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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共相语

【三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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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2: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时的羌族和氐族
一、羌 族
  羌族是同华夏族一样古老的民族。《史记》卷15《六国年表》言:“禹兴于西羌”,《后汉书》卷87《西羌传》言:“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其国近南岳,及舜流四凶,徒之三危,河关之西南羌地是也。诸如以上的传说可信程度如何?尚难断定,不过可以看出羌族与姜姓有血胤关系。羌人从远古即与华夏族同处于今黄河至长江两流域之间,是无可置疑的。殷墟卜辞有大量涉及羌人的记录。当时商王朝称羌人中的男子为羌,女子为姜,卜辞中有殷王娶羌女为妇的事;也有羌人在商王朝供职的记述。武王伐纣时,周军统帅吕尚“本姓姜氏”,即人熟知的姜太公。
  当战国初秦厉公时(前476—前443年),居住在今甘肃青海河湟地区的羌人推无弋爰剑为豪。该地区羌人原以射猎为生,爰剑教之种地和牧畜,于是种人日益繁殖。爰剑的子孙后多往今甘南和川西北迁移,留在河湟间的有二十六种,以爰剑玄孙研所部为最强,其种即以研为名。西汉景帝徙研种于狄道、安故、临洮、氐道及羌道各县。武帝开河西四郡后,羌人摆脱了匈奴的役使。宣帝时,先零羌攻金城,为将军赵充国击败,汉设金城属国,以处降羌。此后直至王莽代汉,汉羌之间大致保持着相安无事的关系。
  王莽末,中原战乱,诸羌乘机向内移动。东汉时,羌人与汉人杂居者更多。东汉初期,羌人与汉朝的摩擦与战争尚不严重,至和帝即位前后,羌人与汉朝的战争开始频繁起来。从此以后至汉灵帝建宁二年(169年),段颎东羌镇压下去,前后共八十余年间,见于史册的战争有三十余次,耗费巨大。至于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就更不用说了。无怪乎范晔在《后汉书》卷87《西羌传》论日:“惜哉!寇敌略定矣,而汉祚亦衰焉。”《西羌传》载建武九年(公元33年)班彪给刘秀上奏说:
  今涼部皆有降羌,羌胡被发左袵而与汉人杂处,习俗既异,言语不通,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恚无聊,故致反叛,夫蛮夷寇乱,皆为此也。
  班彪以上的话不是凭空道出,而是他从历代“蛮夷寇乱”的事实分析概括而得的结论。范晔在《西羌传》中也说:
  时诸降羌,市在郡县,智为吏人豪右所徭役,积以愁怨。安帝永初元年夏,遣骑都尉王弘发金城、陇西、汉阳数百千骑征西域,弘迫促发遣,群羌惧远屯不还,行到酒泉,多有散叛。诸郡各发兵徼遮,或覆其庐落。于是勒姐、当煎大豪东岸等愈惊,遂同时奔溃。
  诸如以上之类的事实多是封建时代少数民族反抗统治阶级压榨的起因。不过,班彪的上言还未敢指出统治阶级上层有权势者最是招致祸乱的罪魁祸首。范晔在《西羌传》则论日:
  朝规失绥御之和,戎帅骞然诺之信,其内属者,或倥偬于豪右之手,或屈折于奴仆之勤。
