小飞机上只有三名乘客,一位神父,一名政客和一个童子军。飞机忽然故障了,驾驶员说:“糟糕!只剩三套降落伞!”说完,他就抢走一套降落伞逃生了。政客也急忙抓起一个套上,跳机出去了。神父对童子军说:“你用这副伞走吧!”童子军说:“神父我们一块儿走吧!刚才那个人背的是我的童军背袋。”
    登入月球
    从前,美国的太空中心在沙漠里建了一个研究基地,经常都有穿着非常奇怪装备的人在外面活动。当地的印第安人看了觉得很奇怪,便前去探问。太空中心告诉印第安人说,他们是在作登陆月球前的环境模拟。一个印第安老人听了,便要求太空中的人能带一些话给住在月球上的人。太空中心的人答应了,便帮他录音。老人只讲了很简单的几句话,在场所有的印第安人听了却都笑了。太空中心的人很好奇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去问其它印第安人时,大家都只是笑而不答。太空中心的人对他说的话越来越好奇。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一个听得懂印第安话的白人,他在听完录音之后,也是哈哈大笑,太空中心的人问他到底印第安老人说了些什么。他说,这些话的意思是:“月球上的人你们好,你们要当心一点,这些人正要来侵占你们的土地。”
    飞机场?公路?
    有一小型飞机中途引擎失灵,驾驶员在一条人车稀少的州公路降落。驾驶员跳出来向唯一看到的一辆汽车走去,希望能搭便车到最近的出口。这辆汽车缓慢地停在路旁,坐在驾驶座的女孩探出头紧张地说道:“我会马上开走的,先生,只要你告诉我怎么回到公路上。我会把车子尽快开离飞机场的!”
    火葬
    老王是礼仪社的火葬员,他已经工作了20多年了,但却在某一天晚上失了业,朋友都问他怎么公司不眷念他20年来的苦劳,就一夕间辞退了他!老王说:“我只不过多说了一句话罢了。”朋友说:“是哪一句话呢?”老王:“我只不过问死者的家属要烤几分熟而已。”
    这个也不会,那个也不会
    某日野外操课班长:“刚刚教的还有谁不会?”
    天兵:“报告班长,我全部只有两个不会。”
    班长:“哪两个不会?”
    天兵:“这个也不会,那个也不会……”

[短笑话二]
    公爵与天使
    英国小孩炫耀说:“国王将剑放在我祖父的头上,他就成了公爵了。”
    美国小孩不甘示弱地说:“那有什么稀奇,印地安人将斧头放在我祖父的头上,他就变成了天使了。”
    孔子曰
    孔子是世界上第一个开补习班的人!
    不仅有教无类,连补习费多寡、可享受到的福利也都规定了。
    $30 三十而立——交三十两者只能站着听课!
    $40 四十不惑——交四十两者可发问,直到你没有疑问!
    $50 五十知天命——交五十两者可知明天小考之命题!
    $60 六十耳顺——能出的起此价格者,老师可以讲些你喜欢的话给你听,让你耳顺!
    $70 七十从心所欲——上课要躺要坐或来不来,都随你!
    猴子吃核桃
    动物园里,一群观光客正在丢一堆核桃给猴子吃。
    每一只猴子都抢了核桃往嘴里塞......
    只有一只猴子,每拿一颗核桃,都先放到屁股下,再拿出来吃。
    观光客都笑这只猴子很笨!
    管理员听到了就说:其实,它是最聪明的一只猴子!
    又说:因为自从它上次便秘之后,它一定要先确定东西能出得来才吃。
    计算机展
    小芬去参观计算机展,逛到世界知名大厂3M的摊位前。
    突然听到两个国中生的对话!
    甲:这家一定是骗人的!
    乙:你怎么知道?
    甲:磁盘的容量明明只有1.2M或1.44M两种,哪有3M的?
    小芬正想开口说明......
    旁边又传来一个声音:爸爸,有三公尺那么长的磁盘吗?
    分手
    一天,一对情侣在公园散步。
    男方已经厌恶女方了,但又不知如何开口。
    终于鼓起勇气对女方说:阿美!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阿美:真的吗?
    男方:但是,明天我要去试试看。
    新闹钟
    住宿的时候同学买了一个新闹钟,就是那种会叫“喔嗨呦”(早安)的日本闹钟。
    结果隔天早上我那同学睡眼惺忪的,一不小心就把闹钟摔到地上。
    闹钟就好像一直跳针,只会重复第一个音。
    所以那天我们全宿舍都起得很早。
    笑话
    一位已婚妇女有了外遇, 每次她的情人来了, 她就把9岁大的儿子关在橱子里头。 有一天, 这位太太听见车道有车子的声音, 就顺手也把她的情人关进橱子里。
    在橱子里头,小男孩说:“这里头真暗。”
    “对啊!”这位男子回答。
    “想不想买个棒球啊?”小男孩问道。
    “不,谢了。”男子回答说。
    “我认为你会想要买个棒球的。” 这个小勒索鬼接着说。
    男子衡量了一下自己的处境之后, 回答说:“好吧!多少?”
    “25块!”。
    “25块!”男子惊讶地重复了一次, 不过他还是收敛了一下,以免被发现。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 这位情人又来妇女的家, 不久又听到车道有车子的声音。 妇女又一样地把儿子和情人一起关在橱子里。
    “这里头真暗!”小男孩又开始了。
    “对啊!”男子答道。
    “想不想买个棒球套啊?”小男孩问说。
    男子知道自己占下风, 就回答说:“好吧!多少?”
    “50块!”小男孩答道。 交易轻松地完成了。
    到了周末,小男孩的父亲说:“嘿,儿子啊!去把你的棒球和
    球套拿来。咱们来玩接球。”
    “不行啊, 我把那些东西都卖了。”小男孩答说。
    “你卖了多少啊?” 父亲心想可能只是跟人家换了蜥蜴或糖果之类的东西。
    “75块!”小男孩答道。
    “75块? 简直是抢劫嘛! 走, 跟我到教堂去认罪告解。”父亲拉着小男孩教训他说。
    到了教堂, 小男孩走进告解室, 拉上帘子,坐定之后说:“这里头真暗!”
    神父回答说:“在这儿别想跟我来那一套。”

[短笑话三]
    游泳
    甲:教女孩子游泳,用什么方法才好?
    乙:首先,用左手轻轻揽住她的腰,再拉着她的右手,然后......
    甲:她是我妹妹啊。
    乙:噢——那么,从池边把她推下去就行了。
    化妆
    妻子站在秤上高兴地对丈夫说:“亲爱的,快来看我体重少了两公斤。”
    “亲爱的,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化妆。”
    感谢主
    有一位牧师要卖一匹马,有个人来看,牧师就对他说:“这匹马只听得懂三种指令,你要它走就说‘赞美主’;要它跑就说‘感谢主’;要它停就说‘主啊’。”这个人听了不太相信,就要求试骑看看,于是他就坐上那匹马,然后说:“赞美主”,那匹马果然开始慢慢走,他又说:“感谢主”那匹马就突然全速冲刺,这人一紧张就忘了怎么让它停下来。那马就一直跑一直跑,跑到一个悬崖前面,眼看就要掉下去了,这人就大叫了一声:“主啊”,结果马就在悬崖前半公尺处停了下来,然后他就松了一口气说:“感谢主”......
    暗恋
    阿明暗恋一位女同学,决定先匿名写信给她。
    朋友问:"那她反应如何?”
    阿明:"很激动。”
    朋友:"那很好嘛!然后呢?”
    阿明:"然后她就报警了。”
    原来他的匿名信是用报纸上剪下大小不等的铅字拼凑而成的......
    上写:"我注意你已经很久了......”
    怕胖
    胖马蒂跟瘦小瑞去吃麦当劳,
    由瘦小瑞负责点餐。
    “喂!胖妞!你要点啥?”
    “嗯......人家要两个麦香堡,三个鱼堡,四个满福堡不加蛋,再一杯大可好了。”
    “哇!这么多啊!干脆再加个薯条好了。”
    “我不要,吃薯条会胖!”
    "......”
    剥洋葱
    大明正在厨房帮老婆剥洋葱。
    不过刚剥不久,大明就被“冲”得又鼻涕又眼泪。但又不好意思向老婆请教,就打电话向老妈子求救。
    老妈子说:“很容易啊,在水里剥就得啦。”
    大明于是照老妈子的方法,完成老婆的任务,开心到不得了。
    跟着大明打电话老妈子说:“妈,你的方法真不错,不过好虽好,美中不足是我要时常上水面换气,好累喔。”
    插插头
    在炎炎的夏日里,只见客厅里的阿公和小孙子热得直冒汗。
    终于,行动不便的阿公忍不住啦!
    眼睛看着电风扇,开口跟小孙子说:“乖孙,能不能帮阿公插插头?”
    只见小孙子喔的答应了一声,连跑带跳的冲进浴室拿出一条毛巾后,
    出来卖力地在阿公的发亮的头上“擦”了起来......
    翻译
    一位美国博士到日本学校做演讲,请了一位日本老师做他的翻译,参加的人非常踊跃。
    美国博士每讲十五分钟,就停下来让那日本老师翻译做现场翻译。但是十五分钟的
    演说,那日本老师却一下子就翻译完了!
    美国博士虽觉得奇怪,但也不好意思问。他继续又说了十五分钟,并再停下来让日本翻译翻,结果日本老师又几句话就翻完了。
    最后美国博士再讲了十分钟,为演说做个总结;但那日本老师这次竟只一句话就带过去!
    只见听众们热烈鼓掌,没有问题之下,演说圆满结束。
    美国博士非常好奇,想知道那日本老师怎么翻得那么快,就去问台下的朋友,日本老师都翻了些什么。他朋友就说:
    第一句:
    “到目前为止,没有什么新鲜的事可以听。”
    第二句:
    “我想到结束前都不会有什么可以听的。”
    第三句:“看吧,我说的都没错吧!”[蝴蝶情书(1)]
    能懂你的,你未必爱;你所爱的,却未必懂你。
    情爱有时真是一种最残忍的食物链。
    一如你爱的人未必会是陪你一生的伴侣一样......
    蝴蝶情书——一封用蝴蝶写成的情书
    那年的冬令自强活动,雪山营队第二梯次,我认识了淑芬、阿德。我从没想到5天4夜的活动会让我们结下长长久久的缘分。淑芬念辅英护校,阿德念的是那时候的农专。
    我们念不同的学校,却格外地有话聊,大概是因为那次淑芬在活动中扭伤了脚。我跟阿德轮流背她所背出来的情谊。
    然而我们三人显然都不满足仅于友情的程度,纷纷扰扰的情愫在我们之间产生。简单来说,就是我喜欢阿德,阿德喜欢淑芬。
    阿德是一只黑黑壮壮的熊,来自农村,家里世代务农,很老实很呆的一只可爱土熊。他黑壮老实,却有一副憨憨的娃娃脸,再戴上一副古板老气的黑框眼镜,说有多呆就有多呆。一般女孩子都不会喜欢这种型的男孩子,但我就是喜欢。活动结束,我们三人留下联络电话开始我们的长远友谊。直到我们都快毕业,阿德打电话要我帮他做一些东西。
    到了阿德的住处,果然是学农艺的人,住处摆着许许多多的植物、很多昆虫标本、培养盒、养殖槽。
    他的桌上摆了一个刚修好漆的木框。
    “帮我做个衬底”。
    “这要干吗的!”我不解地问着。
    “蝴蝶的标本箱。”
    “要送给淑芬的?”他立刻涨红了脸,尴尬地点头。
    “我没有?”我没好气地问着。
    “有啊!做好了!”他拿出一个小很多,里面只有三只蝴蝶的标本盒。
    “哇!你不公平喔,啧啧!”我说。
    他顽皮地伸伸舌头。
    我到布庄去挑了一块暗红的绒布衬在箱底,然后在框沿画了一些简单的纹饰。“好漂亮!不愧是美工科的!”他惊喜地夸耀着,却没有察觉我心里的黯然。
    然后他开始将一只只撒过防腐粉的蝴蝶,小心翼翼地钉上去。一只、两只、三只,等到第四只。我立刻辨识出这不是普通的标本箱。每一只蝴蝶都藏着私密的恋语。
    阿德,你这呆子!何不干脆说出来的!这样暗示她会知道才有鬼。于是我冷冷地说:
    “你这样子她还是不会知道的。”
    “你看得出来?”他惊讶莫名。
    “我们来打赌!你觉得她多久才能看出来?”
    “可是……你不就一下子看出来了?”
    (笨胖子!那是因为我喜欢你!)
    他还是呆呆地钉完最后一只蝴蝶。两天后,在例行的聚会中。淑芬收到这份礼物,只有微笑地说谢谢,这些蝴蝶好漂亮。
    这个赌注一过就是12年。淑芬毕业没多久,就到医院实习,没多久,就嫁给住院医师。他的医生老公非常争气,不久就开始挂牌行医,是颇为有名的小儿科。淑芬过得顺心又优雅。
    而笨笨呆呆的胖阿德,回到老家继承农庄生活,不过,他也颇为努力。在农政月刊上老是看见他又发明什么新的截肢移植栽种技术,不然就是什么十大农村青年。而他也没忘记寄来一箱箱他努力的成果分享给我。
    收到他的喜帖当然也就很自然地邀请淑芬,不过,淑芬刚好要出国,所以,最后只有我去吃他的喜酒。新娘是外籍新娘。乡下不好择偶吧。喜宴结束,他虽有醉意,但仍提了两箱苹果给我,托我拿一箱给淑芬——还忘不了她吗?
    我隔了几天去找淑芬,发福的淑芬笑吟吟地迎接着我,她宝贝小女儿真是秀丽可爱。豪华的客厅,有的只是名酒橱柜、音响、室内设计师挑选的现代画。
    “你在找什么?”她端来一杯茶。
    “阿德以前不是有送你一个蝴蝶标本?”
    “喔!那个呀!没地方挂,我收到柜子去了。”
    喔......收到柜子去了,我请她拿来给我看看。
    “怎么啦!想到了!”
    她进去储物间找了好一阵子,终于翻出那个发霉的蝴蝶标本。
    我看着这个标本,出神了一会......
    “淑芬,你以前知道阿德在喜欢你吗?”她愣了一下!
    “嗯......有感觉,可是他都没说。”
    “嗯......如果他那个时候跟你告白,你会接受吗?”
    “哎呀!多久的事了!还提。”沉默了好一会。
    “不会吧!因为......”我知道她想说什么。
    “淑芬,这个蝴蝶标本,其实是一封情书”我开始指给她看!
    第一只蝴蝶的翅膀的纹路!因为图案反转的配置!形成一个不明显的小写I字,第二只则是大写的L,第三只是O,第四只是V,第五只则是E,第六只是Y,第七只是另一种O形图案的蝴蝶,
    第八只则是U。虽然因为色彩纷杂并不好辨识,但如果稍微留意,却是可以看得出来......
    淑芬很快就红了眼睛,她突然跑进去厨房洗那些阿德托我带给她的苹果,磨蹭了一会。她坐在厨房的高脚椅上,拿起一粒苹果,咬了起来,清脆的咬声,回响在午后的宁静厨房里。
    “这苹果好甜呢!”她笑着,泪水却顺着脸颊快速滑下,连想掩饰都来不及。是啊!我能轻易解读这八只字母蝴蝶,然而这却不是给我的。但拥有这倾慕的证据的人,却12年后才能在别人的指示下获得解答。

[蝴蝶情书(2)]
    这8只蝴蝶只有三只是中国原产,其它都是源自非洲或印度、美洲。阿德在图鉴上看到后,就想尽办法跟原产地的国家的蝴蝶同好会购买或是交换。有些大学的研究所坚持不卖,他只好走遍各地去寻找对方指定的中国特有蝴蝶来交换。这八只蝴蝶耗费他两年多时间为的只是一句 “I LOVE YOU”。然而,淑芬却不能懂得。
    能懂你的,你未必爱;你所爱的,却未必懂你。情爱有时真是一种最残忍的食物链。[魔法仙人掌(1)]
    “你迟到了。”女孩差点气炸了肺。这些年来,一直被奉为小公主的她还是头一次遭受约会等待者的噩运。男孩诚惶诚恐地递上包装精美的小礼物盒。女孩伸手接过礼物顿时心软下来。男孩的诚意全都写在这只漂亮的蝴蝶结上,教她还怎可以狠心责怪他迟到?
    “希望你会喜欢。”男孩羞涩的声音压得很低很低。
    后来每年的纪念日、圣诞节、情人节和生日,男孩都会送上相同的礼物──一棵养在透明塑料蛋壳里的仙人掌。唯一的变化是礼物的包装纸和水晶肥料的颜色。女孩的感动亦随着第十五棵仙人掌而麻木,继而转化成不满。
    女孩心想:难怪他喜欢送仙人掌,他这个人就如仙人掌般一成不变,古板得可以!试问这世上还有谁会将爱情跟仙人掌扯上关系?有谁会喜欢仙人掌般的爱?长寿是长寿了,但一点不灿烂起眼;即使你一直将这棵仙人掌放在一旁置之不理,它也不会枯萎,顶多不过垂头丧气一点,命还是保得住的;也不是不可能开花,只可惜开花之日遥遥无期,未必人人有这个守候的能耐。
    也不是说仙人掌般的爱一无是处,最少仙人掌不需要经常性的滋润,就算烈日当空,它也会乖乖的呆在那片荒漠努力生存,撑到最后一秒。
    有时候女孩真怀疑细水长流,是否正是指这种淡而无味的仙人掌式爱情。
    “我们……还是分开吧。”女孩在电话中吐出这句练习了数百遍的话。
    “又在闹脾气?好好,我待你下了气才找你吧。”电话中传来男孩那句惯常的应对。
    的确,一起五年了,女孩对男孩讲过不下一百次分手,最初男孩还会紧张的地女孩道歉、挽留;后来就换成“别生气了好不好,我们和好吧”,将“对不起”取代了“我爱你”;再后来,就是把“分手”看做跟“早晨”、“晚安”一样简单普通的词汇。
    不晓得从何时开始,女孩发现自己开始厌倦这段早已成为习惯的爱情,而这种意识更渐渐扩散,厌倦占据了脑和心的所有知觉。女孩知道,如果再不离开,她会被这种感觉迫致窒息。
    爱得再深,再沉迷,甚至近乎沉溺自虐的爱仍需偶尔有点滋润;仙人掌再撑得住,还需那每几年一场的大雨来滋润它的生命,更何况,女孩并不认为自己有如此高尚的情操,可以坚贞不移地爱着一个人。
    放下电话筒,女孩抽起轻便行李走向大门。握着门柄,女孩回头再仔细看着这个住了十年的地方。
    要重新适应一个陌生的环境可能会遇上很多困难,也可能会有很多不习惯的地方,然而一想到余生也要呆在这个死气沉沉、没有变化的地方,女孩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头也不回地关上公寓大门。或许重新适应一个陌生的臂弯太冒险,但进步不正源于冒险精神吗?试也未试过就这样认输,女孩自问绝不甘心。
    女友Coco不耐烦地搅动杯底的柠檬:“你别再唉声叹气好不好?女孩失落时的最大慰藉莫过于疯狂购物和暴饮暴食。暴饮暴食则免了,免得你暴肥后找不到新对象会埋怨我,这样吧,一起陪我去shopping散心!”Coco放下银匙,二话不说拉住女孩的手往cafe外的商场走。
    Coco拍拍身旁的女孩,双眼始终没离开过眼前的玻璃饰柜:“这条手链贵是贵了点,不过手工的确不俗,而且好像不曾见过别的店有这个款式。” 女孩并没理会好友Coco,目光被另一边的精品店所吸引着。
    玻璃柜上并列着一排透明塑料蛋,蛋壳里养着小小一株仙人掌,旁边的镭射木刻上写着“仙人掌的恋爱魔法”几个字。
    女孩如着了魔般一步一步走近那个放满了透明塑料蛋的玻璃柜。亲切的店员迎上来:“你好,有兴趣试试我们的魔法吗?”女孩抬头,一脸狐疑。
    店员面上堆了个阳光式的微笑:“这是去年我到德萨斯州旅行时一位土著教的。你未必相信巫术,但真也好假也罢,这还是个很有趣而且十分温馨的魔法。”
    “可以详细一点告诉我吗?”
    “当然可以,我会在这儿卖这种赔本的仙人掌也不过是希望能将这种助人的魔法传开去罢了。”
    店员从身后取出一个粗糙的纸盒,打开,将塑料蛋、一小支水、一块形状奇特的石头和说明书摆放于玻璃上:
    “不同颜色的肥料和符咒代表不同的施咒功能。”
    店员拿起石头,递给女孩:“你仔细留意一下便会发现石上刻有符文。当地的土著认为石头乃神谕的媒体,所以施咒时习惯在形状特别的石上刻上咒语。你手上的符文代表求爱成功的意思,而海蓝色的肥料亦包含相同的意思。”
    这颜色跟男孩送她的第一只塑料蛋一样,只是女孩如何也没想到,原来不同的颜色背后竟隐瞒着不同的讯息。
    店员取过那瓶水,对女孩解说:
    “这是土著从一口天然井里抽出来的泉水。相传十四世纪中期,一位女巫因逃避当时的猎巫行动而逃至该处,哭了三日三夜,当地的村民都不敢接近她。村里一个小女孩很同情女巫,于是偷偷在夜里走到空地,放下一壶水和几片面包给女巫;到了第四天中午,当猎巫的人赶到时,女巫突然在空气中消失,而她泪落之处则冒起了泉水,成为一口天然井。土著认为这口井的泉水里混有女巫的眼泪,所以念咒时都会在身上涂上井水,据说洒在仙人掌上咒语会很灵验的。”

