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萤火虫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赵灵儿

[通知] [宠物法庭]11月30日审判不明资产案件-------已宣判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30 15: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uoeryao 于 2007-11-30 15:27 发表
会员“wjlzll”的金钱来源渠道完全正常

有着一条证据就够了,可以结案了,被告应该是无罪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30 15: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GG(:)
你怎么这个时间来上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30 15: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1.经查明被告的财产来源于会员“wjlzll”  无任何非法来源  

2.关于被告冒充新人索要1XCB  给予1CB罚款的处罚

3.虽然没有相关法律禁止用MJ存钱  但此行为大大影响了货币流通  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

(:) (:)


判决:被告罚款1XCB  无罪释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30 15: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雨茵 于 2007-11-30 15:30 发表
GG(:)
你怎么这个时间来上网(:)

宝宝开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30 15: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错过了精彩的时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30 15: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主要是错过了自己的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1-30 15: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oncool 于 2007-11-30 15:41 发表
:::)))) 我错过了精彩的时候

小K脱岗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30 15: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guoeryaomasalinio秋雨无痕赵灵儿雨茵力力loose01 等帅哥靓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1-30 20: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录员在关键时刻酒醉不醒:::::() ,只能由法官亲自作记录:look


被告的申辩


原帖由 wjlzll 于 2007-11-30 13:45 发表


申辩
本人17转900+,现有资产1000+W,为防不良歹人打劫,故将资产转到MJ闪烁身上,不料还是被恶人速灭杀丁打劫,打劫完后不但无悔过之心,还在法庭咆哮。
这是什么行为?
摆明是藐视法庭
藐视主法官:guoeryao
辅助法官:赵灵儿,秋雨无痕

记录员:koncool
陪审团:koncool,力力,007PX,GOTOGOTO,弦断有谁听,雨茵,蓝.蓮花,用户名不存在, masalinio,xiaofeiiv,elfyiluli

庭警:koncool(玉树临风,风华正茂,道貌岸然)
看门人:007PX(包子形象,平时负责维修法官的锤子)
清洁工:GOTOGOTO(起早贪黑,不辞劳苦)
主打律师:koncool(此人拥有强大的媒体舆论支持)
             力力(某知名黑社会组织的大头目,以德服人)

恳请法庭驳回速灭杀丁,为我等良民做主啊:::))))





法官的提问
原帖由 秋雨无痕 于 2007-11-30 13:55 发表
请问被告,你明明有cb,为何还要用mj在我们的新手求助帖里求得一cb来购买宠物?这让我们很伤心啊




小插曲:在审问期间以德服人的黑社会老大惹怒了法官
原帖由 秋雨无痕 于 2007-11-30 13:55 发表
提醒一下力力,请不要咆哮公堂,否则被拉出去的将会是你319o




被告的回答
原帖由 wjlzll 于 2007-11-30 14:00 发表

1CB我不晓得怎么转(:))



注意事项1、汇款金额和手续费从您的现金中扣除。
2、对方需在本行开户您才能给其汇款。
3、汇款金额不能少于10




陪审团内部的争吵
[quote]原帖由 力力 于 2007-11-30 14:08 发表
这个快点宣判,另一个案子已经铁证如山了~~~

被告人闪烁及其委托律师还没出庭,队副就想结案了,真不愧是以德服人啊:::))))[/quote]




真正的被告终于出场
原帖由 闪烁 于 2007-11-30 14:15 发表
晕,我是 wjlzll 的小 MJ,前面早说了,,力力是俺的律师。OK
快判吧:)oo





陪审团成员力力的意见
原帖由 力力 于 2007-11-30 14:19 发表
被告无罪,原告纯属诬告~~~~




陪审团成员masalinio的意见
原帖由 masalinio 于 2007-11-30 14:59 发表
我认为:如果被告的陈述是事实的话,应该当庭宣判无罪!唉......市道黑暗啊,怕人打劫嘛!




陪审团成员loose01的意见
原帖由 loose01 于 2007-11-30 15:01 发表
既然是要审理资金来源问题,MS资金来源已经清楚,所以被告无罪




法官铁面无私的说
原帖由 秋雨无痕 于 2007-11-30 15:06 发表

闪烁是wjlzll的mj,wjlzll有cb却仍然在新手求助帖里申请了cb进行宠物的购买活动,针对他说的不知道怎么样汇cb,那么可以进行询问,所以不能作为合理的解释。
资产来源情况据力力交待是打怪所得,并且应该有3000w以上,对于具体的来源我们现在还没有弄清楚,是否是真实的劳动所得,还是有幕后老大给他钱,还是进行了一些桌子底下的交易。这些还不得而知。



小插曲2:以德服人的黑社会老大继续和法官对着干,法官发怒了
原帖由 秋雨无痕 于 2007-11-30 15:07 发表
真够了,我什么硬要没收他的资产了,你能不能弄清楚之后再给别人扣大帽子,你这有藐视法官的罪过。



在大家各执一词,激烈讨论的时候,伟大的GM在合适的时间降落到了合适的地点
原帖由 guoeryao 于 2007-11-30 15:21 发表
从后台的显示看来

会员“闪烁”的所有CWB全部来源于会员“wjlzll”

没有其他任何的渠道
原帖由 guoeryao 于 2007-11-30 15:27 发表
会员“wjlzll”的金钱来源渠道完全正常



小插曲3:法官猜测的“幕后老大给他钱”被幕后老大亲口证实
原帖由 力力 于 2007-11-30 15:23 发表
我能提供wjlzll那些资金里有160W是我们家族发的奖金



大法官宣判了
原帖由 guoeryao 于 2007-11-30 15:37 发表
1.经查明被告的财产来源于会员“wjlzll”  无任何非法来源  

2.关于被告冒充新人索要1XCB  给予1CB罚款的处罚

3.虽然没有相关法律禁止用MJ存钱  但此行为大大影响了货币流通  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

(:) (:)

判决:被告罚款1XCB  无罪释放



就在大法官话音刚落的时候,因酒醉不醒没有给被告发传票和没有作记录的庭警兼记录员koncool却突然出现了
严重旷工:::::() :::::()

扣掉3个月工资




被告最后的陈述

原帖由 wjlzll 于 2007-11-30 15:45 发表
谢谢  guoeryaomasalinio秋雨无痕赵灵儿雨茵力力loose01 等帅哥靓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萤火虫

GMT++8, 2024-11-23 12:22 , Processed in 0.489993 second(s), 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