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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分享]这就是所谓中国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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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4 15: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出租私房要向派出所每月交费!──(类似黑社会的保护费)

2. 禁止收看外国的电视节目!─(比塔利班的禁止收看电视可能要仁慈一点)

3. 在国内旅游也需要“签证“─(去香港需要过境签证,去深圳需要边防检查证)

4. 在商店里被保安误搜身可获精神赔偿10万元,被警察强迫检查处女膜可获赔偿74元。

5. 赌博是非法的,但彩票满天飞,是合法的。

6. 上市公司搞诈骗,股民受损失,但国家法院不受理此类赔偿!(因为无法可依)

7. 禁止用自己买下的房子来作公司办公室──(上海市已经文规定,也就是说,你没有真正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

8. 去网吧上网要出示身份证。

9. 黄色刊物属于非法,但性用品商店到处都是。

10. 摩托车的行驶证(牌照)价格比摩托车本身高上好几倍.
发表于 2009-12-25 02: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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