[魔法仙人掌(2)]
    女孩为这个无凭无据的传说着迷。
    店员似乎很了解女孩的感受,继续耐性地解说:
    “步骤是这样的:你在心里先念一个情人的名字,然后把女巫的眼泪洒在仙人掌上,再将符咒按在胸前,跟说明书上的咒语念一遍,最后把符咒埋在泥里便大功告成。”
    女孩心里有数:“请问有没有道歉和将恋人带回身边的魔法仙人掌?”店员先是一怔,随即在玻璃柜里取出养在紫色和黄色水晶肥料里的仙人掌:“黄色是道歉时用的,紫色则是将恋人带回身边的魔法,因为在巫师的世界里,紫色是召唤恋人的颜色。”
    紫色的仙人掌,正是女孩第一次向男孩提出分手后收到的礼物。
    女孩含泪付过款后转身准备离开,忽然像想起些什么似的倏地回头:“请问,为什么施咒的对象是仙人掌?”
    “因为仙人掌具有无比的生命力,土著都希望他们的爱情可以如仙人掌般顽强,能在绝处逢生。还有,只有亲手埋下符咒,你念的咒语才会灵验!”
    女孩正预备再次转身,不料被人在身后大力一拍,原来是好友Coco。女孩刚才只顾问仙人掌的事,几乎完全忘掉Coco的存在。
    “Coco,不好意思,我刚想起遗下了些很重要的东西在旧屋,我先走一步,晚上再跟你联络。”
    女孩抛下Coco,转身奔向商场出口,跃上停在路旁的的士。
    回到旧屋门前,女孩俯身拾起放在地上,绑上黄色缎带的塑料蛋壳仙人掌,这株仙人掌的水晶泥是黄色的。女孩抿着唇,沿路强忍着的眼泪终于挂了下来。
    女孩走到阳台,将所有仙人掌捧回屋内,一株一株小心地翻着,也顾不得指头被仙人掌的尖刺刮伤,血沿着指尖滴到泥里。
    果然,每棵仙人掌都埋有石头符咒。男孩送她的,是施有恋爱魔法的仙人掌,仙人掌里不单藏有恋爱魔法,还藏着男孩说不出口的千言万语。翻了二十九株仙人掌,女孩的指头已被尖刺刮得不住冒血,至此她才明白为何店员说只有亲手埋下的符咒才会灵验。因为只有亲力亲为,仙人掌才能感受到施法者所埋下的血和泪。
    翻到最后一棵仙人掌,女孩找到的不单是石头符咒,还有一只七号的白金戒指。女孩赶忙把戒指冲洗干净,套在无名指上。盯着这只埋在泥里半年的指环,女孩下了前所未有的决心。
    在包裹投寄后的第二天,男孩捧着黄色的仙人掌来到女孩的新居。
    “这半个月来你到底去了哪里?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搬了家,也换了工作,就连电话号码也换掉,我急得快要疯了!”
    男孩眼里满是红丝:“为什么要将礼物退还给我?”
    “你忘了黄色的仙人掌代表什么魔法吗?”女孩眼里满是温柔。
    男孩不可置信地望向女孩的指头,女孩十只指头几乎全包着胶布,无名指上还戴着他半年前埋在仙人掌里的那枚指环,他忽然会意女孩是要向他道歉,连忙将她拥入怀中。
    “感谢仙人掌终于将你带回我的身边!”男孩激动地抽噎。
    爱情本就是人类最脆弱最捉不紧的一种感觉,也许只有借着生命力顽强的魔法仙人掌我们才能令爱情不断成长,将恋人留在身边,永远不说别离。也许咒语是假的,世上也没有什么女巫的眼泪,但谁介意呢?我们种下的是心血,而不是咒语。
[你的女朋友值多少钱?]
    在一个电视节目中,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你是一个正常的人,你爱自己的女友。那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的开出了第一个价格“五万!”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五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五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否定了。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五十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在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五十万,其中的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五百万!”
    现场更静了,男人的第一个动作都是看身边的女孩,也许是在权衡什么。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的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也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五百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五百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一个男人说:“他是我的仇人,我有了这个五百万,我可以含辛茹苦,我可以报仇,我可以计划我所有的未来,当个真正主宰自己的男人。”一些女孩看着身边的男人,若有所思。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五千万!”
    全场哗然了,对于大多数的人,一辈子也挣不了这许多。女孩说:“有肯为我一掷五千万的男人,他一定是爱我的,这样有钱又专一的男人,为什么不选择呢?”一个男人举手:“他真的肯付五千万?”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男人说:“爱情是无价的,但是我没有这个能力去照顾爱人。别人有,我应该放弃,并且我有了这许多的钱,我可以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我可以成就事业,我可以帮助别人,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所有的人都深以为然。
    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所有的人都用很奇怪的目光看他,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五千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五千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嘉宾笑了笑,你们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也只是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钱多就高尚了。所有无价的都是跟钱比较的,博物馆里的国宝,有钱了可以买,买不到了可以雇人偷和抢,再不行的话,可以发动战争,只要你有足够的钱。美国打伊拉克需要的是什么,钱;使用的是什么,还是钱,不过是一个以钱换钱的游戏罢了。
    所有的观众愕然了,想起自己的生活。想跳槽的时候,借口都不是钱,但都有一个理由:“我不在乎钱,但是我在乎工资,这代表我是否受尊重和我的价值。”是啊,相同的工作,一千块就侮辱了你,一万块就是尊重你,十次的侮辱等于尊重?
    嘉宾说,我不想解释为量变导致质变,爱情的质变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在你们之间叫的爱情如果通过交换就不叫爱情了。所以他拿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你的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它依然无价!变质的爱情怎么还能叫爱情?所有的人性都有价格,而又无价,当你用金钱换取的时候,人性已经丢掉了,你售卖的价格已经和你原有的人性无关。
    嘉宾最后说了一句,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考验罢了。钱重要吗?爱情的质变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在你们之间所称的爱情如果通过交换就不叫作爱情。[曝光在九点零五分的早晨(1)]
    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
    我是一名极商业化的摄影师。为什么自称极商业化?是因为我每天穿梭在年轻貌美,身材姣好的模特儿身上。她们身上穿着下一季最顶尖设计师设计的前卫流行服饰,脸上化的是预言下一季最
    流行的妆。身体的姿态尽其所能地爆发出自己最青春奔放的娇艳和冷酷。而我的工作就是营造出最能凸显设计师的服装巧思,和模特儿融入设计理念的冷艳四射。
    流行的妆。身体的姿态尽其所能地爆发出自己最青春奔放的娇艳和冷酷。而我的工作就是营造出最能凸显设计师的服装巧思,和模特儿融入设计理念的冷艳四射。
    这是我糊口吃饭的本事,在商业摄影这一圈子之中,我称得上是顶尖。
    这是我糊口吃饭的本事,在商业摄影这一圈子之中,我称得上是顶尖。
    但又怎么样?我只不过凭着直觉感受瞬间流动的事物,而那样精致人造的光影并不能感动我,最前卫颠覆的现代流行并不能让我走在最前端,我无法满足工作上的现况,我想突破自己,更上一楼。那不再是摄影技巧的问题,而是人文思想。是我对自己本身、对人、对周遭环境、对大自然的思考。那会是什么呢?什么样的事物会引发我内心深处的感动,产生一股无法言喻的冲动,想把某种事物捕捉下来,成为永恒之美呢?
    因此我开始做了一个实验,关于“曝光在9:05分的早晨”。
    我在我家面前向大马路的窗口,架设好一台相机,目标瞄准在对面马路边的一座公车亭。这个实验是以一个不变的捕捉万变的。固定用85厘米的镜头,固定35度角,固定每天早晨9:05分,让底片感受......然后按下快门。
    每天早上9:05分,在公车亭下等公车的人大部分是各种年龄层的上班族,再来是学生,然后是家庭主妇或老人,虽然他们长相,穿着,气质都不一样,但是有些茫然和冷漠的神情是相似的。
    为什么呢?是不是因为城市笼罩在阴霾的天空下?是不是紫外线指数过高?是不是空气污染指数再度升高无法负荷?如果不是因为城市的模样让人们讨厌,那么是不是今日的股市又惨遭滑铁卢?各式各样的烦恼在人们脸上刻画着。
    我常在暗房里冲洗照片时,看见人们悲伤的脸渐渐显影。有时候我会质疑自己为什么要将这样的脸捕捉下来?他们的脸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我,而我自己是不是和他们一样空虚又失落?我想人们在等公车的那一段时间,除了目标一致地等将要搭上的公车班次,其余的应该是完全的独处吧!自己和自己相处的时候,会想着许多关于自己的事。
    这个实验进行了将近三个月。每天光影的流动都不一样,阳光吹拂在人们脸上也不相同。有时候拍到几个相同的人,我会有某种亲切感。我常常想也许他们是我的邻居,而我却不自知。而在张张冲洗出来的黑白照之中,我竟然感受到时光在他们脸上流逝的痕迹。
    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悲伤......
    然后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一名老是绑着马尾的女孩闯入我的镜头。为什么用闯入这个字眼呢?因为她有一些固定的习惯,使我在众多人群中一眼就被她吸引。
    其实仔细看她的脸蛋,长得一点也不出色,是那种再平凡不过的女孩,而且她鼻子周围还有一些小雀斑,穿着也极为简单,宽松柔软的棉T恤,配上卡其色的棉长裤,加上白色的慢跑鞋。不过,衣服穿在她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舒适感,好像连衣服本身也找到一个温暖舒服的窝似的......
    至于她的固定习惯是什么呢?她总是在9点左右坐在公车亭的长椅上,打开便利商店的塑料袋,拿出一个18℃的三明治和一瓶绿茶。她会先咬一口三明治慢慢咀嚼着,然后再慢吞吞地吸一口绿茶,几乎在这个时候都会有一只流浪狗出现,每一次都不是同一只,有时候是全身脏兮兮的大黄狗,有时候是三只脚的小花狗......她总是把三明治一块块地剥下,放在地上分给流浪狗吃,最后一小块才留给自己,也就是说第一口和最后一口是自己的。其余的五分之四都分给流浪狗,只有绿茶,她是一口一口慢慢地喝完。
    我常常在想她早餐吃饱了没?也许对她来说,有一瓶满满的绿茶和二口的三明治,她便满足。而城市街头上到处充斥的流浪狗却有一餐没一餐的,她却担心它们饿了。她吃完三明治后,总是把透明包装纸摊开,然后一层一层的对折起来,折到小得不能再小后,将它投进喝完的绿茶纸盒里,再一口气将纸盒压扁,放进塑料袋里。最后用吸管把塑料袋打结绑起来,通常这个时候,她等的284公车就来了。
    一群等284公车的人蜂拥至公车门口,她却悠哉地走至垃圾桶旁,将打了十字结的塑胶袋投入垃圾桶里,然后才又慢吞吞地走到水泄不通的人群后,两手插在棉裤口袋里,低着头和那只流浪狗不知说些什么,公车开走后,当然女孩也上车了。公车亭只剩下一些依旧等车的人和追着284公车跑的一只流浪狗。
    早上9:05分,我常常捕捉到她吸绿茶的模样。
    不知为什么,她喝绿茶的样子,有一股说不出的纯真和美丽。而她总是慢吞吞的气质让人觉得她不属于繁忙拥挤的城市,而她是属于哪里呢?我也说不出来,我只是觉得只要她出现,四周的空气似乎瞬间凝聚了,周遭的事物都变成慢动作,马路上此起彼落的喇叭声不见了,城市中莫名其妙的噪音也消失了。我反而听见行道树丛里的夏蝉声,城市上空偶尔飞翔过的鸟叫声,甚至听见自己心底的声音,而我都说了什么,我也不知道,只明白——我心情很好。

[曝光在九点零五分的早晨(2)]
    我把所有关于女孩在公车亭下的黑白照片晾在墙壁四周,照片晾干后,便用铅笔在照片后面注明日期以及每天我想对女孩说的一句话。第一次在观景窗遇见她时,她似乎望着远方的天空,左手托着绿茶纸盒,右手轻轻抚着蓝白条纹的吸管,略微丰满的下唇含着吸管,咕噜咕噜地吸着绿茶,马尾不时因女孩喝绿茶的韵律而左右晃动着,我忍不住想问她:嗨!绿茶很好喝吗?底下注明日期是:“2003/07/28,天气晴”。
    我每次看着这张2003/07/28的她,总觉得她回答说:是啊!绿茶真好喝!你要不要喝喝看?
    自从女孩闯入我的镜头,也等于闯入了我的生活。我每天早上9:05分捕捉她在公车亭下的光影和神韵,然后和每天带着不同心情的她交谈,有时候只是简单的:你好吗?有时候是:你今天的发圈换成有无尾熊的娃娃,很好看!而更多的时候我只想说:嗨!又看见你,人生真是充满幸福。
    当我惊觉自己对她几乎一无所知,只知道她每周星期一不会来等公车,而每天早上9:05分专门拍摄她却早已成为习惯,这样的习惯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二个多月了。有时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侵犯了她?成为一个躲在暗处的偷窥狂?
    当我挣扎是不是该停止这样的拍摄实验时,我发现自己——爱上她了。
    那一天是星期天,已经可以感到气温微凉的秋意了,如往常一样——我站在窗口边等待女孩的出现,而且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早上起床后喝一瓶绿茶的习惯。而喝最后一口时总是看见女孩搭的284公车离去,那一瓶插着蓝白条纹吸管的绿茶就放在窗口,还残留着一些香浓味的绿茶芳香,在早晨之秋的微风中飘着淡淡的清香。
    9:00AM
    我按下快门时,只有公车亭萧条孤寂的景象,没有半个等公车的人,只有强劲的风将垃圾桶堆高的罐装饮料和铝箔装饮料吹落地面,它们不停翻滚,发出喀哒喀哒的声响......
    9:27AM
    284公车来了,当然没有停,它朝着不知名的目的地,比平常快五倍的速度前进,然后消失了......
    9:46AM
    我不知道为什么,心情沮丧到冰点,应该是零下4℃,心可以开始结成冰了。我没有如往常一样,看见284公车离去,就喝完最后一口绿茶,只是眼睁睁地看着绿茶纸盒在风中微微晃动着......
    9:59AM
    女孩奇迹似的出现了,我不知为何心情起伏得异常剧烈,好像失而复得的狂喜——但我从未拥有,如何失去呢?
    女孩从对面十字路口的便利商店走出来,然后用如蜗牛般缓慢的速度往公车亭走来,她一直低着头心不在焉的,终于她走到公车亭的长椅坐下。
    这一次她买的三明治连一口都没有吃,便直接将透明包纸摊开,完整的三明治放在地上,然后更令我惊讶的是她将绿茶的开口全部撕开,也同样放在地上,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地上的食物,那样的眼神仿佛已经死了一般,我心底忽然觉得寒冷,秋天不是才要开始,为什冬天已经悄悄地笼罩了世界?
    不久,东西两侧各来了一只流浪狗,它们狼吞虎咽地吃着她的三明治,不时地舔着纸盒里的绿茶。女孩一动也不动地盯着流浪狗吃着她的早餐。我总觉得她并没有在看它们,而是在看她自己心中所想的景象......
    10:19AM
    我看见她流下眼泪,面无表情地流着两行泪水。好像两个忘记关上的水龙头,一直滴答滴答着......
    10:27AM
    284公车来了,女孩仿佛变成一座石雕,公车离去......
    10:35AM
    两只流浪狗吃完了三明治,蹲坐在地上,对着女孩拼命摇尾巴。
    10:48AM
    另一班284公车又来了,女孩仍浑不自觉......
    10:59AM
    我拍下女孩脸庞的两行泪,经过那些可爱的小雀斑......
    11:07AM
    我忍不住想冲出公寓大门,跑到对街公车亭女孩前,摇醒她!叫她记得搭公车......
    当我真的跑到对街的公车亭时,发现女孩已经不见了。地上摊开的透明包装纸和空的绿茶纸盒也不翼而飞。后来发现已被丢在垃圾桶里,而那两只流浪狗也失去了踪影......
    这时忽然下了一场大雨,雨唏沥哗啦地狂下着,好像女孩决堤的泪海。我呆呆地站在公车亭,想着女孩不知有没有记得带伞。
    后来我在暗房冲洗照片,当我在黑暗中看见女孩悲伤的脸庞渐渐显影在浸了药水的相纸上时,不知为什么在我内心深处竟感到阵阵撕扯般的绞痛。女孩悲伤的眼神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我,我发现自己竟然在暗房里哭了。
    然后我终于明白——我爱上了那个不知名的女孩......
    以前,因为她的微笑,所以我微笑。现在,因为她的悲伤,所以我悲伤如果能够,我愿意代替女孩承受所有的伤痛。但是,我不是救世主,而且残酷的事实是,对女孩而言,我只是一个陌生人,而这个陌生人,她从未见过。
    自从那个星期天之后,我停止了9:05分的拍摄实验。我觉得这样类似偷窥的行为对女孩来说,是很残酷的,对我自己而言,是一种伤害。
    我接了更多的商业摄影case,埋首在华丽虚幻的假象里贩卖自己。原本是想让自己在摄影的深度上更上一层楼,没想到反而让自己更堕落在华而不实的美丽糖衣下沉溺。也许我太自以为是,有许多摄影大师不也在商业的机制下,创造属于自己的艺术风格,在商业与艺术间取得完美的平衡点。那为什么我却不行呢?也许我从来就没有所谓的才能吧?

[曝光在九点零五分的早晨(3)]
    某一天午后,忽然下起一场大雷雨,我走进一家书店避雨顺便逛逛。我本能的走到摄影艺术的专区,随手翻了几本黑白摄影作品集。忽然想看看AnselAdams的摄影作品,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想要的书,便想问负责此专区的店员:小姐,可不可以帮我找AnselAdams的摄影作品?原本一直埋首在书里的女店员终于抬起头,她的眼睛温和的看着我,AnselAdams吗?她甜甜地问。
    我瞬间呆住了!万万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场合下与照片中的女孩相遇!女孩可爱的小马尾不见了,她放下及肩的头发,乌黑带着好看光泽的发丝柔顺地平贴在她的耳根后,她穿了一件样式简单的白衬衫和棉质的休闲长裤,仍然让人感到说不出的舒适清爽,一个着实令人舒服的女孩。
    “先生,你还有什么问题吗?”女孩似乎觉得我的表情很奇怪。
    “呃......对不起......没什么......”没想到我对女孩说的第一句话是关于AnselAdams。女孩走到一个书架前,动作熟练地抽出一本精装书,
    “还有......这些都是。”女孩又指了几本。
    “呃......谢谢。”
    “不客气。”女孩甜甜地一笑,然后转身回到柜台里,拿起摊在桌上的书继续看着。我站在原地,翻看着女孩帮我找到的AnselAdams摄影作品,我从学生时代就很着迷AnselAdams,黑白风景作品的单纯化。那种难以捉摸的光影细部,常常让我再次肯定及赞叹摄影之美!我偷瞄了女孩几眼,发现她聚精会神看书的神情好美,她的眼神透露着知性之美,一种与书融为一体的奇妙氛围,从她的眉宇间渐渐蔓延开来那股奇妙的氛围宛如流畅的旋律轻舞飞扬,辗转流窜在每一个书架上的每一本书中,她好像与整座书店融入一幅静态却又会呼吸的油画之中,我忽然有股强烈的冲动,想把那股流动的静态之美捕捉下来。不自觉地用手指将女孩上下框起来,闭上左眼,睁大右眼,将焦距集中在女孩身上,主题就名为沉思在阅读中的女孩。
    女孩用手指轻轻翻至下一页,书页沙沙作响,忽然之间,她抬起头来视线对上我,似乎在思索着什么,一秒钟后,好像才真的看见我。先生,你在做什么啊?女孩笑着问。
    “呃......没什么,我在看比例。”我慌张的放下比着观景窗的手指。
    女孩看着我奇怪的模样,又看着放在陈列架上,摊开的AnselAdams的某一黑白摄影照片,是1941年,废墟的白屋。
    “我想一切都在成长,成长至极之后便死去。我信任他人,沉思人间单纯生活的一面。关心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必须过着自由的、社会的、同时也是精神的强而有力的生活,才能拥有世界无限的美。而摄影便是达成这目的的手段,同时也是完成永远的幸福与信念的手段。”女孩喃喃地说着。
    我惊讶于她说出的话,这是AnselAdams在基础摄影教科书里所写下的一段文字。
    “这是AnselAdams说的,你怎么会记得?”
    “这段文字很棒吧?一位伟大的摄影家对毕生投入的摄影艺术提出他个人的价值观,尤其是他认为摄影是完成永远幸福的手段,我觉得很感人。”
    “永远幸福的手段......”我曾经认为摄影就是在于瞬间捕捉住令人着迷不已的事物。
    如果摄影者内心纯真,那么他所捕捉的那一剎那,便成为永恒之美,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一点一点的忘记了这个信念。
    “你也喜欢摄影?”
    “没有啦,我不会拍照,只是很喜欢阅读,各种领域的书都想看看罢了。”
    我终于知道女孩属于哪里了,就是在城市中最安静却又最能激荡人类思想的一块净土。
    “原来你属于这里……”我喃喃地说着。
    “什么?”女孩不解的表情看着我,旋即轻轻笑了起来。
    “是啊!我很喜欢在这里工作,你看!四周的人或坐或站的在书店的各个角落阅读着令他们有兴趣的书,他们借由书中的文字渐渐洗涤疲惫的心灵,然后忽然有某种感动——活着真好。”
    我怔怔地看着女孩,觉得女孩比我想像中的她还美。小时候常常一进书店就忘了回家,我总是挑一本喜欢的童话故事书窝在书店的最角落,一待就待到老板说:书店要打烊了,赶快回家吧!因为亲切和蔼的老板使我一直认为书店是人与人之间最沉淀的地方。
    “嗯哼……”
    “啊!真不好意思,我好像自顾自地说了一堆。”
    “不会!我喜欢呢!就是……”我开始语无伦次了起来。
    “什么?”女孩好奇的睁大眼睛。
    我注意到她手上的书,是村上春树的。“你也喜欢?”我试图转移话题。
    “什么?喔!对啊。”女孩浏览一会儿书中的文字,又看着我。
    “我看了好多遍了,每次看感受都不同,只有一段,我一直保留着我第一次看那段文字的感动。”
    “嗯。”我闭上眼睛,试着回想我第一次看书时的感动。
    “渡边和直子在上大学后,在车站第一次相遇,直子邀渡边一起在四谷车站下车,走出车站后,她也没说要去哪里,只是一股劲地一直往前走,渡边跟在她身后,始终保持一公尺距离。其实他可以和她并肩而行,可是不知为何有点畏缩,他不时盯着她的背,她的长发,右边夹着一支茶色的发夹和露出的洁白耳朵。她常回头和他说话,有些他答得出来,有些不知该答什么,有些更是听不清楚,她却似乎一点也不在乎他听不听得见。只是回头说完自己想说的话,便又继续往前走。就这样,他跟在她身后,从四谷车站走到驹汰。整整绕了半座山。”

