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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人生的八次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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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01: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的一生一般至少要被叛刑八次:

1.治安处罚拘留10个月(胎儿时期)

2.保释期3年(幼儿时期)

3.劳动教养改造12年(中小学时期)

4.假释(大学时期)

5.无妻徒刑(毕业后工作时期)

6.缓刑(恋爱时期)

7.有妻徒刑(结婚),同时剥夺政治权利及其他权利终身

8.最后是谁也跑不掉的——死刑!  
发表于 2009-6-18 06: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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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21: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休是什么刑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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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21: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哈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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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6-19 18: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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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01: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說得好不過大多數刑都不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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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0: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道理了
原来人生如此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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