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萤火虫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1234567

【召集游戏人员】〓新萤火虫联盟〓【7区、东南方位=群号1373439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1 13: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罗马
用户koncoo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13: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加联盟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13: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发展出大使馆才能加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13: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K注册去哪了?
离大部队那么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13: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勿急普建--1級鐵要3人口,然後2~5級2人口;1級泥木2人口,然後2~5級1人口;農田1~5級0人口,所以普1~2的建法是很高人口,但效益低的建法,應該把一種田升到3級之後再考慮升新資源,這才最有投資效益(當然也要考慮作息時間),所以頭3天第1~20名的那些高人口玩家~其實是玩錯了,之後一定會掉下去~!

这个重点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17: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在玩 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18: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发展扫盲帖(摘自论坛,稍作修改)

发展顺序:

1。资源优先。一般而言,木材、泥土、铁和粮食需要保持在4:4:3:2的发展比例;但是所有发展都要消耗粮食,所以粮食一定要跟上;

2。在资源普及3级以后可以建设大使馆;在大使馆确认就可以加入联盟;在资源普及5级以后可以升级中心大楼到3级,建设市场;在资源普及7以后,可以将中心大楼升级到5-10级;这样建筑速度和资源开发速度加快;

3。受到抢劫。首先自己给对方写信,内容:第一请求对方不要抢劫,说明自己是勤奋的玩家,会经常上线;第二申明自己的联盟,对方抢劫无异于和自己联盟为敌;第三向联盟外交官申诉,告知对方坐标和自己请求的结果。这样联盟会出面解决,帮你维护和平发展的环境;

4。新玩家建议不要急于造兵抢劫。因为造兵需要大量资源,而抢劫到的资源不一定多出造兵的资源;而且抢劫很容易发生战斗,战斗的损失是新玩家承受不起的;

5。资源最少普及5以后,发现周围有死羊(多天人口无变化)和无联盟的小羊(人口在自己一半以下),可以造少量的兵尝试抢劫;造兵之前也可以询问联盟大玩家,是否有油水;否则造兵以后不能抢劫养兵是很不划算的事情;抢劫中,发现对方人口由动静,应该及时和对方联系;必要时送还对方部分资源都可以;但是不可以答应赔偿;如果抢劫别人联盟或者是大玩家甚至是友盟,那赶紧道歉加赔偿并报联盟外交官备案;

6。资源普8以后可以开始发展军事:首先造兵营并升级到3级;这个时候就可以造铁匠铺了;铁匠铺升级到3级可以造研究所;研究所到3级可以造马厩;研究所和马厩分别到5级可以造侦察兵和初级骑兵;

7。资源普9建议建设磨坊到3级;可以建设英雄圆直接到10级;使用士兵攻打绿洲并派英雄占领(申请联盟战斗员帮助打绿洲,打完后补偿战斗员损失1.2倍即可);如果附近有9田和15田可以在占领绿洲之后,建造行宫并升级到10级,造3个开拓者去占领(3个开拓者需要将7万左右的资源)。

8。资源普8以后,将一个资源田冲上10,然后建造砖瓦厂、铁器场、木工房、面包房(磨坊5级以后才能开)至3级,然后普9后4级,普10后5级。开分村之后需要建设交易市场(否则可能运输能力不足);同时主村需要建设军队和资源;

9。研究所升级到10-15,马厩升级到10-15,能够出中等骑兵和工厂;研究所15级,工厂10级可以出投石车;研究所20级可以出首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18: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一楼再补上:注册到丹东或东南地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19: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暈  丫B
我已經註冊到東北地區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20: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wop我回来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萤火虫

GMT++8, 2024-12-24 03:15 , Processed in 0.219959 second(s), 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