[曝光在九点零五分的早晨(4)]
    当我说完张开眼睛时,看见女孩晶莹清澈的眸子,定定地凝视着我,我有点心惊她眼眸的深邃。
    “我就是很感动这段。”女孩仍然看着我微笑着说。
    也说不出为什么感动,只是很沉醉在那样的画面。二人之间有某种无形的东西在扩大着……
    “男孩在后面一直望着女孩的背影,那背影似乎渐渐变成一种难以言喻的吸引力,如果有人只是看了某一个女孩的背影,就决定一辈子走在她身后。”
    “啊!”女孩似乎惊讶的叫了一声。
    “我很想陪你散步。”我不自觉脱口而出。
    “什么?”女孩睁大了眼。
    “没什么……我要走了。谢谢你帮我找书。 ”我试图整理自己纷乱的情绪。
    “不客气,这是我应尽的本分。”
    “再见!”我笑着说。
    “再见!欢迎再度光临!”女孩也回应我的笑。
    足足有三秒钟,我们深深的笑意凝视着彼此,那短短的三秒钟,我几乎以为是一个世纪。我走出书店时,雨已经停了,夕阳从云端间流泻而出,原本被雨水洗涤过的城市仿佛被淋上了一层金粉,婆娑迷离,金光闪闪的。然后我发现眼眶里热乎乎的,不晓得是因为眼前的景色太美,还是女孩的眼眸太深邃?
    我忽然觉得活着真好,能够与女孩相识更好。从这天之后,我又开始早上9:05分的拍摄实验,主要是心态问题,我把观景窗的注视当成是我的心。我用我的心在记录女孩每一天的成长,那颗心里面包含着纯真的爱。
    我默默地在一角注视着她,希望借此传递给她某种难以言喻的喜欢。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亲口告诉她……
    每周的星期一,女孩不会出现在公车亭,我想应该是她的休假日。有一个星期一也刚好是我的假日,早上拍完照片后,我换了一身轻便的棉质运动服,想到对面的公园慢跑健身。到公园之前我多走了一些路到便利商店,买了一份光合三明治,是培根洋芋口味的,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女孩每天吃的口味就是培根洋芋。然后我买了一瓶绿茶,纸盒上的文案写着:“青嫩与沐阳的初遇——如果女孩是青嫩的绿茶,那么我就是沐阳的牛奶,因为绿茶的清新淡雅增加了牛奶的单纯风味。因为女孩的笑容,增添了我生命的丰富。”
    我拿着便利商店的塑料袋走进公园,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一大群流浪狗团团围绕着,我好奇的走近,看看发生什么。
    “嗨!”女孩开心地笑着。
    “嗨!”我也笑得合不拢嘴,然后在女孩坐的长椅旁坐下。
    “没想到会再遇见你。”
    “嗯……”我可是几乎每天都看见你啊!
    “你常常带东西来公园喂流浪狗啊?”
    “嗯。每周书店休假的时候,我都会煮一些简单的食物给狗狗吃。我住的公寓不能
    养狗,所以干脆在公园养啰!”
    “咦?你也喜欢喝绿茶啊?”女孩看见我塑料袋里面装的绿茶纸盒。
    “嗯……”我的脸顿时一片绯红。女孩从长椅旁拿起一瓶已插上吸管的绿茶,对
    着我吸了一口。
    “绿茶真的很好喝噢!”女孩以满足的口吻说。我也拿出绿茶,把篮白条纹吸管插入纸盒里,咕噜咕噜地吸着,和女孩并肩坐在一起,喝着绿茶,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和幸福。
    “咦?你也喜欢吃三明治啊?还是培根洋芋口味的!跟我一样!我们的相似点还真多……”
    “嗯。”我猜对了!其实我本来就喜欢吃培根洋芋,只是真的没想到她的口味居然和我一样。女孩看着我的光合三明治,一副很想吃的样子。
    “你想吃吗?分你一半好了。”
    “真的吗?刚刚我已经吃完一份了,不过现在看到了又很想再吃。”
    我把培根洋芋三明治对分一半给她,然后我们静静地吃着三明治,配着绿茶。
    “你有男朋友吗?”我突然冒出一句,连自己都觉得惊讶。女孩似乎也颇为讶异,不过马上就恢复笑脸。
    “有啊!不过分手好一阵子了,他有时还会打电话给我。”
    “喔……”我颇为失望,这不是我想要的答案。
    “他是个有妇之夫。”女孩淡淡地说。
    我不敢相信的睁大了眼睛,女孩一点也看不出来是别人家庭的第三者!
    “你一定觉得我很奇怪,干吗好好的不爱其他的单身贵族,偏偏要自讨苦吃我想,当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他吸引,等我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他后,才知道他已经有老婆了,不过他老婆有数度离家出走的记录,现在是分居的状态。”
    “那他还爱他老婆吗?或者很爱你?”女孩摇摇头。
    “和他分手之后,我才了解到他是一个自私的可怜虫!他不爱他老婆也不爱我他只是渴望被爱而已,你懂吗?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如何去爱别人呢?他总是在他需要我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或者来找我,而他从没想过,当我需要他的时候,他在哪里。当我被寂寞啃噬得快枯萎时,他只是冷冷地说:‘我很忙!’或是:‘有事吗?’总是对我忽冷忽热,若即若离,难道那叫爱?我厌倦极了,也看清了事实。他可能缺乏安全感。”

[曝光在九点零五分的早晨(5)]
    女孩笑了起来:“我讨厌和心智未成熟的男人恋爱。”她在讨厌两个字加重了语气。
    “你现在一个人快乐吗?”女孩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用炯炯有神的目光看着我:
    “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现在的样子,如清晨的一道曙光。”
    “真的吗?”女孩笑了。笑得好开心,我也跟着笑了。
    “以后我有机会可以跟你一起来公园喂流浪狗吗?”
    “当然啊!咦?你今天是要来公园散步的吗?”
    我摇摇头:“是慢跑。”
    于是我跟在女孩的背后慢跑,而我的身后跟着更多只团团跑的流浪狗。星期一的上午,就在绿茶香和狗狗的叫声中度过了。
    后来的每个星期一,我便到女孩家,和她一起煮狗食,然后在一起去公园喂附近的流浪狗。而狗的数量越来越多,我们便煮更多的食物,看着流浪狗饱餐一顿后的幸福模样,我也觉得自己很幸福。当然是因为有女孩在身边的缘故,我越来越觉得女孩就是我生命中寻找的另一半。越来越觉得有她我的生命才会完整,我觉得该是和她表白的时候了。
    有一天我去书店找她,邀请她来参观我的个人摄影展。摄影展的日期:2004/08/06,摄影展的主题:"曝光在九点零五分的早晨”,子标题:"预约下一次的温柔”。
    当天会场来了许多摄影界的同好和爱好者,对我的摄影作品都有不错的评价。
    女孩进入会场时,我躲在角落看着她,因为我不知道她看了我的作品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总共365幅黑白摄影照,全部都是35度角,85厘米的镜头,拍摄的时间都在早晨9:05分,拍摄内容都是同一个公车亭,主要人物都是女孩,每一幅照片下都注明拍摄日期和一段文字。
    第一幅是:2003/07/28,天气晴 “嗨!绿茶很好喝!”
    第二十幅是:2003/08/06,多云 “嗨!又看见你。人生真是充满幸福。”
    第六十八幅是:2003/10/02,天气微凉 “如果你哭,世界也会跟着你一起掉下眼泪。
    10:59AM“如果能够,我愿意代替你承受所有的伤痛。”
    第三百六十五幅是:2004/07/28,天气晴  “三百六十五个你。我都愿意用我的方式爱你。可以允许我预约下一次,让我温柔对待每一个365天。好吗?”
    最后一幅照片的内容是:女孩坐在公车的长椅上,望着远方的天空,开怀的大笑着,好似一个五岁的小女孩。
    女孩站在最后一幅照片前,眼眶里似乎闪着亮光。她左顾右盼地试图寻找我的踪影,然后她的目光与我相遇。
    “嗨!下一次已经到了。你的预约已经开始了。“她笑着说。[许愿树(1)]
    从前,某个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子要上战场,与他许下一生的女孩为了他,每天默默地许下一个愿望,然后把一颗种子埋在湖边。女孩细心呵护每一颗种子,因为她深信每当种子发芽时,随着种子所许下的愿望也就能够得到实现。
    她的好友问她许下了什么愿望,她也只是摇头笑笑不做回答。她所许的愿望只有一个:希望他能够平安。但是战争结束了,男孩子并没有回来。
    女孩仍然执著地守护着她为男孩所种下的每一颗种子,尽管在战争结束的五年后,村里的人都劝她放弃。父母替她物色了一户又一户的人家,女孩仍旧不为所动。终于,她的父母被逼急了,在不理会女孩的抗议之下,他的父母硬是把她许给一户城里的人家。女孩试过用任何的方法去拒绝这桩婚事,但都没有产生效果。
    但在举行婚礼的前一晚,女孩突然不再抵抗,乖乖地穿上那让全村女子都羡妒的礼服。家里人只道她终于想开,欢天喜地的去筹备明天的婚事。
    却不知道女孩其实已悄悄地下定决心,她要守住自己和男孩子的诺言。
    婚礼当天,几乎全村的人都集合在教堂。
    他们都衷心祝福这一对新人,但当新娘出现在地毯的另一端的时候,所有人都呆住了——新娘的礼服不是白色的,它被新娘手上的血染成了红色的。
    看着受伤的新娘,尽管新郎力排众议要娶她,但所有的男方家人都坚持着要退婚。女孩终于得到她要的宁静,因为她被逐出家里,和整个村子。
    十年……二十年……四十年……六十年……
    早在人们忘记这段故事的时候,变为老妇的女孩仍然默默地灌溉她的森林,尽管她已青春不再、轻灵的脚步变得沉重、乌黑的头发早就变得花白、青春的脸庞也被岁月刻下一道又一道的疤痕,但是女孩仍然没有停止。她还是每天陪伴着她的树,直到天黑在回到自己在湖边搭的小茅屋。
    她死得很孤独,因为她的树不能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替她叫大夫,救她的性命。几个村里的小伙子看得不忍心,于是几个人把她葬在湖边的一棵树下。
    说也奇怪,从那天开始,尽管其它的树都会随着季节的变换而有枯有荣。但只有那棵树,据说从那一天开始就不曾再掉过一粒果子,谢过一片叶子……仿佛周围的时间都停留在那一刻,不再流动。从那一天起,湖边多了一个传说:不管男女,只要能够跨越那片森林并在许愿树前埋下一颗附有自己愿望的种子,那么他的愿望一定会实现。当然,前提是他必须是真心真意的。
    听福伯说完整个故事的时候,我握住小妍的手不禁紧了一下。小妍仿佛了解我的心意地回握了我一下。其实我们都不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几乎整个村子的年轻人都是听福伯说故事长大的。但是今天的故事对我特别有意义。因为,我后天就要随驻守这里的军队上战场了。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回来,小妍答应我……
    她不会去送我,因为我离去的时候,她会站在许愿树前为我埋下一颗种子。但是我希望小妍不会像故事里的女孩那么傻。没有人需要牺牲自己的一辈子去证明自己有多么爱的一个人。因为那只会让你爱的人更加心疼。
    “那,那个男孩子到底去哪里了﹖”
    这是每当我们听完故事一定会问的问题,但尽管我从八岁问到十八岁,福伯永远是用一个笑容,再摇摇头来回答我们,然后再用他的拐杖撑起自己微跛的身躯,缓缓地踱步回家,作为每次的结束。
    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在每一次故事结束后发出同样的问题,因为我们相信福伯只是卖个关子,总有一天他会告诉我们男孩到底去那里了,其实我们早已不下千万次地去臆测故事的结局。
    像是男孩子死了、变心了、受了伤所以没办法回来……
    甚至连福伯就是那个男孩的说法都出来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妄下断语,因为我们相信,从福伯口中出来的结局,一定比我们的要更动听,也更动人……
    “我想,我可以回答你们那个男孩去那了。”
    听到这句话,我们每个人都转身回望这个从一开始坐在我们身后跟着听故事,却毫不起眼的年轻人。他大约二十上下,从福伯刚开始说故事时在我们身后的一棵树下乘凉。本来也没什么人留意他,但他的惊人之语倒是吸引了我们全部的注意力。
    “怎么了﹖干吗直愣愣的看着我﹖你们不想知道后来的故事吗﹖”年轻人笑着说。
    “想!当然想!”
    不知道是谁先说出了这句话,但是我想应该不会有人怪他的唐突,毕竟这个故事从小就在我们脑海和梦境中不知道回荡过多少次。终于可以在今天听到整个故事,也算是给我的临行践礼吧!
    正当每个人准备听年轻人继续说下去的时候,福伯反而说了一句话:“也该是时候了,年轻人。你跟我来,你的故事,应该是先说给她听。”说毕,他就拄着自己的拐杖,缓缓地向村子的另外一头走去。而年轻人仿佛也知悉福伯的心意,没有多问什么,只是默默地跟在福伯的身后,留下一脸错愕的我们。
    当然,我和小妍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我们两个很有默契的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偷偷地跟在俩人的后面,留下了更错愕的他们。

[许愿树(2)]
    福伯缓步走着,年轻人也默默地尾随在后,我和小妍也偷偷地跟在后面。福伯三不五时地向后看,显然不想让我们跟着他们,所以我和小妍也不敢跟的太近。还好这片树林是我们从小的游戏场所,所以虽然我们一直保持一段距离,倒也不至于跟丢了。
    走过了村子、越过了小溪、穿过了森林。福伯带着年轻人到一棵大树的树荫下。那是一棵很奇特的树。尽管当时已是秋天,周围的树也开始枯黄,但唯有它仍维持着盛夏的模样。
    “这就是许愿树﹖”年轻人问。
    “对。这也是她为他种的树。”福伯说。
    “那么,我想我应该先介绍我自己是谁。”年轻人说着,边放下了他的行囊。还有他手中捧的坛子。
    “不用了。你来只是告诉她后面的故事!”福伯打断了年轻人。
    但年轻人只是耸耸肩,轻轻地坐在树荫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继续整个传说:
    其实,男孩并没有死。在战争结束之后,男孩很幸运地存活了下来,但是他并不快乐,因为在一次掩护村庄的行动当中,他发射的子弹打中了一个随同村人逃难的女孩。
    子弹打在她的背上,却狠狠地击在他的心上。同伴们劝他不要负这个责任,甚至有人愿意替他“解决”整件事。
    但是男孩都拒绝了,他不愿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而造就更大的错误,所以他决定负责。
    男孩静静地坐在女孩的床边,尽管村人对他有所指责、同伴对他有所不谅解,男孩都只是默默承受,因为他的心全都系在女孩的安危上。女孩终于醒了,在他不吃不喝的第五天。但是,女孩从此没有办法再走路——子弹击中了她的脊椎。
    男孩为了负责,自愿肩负起照顾这个女孩的责任。在战争结束之后,男孩也没有回家,他甚至克制自己不要写信回家。他希望女孩当他死了,那么她才可以找自己无法给她的幸福。受伤的女孩知道男孩并不快乐,她不希望自己的不幸带给别人不幸。男孩被她的善良感动,男孩下了一个决定:向她求婚。
    就这样,他们结婚了。
    时光飞逝,转瞬间这一对新人已经是一对老夫妇了。尽管年老的两人行动都有所不便,但他们仍然相互敬爱、扶持。直到老爷爷死去的一年后,当老奶奶在整理他的遗物,不经意地翻阅他的日记时,才赫然发现老爷爷根本不曾忘记过女孩。老奶奶每翻一页,就哭一次。她心疼老爷爷的苦心,他明明就不曾忘记过那个女孩,却为了老奶奶而留在这里,而且不曾在她面前显露过他的一丝痛苦。但是在日记里,他对女孩的思念却深刻到令人心痛。也许他真正心爱的是那个女孩,但他却没让她因此受到一点委屈。
    老奶奶决定要把老爷爷送回故乡。她累了他一辈子,是该让他回去的时候了。
    “就是这样。”年轻人从包袱里拿出了一本日记。
    “这是他用对女孩的思念写成的。另外,我还有一句话想说。”年轻人说。
    “老爷爷他,到死也没有背叛女孩。他虽然和老奶奶结婚,但是老爷爷从来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我也不是他们的孙子,我只不过是一直受他们照顾的孤儿罢了。”
    “原来如此……你也该放心了,他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福伯一手抚摸着树,一边喃喃自语。
    “还有,”年轻人拿起他一直捧着的坛子:“这是老爷爷的骨灰,老奶奶托我一定要把他埋在女孩的墓地上。”
    “你就把它埋在这就行了,这整片树林都是她的墓园。”福伯说。
    年轻人在树下挖了一个洞,小心地把坛子和日记放进去,再埋起来。
    “那么,我就此告辞了,我必须赶回去和老奶奶报告。”年轻人说完,对福伯微微鞠躬,就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
    福伯就一个人静静地拄着拐杖,坐在树下。也不知道了过多久,森林的雾渐渐地大了起来。福伯这时突然说了一句:“你们先走吧,我还想再坐一会儿。”我和小妍很有默契地转身,悄悄地走了。
    回程,雾很大,路上的景物和来时看来完全不同。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
    但是我看到除了我们之外,还有另外一对情侣在这里,我转头想问小妍她是不是和我一样看到了,没想到小妍笑笑对我说:“不管是不是‘他们’,我们都没有必要打扰他们。”
    我也笑了。对啊!换做是我,相隔了那么久,我也不希望被人打扰啊!
    隔天,我随军队的列车离开了。小妍依照约定没有来送我,因为我知道,此时的她,正在许愿树前为我埋下一棵种子。
    一个月后,我在部队里收到一封小妍寄来的信。她说福伯走了,在他自己的床上。福伯走得很安详,因为当村人发现他的时候,他的脸上带着微笑。
    另外还有一件事,原来福伯在走前交给小妍一封信,交待她在他离开这个村子的时候才准打开,现在他走了。于是小妍打开信才知道,原来福伯就是当年的新郎。他一直后悔当初坚持要娶女孩过门,更后悔他没有坚持留下她……
    所以他化身“福伯”,就是为了要守护着她,也为了能够让这个故事流传。
    现在他等到男孩回来了,他也应该功成身退了。他毕竟守候了她六十年,他也累了,想休息了。

[许愿树(3)]
    我一口气读完小妍的信件,把整个故事在脑海中完全地串联起来。我被整个故事感动不已,不管是女孩、男孩、福伯、或是受伤的女孩。他们都是真正懂爱,而且用心去爱的人。信末,我看到小妍留下的一行字。她说:“附注:不管怎么样,答应我,不要乱开枪。”
[有人这样爱(1)]
    在一次两人共进晚餐的夜晚,女孩跟男孩提出分手的要求。男孩起先楞了一下.然后默默的接受了。女孩说我们还是好朋友,男孩说:恩,对呀。只要你有任何困难我一定会帮你的。
    然后像平时一样傻笑,就这样平静的吃完他们的最后一次晚餐。之后男孩还是每天打电话给女孩问她:
    “过得怎样?”;“回到家了吗?”;“吃饱了吗?”。
    女孩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问,理所当然地接受男孩的关心。直到那女孩在一次迁怒的情况下对那男孩说:“那跟你没关系!”
    男孩淡淡地说:“抱歉,打扰了。”
    原来那女孩和他现在的男友吵架了,可怜的男孩成了出气筒。隔了一天女孩就没接到男孩的电话了。女孩觉得奇怪,但也没多想。又过了几天,男孩还是都没有打给女孩。女孩心想:搞什么?才念他两句就给我耍脾气真是的!算了,到底是我理亏我打给他好了。顺便,告诉他男生别这么小气……女孩打了半天他家电话。“没人接就算了,还暂停使用?”女孩心想。
    女孩开始觉得奇怪了,跑到男孩的公司找男孩.但是男孩的同事说那个男孩早就离职了。男孩的老板是男孩的好朋友。于是,那个女孩就问他,男孩去了哪呢?他老板说:“我不知道我也在找他呀!”
    女孩不死心,打电话去男孩家,男孩的家人说男孩出国了。女孩心想:奇怪了,男孩的家境并不富裕,怎么可能让他出国呢?(事实上男孩的家境也是女孩跟他分手的原因之一吧)再说他要出国就算没告诉我,他的朋友也都该知道吧?真奇怪!
    她带着满心的疑问回到家中,突然发现她的信箱里有一封信!她打开来看,是男孩写的信。这下她确定男孩的确离开这个城市了,只是没有说去了哪。
    “可恶的猪头,走也不会说一声!”
    从此以后虽然女孩没再见过男孩,但是总会定期的收到男孩的信。特别是重要的日子,如女孩的生日时他会祝她生日快乐并附带礼物;情人节时也不忘祝她幸福;和鲜花圣诞节更是不用说……就连女孩考大学都会收到他鼓励的卡片。所以虽然女孩已经很久没见过男孩了但是还都能感受男孩的关怀。只是女孩发现男孩寄给她的信几乎都是没有寄信住址的,要不然就是转寄的,真是怪了!仿佛是有人直接把信放在信箱的。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男孩的朋友们都变得对女孩特别好。
    不但生日有礼物还会邀女孩一起出去玩,更甚的是只要是男孩的朋友又是女生的话还会主动邀女孩去逛街、聊天、和他讲电话嘘寒问暖等等关怀的举动,令女孩觉得奇怪。但时间一久,女孩也习惯了。
    那段日子她觉得好快乐好幸福,直到女孩有一天发现男孩很久没有寄信给他了。她觉得奇怪,但想说算了可能最近男孩比较忙吧。
    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女孩还是没有收到半封信,她开始慌了,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慌,只知道她想看男孩的信。
    两年了男孩总是会写信给女孩,特别是在特别的日子里总有男孩从远方捎来暖暖的祝福,陪他继续走下去,虽然女孩没办法回信。但是这已经是女孩生活的一部分,如今突然间消失了。女孩突然发现好像少了一个依靠,女孩开始四处打听男孩的下落。
    到以前男孩常去的咖啡厅、茶店、书店、网吧、一坐一待就是一整天。只希望能看到男孩,但是都没有,男孩好像就从世上蒸发了。她抱着最后的希望到了男孩的好朋友的公司,向男孩的朋友及同事打听男孩的下落。
    男孩的同事中有个女孩叫茹琳,被女孩一问竟然哭了。女孩问茹琳怎么了。
    男孩的老板这时说:“喂,拿去打给这个人吧!你就知道他去那了。”
    女孩一看是一张有手机号码的便条纸,女孩很开心,心想:总算被我找到了吧!
    女孩打了手机:“喂?”
    手机那端传来的是一个男生的声音。虽然女孩已经快2年没见过男孩了。但是她确定电话里的人不是男孩。女孩说:“请问……”
    对方还没听女孩讲完就说:“喔!我知道你是谁了。”
    “你找我哥哥的吧?我等你很久了。你现在有时间吗?方便出来吗?我们约个地方详谈吧,你就会明白的。
    女孩一头雾水的来到和男孩的弟弟约定的地方,女孩一看就知道他的确是男孩的弟弟,因为的确挺像的。女孩迫不及待地问:“你哥哥呢?”男孩的弟弟没说话,只是静静的从手提袋里拿出一封信递给女孩。
    “抱歉,其实这封信前几天就该拿给你了,只是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给你,所以才拖到今天。”
    “原来这两年的信都是你写给我的?”女孩惊讶地问。
    “不不不不!我只是代我哥哥交给你罢了。”
    “干吗那么麻烦呀?真是的?故作神秘。”女孩虽然嘴中念念有词但是还是难掩脸上的兴奋打开了信。
    “嗨,穗。你最近过的好吗?天气开始转凉了,自己小心身体。书读得如何呢?别太贪玩了,知道吗?呵呵,把你说的像小孩子一样!只是,我真的放心不下你,你总是这么需要人关心、保护。不过你放心,我已经交代我的朋友们要好好照顾你了。
    因为在你看这封信的时候我早就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了,我没办法在继续照顾你了,但我真的放心不下你,所以我用了这个办法来陪你度过接下来的日子。希望你不要介意,但是这很可能是我的最后一封信了,因为我的时间到了……