  由于范晔是刘宋时人,所以他论述汉事,能畅所欲言,而不必像班彪那样有所讳避。范晔指责朝廷决策者既不讲求和抚,而频繁征发羌人当兵服役。将帅对羌人也多欺凌讹诈,羌人饱受官吏豪强的役使和折磨,至于精疲力竭。当时讨伐羌人的将帅,不仅驱使汉人打羌人,而且也往往诱使羌人当兵打其他少数民族或羌人。将帅本身则“断盗牢廩私自润入,皆以珍宝货赂左右(指皇帝亲信之人,如宦官、外戚等),上下放纵,不恤军事,士卒不得其死,白骨相望于野”。边郡长官则“多杀降羌……倚恃权贵,不遵法度”。有的县吏略羌人妇,以致引起羌人反抗。如同《后汉书》卷65《皇甫规传》言:“酋豪泣血,惊惧生变,是以安不能久,败则经年”。其实,羌人并非不知是非好歹,而一味“入寇”、“杀掠”。比如皇甫规和张奂都是以镇压羌人而出名的将帅,但“先零诸种羌,慕规威信,相劝降者十余万”。史言:“羌性贪而贵吏清,前有八都尉率好财货,为所患苦,及奂正身絜,威化大行”。从羌人爱戴清官而仇恨贪吏这一品性而言,他们实不愧为一个纯朴而富有朝气的民族。史书上屡有某羌寇某地的记述,而不书其所以“为寇”之由。应该说作祟者主要为汉“吏人豪右”和朝廷权贵。当然,羌人酋豪在反汉斗争中也有过分杀掠无辜汉民的行动。特别是诸羌之间的相互火併也给各种羌民造成巨大灾难。总而言之,酿成民族纠纷和仇恨的是汉羌上层统治层,而受殃害的是各族人民。
  作为羌人根据地的黄河上游、洮水及湟水地带,古时森林繁茂,禽兽众多,气候虽干寒少雨,但土质肥沃,农牧兼宜。从考古发掘所提供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分布状况来看,河湟的远古文化亦仅次于黄河中下游,而不下于其他地区。所以古羌人在内地占不住脚后,便转移到三河地区居住和繁衍子孙。
  羌人与匈奴、鲜卑不同的是,羌人多与汉人杂处,因之羌人务农的成分远远多于乌桓等族。而羌人与汉人互相学习、贸迁有无、和睦相处时期也比较多。《后汉书》卷87《西羌传》有如下的叙述:
  其俗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十二世后,相与婚姻,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厘嫂,故国无鳏寡,种类繁炽。不立君长,无相统一,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更相抄暴,以力为雄。杀人偿死,无它禁令。其兵长在山谷,短于平地,不能持久,而果于触突,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祥。堪耐寒苦,同之禽兽,虽妇人产子,亦不避风雪,性坚强勇猛,得西方金行之气焉。王教修则宾服,德教失则寇乱。
  由上可知,羌人的优点是能吃大苦、耐大劳,而且勇敢善战,敢于反抗强暴,缺点是种类分散,不能凝聚为强固的政治集体。
  所以进入汉末三国混战局面时,羌人便成为割据者挟之以攻战的工具。从董卓入洛至献帝东归的七年中,挟持汉帝及大臣的都是凉州军阀,他们军中都有羌胡。如郑泰当面给董卓说:
  天下之拳勇,今见在者,不过并、凉、匈奴屠各、湟中义从、八种西羌,皆百姓素所畏服,而明公以为爪牙。又如当汉朝征调董卓为少府,卓不肯离军而上书言:
  所将湟中义从及秦胡兵皆诣臣言:“牢直不毕,廪赐断绝,妻子饥冻”,牵輓车,使不得行。羌胡憋肠狗态,臣不能禁。辄将顺安慰。增异复上”。
  《三国志》卷6《董卓传》称:
  董卓,字仲颍,陇西临洮人也。少好侠,尝游羌中,尽与诸豪帅相结。后归耕于野,而豪帅有来从之者,卓与俱还,杀耕牛与相宴乐。诸豪帅感其意,归相敛,得杂畜千余头以赠卓。汉桓帝末,以六郡良家子为羽林郎……为军司马……
  董卓父曾为颍川纶氏县尉,而卓屡与羌中豪帅相交结,说明卓亦为陇西豪家。《三国志》卷6《董卓传》注引《英雄记》言:“卓数讨羌胡,前后百余战。”卓既以羌胡兵而立功,同时又靠镇压羌胡而升官。后来他因手握强兵而逐渐骄纵,不肯离兵回朝。卓死,其部属李傕、郭汜等仍然挟持着汉献帝及公卿大臣。凉州军人所以如此飞扬跋扈,其军中多羌胡人是原因之一。后来以今陕甘交界地带为主要据点的韩遂及马腾、马超父子军中亦多羌胡人。《董卓传》言:“韩遂等起凉州……卓西拒遂,于望垣峡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表明韩遂等军中的羌胡人数当不下数万。《三国志》卷15《张既传》注引《魏略》言:建安十六年(211年),韩遂在华阴为曹操大军击败后,逃回湟中。同传注引《典略》言韩遂在湟中,因穷困,欲奔蜀,部属成公英劝曰:“且息肩于羌中……招呼故人,绥会羌胡,犹可以有为”。遂从其计。《典略》又言:遂“宿有恩于羌,羌卫护之。……(遂)乃合羌胡数万……会遂死,英降太祖。”总之,韩遂一生始终都受到羌人的支持。