[有人这样爱(2)]
    很抱歉我真的不是不想见你,只是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现在的样子,更不希望因为我而让你伤心难过。我希望你开开心心的,这是我最大的愿望,而且也快高考了呀!如果因为我害你没考上,我大概没办法原谅自己,因为这是我的最后要求。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跟你提分手,因为我不想连累你,毕竟这样的我是不可能给你幸福的。跟你分手后我的身体越来越差,到了医院检查,医生告诉我我只有3个月的寿命了。还好你提早跟我分手了,不然……呵呵,你果然冰雪聪明。
    所以我将日子算一算,照着年历写了200多封的信,再叫我弟弟帮我依照日期寄给你,就好像我还在你身边陪着你一样。算算2年了吧?我想你对我的感觉也比较淡了吧?应该比较能接受这个事实了吧?所以我在这时候写最后一封信,再说我也没办法再写了,希望你原谅。我不知道这样对你的影响会不会很大?如果会,抱歉这次我没办法安慰你了。
    我只想告诉你我爱你,我恨不得能一辈子照顾你。就算最后你跟另一个男子携手走向红毯的另一端我也希望能继续当你的朋友。但我能吗?我不能。因为上天给我的时间到了。
    生命虽然短促但是我觉得并不后悔,我的人生是完整的。就像我们的恋情虽然短暂,但是我觉得值得了。谢谢你陪我谈我今生的第一段恋爱,如果时间能从来我不会去追你,不会爱上你。
    割断一段姻缘很简单,只要忘记思念的方法就可以了,所以忘了我吧。
    ”
    女孩看着信上的日期,是他们分手的一个月后。也是她跟他说:“这跟你没关系。”的隔天……
    那天天气转凉了,秋天到了。
    那晚在G市的街头,一个女孩抱着一封信痛哭失声……
[三世之赌(1)]
    她和他原本是原始森林里的两棵树。那个时候还没有人类到达他们这里,他们的生活一向是宁静和幸福的。
    他很坚决地说:“不,我不喜欢你!”她听了无语,悲伤地垂了头,在风的抚摸下轻轻的哆嗦着,如果一棵树会哭的话,她一定会号啕大哭的。
    可是他不理解,他觉得自己不是因为爱而生存的。后来风越吹越大,他们看见由天上劈下一道巨大的闪电,然后是惊天的巨响,山顶上那棵资格最老的树一下子淹没在闪光中。
    森林起火了。
    她感觉到那火的舌头一点一点向他们舔过来,心里反而平静了许多。
    “我们都要死了,下一辈子我们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的了,也许,会变成一棵草,也许,会变成那种满山开的花,不知道那时候,我们还会不会重逢?”
    他厌恶的看了她一眼,他对于死亡是很害怕的:
    “我宁愿还是变成一棵树,但愿不要再生在你旁边!”
    她很伤心。
    她很伤心。
    他们两个都死了,灵魂来到神的面前。
    神说:“你们可以做三世的人。”她说:“我希望来世能与他在一起。”他说:“不,我希望来世永远自由。”她下了好大决心,问他是不是一点都不爱自己。他的回答是肯定的。
    所以她说:“那么我们来打一个赌吧,一个三世的赌。如果你爱上我,就是你输了,如果你不爱我,就是我输,谁输了,结果……就是死亡。”
    他同意,于是他们请诸神作证,开始了三世之赌。
    第一世,青剑
    第一世,青剑
    赵和来到这片荒山很久,依旧没有找到传说中的神剑。他依旧每日上山寻找,初春,山上荒草野花,飞禽走兽,景色说不出的自然美好,他于这山中迂回前进,几乎把这路全部摸熟了。    只有西山还未去过,他想着,走去,从晌午到黄昏。
    他肩背的射日弓,忽然嗡嗡作响。上古神弓,一旦鸣警,必有妖孽。他警觉地停下来,四周风吹草动,却不见有什么异像。他弯弓搭箭,向草丛深处射去。一阵混浊的风吹得他睁不开眼,好一阵风停了,一只白兔带着那箭从他身旁窜过。“想跑?”他大吼一声追过去。
    这一追就到了夜晚,山里的夜晚凉爽而漆黑,赵和走了很久,失了白的踪迹,他这才发现,这是一片寂静的森林。静得连虫鸣声也没有。不远处的山坡上,月光撒了一地,他忽然觉得那如此之美,于是攀上去。吃了些干粮,看来得明天再回去了。
    这时在不远处有叹息,一个少女的声音轻轻地说:“你伤得不轻,是什么人这么狠心啊?”他不禁“啊”了一声,接着眼一花,那少女已经在他眼前了。
    只见她白衣胜雪,衣袖飘飘,仙子一般,怀中抱着的赫然就是那只白兔。她见他脸上写着错愕,口气和缓了一些说:
    “伤了它的,就是你么?”“妖孽,人人得而诛之!”她乌亮的眸子只望了望他,他就觉得一阵凉气扑来,几乎站不住脚,听得她说:“可是它又没惹了你,妖也是生物呀,你瞧,它是多么可爱的一只白兔,你怎么忍心无缘无故的杀死它呢?”他无言,她又说: “你到这深山里来,想做什么?”
    “我要找传说中的神剑。”她很吃惊地问:“你要去杀人吗?”他问她怎么知道。
    “你满脸杀气,一定是想去杀一个非常不好杀的人,为了杀他,你已经抱了必死的决心是不是?”他不回答,反问她是谁。
    “我是看守这座山的巫女青儿,从小就住在这里,这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她说,“我相信我的上一辈子是这里的一棵树。你呢?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上一辈子是什么?”他说他没想过:“我一出生,我的家人父母就被仇人杀光了,我被父母的一个朋友救走抚养成人,从小到大我唯一的生存目的就是复仇,我一定要找到传说中的神剑,手刃仇人。”
    青儿好久不语,最后问:“你报了仇以后呢?”“我没想过。”青儿想了想说:“我送你出山吧。”两个人默默的走出荒山,天上的月亮越来越大,越来越明亮。望着赵和远去的身影,青儿站在山坡上,听到自己的心在哭泣。
    她的师父临死前对她说:“你在这深山之中见到的第一个男人,才是属于你的缘分。”可是他走了,甚至没回过一下头。
    难道,非要我爱着个人吗?他一心想找到神剑报仇雪恨,他知道那个咒语吗?
    怀中的白兔颤抖着,仿佛知道她的心事一样……
    怀中的白兔颤抖着,仿佛知道她的心事一样……
    赵和再次来找青儿的时候是一个月后了,寻到山中的河水旁,青儿在沐浴。
    他被这美好的情景骇呆了,好久才开口说:“你……你好……”青儿吓一跳,半晌才想到自己一丝不挂地站在河水里。

[三世之赌(2)]
    “我第一次看见你,就忘不了你了。”后来他说,那时青儿已在她怀里,在他对她做了一个男人可以对一个女孩做的一切事情以后,青儿觉得自己很幸福,他爱她了。她终于有属于自己的缘分了,她听他在耳边的甜言蜜语,听他讲的每一个字,忘乎所以。
    间为非作歹的青龙,青龙的父亲龙王大怒,杀了那个勇士,把这把宝剑封在山中的洞里,委派巫女世世代代看护宝剑。从此宝剑再也没有人可以看到。接触封咒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在月圆的时候,用巫女的鲜血染红那山洞的每一寸土地。”
    青儿告诉了赵和这些,问他:“如果得到宝剑会让我死,你愿意吗?”他一笑,不回答。
    马上就到月圆了,青儿一天比一天憔悴,她脸色苍白,依偎在赵和的怀里,哪里也不去。赵和问她为什么,她总也不说,是的,她总不能把自己知道的他心里的想法说出来,那样他就再也不会对她好了。
    那天晚上,他们来到山洞口。青儿哭了,赵和不知所以的抚摸她的秀发,手有一点哆嗦。“很多人来这里取剑,”青儿说,“只有你成功了,你真是一个勇士!不过在你进洞之前,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到底爱不爱我?”他没有回答。青儿闭上了眼睛,听凭赵和把她拦腰抱起,走进了山洞。
    在她爱的人割断她的脖子的时候,她一直看着他,看自己的鲜血喷出来,然后慢慢的,慢慢的,一切结束了……
    在她爱的人割断她的脖子的时候,她一直看着他,看自己的鲜血喷出来,然后慢慢的,慢慢的,一切结束了……
    他如愿以偿,报了仇,而且当上了名噪一时的剑客。他娶妻,生子,过着荣华的生活。他收了很多徒弟,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尊敬他,在世人眼里他是公正善良的化身。
    只有他知道,他的所有也只不过是那座深山里的一个小小的坟头。他对自己说,他很快乐,以前的一切不是他的错,他是迫不得已。他到那坟前看过一次,那次也是半夜,他不敢告诉家人徒弟,一个人悄悄上路。山里还是那个样子,坟很简陋,几乎被雨水冲平了,他伫立良久,听到奇怪的响声。那只白兔出现了。他大惊,发箭射去,竟然没有射中,那兔儿冲过来,咬了他一口。
    回去之后他染上恶疾,没几天功夫就一命呜呼。
    “你输了,”他说,“我没有爱上你。”她只是默默叹气:“也许你不爱我,但是我爱你,我们还有下一世。我会在轮回中等待,希望你也珍惜,那相遇的一刻。”
    第二世,玉壶
    第二世,玉壶
    她是被当作礼物和一只玉壶一起送到他家来的。他从第一眼看见她就很是喜欢,于是要了她来给自己做丫鬟,起名小玉。
    他感觉到她很喜欢自己,常常要她到自己书房来。府里家教很严,而他偏偏生性随便,所以只有在她身上,他才能体会到做男人的乐趣。
    一次事毕,她穿好衣服,问他:“公子,你爱小玉吗?”他敷衍着说,当然……
    “那么你会永远跟小玉在一起吗?”他心里一沉,看她柔情似水的眼光,不忍拂她之意,于是点头。
    第二天,他被告知将和指腹为婚的孟家小姐择日成亲。
    当晚小玉来找他的时候,已是泪眼盈盈,她说:“公子,我有了你的骨肉。”他一惊,孟家乃是大户,若是知道此时定要退婚,再有朝中风言风语,父亲的官位定然不稳。
    他铁了心思劝她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小玉开始不肯,后来无奈只得应了。
    大婚之日,孟家新娘锦衣华服,人美如玉,洞房花烛,他心里一荡,只觉快乐无边,再也想不起小玉来。而小玉也在大婚的那一天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大婚之日,孟家新娘锦衣华服,人美如玉,洞房花烛,他心里一荡,只觉快乐无边,再也想不起小玉来。而小玉也在大婚的那一天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谁料天有不测风云,三年之后他父亲在朝中为官竟然得罪了权贵,获罪抄家,父亲一病不起,不久归天。孟氏随后改嫁。他孤单一人,手无缚鸡之力,只好沿街要饭聊以糊口。
    这一天他越走越远,竟走到一个陌生的村子,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他又渴又饿,只好去敲一户人家的门,那人家的主妇出来开门,四目相对不觉哑然,原来那妇人竟是小玉。
    只见她虽然一身布衣,仍旧美丽如初,一双秀目楚楚动人。他见了面上发赤,自惭形秽,不敢再上前,转身便走。
    小玉叫住他道:“公子,好久不见,不认识我了吗?”他这时候觉得悔恨无边,说:“我当初对不起你,此刻再也无面目见你了!”小玉说:“公子虽然忘了小玉,小玉却不曾忘了公子啊!”他一震,心里暖暖的。小玉执了他手一同进屋去,那一晚他重获温暖关爱,快美非常,只觉得平生再也不会有如此之乐了。傍晚小玉在他怀里,他追问别后之事,她只是不说,再问时竟落下泪来。
    “公子,你我有缘,但只可相聚三日,三日之后,我自然会把一切告诉你。”他心里一沉,想她可能是有了丈夫了。

[三世之赌(3)]
    第二天早晨他醒来,小玉已经生火做饭,忙碌如主妇了。再两天他们朝夕相对犹如夫妻,十分幸福。他为了讨好小玉主动下地干活,虽然收获无几,但头一次尝到自食其力的滋味。
    说:“我要去了。”他骇呆了,忙问为何。
    小玉说:“公子,三年前你大婚之日,小玉就已经投湖而亡了,只因魂魄惦念公子,徘徊不去,有个神仙看我可怜,准我在此等待,说你我还有三日之缘。如今三日尽了,我要去了,这里东西都是小玉为公子所置办,希望公子能自食其力,过上好日子,好自为之。”他心中大痛,叫道:“我不要你走,你不要走!”上前拦腰抱住,只觉怀中多了个硬物,再看时小玉已经不见了。只留下晶莹透剔的一把玉壶。那玉壶本是小玉失踪时不见了的,想必她留下它是让他重振家业之意。
    此后他痛定思痛,变卖玉壶筹集本钱,走遍各地经商,几年功夫竟然赚到了一笔不小的家业,成了当地的传奇人物。发了财,他赎回玉壶,而后成家立业,修了间大宅子,甚至比原来的府第还要豪华。
    到他四十岁寿宴的晚上,他喝了不少酒,回到书房把玩那带给他所有财富的玉壶,想起小玉的身影,忽然耳边好像听到了一个年轻女孩的笑声。
    “来啊,公子来捉我啊!”那好像就是很多年前他们在书房嬉戏的声音。他心里一疼,接着迷糊起来,好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追着小玉的身影跑出去了。
    第二天早上,他的家人发现他淹死在书房门前的湖里,手里还紧紧攥着那玉壶。
    第二天早上,他的家人发现他淹死在书房门前的湖里,手里还紧紧攥着那玉壶。
    “我爱你,”他说,“其实,我是爱你的。”但是她不回答,只是叹气……
    第三世,玳瑁
    第三世,玳瑁
    他大学毕业,工作直到现在,从没对一个女孩多看过一眼。同事们的传言他满不在乎,整天混着自己的日子。实际上,他也很奇怪,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对其他女孩提不起兴趣,内心深处,他其实也是有渴望的。但一见到女孩子,他就别扭。
    单身汉的日子很无聊,也无趣,他每每在街上闲逛,总是很羡慕那些情侣,为什么上天不垂青他,让他也有一个完整的人生呢?
    后来,她出现了,和她相遇纯属偶然,是有那么一天他们同在一个商场闲逛,下起雨。雨是那么的大,以至他们都决定在门口等雨停。这样,他们就看见对方了。
    他看她的第一眼,觉得很舒服,看她孱弱的样子,忍不住想揽在怀里。而她只觉得好面熟,好面熟,在哪里见过呢?
    他们就不自觉的向对方走过去,说起话来。
    等她回到家,接到他的第一个电话。他觉得自己恋爱了,他每天都是那么想看见她,但是不知道,她怎么想。
    而她每天都猜测:“让他说,喜欢我,真的那么难吗?”也许每个女孩的内心深处都是相信宿命的吧,她跟单位的同事去一个庙宇参观的时候,就忍不住想要算一算命。“我跟他,究竟有没有缘分呢?”她小心地问。
    “你们是命里注定的一对,总是要在一起,但是,你们恐怕没有什么好结果。”
    “为什么,大师?难道没有破解的方法吗?”
    大师捋着胡须说:“方法是有一个,但是天机不可泄漏。”她急得快哭了,才得到回答:“你还是一切随缘吧!”她怏怏而去。大师望着她的背影一笑。
    “你们去算过命了吗?”她不甘心的问一个同事,“这个庙里的大师灵不灵呀?”“算命,大师?这个庙里没有算命的呀!”其他人起着哄去看,果然,没有一个人见过给她算命的和尚。这是假的,她说,一切都是我的幻觉,然后自己点头,全然不顾心里觉着的不妥。
    后来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但究竟只是朋友,彼此没有一点表白的话。
    他不敢说,她不想说。
    他去海南的时候,给她带回一只漂亮的玳瑁手镯。深色的花纹里,有一道道的血丝。    他告诉她,玳瑁是深海的生物,能活几百甚至千年,它们只有在活着的时候被放到容器里活活蒸死,才可以制作成这样有血丝的手镯。这样的手镯是有灵性的,谁开始戴它,谁就可以成为它永远的主人。
    她觉得好残忍,但是还爱慕它的花纹,把它戴在手腕上,不怎么沉,她觉得珍宝一般。     送她手镯的第二天,他说他喜欢她。她幸福不已。可是接下来,单位就要派她去日本学习三个月。
    她在日本的时候,每天每天都在想他,但是她不敢给他电话。生怕一听到他的声音,她就会更想他。就这样熬过了三个月,她觉得自己都老了,好不容易等到那一天,她回国了,在机场找他的影子,没有。
    她找到他,他一脸淡然,仿佛全然忘记自己说过的话。她哭了,抑制不住,当着他哭了。

[三世之赌(4)]
    他终究不忍,刚想说什么,梅来了。
    她看见他身边漂亮的像仙女的女孩子,愣住了,不再哭。
    “我把手镯还给你吧!”她说。
    “不必了,再说你已戴过,它永远都是你的了。”他说。
    “那有什么用呢?”她说完不顾一切地逃开了。
    街上人很多,有人诧异地看着她,想必我的脸色很难看吧?她想,但是她什么也顾不上,她没命地跑,一直一直地跑,终于跑到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她抬起手来擦眼泪,碰到了玳瑁手镯。“还有一样东西,是永远属于我的呀!”她想,哽咽着笑了。
    转过身来想走,她这才发现身后有人……
    朋友们说得对,他想,她确实各方面都比不上梅。女人嘛,对他来讲都是一样的,以前是他不明白,遇到她以后他就开窍了,他在周围的女孩之中选了一个最好的,安心的过着幸福生活。一开始这样,不过他很快发现了令人惶恐的事情。
    他总要忍不住想起她来。
    她的说话声,她的动作,语气,甚至眼泪,他不能不在对着梅的时候,想起她。
    我是中了邪了!他狠狠地想,她已经在他的世界消失很久,但他清楚自己的心里,还是想见她。他对自己的想法觉得可怕。
    有一天晚上,他很早睡了,半夜有人敲门,他去开,门口是她。
    “你……”他说。
    她歉然地说,打搅你休息了,我来是有一点要紧的事情跟你说。
    她越客气,他越难受,忙让她进来。
    她把玳瑁手镯递给他。“求你一定收下!”她坚决地说,“我已经再也没办法戴它了,其实它也是个可怜的精灵,就当是我求你,替我保管好吗?”他觉得无法拒绝,她又说:“这一回,我又输了,我错了,我要走了,你我的缘分到此为止。你不要内疚,也不要害怕,我永远都是希望你好的。”说了这些怪话,她就飘然而去了。
    她还是忍不住要哭。神仙安慰他说:“其实你只要不爱他,赌局就没有了,一切可以重来。”她摇摇头说:“不可以,我做不到,我爱也爱过了,难道可以都不算数的吗?我是为了爱才生的呀!”大胡子神仙叹口气说:“我算命的时候跟你讲明白就好了。”
    “有的事情是不能假设的。”她说,她的眼泪已
    经干了。“我有个请求,可以吗?”神仙说:“好吧,你是我最怜悯的孩子了。”
    他清早起来,头很疼,该是上街买早点的时候,他糊里糊涂地走过去。街上还是像往日一样,不过他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一切不同了,究竟是哪里呢?有人在叫卖晨报,他鬼使神差地买了一份。
    在一个角落里,写着昨日某某地点发生命案 “歹徒抢劫未遂捅死女青年”什么什么。外加一张照片,希望知情人士举报。他看到以后,懵了。仿佛全身的血液不再流动。
    那是她,昨天晚上的她,已经死了。
    他心里说不出的难受,有一种世界末日来临的感觉,一切都结束了?他对自己说。
    但是怎么能这样呢?怎么会这样呢?
    他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懵懵懂懂地走,走,走……
    这是一间很大的庙宇,一个白胡子的和尚对他笑。
    “大师,你笑什么?”“她走了,你得偿所愿,我为你高兴啊!”他说:“不,大师,我很难受,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你能告诉我吗?”和尚脸色一亮说:“你真的想知道吗?”他点头,和尚不语,走到庙门口折下一枝桃花,给他:“插在水中,放在床头。”他照做了。
    第一天晚上,他梦见自己是一棵树。
    第二天晚上,他做了一个关于青剑的梦。
    第三天晚上,他做的梦是关于一把玉壶。
    梅来找他,他忽然一阵内疚,一阵酸楚:“我们分手吧!”他说。
    他又到了那个庙宇,老和尚好像专门在等他。
    “你明白了吗?那个三世的赌咒,你赢了这结果。”他摇头:“不,她赢了,她走了,我再也不是完整的了。”
    “如果我死去投胎,可不可以再遇到她?”和尚说:“不,没用了,你已经失去。况且她现在已经变为一棵树了。”
    “为什么?”他得到一声叹息:“你早已经是个人了,而她不过还是一棵树。”他茫茫然,再也不知自己应往何处去。
    结局:
    她是原始森林里的一棵树。很少有人能够到达这里,她的生活是平静而安闲的。有一天,她旁边的一棵树把枝条向她长过去,碰到她了。
    她吓了一跳,说:“你在做什么?”那树说:“我很寂寞,而且……我喜欢你!”她哑然,许久不语,但是接受了那树枝。
    他是一个勘探队员,别人都不理解他为什么改做这一行,而且专门往原始森林里跑。
    一年又一年,他很老了,眼也花了,背也驼了,依然是一个人,依然不改地继续在原始森林里奔波。
    时间和耐力,是能够改变一切的吧!他常常对自己这么说。“有一天,当我转过一个山头,我也许就可以看到那棵树了。我要告诉她,我们都是为了爱而生的。虽然我以前,一直不懂……[轮回中的缘(1)]
    很多人都不明白,因为他们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轮回。
    ——题记
    一, 引子
    人们都说死去后应该是万事皆空,不留痕迹。其实,很多事情都一直在换着不同的姿态存在着,一如因果报应,如影随形,不堕不灭,无生无死。
    人们都说死去后应该是万事皆空,不留痕迹。其实,很多事情都一直在换着不同的姿态存在着,一如因果报应,如影随形,不堕不灭,无生无死。
    我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精灵。也许精灵这个称呼是我阿Q精神的自我安慰,其实我只是一个鬼卒,一个听命于地狱轮回司主的小喽罗。我总感觉自己是天上地下,六道轮回中最低贱的生物,只能在无边的黑暗里生活,永生永世,无谓解脱。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负责奈何桥的巡逻工作,疏通这条在生与死间反复轮回的道路,也算是个比较清闲的差事,因为这里一切的勾魂投胎都秩序井然,什么意外都不可能发生,什么意外也不会发生。我总是扛着那把钢叉,呆呆地坐在奈何桥边,呆呆的看着孤单的魂魄,来又复回。天天,月月,年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记不清是鬼历中的哪一日了,轮回司主把我唤了去,说我忠于职守,因为我已经在奈何桥巡逻了500年了,没有出过任何差错。为了赏罚分明,他让我做了勾魂使者。
    这就意味着我可以到人间看看。
    阴间的日子对于我们这样不需要日理万机的卒子来说的确过于无聊了,有时候有个比较繁忙的工作还是打发时间的好办法。我开始喜欢上了勾魂,我特别喜欢去勾那些在白日里暴亡的魂魄,因为那样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人间。
    我的到来,其实意味着世间生活的结束,给他们揭开新的一轮的轮回。我乐此不疲地操劳着这份差事,勤奋的勾着世人的魂魄。我目睹过楚霸王在乌江自刎,目睹过杨玉环在马崴坡的凄恻,目睹过杜甫客死秋江。但是人间的确真是好,和只有黑暗与绝望的地狱相比直如梦境一般。我开始明白了那些魂魄在奈何桥上的徘徊和面对孟婆汤时的踌躇。
    我开始喜欢上了和孤魂野鬼聊天,尽量地打听了一切,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我已经开始拥有喜怒哀乐的感觉了。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200年匆匆过去了。轮回司主再次召唤我,说你已经有700年的道行,等到你再有300年道行的时候,你就能去人间轮回,或者在阴司修行,修炼成一个神仙。我开始第一次感到了开心,我盼望着我的轮回,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人间。
    最后300年的时间里,我继续努力地办着轮回司主交给我的每一件事情。可是我觉得这300年比原来的700年还要漫长,我等待着我千年的到来,等待着那一天。到了那一天,我一定要轮回,要去人间……
    二、缘起千年
    阳间的八月中秋,是阳世团聚的节日,也许是因果的注定吧,在这天犯亡的人很少,我早早的结束了工作,信步走到那熟悉的奈何桥边,黑暗里飘来一阵轻微的抽泣。我睁大鬼眼,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女鬼。
    我问她为什么在这里哭,她说不小心弄灭了照亮轮回路的灯笼。迷路了。我心情好的时候也乐意帮助别的鬼,那时我心情很好,所以我就说我可以带她去轮回司。
    她擦了擦眼泪,对我嫣然一笑:“谢谢你。”
    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好看的笑容。
    刹那间,我的胸口好像被什么猛击了一下,心里好乱……
    到了轮回司,司主命令判官查看了她的记录,说她是枉死的,不能投胎转世,只能住在枉死城等待着地藏菩萨的超度。她一下子哭了起来,我也一下子心软了,求司主可不可以让她去投胎。司主发了火,对我破口大骂,骂得我浑身发抖,她也吓得不敢再哭。我垂头丧气地带她去枉死城报到,路上我一句话也没有说。到了枉死城,我让她进去,她点了点头,走进城去。我目送着她远去,这时,她回头看着我,又说了一句:“谢谢你。”她的身影渐渐消失,只留下我呆呆地站在那里。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惊奇地发现我还挂念着她。于是我偶尔就会利用职务之便跑到枉死城去,偷偷地看看她。我发现她经常很早就急匆匆的跑到望乡台去,在那里看上一整天,然后哭泣着离去。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她哭的时候,我也想哭……
    那年清明,我找到了她的坟墓。一捧黄土前,一杯水酒,三色果品,一个痛哭的男人,我呆呆地看着那人,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伤心,失落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我在那里呆了很久,喝了一杯她坟前的供酒,劣酒苦涩,心里却感觉不出是什么滋味。有一天,我假装不经意问白无常,枉死的人怎么样才能投胎。他说需要因果。我问什么是因果。他说因果其实也就是代价,如果有人把投胎的机会让给没有机会的人,那么就可以投胎了。他又说,这机会白痴也不会愿意让给别人的。就算有白痴来到阴间,也早就被轮回到畜生道去了。
    千年的时间满了,终于该到我轮回了。轮回司主把我叫去,说我已经满了1000年的修为。问我有什么选择。我说我愿意去投胎,轮回司主问我愿意去哪里,阳间的富贵王孙任我选择。我说我愿意让她去投胎。司主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判官更是惊奇得勾魂笔掉到了地上。轮回的道行是无法撤消的,司主也无法勉强,但是他告诉我,如果我放弃千年道行的话,将重新去做一个永不被提拔的鬼卒。我说:“我愿意这样。”

[轮回中的缘(2)]
    她走的那一天,我偷偷地看着她,直到她喝了孟婆的茶汤,上了转轮台。远远的,我已经看不到她了,我忍不住从藏身的地方走了出来,望向她轮回而去的远方。孟婆婆平静地看着我,慢慢叹了一口气,继续摆弄她的茶汤……
    我又变成了一个鬼卒,一个依旧扛着钢叉无聊且寂寞的鬼卒,还是负责巡逻,我天天都守候在奈何桥头,我相信,总有一天,我能再见到她。
    日子又过了一天又一天,我在桥边守了一天又一天,日子多得我已经数不清了。她却没有出现。
    轮回司主叫我去问话,说我都巡逻了千年了,可以再选择自己以后的路了。让我一定要珍惜这次的机会。我茫然了,又是一个1000年了,这1000年里我天天都守在桥边,但我怎么一直没有看见她回来呢……
    迷迷惘惘中我又走到了奈何桥边。在这桥边,我坐了1000年,在这桥边,我等了1000年。1000年尘世桑田沧海,阴间鬼神轮转,连我的钢叉也长满了斑斑锈迹。我却没有等到她的归来……后来,黑无常好心地告诉我,人若是转世投胎,天知道她会变成什么模样,是女还是男,就算她或者他回来了,你也无法辨识。
    天旋地转,我突然之间发现自己好傻,好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安排。我的眼睛第一次迷蒙了泪水,我不知道鬼的泪水可曾和世人的眼泪有什么分别,但我自己清楚,那是我的伤心泪。
    我再次放弃了投胎的愿望,我怕再看到那诱惑我的万丈红尘……害怕再看到让我无法忘怀的嫣然一笑,轮回司主叹息着说像我这样尘孽纠缠的鬼是做不成神仙的。我依然坐在奈何桥旁,做一个鬼卒,等待着谁也无法预测的轮回。
    再次坐在桥头,我看着过桥的鬼魂们,他们的脸上似乎都写着一个故事,在他们空洞的眼眸里,似乎在讲述着曾经以往的那个时刻。看着他们的迷茫,我庆幸自己还有知觉,也痛恨自己的还有着尘世般的知觉。
    我再次回到了没有欢乐,没有希望,没忧愁的日子,一个鬼魂的日子。
    日子继续一天一天过去,我一天一天在桥边走过,虽然我已经不再期盼,但是每次有魂魄经过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望过去,看看桥那边是否有那个我忘不了的影子。每次这样,我都会暗自觉得自己很蠢,在心里骂自己几句,但是,只要呆在里,我都会做这件愚蠢的事情。甚至我还神经兮兮地跑去了枉死城,想看看是否还有那个在望乡台上哭泣的魂。后来的日子里,我开始学会了后悔,为什么她离开的时候不去和她说最后一句话;后悔为什么在她离开的时候要偷偷躲起来而不看她最后一眼;后悔在她离开的时候……世间幸有记忆,能记得世界的颜色;世间哀有记忆,能记得世界的灰暗。时间的魔术把彩色与黑白重叠,把它撕裂,把它挥洒……留下漫天纷飞的纸片,让我去追逐,去拼合……为了忘却的,为了不能忘却的,为了忘却不了的,一切。
    难相见,易相别,又是玉楼花似雪……
    很久以后,很久,很久……
    那一天,我见到了地藏王菩萨。地藏王菩萨是地狱里最高的神,也是最慈悲最善良的。地藏王菩萨的慧眼一下子看穿了我心中千年积郁的迷茫踯躅,他很惊异于我,一个鬼魂居然也有如此的心事。他叹息道:“苦海众生,回头是岸。”可是我始终听不明白他的话。我忍不住把我心里积压的一切讲给了菩萨听。菩萨问我:“什么是缘。”我答不出来,菩萨又问我:“什么是情。”我完全不明白。最后,菩萨问我:“你有什么愿望吗?”我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痛哭流涕,求菩萨让我做一次人,求菩萨让我和她,结一段尘缘。菩萨答应了,答应用我千年的修为换一次与她同世为人的轮回。最后,菩萨对我说:“万事随缘,莫执著。”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三、寂灭千年
    这一天,我终于转世为人了。
    我家是蜀地的豪门,我一生下来就是少爷,喜欢吟诗做对,写字填词。
    慢慢地,我长大了,喜欢上了我的丫鬟,一个叫红儿的小姑娘。她是附近人家的女儿,有个相依为命的母亲,母亲在我家当帮工。她比我的年纪小一点,从小随着她母亲当了我家的丫鬟,就在我家服侍着我,小时候我们一起玩耍,可是长大了却渐渐疏远。但我发现,我一天比一天喜欢她。而且我想,她应该也喜欢我吧。
    在她18岁那年,她母亲死了。临死前答应把她许配给我。那天我在后花园碰见她,满心欢喜地想和她说句话,谁知,我看到她一双眼睛里却流露出无比的憎恨。我的心一下子凝固了,我开始不安起来。隐隐觉得将要发生什么事情。果然,在洞房之夜,她出逃了,后来我才明白她准备要和一个我不认识的男子私奔,她要嫁给他。我爹大发雷霆,派出大批家丁出去追赶,我也气急败坏的跟了去。不久就追上了她,在一座断崖边追到了慌不择路的她。我惊讶,迷茫,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呆呆地看着她,看着她绝望地在悬崖边上。她也看着我,幽怨而且仇恨。那一双清澈的眼眸里仇恨的旋涡将我吞噬。顿时百感交集,心一阵收缩……“她恨我!”
    我眼前一黑……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家丁告诉我红儿跳崖自杀了,尸首不见……

[轮回中的缘(3)]
    迷梦中,我只听见家里人声鼎沸,喧扰无比,听见疼我的爹娘在大声的呼喊着我的名字,还有人大声的喊着少爷,少爷。
    给我更衣叠被的小姑娘,那个多少次柔柔地给我斟茶研墨的丫鬟,就是那个我放弃了千年道行而苦苦等待的人,现在已经去了枉死城……
    所有残破的记忆涌上心头,我不知所措……好心的白无常把我带到了地藏王菩萨那里,菩萨含笑不语。
    我忍不住问菩萨:“为什么她会恨我?”
    菩萨说,这是因果。
    我问,什么是因果,为什么有这样的因果?
    菩萨说:“有缘就是因果。你曾给她一次轮回,她半生服侍你,这就是因果。你给她一次轮回的缘,所以她必须因你而枉死。她才能换给你一次轮回的缘。人常言前生后世,其实是没有先后,前生在此,今生也在此。有来有去,始终却无生无死。”
    我根本听不懂,根本不明白。
    我感觉到这一切一切都是一个误会,在一个特定的时刻,遇上了一个特定的人,发生了一件特定的事。似乎可以看到一个可以预见的结果,但是世事并非如此,是我错了。错过了千年的光阴。错过了两次本该幸福的人生。我刹那间领悟了轮回,人之所以轮回,是因为有无数的错,无数的悔,无数的期盼,无数的失落,无数的缘分,要到来世去补偿去找回。但是即使不停的轮回,在那个凝滞的时空的人又怎么能记忆起前生的往事去作为今生的指针?轮回是佛的经文,让迷失在苦海的众生明白回头是岸,但是执著的人又怎么能理解佛的心意,望世生悔。
    我是否会后悔,我会吗?会吗?。
    到最后,我明白了菩萨点化我的心意,但我还是没有回应菩萨的话,我也不愿意去品味菩萨的话。因为我感觉过幸福,感觉过悲伤。有过快乐,有过心痛。有过千年不灭的梦,有过轮回的缘,有这一切,我似乎应该满足了。
    我终于还是放弃了继续的轮回或修行,我愿意永远生活在我那已经延续了千年的梦幻里,永远做一个奈何桥边独坐的鬼卒。
    也许如果菩萨说得对,那么我也因她死了一次了,为她心疼而死的,她是否也应该再次还我一次真正的轮回呢?我相信总有一天,我能再见到她,那个对我嫣然一笑的她……
    四、惘然千年
    人有心,会去想很多很多的事情,也会忘掉很多很多的事情。我不知道地狱的鬼有没有心,我应该有的。因为我在缘分中轮回着。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觉得自己一天天变得冷淡,很多过去的事情,都记不大清楚了,我渐渐忘了那些心动的,心伤的,心痛的时刻,忘了,几乎全忘了……
    忘了很多东西的脑子,需要有新的东西填进来,于是,我开始仔细琢磨当年菩萨的话语,似乎也明白了一些道理。
    浮生皆苦,万相本无。这是菩萨说的话,我相信菩萨是对的,但我实在是不明白,既然有万丈红尘,为什么它又是空的呢?既然是空的,为什么又要用花花世界扰乱人眼呢?神佛自然是清醒的,但是凡夫俗子又怎么能理解这外表后面的所谓真实呢?难道这是神佛故意折腾人的把戏吗?让人们不堪苦海而回头佛国?如此卑鄙阴险的心理是应该下地狱的。但是,我绝对不相信神佛会玩弄世人,因为他们是最慈悲的。这一切的一切,如何解释呢?
    我在菩萨的关照下,没有去奈何桥巡逻,而是看守菩萨的净室,我开始埋头于经卷,痴心于佛理,我想知道,这一切,是为什么?我还记得当年在人间的一点事情,现在想起来,不堪回首。如果我能明白这其中的因果,我相信痛苦也会渐渐消除。
    寻寻觅觅中,寒尽不知年,不知不觉,我在经卷中研修了500年。轮回司主曾经召我回去,说我大道有成,要我做他身边的判官,判决世间的生死,我谢绝了。司主十分惊讶,说我竟然已经四大皆空了,来日修为不可限量。他说可以什么也不让我干了,做个逍遥的鬼,任凭我自己去修行。我在心里暗想:空什么空,什么看破名利,不过是我自己内心混乱而已。不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周围的鬼,都对我肃然起敬了,客气得很。其实我只能明白一点,即使明白,我还是不觉得都对,因为我相信天地之间冥冥中自有真理,真理是什么?我觉得就是要让众生不再痛苦。菩萨说要割舍一切欲望,我却觉得没有道理,没有欲望的生命如何生活?我无法参透,也不敢说出来,只有唯唯诺诺,然后拼命在经卷中寻找答案。
    有一天,我在地府转悠,不知不觉来到了孟婆婆卖茶汤的地方。孟婆婆正在打瞌睡。我过去叫醒了她,孟婆婆猛然醒来,慌忙左右看看,半晌才松了一口气。我很奇怪她那么紧张,她说,如果有鬼魂没有喝她的茶汤而去投胎的话,她就犯了大错。我问她,为什么都要喝了迷魂汤才能去投胎?她说:是为了让鬼魂一世世的记忆不能连续,让他们每一世都有无法弥补的遗憾,这样等到他们厌倦了痛苦折磨的时候,就会放弃轮回,心向大道了。我很惊疑,说既然要领悟也应该自己觉醒,何必用这种方法呢,这是欺骗别人,是故意在折磨人呀。孟婆婆的脸色由惊异变得恐慌,什么都没有回答,匆匆把我打发走了……

[轮回中的缘(4)]
    看了无数的经书我都觉得道理虽有,却不是我想要找的那种。我完全晕头转向了,菩萨每每问我禅机,我要么信口开河,要么沉默不语。菩萨却笑意浮面,我实在不解其心其意,依然迷茫不知归路。
    小小的一个鬼卒子,却有今天的造化,我惶惶然。
    地狱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件在地府里经常发生的事情,在我看来,却是一件大事,改变了我现在的一切。
    轮回司手下的朱笔判官不知怎的恋上一人间女子,竟然偷跑人间。地狱使者劝说无效,谁知他执迷不悟,一心要去人间与那凡间女子相会,再次胆大逃离地府。十殿阎罗便派阴司鬼军将他捉了回来。而且鬼军还摄走了那女子的魂魄,把她永世监禁在幽冥地谷,受万千酷刑,让判官永远无法和她相会。判官悲而骂阴司诸神泯灭人性,诸神皆怒,要将判官诛灭,永世不得超生。
    那一天,诛魂台上,判官被铁链所绑,摄魂钩穿了他的琵琶骨,我觉得心里一阵抽搐,偷眼望了一下高坐莲台的地藏王菩萨,平时温和仁慈的他现在却面无表情,深邃的眼眸里我依稀看出一丝寒意,我心中一冷,不是要超度众生吗?是如此的超度吗?为什么要别人去背叛自己魂牵梦萦的感觉?如果贪恋俗世的情爱是一种错误,那就让他心甘情愿的去错下去,何必要如此。我感觉自己在下沉,下沉,无法理解我所看见的一切……
    朱笔判官最终被五雷轰顶而灰飞烟灭,连魂魄也不留一个……
    我又偷偷爬到诛魂台,看着判官残留的红袍碎片,我只感觉到无限的凄凉。
    我突然发现判官被捆的炮烙台上居然还有着字迹,肯定是判官留下的。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甘不离于爱,无谓忧或怖。
    我突然记起了千年的往事,寂寞桥边,孤独鬼魂,痴痴长坐,空等归人。千年郁积的悲伤离别相思愁苦再次冲破层层心锁涌上心头。
    阴风在惨惨地吹拂着诛魂台上残碎的布片,那四行字迹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我一口气拂去了字迹,却无法拂去心里的印象,布袍还没有散却,宛若深秋落红……
    我这时觉得,朱笔判官或许还在……
    我向幽冥地谷而去…………
    悄悄来到了那名被囚禁的魂魄的牢房,那张万分憔悴的脸还能看到往昔的风韵,我不由得叹息。我转身离开了牢房,我不想继续呆在那里。
    一转身却听到牢房传来幽怨却坚定的声音: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甘不离于爱,无谓忧或怖。
    声音越来越远,在我耳中却如咫尺,我咬紧牙关,纵身化为一道青烟,飞离了地谷……
    那一天,我明白了情是何物,教人生死相许。
    那一天,我厌倦了地狱迷茫的无底深渊。
    那一天,我不再追寻佛经的大道。
    那一天,我再次来到了人间。
    那一天,我叛离了地府。
    在逃出鬼门关的那一瞬间,我回首羁绊了我三千年的地府,“等我真正明白了,我会再回来的!”
    我想:到了那个时候,也就不会再迷茫,再痛苦……
    %%%五、浮世千年
    天蒙蒙亮,群山还笼罩在一片阴云之中,我漫无目的地漂浮在云雾中。我的心里充满了说不出来的感觉,平静而慌乱,坚决而踯躅。这一次的离开也许是我永远的离开,隐隐涌上心头的这种感觉,让我感觉到无边的迷茫和孤独。我不知道我能活多久,也许100年,也许1000年,也许10000年。一万年很长,长得我都不知道有多久,但总有结束的时候。
    阳光刺破云层,把万丈光芒洒向人间。站在阳光下的我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通畅,一缕缕的阳光把一丝丝的热力穿入我的心房,明媚的光华似乎穿透了我的身体,如云雾一般宛如透明。本来鬼魂是见不得阳光的,幸当初我诵读经书,学会了一些修仙法门,我才能领受到自然的恩赐。我不由得想起了菩萨,在我心里他就是慈祥的尊长。但是,我几乎又同时想起了朱笔判官那褪尽希望,散尽怨尤而如槁木的脸,那污浊的残破如飞絮的片片衣袂,还有那时候菩萨冰凉如水的脸,那深邃如潭的眸……我不知道在那时为什么会对菩萨有那么一丝的埋怨,也不明白会对朱笔判
    官有那么多的不平。
    我呆呆地站在路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我很羡慕他们,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而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也没有人告诉我,我应该去哪里。人间的日子真是过得很快,一转眼,太阳散尽了自己的光辉,就要天黑了,四周的行人也少了,偶尔一个匆匆路过的,脸上也挂着那种渴望回家的神情。
    家,我没有家,也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家。
    突然间,我想到了千年以前我初入轮回时的那个家,那里有我的父亲,母亲,我无法抑制心头的激动 “我要回家!”
    在依稀的炊烟、点点的灯火中,我化作一阵风,向远方飞去,远方,是我的家,阔别了千年的家。

[轮回中的缘(5)]
    依稀还记得家乡的位置,就在山的那边了吧。我变换人相,走在山路上。山路弯弯,山的那边有一座城镇,我就曾经住在那里。能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真是一种福分啊,我想。我再次从沉积的记忆里找到了当年在这红尘中的点滴,春花秋月杜鹃夏,白雪皑皑,寒意加。故园堂前的桃花,不知道在我再次回来的时候是否盛开依旧?村口塘前的老柳树下是否还有嬉戏的顽童?街上那飘香的酒馆是否热闹如往昔?曾经住过的老屋是否依旧为人遮风挡雨?曾经青梅竹马的玩伴是否又轮回在此?
    想着想着,我的脚步却越来越慢,近乡情怯,阔别了千年的时光,归途,是否依旧是我的归途?
    转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了我千年以前的家,我曾经住过的地方,我曾经和父母家人生活的地方。老宅已经没有了,这里已经变成了一片树林,只有依靠着我的记忆让我知道,这,就是我的家,千年以前的家,是我在轮回中曾经唯一真真切切地拥有过的家。已经没有家了。
    慢慢走在树林,暗自琢磨着自己脚下的土地过去是家的哪个位置,哪个房间,雾水朦胧,依稀恍惚,树林不见了,我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家,画窗楼阁,天井露台,历历在目。“少爷,少爷,你帮我折一枝桃花好不好,不要告诉老爷哦”
    那是什么声音?分明是红儿在唤我……
    一片叶子落下,在雾气中荡着,房舍,庭院渺无踪迹。
    夜晚,我带着一壶酒,在树林里喝了一夜。
    我希望借着这酒,去慰藉千年的伤痕,去弥补千年的遗憾。
    我决定在这里做个野鬼孤魂了,再也不愿意远走,我想要有个家,这里既然是我前世的家,也就是我今生的家。
    我搬到了城外的山里,为自己盖了一间草屋。
    六、情释千年
    衰草斜阳外,斜阳外,水冷云黄,纵使有肠也须断,况无肠。我是一个鬼,一个喜欢沉思和酗酒的鬼。我每天化成人形,在人流里穿梭,感受人间的花絮。有一天,我蹲坐在一座我居住后山的山峰上等待日落,突然我听到微风中出来一阵哭泣,我迅速找到了那个声音,原来是个女孩子。
    我问她为什么在这里哭,她说她就住在城里,上山来游玩迷路了。我心情好的时候也乐意帮助别的人,那时我心情很好,所以我就说我可以带她下山。
    她擦了擦眼泪,对我嫣然一笑:“谢谢你。”
    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好看的笑容!
    刹那间,我的胸口好像被什么猛击了一下,心里好乱……
    不!我见过,我见过……
    那千年以前,在奈何桥边,那无比醉人的嫣然一笑……
    我送了她下山。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她常常到山上来找我玩,
    我痴迷着这样的时光,我成了一个开心鬼。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一天天地祈祷,祈祷她永远快乐。就这样过了几年,她长大了,我每每看着她的时候,所有千年的相思都涌上心头,她怎会明白一个曾经巡逻在奈何桥边的鬼卒子会因为一个轻轻的微笑而羁绊在千年的轮回中不可自拔。但我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她的爱慕,对她的渴望。我永远记得那刻骨铭心的前世的幻梦,那不堪我一厢情愿毅然而死去的人那双怨恨的眼。我也不愿意再向她表白内心的倾慕,幻想着揽她入怀,笑看花开花落……我已经不敢相信自己是否有福分,不愿意再猜测是否和她有缘,如果美丽的梦因为因果的需要而再次幻灭,我将再也不能释怀……
    后来,她母亲死了,我知道来勾魂是我熟悉的黑白无常,但是我不能去拯救她的母亲,因为那样,我也会和朱笔判官一样,受尽折磨。
    她的母亲临终前,把她许配了给了一个对她垂涎已久的公子。我化作微尘就看着她们母女生离死别,在黑白无常来到前离开了,我心里回旋着她母亲的许配的决定,她又将不属于我了。
    那公子的家事可以比美我当年的豪门之家。迎亲的那一天十分热闹,她不知道我就依附在她头上的那只凤钗上看着她,看着她的离开。她打扮得很漂亮。
    迎亲的队伍远去了,我回到我的山顶草屋。我独自一人呆立峰顶,站了很久,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知道,我的心已经被人掏空,什么也没有了。
    我突然听见了山上火光闪烁,许多男人呐喊着跑到另一个山顶,不关我的事情,我继续喝酒,看着山下她洞房花烛的地方。
    “抓住她,一定要把她抓回来成亲”
    一个声音气急败坏的叫着。
    我突然明白过来。
    是她,是她!
    我不管一切冲到那里,恍惚间,我看见黑白无常勾魂使者冷笑着已经站在她的身旁。
    多么熟悉的断崖,是我当年追赶红儿地方。
    依然有着一个公子茫然的看着他痴迷的女子。
    依然有着一个女子张展她幽怨且仇恨的眼神。
    而这时,我却只是一个鬼,一个鬼而已。
    所有的一切都在我到达的瞬间冻结了。
    她跳下了悬崖,一个人跳下了悬崖。
    ……
    菩萨说:“有缘就是因果。你曾给她一次轮回,她半生服侍你,这就是因果。你给她一次轮回的缘,所以她必须因你而枉死。她才能换给你一次轮回的缘。人常言前生后世,其实是没有先后,前生在此,今生也在此。有来有去,始终却无生无死。”

[轮回中的缘(6)]
    我明白了。
    我平静的拦住了黑白无常,带我回去吧,我甘愿承受我因逃离的惩罚。因为我要轮回,我要做人。我必须去转轮台,必须回地府。
    我要完成和她真正的缘分。
    我想和她真正的爱着,同世为人,过着尘世间的男耕女织。
    七、尾声
    拈花有意风中去,
    微笑无语须菩提。
    念念有生灭四相,
    弹指刹间几轮回。
    轮回中,
    心若一动,
    便已千年。
[不死鸟(1)]
    镜子里映出一张苍白的脸,精致的下巴,长而浓的睫毛掩映下,双瞳如一汪秋水,端正的鼻梁,细瓷般洁白的肌肤下隐隐透出细微血管,小巧的唇,却同样苍白得全无血色。
    我对镜子里的人笑了笑,那无血色的唇便微微由两边往上翘。
    中。千年了,上千年这张脸一直未曾改变。这是我的脸。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或许是唐代,我一直以这张脸保持着我的形态。不曾老,亦不曾死。
    每到一定时间,好像这个时间是不定期的,我会经历一次分筋错骨的疼痛,疼痛会持续许久许久,至我完全忘记时间。尔后,我又继续我的人生,仍以同样的脸,记得从前发生的一切事情。只是,我重新的人生里背景已改变,我疼痛中时间已流逝。于是一切要重新适应。我也能极快地重新适应。我已经习惯了。
    Phoenix,传说中的不死鸟,每五百年该关键字已经被屏蔽一次,然后于灰烬中重生。我不知道它的基因是否与我相似,如我也不曾死。但我也不曾该关键字已经被屏蔽,我只是疼痛,而这周期也没有五百年那么长。
    其实从外表看来我与常人无异,只是我的嘴唇全无颜色。不过这并不碍事,很久以前我用胭脂点唇,现在人们都称之为口红。
    我上一次疼痛至忘记时间之前,许多学生正轰轰烈烈地游行示威、抗议,后来我知道那叫五四运动。
    我上一次疼痛至忘记时间之前,许多学生正轰轰烈烈地游行示威、抗议,后来我知道那叫五四运动。
    意识重回时我在一个积满落叶的森林里,我睁开眼睛最先看到的是一缕阳光,阳光有些刺眼,我重又把眼睛闭上,听到一个声音说:“她醒了。”
    再次睁开眼睛,我看见一张年轻的男人的脸,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亲切地对我眨了眨眼。
    他叫子凡,他和他的同伴来这片森林露营,发现了昏迷中的我。他们认为那叫昏迷。
    许多人聚在我身边问长问短,我沉默着,不开口。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虽然我看这些人似乎没有恶意,但我只能沉默。
    有人说:“或许是个哑巴。”
    我没有说话,在心里轻轻笑了一下。子凡却似乎听到了,他转身盯住我,亲切地眨眨眼,说:“或许这位小姐只是不愿意和你们说话。”
    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坚决把我,一个来路不明的陌生女子带回了家。
    子凡住在一幢临街的公寓楼里,一房一厅,客厅除了一长两短的沙发与一张茶几便别无所有,房间有一张一米二宽的床,书柜书桌,还有一台电脑。关于电脑我是后来方知其为何物,当初我还奇怪着这机器是什么,子凡视若宝贝,他曾笑着对我说:“老婆可以借人,电脑与车不能借。”
    我进到子凡家中,他先扔了块毛巾给我,仍笑吟吟地说:“去洗个澡吧。”
    我警戒地看着他,不动。他笑意更浓,拉我到一块镜子前,道:“你自己看看。”
    镜子里出现一个满身泥污的人,脏乱的头发长长地披在身后,脸上满是泥巴,青一块黄一块。我又无声地笑了,这样一个泥人其实几乎连性别也难分,有谁会生出什么念头。子凡把这样的泥人带回家,或许只证明他是个好人。
    我用了两个小时洗澡,当我重看见镜子里那张千年不变的脸,那张苍白脸庞上精致的五官,我知道,我将又一次开始我新的人生。
    我穿着子凡宽大的衣服走出浴室,他的衣服上带有淡淡的香皂味道。子凡不在客厅,而客厅也空落落的,茶几沙发上没有什么物品。我轻轻走入他的房间,他已靠在床上睡着了。我在书柜书桌翻来翻去,子凡醒了过来,揉揉眼睛,问:“你在做什么?想找什么?”
    我清脆地吐出两个字:“日历。”
    子凡刷地跳了起来,“你会说话!你原来真的会说话!”
    我转头对他微微一笑。那一刻,我看见,子凡的眼珠停止转动,我听到他的心脏在“砰、砰、砰”强烈地跳动。我在对面的镜子上看见我的侧影,湿淋淋的长发垂在腰间,半遮住脸,一双黑眸波光流溢,雪白得近乎透明的脸——一个泥人自他那间浴室转一圈出来便换了个人,难怪他讶异。
    子凡用颤抖的手把一个黑乎乎的小物件递来,我接过左看右看,不明其意,疑惑地把目光移向子凡,他一愣,说:“这是寻呼机,上面有日期,你你不知道?”
    我不再说话了,因为的确不知道。一个人若不想让别人知道她不知道,最好的方法是缄默。
    现在已是公元2000年,二十世纪最末的一年,十一世纪最先的一年。我发觉我有许多事情不知道许多东西不了解。但这不要紧,很快地我就会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了解,如从前所有的重生一样。
    我在子凡的屋里住了下来,我也的确无处可去。子凡询问我的家世询问我的从前,我仍缄默。他以为我不愿意说——确实我也不愿意说,他叹一口气:“好吧,你不想说我不迫你,你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吧。等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好了,你可以先住在这里。”他发现我无颜色的唇,很是惊讶,沉思半晌抚着我的发说:“可怜的丫头,你严重贫血。”次日便买了不少补血品回来。

[不死鸟(2)]
    我在子凡的屋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许多东西,一切所谓E时代的知识点与流行面。
    锅上变出热腾腾的喷香饭菜;也无法令他的抽屉一夜间装满金银财宝;我也不会化作一缕烟藏在一只大的田螺里;不会变作一尾鱼躲在水缸中。我白天坐在凳子上,晚上睡那张唯一的床。而子凡自我来后把沙发当作了他的床,每天下班赶着买菜回来做饭给我吃,用他微薄的薪水养我。新的神话里故事已颠倒。
    其实我不是很懒,我只是很忙,忙着学新的东西以尽快融入现在这个世界。此外还有一点,我感觉我的身体愈来虚弱了,每重生一趟我唇上的血色会消退一些,千年前我仍是如绛红唇,如今却是似纸一般白,且我精力明显地不如从前充沛,现在我觉得我有点像那个叫林黛玉的女子,而曾经我有些讨厌她的病怏怏。
    子凡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我知道这不是他前辈子欠我的,前辈子我未对谁人有过似海恩惠。子凡对我好是因喜欢我,我清楚,在我头一回对他微微一笑的那一瞬他就喜欢上我,他的瞳孔与他的心脏出卖了他。而我呢,我可喜欢子凡?答案是不容置疑的否定。你可曾见过一个千年妖精会喜欢上什么人?我,是不会的!人类的生命如此短暂,流星一掠间便要逝去,且他的青春更是有限,很快地便会老去丑去,以我永恒的青春与美丽去爱一个凡人?可能么?
    不要指责我的自私。自私是千年前向人类学的,而他们的遗传因子也很好地把这一点留传至今。自私,不独妖精的生命里有。
    我依附着子凡的生命渡过了我最初的重生,然后在我觉得自己已可以独立时,我决意离开子凡。
    走的那日是阴天,没有太阳也不曾下雨,风沉沉地吹,我的长发拂在脸上,子凡伸手为我理开乱发,低低说:“我知道留不住你,可是,能否不要忘记我?”我嫣然一笑,轻轻点头。子凡眸子里透出一丝光亮,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我转身而去的那一瞬,手背上重重地接住了一颗晶莹的液滴,天上无雨,我想这大概是子凡的泪。然而,留一颗泪在我手上,又有什么意义。
    我也租了一套一室一厅,却比子凡那套豪华舒适许多。我爱奢侈享受。妖精无甚大志,不欲于红尘中争名夺利,虽人们称此为有上进心;妖精不想遗臭万年亦不希冀流芳百世——有何意义?妖精已活了千年,看世间风流人物来来去去,江山代有才人出,然百年之后却仍仅是一抔黄土一堆残骨。多少人记住又如何?无生命的骨骸骨灰会有感应?真是无聊呵!有些人说要为世间留一笔财富,可知地球缺了谁都照转?是历史选择了你,不是你选择了历史。有那闲工夫,不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若遁入古墓去!于是,妖精除却吃喝玩乐游戏红尘享受无味的生命乐趣,尚可做什么?
    我在外企找了一份工作,依靠一张假文凭。我已发觉现在这个世界什么都是虚假的,豆腐渣房子纸做的皮鞋兑水的酒医得死人的治癌药,便连美女的脸与身材也是经手术改版。一张假文凭,算得了什么,何况我妖精的能力远非这文凭所能概括。
    我持的是清华大学学士毕业证,公司里许多人跟在我后面笑脸相陪,大赞我是才女。自然皆为男士。我含着高贵的笑容与他们大谈我大学五年的生活,说那一年军训的辛苦。确实,说到水木清华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的历史,九十年前我亲眼看着它创建。公司里的女同事却不怎么喜欢我,经常会给我白眼,背地里说我坏话。然而我不在乎,我的工作能力有目共睹,有什么事可以难倒一个妖精?
    我买了各色各样的口红唇膏,粉红浅红艳红鲜红,把一张唇描得红润娇美,没有人知道我的唇原是全无颜色,除了子凡——哦,我已几乎忘却这个人了。
    一个妖精的心里,不会装下任何人。
    我过着我的逍遥日子,买了一台电脑,天天上网。自从在子凡屋中学会上网后,我迷上了网络,这是一个精彩纷呈的世界,妖精对于新鲜事物总有不可抑止的兴趣。
    一个夜里我在网路上闲逛——现在的妖精总在深宵上网,一如从前的妖精在深宵上街。我于千万ID间遇到了一个ID,它叫Phoenix,一看这名字我便隐隐地喜欢,像是遇到同类。我说:不死鸟你好。
    Phoenix:我不是不死鸟,我是凤凰。
    矜婕:凤凰鸟中王,羽翅似焰翻飞处,千古泣血,自在不死鸟。
    Phoenix:呵呵,姑娘喜欢诗词?
    矜婕:闲坐小窗读《周易》,不知春去几多时。
    Phoenix:矜婕,矜婕,试问夜几何?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独上Internet,不知心恨谁?
    我心里一阵惆然,宋时柳永一句“自春来,惨绿愁红,芳心是事可可。”教我愁肠百辗,当时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而我恨其触疼我心,拒不和词。而这多年后的Phoenix,不但与我谈诗论词,且直试我心。唉!孽缘!

[不死鸟(3)]
    自此与Phoenix日夜网上题新赋,一时不见那ID,竟“芳心是事可可”。
    妖精虽聪明,终有不及之处。我的电脑经我累日折腾,不知何故频频死机,辛苦码出的诗词辞赋也丢失不少。我想,这无生命的物体或是染上病毒了。找了些金山毒霸之类来杀毒,情况未改良。此时竟连字幕也显示不出。如今我一日不见Phoenix,如隔三秋。这却如何是好?
    想起了子凡。子凡是软件工程师,想必他可以帮我的忙。
    一个电话招来子凡,看他大汗淋漓忙碌半日,东调西测后,电脑恢复良好市民状态,大喜,赠了他白开水一杯,送客。
    不要怪我的没良心,妖精本就是没心没肺的。现在我的兴趣全在Phoenix身上。
    如同所有平常人的网缘一般,我和Phoenix终于要见面了。 见面的地点定在一个风清月朗的夜,一间幽暗迷离的酒吧。我坐在吧台旁转弄着手中的杯子,一个低沉悦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美人弄酒杯,深坐蹙蛾眉,不知心恨谁?”
    他来了。
    抬头望去,一张轮廓分明的脸,身材高大,五官端正,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男子的韵味。Phoenix,他没有教我失望。
    我们喝了许多酒,Phoenix一杯杯劝我喝。我们还摇色盅,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我输,于是又罚了更多的酒。
    我的脸火一样烫,我上洗手间的时候从镜子里看见脸颊娇艳似花。唉,倘若我的唇也能这样就好了。可我的唇是没有颜色的,我只靠口红支撑它的红润。
    最后Phoenix扶着我走出酒吧,我咯咯地笑,今晚好快乐啊!
    然后我们上了一辆出租车,然后,Phoenix我到了一所陌生的屋子。
    清寂,风幽凉,Phoenix掏出钥匙打开门,一股浓郁的花香扑面而来。
    这是怎样漂亮的一座房子啊!宽敞、高雅、舒适,且满屋的鲜花,各式各样的鲜花。
    我一进去就倒在花丛里,妖精眯着眼对不死鸟娇笑,“这是哪里?这里为什么这么多花?”不死鸟关上门,含笑走来,把脸趋近我,暖昧低语:“这是我的家,也是你的家,知道你今夜会来,用一室怒放的鲜花来迎接你——我的新娘。”
    新娘?他唤我作新娘?我有些不解了,迷惘的眸子落在他解去领带的手上,“你在做什么?”
    Phoenix摘一朵玫瑰轻拂过我脸颊,声音悦耳动听,“今夜,请你成为我的新娘!”
    我突然清醒过来,自浓醇的酒意中,自旖旎的氛围中,自漂亮的屋子馨香的花丛中。
    “Phoenix,今夜我不能够做你的新娘。”
    “why?”Phoenix已脱去上衣,坐到身旁,侧首要吻我。
    我避开了。“Phoenix,我是认真的,你送我回去吧。”
    我是妖精,一名千年妖精,妖精是不能与人类交配的,否则,妖精会魂飞魄散,会像尘埃一样慢慢消失于这个空间,从此不再有重生与轮回。
    可是Phoenix不肯就此罢手,他张开双臂拥住我。我严肃地望着他,“Phoenix,我不能做你的新娘,我们可以亲昵,但不能交配,否则我会死的。”
    Phoenix根本就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他把首埋于我肩窝上,吸吮着我的芳香。我推开他,郑重地重复了一遍。Phoenix呆住,问:“为什么?”我说:“理由日后或许我会告诉你,但现在我要回去了。”我起身要走,Phoenix却不放手,他说:“难得我们有缘相聚,不要放弃这美妙时光。”
    我眸子凝上了霜,我静静地问他:“这一夜风流,会夺去我的生命。在我的生命与你的快乐间,你选择么?”
    他涎着脸答:“没有快乐,要生命何用。”
    我愤怒了,这人只想着他的风流快活,全然不顾我存亡,“牧丹花死,做鬼也须让卿风流”?好个卑劣之徒!
    我沉下脸,拂袖而出,Phoenix急急拦住,道:“矜婕,别走!留下陪我!”
    我睥他一眼,懒得作答,伸手便要打开大门。Phoenix一把捉住我的手,用劲一拉,我整个人摔入他怀中,他猛地将我抱起,眼中如焚欲火,边道: “美女,春宵一刻值千金啊!”一边走向床沿。
    我死命挣扎,无奈,小女子只是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妖精呵!Phoenix已把我压在身下,于我脸上脖上狂吻,双手乱扯我衣裳……
    莫非,今夜便是我千年的宿命?
    门铃突然“叮咚叮咚”急促地响了, Phoenix稍歇一下,哑着嗓子发出一声咒骂,并不理会门铃,继续扯我衣裳。大门“砰”地一下被撞,一个人影卷着风扑进来一把拉开Phoenix。
    那张年轻的男人的脸,渗着汗珠,青筋突起,紧咬牙关,怒目直视Phoenix。
    子凡!
    Phoenix暴跳着挥拳霍霍向子凡,两人扭打起来。我呆了好几分钟,方回过神,大叫:“住手!”
    两人愣了一下,保持着搏斗的姿势一同看向我。我边理凌乱的衣裳边跳下床,风从外面吹来,阴凉凉的,我努力用平静的声音说:“子凡,我们走。”
    子凡狠狠盯Phoenix一眼,过来扶住我,Phoenix飞快地奔去挡住大门,双眸赤红,仍哑着嗓音,道:“矜婕,别走,我是真的爱你啊!”

[不死鸟(4)]
    真的爱我?以我的生命来换取他一刻的快活,这就叫爱?我想起一种名“黑寡妇”的毒蜘蛛,与伴侣交配后便会将其啮入肚子。可Phoenix是人啊!莫非,我弄错了,他本不是人?
    我淡淡地说:“我知道了,爱我,不过我现在不能接受你这种类型的爱。”
    我不想成为那只被吞入腹中的蜘蛛。
    Phoenix迁怒于子凡,气恨子凡的出现坏了他的好事,趁子凡不备竟狠狠一脚踢来,子凡措不及防,一下往后重重摔倒地上。我冷冷说:“Phoenix,是不是要我报警。”
    Phoenix怔了一下,似乎想作最后的努力,“叭”地跪在我跟前。我已不屑再看他一眼,他跪在那,就当他是一条狗罢。子凡爬起扶住我手臂,我们离开了这间充盈鲜花的漂亮屋子。
    听说,越是漂亮的东西越会有毒,如蘑菇。漂亮的男子如Phoenix。漂亮的女子呢?对子凡而言,我是否也是一种毒物?
    “黑寡妇”,据说是雌蜘蛛。
    子凡及时赶来救了我,我却一点感激之情也无。妖精,从来没有“感激”的概念。
    引我关注的是另一问题。“你如何知道我们在这屋子里?”走在夜的路上,路
    灯迷朦,树影绰绰,我用不带一丝情感的声音问子凡。
    “对,对不起。”子凡垂首低声道。没有转头但我似乎看见他红的脸。
    “上回帮你杀毒时我记住了你的IP地址,后来在你上线的时候我就偷偷进入你的电脑查看里面的资料……今晚我一直跟着你们。”
    原来如此,你看,狡诈也并非妖精独有。
    “你看了我与Phoenix互通的所有邮件?”
    “是,是的。”
    “对不起!”子凡又急急道:“对不起,我、我只是……我忍不住……我……”
    倘若概括一下今晚的事情,是不是可以打这样一个比喻:狼A打算吃掉我时一直在旁观察等待机会的狼B及时出现击退了狼A。下面就无需多作分析了,狼B的目的自然是不想猎物被他人先行夺去。
    我没有感激之意无可厚非。
    我甩落子凡扶住我的手,对他说:“好了,谢谢你救了我,再见。”
    子凡呆呆地看住我,路灯暗影下眼眸深不见底,眉心处浓浓地皱起一川忧郁。
    他好像很痛苦?是呵,他受了伤,脸颊红肿一块,嘴角一缕血丝,腹部还挨了一脚。于是,我说:“你伤得好像不轻,去看看医生罢。”
    他不动,仍凝望着我,似乎未听到方才的话。我看见他的手背还有血滴渗出来,忍不住又重复了一遍。
    “是么?我受伤了么?”他突然笑了,眉头还是皱的,却对我亲切地眨眨眼,嘴角的血丝又深一些。
    他不知道自己受了伤?那么,他的痛苦却是为何?
    我有些迷惘了,迷惘间漫不经意挥挥手顾自离去。
    回到我居住的屋里,亮开所有灯后,我发现,我手背上有一颗凝结了的血滴,深而浓。我对着镜子检查自己,没有发现一点伤口。如此说来,这血滴是别人的了。打架后,接近我的只有子凡。
    子凡,在我的手背上留了一滴血。
    突然想起紫霞在至尊宝心中留下的一滴泪。我是否,也应为一滴手背上的血而感动?
    我发了一封e-mail给子凡,告诉他,三天后我在黄山上等他,请他带一把锁去。
    倘若每一个生命都必须有一个终结,我愿在黄山的同心锁下对子凡说:I do ……
    纵我千年的生命从此不归。
    只为那人留在我手背上的一滴血。
    为他的痛不是因他淌的血。
    那天是公元2001年4月29日。
    我在黄山上等了三天,三天前我已到黄山,三天了未见子凡一缕踪影。
    我先是想他会否收不到e-mail,致电与他,公司说已休假,住宅电话打不进,手机关机。百般无奈下我只得使出素来不屑用的凡人女子常用之“紧迫盯人索命连环call”,我不停地打子凡的传呼,每隔几分钟就打一次,然而,风肃肃兮易水寒,讯息一去兮不复返!
    我把带去的千紫百嫣的口红全扔到山下,本想在最美丽的时候让他拥有我,本想让他拥有最美丽时的我,却不料妖精有意凡子无情。下山的时候我发现短短几日我瘦了很多,原来的衣裳披在身上飘飘松松,君不闻“为伊消得独憔悴,衣带渐宽——我悔!
    ”
    再见子凡又是三天后。总觉得“三”是个命运数字,为什么都是“三”?三个愿望,三道难关,三次机会……三天!多少神话童话都与“三”紧紧相连,在我自己的生命神话里也逃不去这定律。我在电脑前上网,和一个刚搭上的ID打情骂俏,我告诉那自称窈窕淑女的ID我不是君子是登徒子,窈窕淑女吃地笑,我以为她(估且称之为她)会说好色不怕,Come on——baby!孰料她甜甜笑着说:登徒子?是不是和孔子一样的人?
    登徒子兄听到了或许会开心的;东家之子倒也谢谢这位淑女了;孔子不定会吐血身亡,他那七十二圣贤门徒只怕要告淑女恶意诽谤。

[不死鸟(5)]
    我终于没了聊兴,转身细听已来半日的子凡唠唠解释些什么。
    子凡说,五一期间他有很要紧的事,所以无法赴约,请我原谅。
    “要紧的事?”
    “是的。”子凡眉飞色舞起来,“五一是我们集体联手攻克美国网站的非常作战时期,同时也捍卫修复了不少国内被黑的中文网站。”
    原来如此,子凡便因参与五一中美黑客之战而失约。
    我盯着眼前没有生命的电脑,心中百般不是滋味。我愿意子凡告诉我他病了或所有通讯工具失灵,而不是坦诚地告诉我这一理由。多少年之前恐龙种族灭绝,大多数人愿意接受的观点是天体撞击事件这一地外因素对地球生命的一种干涉,即彗星撞击地球引发大灾难导致恐龙这种统治地球的大型动物彻底毁灭。然而若是这种全球性的灾变,地球上所有生灵都在劫难逃,却为何许多仍繁衍至今?且恐龙的灭绝并非一朝一夕,自第一批恐龙的死亡至最后一个恐龙家族的倒下,历经上千万年。还有一说是多数食草恐龙赖以生存的蕨类植物——靠孢子繁殖的不会开花的植物被更具竞争力的拥有花这种新繁殖器官的植物挤出生态链,固执的恐龙因食物缺乏而逐步走向灭绝。但这一说法明显地理由不甚充分。故而,为何我们不能解释恐龙的灭绝是因它们内部间的纷争?草龙、剑龙、翼龙……同种类不同种类间的恐龙起了纷争,互相搏斗要将对方置于死地,于是一批批的恐龙不断倒下,这场远古战争持续千万年,终以整个恐龙种族的灭亡而告罄。今时今日,统治地球的另一种族——人类,也开始了无休止的纷争。纷争的结果呢?互使用核武器攻击对方、令地球一片硝烟、蘑菇云处处核辐射最终同归于尽重蹈远古时期同样统治地球的另一生物灭绝之覆辙。
    我深深厌恶这类的纷争,而对于子凡为与美方的黑客之战而疏忽遗忘我,我更不能原谅。须知,在一个女子生命中,爱情往往排在第一位,而她自会要求对方也将之排于首位,否则,出现的是不等式,她的心理便会不平衡。况且,对于一名妖精而言,她只知道妖精与人类之别,却不晓人类之间的分歧。妖精是没有国籍的。
    子凡却是中国人,且是极富正义感使命感的中国热血青年,他自豪地认为五一期间摒弃风花雪月他做了一件意义重大的事,给予国际强权主义迎头一击。他甚至固执地等着妖精的赞可。
    两种不同的思想碰撞,剧烈碰撞,激出的火花燃尽了妖精心里最后一点爱意。
    我觉得我和子凡真是属于两个不同世界。
    不带一丝感情地,我淡淡地说:“若你能令我的唇重着颜色,不需任何化妆物也浑然有色,我便相信你是真情,接受你。”
    子凡呆住。
    我花瓣一样的唇隐约映在屏幕上,姣美娇柔,然而,白得近乎透明。无半点脂粉的素脸在漆黑长发映衬下,诡异莫名。风自窗口吹来,扬起我的发,其中一根轻轻一飘,飘落子凡手上。我的声音如我的眸子一样冷,“你走吧,没有想到令白唇回艳的方法之前不要见我。”子凡后退两步,欲语又止。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是的,谁会有这方法?我不过给了子凡一个永远无法解开的扣。
    子凡失意离去,持着我那根发丝。他走后我感到一阵轻松。妖精,不要那些沉重的感情!
    我继续我纸醉金迷的生活,吃喝玩乐,极尽魅艳手段诱惑不同的男人,在最后一刻又脱身而去,看他们倏然失落的种种模样,怡然大笑。时间飞快地流逝着,我在一个地方每呆一定时期,当看见周围的人纷纷衰老,便悄然离开,到另一处寻觅新的动感新的刺激新的快活,人们没有发现我的异处。
    许多许多年了,又过了许多年,美国总统已不知换了多少届,北京申奥已放入历史书让小学生背,安南早经作古。我在碌碌红尘中继续游戏人生。浮沉千古事,谁与问东流?
    这一日,我在迷离酒吧中用迷离的媚眼又盅惑住一个男人,一个英俊的男人,看起来也很有钱,开着宝马,戴着劳力士金表,请我喝XO。后来我们决定开车出去看月亮——谁知道那灰蒙蒙的天月亮会躲在那片云层后?到一处草青花香树婆娑之所在,停车坐爱枫林晚。突然灰蒙蒙的天倾下滂沱大雨,其时我们正在树丛深处谈心,距车子较远,待奔回车内,已雨湿衣襟。我掏出纸巾擦干脸上雨痕,想起梅花妆经一塌糊涂,便顺着雨水洗尽铅华。英俊男人把手伸来扳过我的肩,低头欲吻我,忽然停住,眼睛里惊异一片,他猛地向后急退,颤抖的手指住我,叫:“你的唇,你的嘴唇,怎么什么颜色也没有?”我轻轻笑了,无颜色的唇便微微由两边往上翘,“很奇怪吗?这样不美吗?”英俊男人惨呼一声,这个方才还信誓旦旦无论我生老病死美丑与否都一片痴心昭明月(他忘了今夜无月)的人,打开车门匆匆弃我而去。
    我再次无声地笑了。
    夜,默然,唯有雨声淋漓。似乎没有人听到我的笑,纵游荡于空间各处的精灵。我蓦然想起了有一个叫子凡的男人,想起那张年轻的男人的脸;想起在积满落叶的森林中他似乎听到我心里的轻笑;想起了,他看着我无颜色的唇,抚着我的发说:“可怜的丫头,你严重贫血。”

[不死鸟(6)]
    插进门孔一拧,竟然开了。这许多年,这儿竟未换锁。厅内一长两短的沙发与一张茶几,一尘不染,仍旧多年前的花色与纹路。竟然,这也未变。我走进房间,一张一米二宽的床,书柜书桌,破旧的电脑。一切犹如当年。为什么?为什么全不曾改变?我在凳子上坐下,轻轻抚着残旧的键盘,当初,我在这学会电脑学会上网。往事依稀若梦。我妖精的心也不由怅惘于世事沧桑。当年那个捡妖精回来的人呢?
    大门“咿呀”一声打开了,我心跳突然加速,呵,他回来了,那人回来了!
    我怀着重逢的喜悦走到客厅,我看见起先走过的那个老态龙钟满脸皱纹的老伯。
    我愣住,老伯也愣住。
    一分钟之后老伯颤巍巍地叫:“矜婕!”
    我明白了,他是子凡。花白而稀疏的头发,额上纵横的皱纹诉说着岁月如梭,微鞠的腰,青筋突起枯瘦的手。
    我的眼眶忽然有些湿润,一种从未曾有过的感觉充溢心头,我拧过头望向窗外,努力不去看他,我说:“子凡。”声音竟空洞得教自己惊耸。
    老伯笑了,掩饰不住的快乐,“我知道你会回来的,矜婕,我一直在等你!你看,我没有迁过住址,我怕你来了找不到我;我没有换锁,我怕你来了进不了门;这屋子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我住在这就感觉你好像还在身边一样!”
    妖精眼睛里的雾气越来越浓。“你在等我?为什么?”
    老伯高兴得咳嗽起来,缓一缓气后急急说:“你说过,若我能令你白唇回艳,你就相信我的真情啊!”
    是么?子凡,你还记得,这许多年了你竟仍记得。
    妖精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眼泪,那种热热的液体正从她脸颊流过。
    对不起,子凡,当初许的诺,我早已忘记了。当初,我无非要给你一个永远解不开的扣。却不料,这扣扣住了你一生。
    苍老的子凡颤巍巍走上来,伸手欲触我,又蓦然缩回去,苦涩笑道:“现在你终于来了,真好,我一直担心我等不到这一天。”
    玻璃窗上隐约映出一张苍白的脸,精致的下巴,长而浓的睫毛掩衬下,双瞳如一剪秋水。子凡全然不讶异于我的不老。是的,他是听得到我心里之笑的人。
    我在这老房子住了下来,年迈的子凡说,他要令我白唇回艳,他说,这是他一辈子的心愿。
    当他苍老的声音吐出“一辈子”时,妖精无法抗拒。
    我仍没有化作一缕烟或一尾鱼,我仍居于房间里眠在那张唯一的床,老态龙钟的子凡缩在厅外沙发上,每夜里传来阵阵艰苦的咳嗽声。
    我要求与子凡互换床,子凡不肯,他布满点点老人斑的枯瘦的手轻抚我发上,笑道:“这样我才能找回一些些年轻时的感觉。”眸中千丝万缕复杂的眷恋。
    我在床头发现一个精致的玻璃盒子,苍老的子凡站在房间门口静静地说:“从前一直觉得你像玻璃,站远了,几乎看不到;站近了,又易被割伤。却总深怕你会碎去。”
    盒子里有一根长长的发丝。
    便是这发丝,缠住了子凡的心缠住了他一生?
    子凡每天端一碗药给我喝,褐红色,浓浓的中药味,还有浓浓的腥气。我屏住呼吸喝下去,子凡说这种药可令我白唇回艳,我不想让苍老的子凡难过。
    日子悄悄地过去,这段时间日子似乎过得非常慢。
    时常地我涂上淡淡的口红陪子凡上街,路人会指着我们说这人的孙女真孝顺。子凡浑浊的目光透出无比苍凉,饱经风霜的脸却浅浅地挂上笑。
    夜里子凡的咳嗽声越来频繁,而他的步伐也日益蹒跚。
    意外地,我苍白的唇竟渐渐回复红润。先是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红,缓缓地出现隐隐约约的淡红,而这一日,我坐于镜子前端详自己,花瓣一样的唇一片嫣红。多少年了,多少年我没有看见这姣美的颜色浑然于我唇上。我轻抚着自己的唇,子凡艰难地走进房间,颤抖的手递来一碗热气腾腾的药。我回眸看向子凡,快乐地笑,“子凡,我的唇重染颜色了!”子凡欣慰地笑了,“是的,我就知道这方法一定有效。”
    我接过子凡递来的药,腥气扑鼻,好难闻啊!可是,它能令我白唇回艳。我端起药一饮而尽。
    回眸看镜子,镜子里我的侧影,乌亮的长发垂在腰间,半遮住脸,一双黑眸波光流溢,雪白得近乎透明的脸,花样红唇娇艳欲滴。我看见,镜子里看我的子凡的瞳孔停止转动,我听到他的心脏在“砰、砰、砰”强烈地跳动。我转过头对子凡微微一笑,子凡满脸的皱纹舒展开来,说:“你信了么?你信我的真情了么?”

[不死鸟(7)]
    信,我当然信了,一个人以他的一生来证明对我的爱意,我如何能不信?妖精亦有情。刚喝下去的药盈在心间,甜丝丝。我相信此时我的笑容是千年以来最真最纯最妩媚。
    凡的血!子凡把他的血加上中草药,熬成一碗碗给我喝!
    方才喝下去的在体内甜丝丝的药,突然间化作千万根针,针针刺痛我心。子凡,你何苦?!
    地上老态龙钟的子凡,头发稀疏花白,满脸皱纹。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张年轻的男人的脸,那张或快乐或悲伤的然而年轻的脸——妖精的泪奔流而泄,这是我千年来第二次流泪,为同一个人流泪。
    我扶起子凡,让他靠在我怀里,我的泪一串串落在他脸上。当年他留了一滴泪于我手背,现在我就要还他这许多泪,一切,是否宿命?
    子凡已虚弱得说不出话,浑浊的眼睛在一点点暗下去……
    当年,他留了一滴血于我手背,现在,我是否当还他数倍的血?
    我端起镜子,看一眼镜子里自己千年不变的脸,手一松,镜子摔到地上,碎成许多瓣。我拿起一块碎的镜片,往手腕上用劲一割,清液流出,凉凉的,没有一丝温度,透明的,不带一丝颜色。这可是我的血?千年了,我第一次看见自己的血,或许,也是最后一次。
    我把这透明的清液滴入子凡口中,他的眼睛已几乎全闭上,一动不动,静静躺着,没有呼吸。
    子凡,你的生命要终结了吗?
    透明的液滴缓缓自我手腕流淌,我忽然感到这清液有了一些暖意,低头望去,竟慢慢带出一丝丝红的血色。我知道,这是子凡的血。
    千年来我每经历一段人生,看一场世态炎凉,再次重生后,血液就冰凉几许,心间对这世界更冷漠一分,而我的唇便随这冰凉与冷漠逐渐褪色,直至现今的全无颜色。而子凡以他的血液注入我身体,以他的生命告知我世间的温情,暖我的血,暖我的心,让我白唇回艳。
    子凡,欠你的,一千个千年也偿不了!
    我的血越来越快地滴入子凡口中,他的白发在慢慢转黑,满脸皱纹渐渐平复——我视线已有些模糊,模糊中我看见床头那玻璃盒子里的发丝在一点点隐去,逐渐不见。我知道,我自己也将消逝于这空间了,像尘埃一样消散,不再有重生与轮回。全身无力,我又将要忘记时间了,然而这一次没有分筋错骨的疼痛,只有轻松快乐。此次忘记时间后,再无重生,我不悔!
    在我手腕终于滴不出血时,我看见子凡睁开了双眸,清亮富朝气的眼眸,那张年轻的男人的脸,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亲切地对我眨了眨眼。
    我对他最后一笑,一瞬间,身躯消融于空气中,漆亮长发、明眸、艳唇、苍白的脸,消融于空气中……
    我感觉自己飞了起来,呵,千年以来,虽我是妖精,可从不曾飞翔,妖精的梦里一直想着自己会飞,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像传说里的妖精一样飞。今天,我终于飞了起来……我在心里轻轻地笑了。
    我是一名妖精,千年妖精,千年以来我一直生活在这空间,默默地为这空间的人们服务,尽我最大的努力给予他们欢乐、幸福。
    我是妖精,没有仙法,不能化作一缕烟藏在一只大的田螺里不能变作一尾鱼躲在水缸中,我只是每隔一个周期有一次分筋错骨的疼痛,痛至忘记时间,尔后又继续我的人生,仍以同样的脸,记得从前发生的一切事情。
    镜子里我的脸,一张年轻的男人的脸,洋溢着快乐的笑容,我眨眨眼睛,镜子里的脸也眨了眨眼睛。我的唇,血一样艳红。
    千年前,在我开始我最初的妖精生涯时,我睁开眼睛,看到一张苍白的脸,漆亮长发,明眸,艳唇,对我嫣然一笑,然而只一瞬间,便消融于空气中。我疑心自己做了一个梦,从地上坐起,发觉自己满脸的泪,但我眼眶是干的,那是谁留在我脸上的泪?那么多的泪。我体内甜丝丝的,一掬清液在流淌。我看见一个玻璃盒子,一个空的玻璃盒子,我的心猛然一跳,听到自己说:“一直觉得你像玻璃,站远了,几乎看不到;站近了,又易被割伤。却总深怕你会碎去。”
    碎去了吗?你。空气中无处不有你的味道,浅浅的芬芳。我妖精的心被一颗扣扣着,扣了千年。
    千年以来我一直默默地生活,尽我最大的努力给予世间人们各种温情,暖化许多冰凉而冷漠的心。
    你,知道吗?
    我知道你知道的,对么?虽然你缄默。
    但我听到了你心里轻轻地笑。
[肉香(1)]
    我从一位乡下的远房亲戚那儿弄来了一叠厚厚的资料,据说是我们家族一位唐朝的祖先留下来的遗物。亲戚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能弄坏,更不能弄丢,否则祖宗的在天之灵饶不了他。
    张很脆,有种一碰就要碎成粉末的感觉,我极其小心地掀动着,于是我的整个房间都被这种古老的氛围缠绕着了。
    全是书信,一封又一封,那种直版的从上到下,从右到左的楷书。非常美的毛笔字,既不像颜体,更不是柳体,而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风格,也许这种风格早已失传了吧。但这美丽的楷书像是一个女孩子写的,不会是我的那位祖先吧,或许是他的夫人,甚至是情人?不,我细细地看才发现不是,这是一个男人写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字迹既绵软又不失潇洒,但我能隐隐约约地看出一种奇怪的气氛,从他的字里行间,从他的每一撇,每一捺,都深深地潜藏着一种——恐惧。
    是的,我是经过了整整一天才看出来的,这种恐惧隐藏得很深,我当时没有看信的具体内容,我只是从他的笔迹中才悟出了什么。我仿佛可以感觉到,他在写信的时候,浑身都充满了一种惊恐,从他的周围,也从他的内心深处。但他的手并没有像普通人那样发抖,他的笔触依然有力,只是在毛笔尖上蕴藏了些许的寒意,冰冷的寒意,也许他自己都没有发觉。
    这不是我的那位先祖写的,是另一个人写给我的先祖的信。全都都是文言文,我尝试着把第一封信翻译成了现代白话文。
    “进德吾兄:
    从长安一别已经十年了吧。我现在才突然给你来信,请不要见怪。你知道,朝廷赏赐给我一栋豪华的宅邸在长安,以及关中的千顷良田,和江淮节度使的官职。可我从第一天起就辞官不做了,我离开了豪宅与良田,独自一人回到了坤州,住在当年我的刺史宅邸里。一晃十年就过去了,我独自一人,孤独地虚度年华。我时常回想起当年安史贼党作乱之际,我是坤州的刺史,你在我麾下为将,你我死守坤州三年,使史思明的数万大军始终无法陷坤州而下江淮。最终我们等来了援兵,立下了大功一件。
    进德兄,我越来越想念你们,和当年与我一同出生入死的官兵们。这次给你写信,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我家正在闹鬼。
    段路”
    我没有想到,我的这位叫进德的祖先原来还是安史之乱中唐朝的一员大将,与这位叫段路的刺史一同死守坤州。但问题是,我的历史知识告诉我,根本就没有坤州这座城池,在安史之乱中,也从没有过段路死守坤州这么一档子事。我有些疑惑,于是打电话给我的另一位远房堂兄,他是我们家族中最有学问的人,目前在攻读历史研究生。
    他在电话里听到了我的提问,然后他沉默了半晌,才慢慢地说:“是的,你现在看的这叠信我在一年前也看过,我立刻就完全地陷了进去,我查找了各种资料,甚至到安徽与江苏的北部做过实地考察,但令我失望的是,没有,什么都没有,也许历史遗忘了我们的这位祖先还有段路。但我请专家鉴定过,这些信的确是唐朝人的真迹,绝不是后人的伪造。听我说,你不要再看了,你也会陷进去的,这些信很可怕,蕴藏着鲜血,历史的鲜血,你好自为之吧,再见。”
    我久久地呆坐着,仔细回味着这位历史研究生的话,他从小就有些神秘感,喜欢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什么历史的鲜血,我看他是在故弄玄虚,这只是一叠古人的通信罢了,难道那些早已成为枯骨的人会伤害到我吗?但我仍不得不提高了警惕,我开始打算把这些信还掉。但我已欲罢不能了,也许是因为段路最后的那一句话“我家正在闹鬼”。
    我继续打开了第二封信,把它译成了白话文:
    “进德吾兄:见到你的信,我万分高兴,原来你也早已解甲归田了,这是好事。上次我说,我家正在闹鬼,是的,这鬼一直纠缠着我。我隐隐约约觉得从我十年前从长安搬回坤州的那天起,这鬼就在这间古宅里出没了,只是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鬼。但是今年,它越来越频繁地活动着,其实我向来都不害怕鬼,但是这回我真的有些恐惧了。你也知道,当年坤州的刺史府是一间很破旧的古宅,战争结束后,新来的刺史新建了一个刺史府,而我则独自居住在这栋旧宅里。这间宅子很大,也很破,你不知道,我没有雇佣一个仆人,诺大的宅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靠着我在关中拥有的那千顷良田度日,每个月,我在那儿的代理人都会给我带来粮食和钱。我一个人过惯了,朋友们劝我再续弦一个妻子,我也拒绝了。你续弦了吗?天哪,现在鬼又来了,它折磨着我,我不能再写了,就到这吧。
    段路”
    这封信没有什么新的东西,但至少可以告诉我,我的祖先做过鳏夫。窗外的阳光异常的强烈,我在家里胡思乱想着,我想到了坤州。
    坤州,这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城池,但我宁可相信它存在过,因为在历史上,像这样因为种种原因被遗忘的例子实在太多了。可我难以理解的是段路和我的这位叫蔡进德的祖先是如何在坤州死守三年,抵挡住史思明的数万大军的。在安史之乱中,张巡和许远死守睢阳,最终还是城破身亡,段路难道比张巡的本事还要大?这种疑问困扰着我,促使我打开了第三封信。

[肉香(2)]
    里闹了鬼,奇怪的事情就不断发生了。昨天我的一只白猫失踪了,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后来我发现我的厨房里传出了一阵肉香,我已经十年没吃肉了,自从战争结束以来,我就成了一个素食者,过着和尚般的生活。我非常惊讶,我从没煮过肉,我揭开了锅,天哪,里面是我的那只失踪的猫。这只猫被大卸八块,毛全拔光了,内脏也清理了出来,肉都被煮熟了,我当即晕了过去。虽然我当年也在坤州血战三年,见到无数血腥的场面,但这十年来,我几乎从未见过来血,而且我与猫的感情也越来越深,见到如此惨状,我像死了妻子一样嚎啕大哭。我明白,这一定是那鬼的所为,因为,我的宅邸过去是刺史府,有非常高的围墙,并且由于我家闹鬼的传闻全城皆知,没人敢闯进来的我痛苦万分。进德,这是报应,十年前的报应,你应该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段路”
    “报应”是什么意思,我无法理解,而且他说我的先祖也是明白的,究竟有什么事?我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鬼魂,至于鬼魂杀猫并把猫给煮了则更是天方夜谭了,也许段路得了精神分裂症,产生了幻觉,没错,一个人在这样一栋阴森恐怖的古宅中独自生活十年,精神肯定会崩溃的。他还提到了“月香”,明显是个女人,也许是他过去的妻子,可以肯定的是,他深爱着月香,但他后来又失去了月香,于是他为了追悼亡妻,一直住在妻子死去的那间房间里,并且以素食吃斋度日,放弃了荣华富贵,真是个难得的有情郎啊。
    已经是夕阳西下了,黄昏的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也洒到了这些古老的信纸上,涂上了一层鲜血般的颜色。我知道阳光对文物有破坏作用,急忙把信都移到了阴暗处,在阴暗的光线中,我打开了第四封信。
    “进德吾兄:在短短的十天之内,我有六只猫被杀并给煮熟了,尽管我把厨房的柴火连同灶上的锅全搬走了,天天到城里的寺庙吃素斋,但那个无孔不入的鬼仍然不知从哪儿弄来了柴和锅。我恐惧极了,每天晚上,我都把所有的猫都聚集到我的床上,与我睡在一起。这张床在十年前是我和月香睡的,非常宽大,睡在这张床上,我几乎每晚都能梦见她,她还和十年前一样年轻美丽,永远是二十岁。
    你一定不会忘记吧,当年我和月香是多么恩爱,成为你们这些将领和军官们羡慕的对象。是的,月香是个才女,她作诗的才华不在我之下,每天晚上,她为我掌烛,我作一首诗,然后我再为她掌烛,她再作一首诗,每次她的诗都比我好。只可惜她生来就是个女人啊,如果月香是个男子,做官肯定能做到宰相,做文人也一定会流芳百世。可她又具有女人的一切优点,美丽贤淑,对我体贴入微,在当年坤州所有的官员家眷中,她的女红也是最好的,我清楚地记得,进德兄,你的妻子还曾专门向月香请教锈锦屏的技巧。如今,一切都过去了,她们都已经不在人世了,你我也都不问政事了。当年她睡的位置上正睡着一群猫,尽管它们在夜里是极不安分的,真是世事难料啊。我真怕它们都被那鬼掳去做成了猫肉汤,它们是我生命里最后的希望了,进德兄,你看我该怎么办呢?请给我指点迷津。
    段路”
    我忘了吃晚饭,尽管我肚子的确饿了,可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些信深深地吸引住了。段路的这些文字有一股不可抗拒的魔力,就像加了某种咒语,你一旦打开它就再也关不上了。从段路的文字里,我似乎看见了那个叫月香的女人,如果段路的描述属实,那么我真的感到很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会生在二十世纪,而不是公元八世纪,我非常想见一见月香。我明白我走火入魔了,我这才相信了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堂兄的话。天色渐暗,在我打开了灯的同时,我也打开了第五封信。
    “进德吾兄:看了你的信,非常感谢你给我出的这些主意,但恐怕我都办不到。首先,我不会离开坤州的,因为月香和我在坤州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当然也包括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光。我想如果离开了坤州和这座宅邸,我立刻就会死的。第二,我也不会去请驱鬼的和尚道士来的,如果把他们请来的话,一定会打扰月香在天之灵的安息的。所以,我只能继续留下来,与鬼周旋到底,告诉你,现在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五只了,其余的都被鬼害死了。进德兄,你不会明白的,这座古宅中,到处都残留着月香的气味,十年了,这种气味不但没有消散,反而更加浓烈。我时时刻刻地感到月香还没有死,她就在我的身边,她陪伴着我一同度过了十年的光阴。我现在每天晚上仍在作诗,作怀念她的诗,有时第二天早上,我居然会发现在我作的诗下面还多了一首诗,那是月香的笔迹,还是写得那样好,与我写的那首是对应的。月香就在我身边,不管你相信不相信,她就在我身边看着我,是的,现在,我在给你写信,她在我旁边,她正告诉我该怎么写,确切地说现在是她口述,我执笔。十年前,她的确死了,但十年后,她又的确活着,天哪,让我怎么才能说清楚,总之你是不会相信的。此外,还告诉你一件事,现在的坤州城,几乎每一户人家都在闹鬼,每个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坤州城像大海里漂泊的一叶扁舟,甚至比安史之乱时我们被围困了三年那会儿还要恐慌,当年的敌人毕竟还是人,而现在坤州的敌人则是鬼。

[肉香(3)]
    段路”
    、肝、胆、肠、脾、脑、腿等等都是月字旁。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看下去。电话铃突然响了,
    是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的堂兄:“看到第几封信了?我知道你现在很犹豫,一年前我也和你一样,我现在能从电话听筒里嗅到你那里的血腥味,真的,既然你看了那么多,那就继续把它给看完吧,明天早上到我的研究所里来一趟吧。再见。”
    我握着电话,一句话也没说,听他说了那么多话。挂了电话,我感到这间屋子的气氛有些不对,我突然觉得我现在就是段路了,我和段路一样独自生活在一个大房间里,真的,我就是段路,段路就是我,这些信全是我写的。是吗?我问着自己,然后我发疯似的摇着头。我打开了第六封信。
    “进德吾兄:刚看完你来的信,你说当年随我死守坤州并一同受到朝廷赏赐的十二位将领和军官已在今年全部意外地死亡了,这真的很让我心痛。你说刘将军是在成都喝醉了酒掉进河里淹死的,真不可思议,我清楚地记得刘将军的水性非常好。还有李将军在他儿子的婚礼中无缘无故地上吊自杀,这也是不可能的,他那种开朗乐观的性格,还会自杀?而且是在那种大好的日子里。更有甚者是张将军被他的家人砍死做成了人肉馒头给煮了吃了。其他人的死状也是非常奇怪,他们当年在坤州的尸山血海中打仗都没有死,怎么会现在却接二连三地出事,而且几乎是在同一个月里。进德,我非常担心你,你不会有事的吧。现在我也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一只了,但它活得很好,是一只美丽的波斯猫。我要用我的生命来保护它,我发誓。”
    夜很深了,我困了,于是我捧着这些信慢慢地在沙发上睡着了。睡了一会儿,我突然闻到了一种奇怪的气味,这气味带着浓烈的馨香,发疯似地直往我鼻孔里钻。我受不了了,我循着香味,到了我的厨房,不知是谁在煤气灶上点着大火烧着一个不锈钢锅子。我揭开了锅盖,里面是一锅肉,确切的说是肉汤。汤面上漂浮着一层厚厚的油,我用调羹喝了一口,这是一种我从未喝过的汤,味道非常美妙,这一调羹的汤从我的舌头滑到咽喉,再进入食道,最后流进了我的胃,我的胃很贪婪,把这些美味的汤都搜刮殆尽了。我还没吃晚饭,也就顾不得许多了,我又用筷子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咀嚼起来,肉丝被我的牙齿嚼碎,然后我舌尖上的味觉器官又得到了一次刺激,是的,从小到大,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是谁煮的呢?很快,我就带着疑问,把一锅肉差不多全扫进肚子了。最后,我在锅里发现了一样东西———手指头,人的手指头。
    我哇地一口吐了出来,然后我惊醒了,原来这是一个梦。
    我刚才睡着了,竟做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梦。我心惊肉跳着,浑身冒着虚汗,一时间睡意全消了,现在已是半夜两点,我强打着精神打开了第七封信。
    “进德吾兄:坤州城已经陷于一种巨大的恐怖中了,不断有人奇怪地死去,城外到处都是新坟,而且死的都是男人。全城充满了死人的臭味,和尚与道士都忙着做法事。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坤州流行了瘟疫,唯一的解释就是鬼魂作祟。但我还活着,还有我的最后一只猫,它活得很好,每晚都睡在我怀中,就象月香。经过这些天来,我渐渐地觉得月香的确还活着,就活在这只美丽的波斯猫身上,是的,所以现在我可以说,我又重新得到月香了,她永远都不会和我分离的,我们永远在一起。起风了,带着坤州城里死亡的气息的风贯穿了我的房间,席卷过我们的身体,虽是盛夏季节,我却感到了一种冰凉彻骨的感觉。报应,这是因果报应,谁都逃不了。
    段路”
    看到这儿,一阵风穿过了窗户打在我的额头,我望望窗外,下半夜的月亮却特别圆。我开始明白段路所说的报应的意思了,我能想像坤州城一定是遭到了某种灾难,这种灾难是人类自身造成的,我一向不相信有鬼魂存在,但灾难肯定有,只是通过某种特殊的方式。这使我增加了读下去的勇气。我打开了第八封信。
    “进德吾兄:今天是七月十日,你还记得十年前的七月十日吗?相信这一天你我都永生难忘。七月十日,每年这个日子,我们的心中都隐隐作痛。我说过报应,今天就是报应的日子。当年我们死守坤州,全城只有五千士兵和两万百姓。我们的粮食准备很充分,但没想到安史叛军的准备更充分,终于两年过去了,重围中的我们吃光了全部粮食,包括所有的老鼠、猫、狗、甚至战马,所有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全城人都在挨饿,这样用不了十天,坤州城就会不攻自破。睢阳也已经失守了,我们如果完了,叛军就会长驱直入地攻入江淮地区,大唐也就完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我给你们煮了一锅肉,你们都很惊讶哪来的肉,我没有说,只是让你们先尝尝。

[肉香(4)]
    的,不如死在我爱人的手里,让我的肉体进入你的肉体之内,让我成为你的一部分,从此,我们就永远都不会分开了。来,动手吧,像个男子汉那样,如果你还是我丈夫,动手吧。
    不,我下不了手,但月香夺过了刀子,她把刀子刺入了她自己的心口。她微笑着,对我微笑着死去,胸口还插着那把刀。那时我痛苦万分,真想自己也一死了之,但最后我还是无法控制住自己,我疯了,那夜我真的疯了。我想到了段家的荣誉,我想到了死守坤州的誓言,我把月香肢解了。我说过,那夜我疯了,我爱她,所以肢解她,这就是理由,这理由你们永远都不会理解的,因为你们没有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是的,我把她肢解了,完成了她死前交代我的事,我把她的肉剁下来,她的肉充满了香味,天生的香味,她是个绝代佳人,就算变成了一堆锅里的肉。当时我干这事的时候,一点都没有罪恶感和恐惧感,那夜我真的疯了,我只想永远地和她在一起。我把她的肉给煮了,煮了几大锅,我自己先吃了一锅,那味道美极了,其实我内心也痛苦极了。然后,我把其它的几锅分给了你们。爱一个人有许多方式,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想这是最合理的方式了。进德兄,接下来就是你,你哭完了之后,立刻回到了家里,把你的妻子和小妾也给杀了,煮成了一锅肉。于是,所有的将领和军官都开始吃自己家眷的肉。后来我们干脆把全城的女人都关了起来,总共一万人左右,我们每天吃三十个女人,全城的男人居然没有一个反对。有的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被人吃了都无动于衷,自己还吃得最多。为了养活这些女人,我们还安排了女人吃女人,当然她们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还以为是猪肉。于是,我们就靠着吃人肉熬过了将近一年,这一年的坤州是恐怖的世界。终于我们等来了救兵,坤州守住了。十年了,我终于把这些话说出口了,七月十日,今天是七月十日,我想这该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们的罪过是无法饶恕的,天哪,我看见月香了,真的是她,她微笑着来了,她是来带我离开这个世界的。进德兄,如果你能收到这封信,那一定是月香带给你的,请千万不要害怕,珍重啊,进德。你要当心——幽灵的报复。
    段路”
    这是最后一封信,我颤抖着看完了它,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即便是唐朝想必也不会发生这种事的。段路一定有精神分裂症,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就像唐人的传奇,总有些不可思议的事。可我不能自拔,尽管我不相信,但从这古老的纸张和字迹中传出的气息却又强迫着我相信。我又隐隐约约地发现这最后一封信上有许多浅红色的斑点,很淡,但却很密集,这是什么?是血迹?难道是段路的血,经过了一千多年,永不磨灭地保留在这纸上。也许这就是堂兄所说的历史的鲜血?
    天色渐渐地亮了,我茫然地坐了很久,直到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驱除了那股唐朝的气味。我把信全都放好,带着信赶往我堂兄所在的研究所。
    堂兄早已等着我了,他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的脸色的真难看,一夜没睡?是不是,你一定把信全看完了,你相信吗?”
    “我不知道。”
    “可我知道,昨天晚上我对你说什么都没有用,是我骗了你,我不愿你看下去,但是现在我必须告诉你真相。这是真的,坤州的确存在过,干为男,坤为女,顾名思义,坤州是一座以女人为主的城市。在安史之乱后的第十年,突然全城发生了巨大的灾难,男人几乎全死光了,于是这座城市成了死城,被放弃,如今只剩下一堆田野中的废墟,在史书上也没有留下任何记载,我花了整整一年才研究出成果的。事实上,被围困的城市中发生吃人肉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绝不止一次。”
    “那么我们的那位祖先呢?”
    “这位名蔡进德的先人在收到段路给他的最后一封信的当天晚上,举火该关键字已经被屏蔽,没人知道原因,而这些信却都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
    “那么说真的是有鬼?”
    “不,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世俗认为的鬼魂,那的确是段路的臆想,是他长期自我封闭的结果,他一直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他独自忏悔了十年,内心充满了痛苦和对爱人的思念。于是在精神上他产生了幻觉,这是一个人心灵深处不断斗争的结果,他失败了,他败给了他自己的灵魂,于是他的灵魂就不属于他自己了,所谓的鬼魂,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个自我,另一个代表爱人的自我。由于深深的爱,他已与月香无论在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合二为一。所以,他说月香还活在他身边,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半。他的精神已经一分为二,也就是所谓的双重人格,一切都源自他内心,一切都源自对月香的爱。他在写完最后一封信以后,就死了,死因不明。但对他来说,这却是最好的解脱。”

[肉香(5)]
    “那么他养的那么多猫是怎么死的,也是幻觉吗?还有他的那些战友,包括我们的那位祖先,还有坤州全城的男子,他们为什么会死?”
    内心,我们的那位祖先其实想必也有过与段路一样的心理过程。你是否注意到了信中反复提到的报应二字,这不是简单的佛教意义上的因果报应,而是他们的内心对自我的报复,从这个意义来说,他们在劫难逃。”
    “谢谢你,堂兄。”
    “你认为我刚才说的是标准答案吗?不,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我真不该说这么多,也许你自己的理解比我的更好呢?”
    我离开了堂兄的研究所,回到了家里,并归还了那些信,像是扔掉了一个沉重的负担。
    晚上,妈妈为我烧了一锅肉汤。妈妈没有察觉到我的眉头掠过了一丝恐惧。肉香,真的很香。[灵蛛(1)]
    我只是一普通的蜘蛛,一只环宇中既丑陋又卑微的生物,而我又是一只不平凡的蜘蛛,因为我把蛛网结在了西天雷音寺的廊檐下。每日里我听的是僧人们念经的阵阵木鱼与片片梵音;享用的是普天下的善男信女的香火供奉。慢慢地,我也开始有了灵性,我也能悟出一些甚为艰深的法理。
    为最贵?”我慎答:“余窃以为天下万物皆不足为贵,贵者只两件,一曰已失去,一曰得不到。”我为我的答案深感自豪。佛却说:“蛛儿,你错了。”我错了吗?真的错了吗?佛要出去云游了,佛走之前交待我,让我好好的参悟,他回来仍是要问我的。也不知是过了多久,好像是一千年罢,佛回来了。一见我,佛就问了我:“一千年了,你想得怎么样了?”我不语。我不知我上次的答案有何不妥。佛笑了笑便不再理我了,我想佛是恼我了。于是,我便仍在那里忙着吐丝织网,闲暇时学习佛理。转眼又是一个千年。
    有一天,观音大士从我身边经过,可能是行得急了些,一滴甘露从她手中的杨枝叶上落了下来,不偏不倚就停在了我的蛛网之上。甘露的宿命是化雨,去滋润人间万物,我的网只是它作片刻逗留的地方。它是那么的晶莹夺目,它的存在只是为了让我感到自卑。我不去理会它的存在,因为它最终是会自动消失在我的生活中的。又是一个漫长的千年,它始终没有走,只是这么静静地陪伴着我,无声又无息。
    终于,有一天,一阵长风,从我身边刮过,把它带走了。它走了以后我开始明白原来它来之前我所拥有的除了寂寞以外别无其他,而它走了,留给我的只是无尽的孤独。生命中有很多东西也许终我一生我也无法拥有,然而没有就没有,我也不会为此而感到有任何的遗憾,遗憾的是有一些东西拥有过却终又失去。我越来越无法平复那一种被称作孤独的感觉。尽管我每天都让自己很忙,可是孤独就像是毒药,贯穿我的肢体百骸,让我倍受熬煎。终于惊动了佛。佛说:“蛛儿,这是你命中注定的劫数,去吧,红尘之中自有你另一番气象。”我沉沉地睡去,也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响起嘈杂的声音,有人在打我,我忍不住痛,张开了嘴,我有了我作为蜘蛛时所没有的声音和眼泪。耳边响起的是我的哭声,洪亮而悦耳。就这样,我成了林太师的小千金——林珠儿。是的,是那份我无法与之抗衡的孤独将我推落于这万丈红尘,也许会找回一些我想要的东西,也许会万劫不复,谁又知道呢?
    我想,佛是偏爱我的,否则他不会让我仍保有我作为蜘蛛的记忆。我要找我的甘露,那个默默守护了我一千年的甘露,我要他永远陪在我身边将我内心所有的孤独与寂寞杀个灰飞烟灭。我的父亲是朝廷的太师,他与先皇是连襟,也就是说我的母亲与太后是嫡亲的姐妹。我的兄长与姐姐也都是富贵中人,我们家出了两个驸马,三个王妃。佛是顾念我的,他让我生在这么一个钟鸣鼎食之家,让我得到了这个家里所有人的爱。
    我长到了十六岁,我是那么迫切的想要找到甘露,我怕我会像上次那样,在不知不觉中错过。命运终于还是将我与甘露拉在了一起。太后五十华诞,我获准与母亲一同出席皇家寿宴。这个宴会比我想像中的要大得多。因为是太后大寿,所以不仅是皇家的人,所有一品大员的家眷们也都来了。皇上还请了新科状元前来吟诗作赋。我想,我的出现让在场所有的人惊艳了,许多人的眼光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这让我感到恐惧。是的,我想我是美丽的,可这份美丽是为了甘露才展现的。
    我的眼光在人群中寻找,我想找到甘露,家规甚严,我几乎足不出户,所以我要抓住机会。我的眼睛终被一双明眸所吸引。是的,没错,就是他,我快不能呼吸了,当那个让我在雷音寺里不得安生的明亮又一次呈现在我的面前时,就是他,新科状元——甘露,连名字也没改。他在不停地忙,忙着为太后写诗,他的身边有好多女子,她们都是公卿王侯之女,她们的眼中都流露对他的向往。我不吃醋,我乐意让我的爱人成为众人追逐的对象,我自信,只有我才是他这一世宿命安排的妻子。我是那么的优秀,我坐在那里只是静静注视着他,而他也发现了我,他的眼神告诉我,我的存在已深深震撼了他。我俩目光交会时他对我笑笑,接着便又埋头写诗。公公将他写的诗一首一首呈给皇上和太后,由两位品评后让宫女就着曲牌唱。我听到了一首:仙姬何事离瑶台,三步一徘徊。只因人间王母寿,天上人间舞蹁跹。我知道,那一定是写给我的。我正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幻想着,太后的内侍柴公公走到我身边带我去见太后。自我懂事起就没见过太后,她老人家对我似颇有好感,慈爱地轻抚我的手,一直在眯着眼笑。她还把她的小儿子湘王爷介绍给我,湘和我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湘一直在偷看我,他是那么的羞涩而不善表达,尽管他贵为小王爷,受到宫内上上下下的宠爱。
    华宴是何时结束的,我已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喝了很多的酒,有点醉了。我好高兴,因为我找到了他——甘露,他就是我这一世的快乐和生命,十六年的生命,直至见到他的那天才算有意义。

[灵蛛(2)]
    我毫不隐瞒地告诉父母我对甘露的感情。如我所愿他们并不反对,父母是爱我的,他们甚至见不得我受到哪怕是一点点的委屈,我想做的事,只要不致太荒谬,他们总是会同意的。
    支开了我和他。
    我知道,母亲一定是想和甘太夫人说我与他的事。我的心底泛起了一阵阵的愉悦夹杂着几丝莫名的兴奋与羞涩。他陪着我在寺内放足,后面是一大群的仆僮。他就近在咫尺,而我几乎窒息。他是那么的彬彬有礼,言必称小姐,我有些恼他道:“叫我蛛儿罢!蜘蛛的蛛,我叫你甘露哥哥行吗?”他问:“这样不妥吧?”我莞尔一笑:“你以前不是一直这么叫我的吗?”他被我弄糊涂了。“你以前是在心里这么叫我的,那时我是雷音寺廊檐下结网的蜘蛛,而你是不慎滴落于蛛网上的观音大士杨枝叶上的甘露,是你陪了我整整一千年,后来你跟一阵风走了,我便开始了孤独,孤独让我坠入红尘,中断修行也让我再一次碰到了你。”我只是想让他找回作为甘露的记忆,这样我就可以听他亲口告诉我,那一千年的陪伴他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他的表现让我失望。他在笑,那样子好像是一位兄长在听小妹妹梦里的呓语。我听到“砰”的一声,那是我心碎的声音,他是不是已经不记得我了?抑或是甘露根本是没有心的?我在心中向神明祈求。“你的想法太浪漫了,有这等才情,你的诗一定写得不错。”我开始绝望了,究竟是哪里出了错?我入红尘为的是找回我的甘露,而眼前人分明就是甘露,可是他却没有了甘露的记忆。他似有意捉弄我,取笑说:“你说你以前是一只蜘蛛,可你长得是那么美丽,一点儿也不像嘛?你比它好看,何止上万倍。”这本是名句维的话,却让听这话的我感到痛。我开始认命了,我真傻,甘露的命运是去泽被苍生,我的网终不是他真正的归宿。我慢慢离开他,带着绝望的悲怆道:“它日吐情丝,夜织情网,终致深陷,难以自拔,尔等须眉却嫌它丑陋而取笑于它,想它不过只是痴情些罢了。”甘露啊!甘露!你终究是无心的,我想。
    我终于走到了回廊的尽头。我抽了一支上上签,这是对我莫大的讽刺。方丈亲自为我解的签,还说我三月之内必有红鸾禧,还说这禧会应在第二年的春天。母亲还在高兴,而我已经意识到了,不会有什么喜了。
    三个月后宫里来了人,一家老小摆起了香案跪听圣旨。冗长、雅致而又晦涩的措词无非只是表达一个内容:太后把我许给了她的小儿子湘王爷,明年春天大婚。那时我便是湘王妃了。这无异于是一声霹雳,如果说对甘露的失望是一把利刃,深深扎进了我的心里,太后的赐婚就好比是在我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砒霜,我情何以堪?等待我的也许只有一个结果——伤重不治,毒发身亡。我神思恍惚,小婢搀着我,我浑身冷汗淋漓,摇摇欲坠。
    只听见依稀是父亲的声音,他欲挽留公公用膳。公公笑着拒绝了:“太师,您太客气了。我这不还得去甘状元那里宣旨!对了,您老还不知道吧!洛王爷的小郡主长风小姐早就看上状元了,央太后做主。太后说了这事得问状元自个儿,没想到状元一见长风郡主就应了太后。这不,今儿就去宣旨下月完婚。”我再也受不了了,公公还没走远,我的整个人就倒了下来。我只依稀听见众人手忙脚乱的忙着,叫着,乱作一团。那情形就如同我出世时。我想我快要走了,要回雷音寺去了。甘露最终还是跟着长风走了,在这世上我已找不到继续活着的理由了。走吧!别再痴缠下去了,不属于我的终究不属于我了!我对自己说。我开始做梦,梦里佛对说我:“傻蛛儿,你又何必对甘露耿耿于怀呢?甘露陪了你一千年,那是因为它要等长风,它只有与长风在一起才能遨游环宇,润泽苍生,他的存在才有意义。而于你他是无心的。”我求佛:“我知道我错了,我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引我回去吧!我还是愿意做廊檐下的蜘蛛。”佛想了想道:“你若执意要回来,我也不勉强,只是你尘缘还未了。也罢,给你三日之期,三日之后我便来渡你。”樵楼更鼓打了三下,我醒来了。令我惊诧的是,湘正在冲我笑。羞涩的笑容难掩满面的疲惫。他只轻声讲:“对不起,联姻之事应该及早告诉你的。”他的笑容让我心疼,我在心里默默地向他道歉,我不能成为他的王妃了。丫头们见我醒了忙说:“小姐,你可把湘王还有我们大家吓坏了。你可知道为了你湘王一个人不吃不喝守了你整整三天三夜。小姐,快点好起来罢!”说着竟哭了起来。我心中竟又有些不舍了,离开这里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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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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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15: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看完就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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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15: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小心的,后来想编辑改一下,改不了,不知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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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16: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是卧谈会啊,看完也要卧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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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22: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眼泪MM 于 2008-10-23 15:20 发表
不小心的,后来想编辑改一下,改不了,不知怎办

啥意思

怎么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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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23: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长呀,慢慢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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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16: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啥啊,卧谈啥了啊,不是笑话就是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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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23: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我眼晕 ,真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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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5 06: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了,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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