  马腾,原籍扶风茂陵。其父桓帝时为天水兰干县尉,失官后,留陇西,与羌入错居。家贪,娶羌女为妻,生腾。腾少贫,常砍材木负至市中售卖。腾身长八尺余,而性贤厚。灵帝末,王国等及氏羌反汉,腾应募从军,积功至征西将军。与韩遂结为异姓兄弟,后以部曲相侵,又成仇敌。建安十三年(208年),腾被曹操征召入朝,部曲由长子超带领。建安十六年(211年),韩遂、马超在渭南与曹操马上会晤,当时“秦、胡观者,前后重沓”,说明遂、超军中羌胡甚多。操用离间计,使遂、超“更相猜疑,军以大败,超走保诸戎。”杨阜言:“超有信、布之勇,甚得羌胡心。”超率诸戎一度占有陇上郡县,杀凉州刺史韦康。建安十九年(214年),超受到韦康故吏杨阜、姜叙等的反击,失败后,取道羌人众多的武都逃入氏中,辗转入蜀。
  以上董卓、韩遂及马腾马超都系借助于羌胡之力,以跳梁于关陇地区。羌人酋豪因种类各自分散,始终未能有何作为。曹魏统治下的羌人状况,史书记述极其零散,如《三国志》卷15《张既传》载:
  酒泉苏衡反,与羌豪邻戴及丁令胡万余骑攻边县。既与(护军)夏侯儒击破之,衡及邻戴等皆降。遂上疏请与儒治左城,筑鄣塞,置烽候、邸阁以备胡。西羌恐,率众二万余落降。其后西平麴等杀其郡守,诸将欲击之,既曰:“唯光等造反,郡人未必悉同。若便以军临之,吏民羌胡必谓国家不别是非,更使皆相持著,此为虎傅翼也。光等欲以羌胡为援,今先使羌胡钞击,重其赏募,所虏获者皆以界之。外沮其势,内离其交,必不战而定。”乃檄告谕诸羌,为光等所诖误者原之;能斩贼帅送首者当加封赏。于是光部党斩送光首,其余咸安堵如故。
  既临二州(既先后任雍、凉二州刺史)十余年,政惠著闻……黄初四年(223年)薨。诏曰“……故凉州刺史张既能容民畜众,使群羌归土,可谓国之良臣。”
  由上可知,酒泉汉人苏衡及西平汉人麴反魏,都有羌胡参加,说明汉人与羌胡间的民族界限已逐渐消除。而曹魏州郡官也用封赏办法诱使羌人杀害汉人反叛首脑,以达到维持其统治汉羌人民的目的。又如《三国志》卷16《苏则传》:
  苏则……起家为酒泉太守,转安定、武都,所在有威名。太祖征张鲁,过其郡,见则悦之,使为军导。鲁破,则绥定下辨诸氏,通河西道,徙为金城太守。是时丧乱之后,吏民流散饥穷,户口损耗,则抚循之甚谨。外招怀羌胡,得其牛羊,以养贫老。与民分粮而食,旬月之间,流民皆归,得数千家。乃明为禁令,有干犯者辄戮,其从教者必赏。亲自教民拼种,其岁大丰收,由是归附者日多。李越以陇西反,则率羌胡围越,越即请服……文帝以其功,加则护羌校尉。
  由上可知,金城等郡在战乱时,吏民饥饿困窘,还曾得到羌人牛羊的接济。当李越以陇西反抗时,苏则还调动羌人去镇压,使李越恐惧请服,诸如此类的事都表明羌汉民族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只要汉人政权和地方官长对羌民不加歧视,或稍有体恤,广大羌人部众还是愿意与汉人和睦相处的。
  蜀汉政权与羌人的关系,一直较好。诸葛亮在隆中对策时,即向刘备提出“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其实际含义,即诸葛亮利用“和”、“抚”的怀柔政策以达到最大限度地让少数民族为蜀汉政权卖力气、出粮饷的目的。诸葛亮第一次伐魏失败后,“拔西县千余家,还于汉中”;第三次伐魏,取得武都、阴平二郡。《亮传》载后主诏,谓亮“降集氏、羌,兴复二郡”。氏羌与二郡并提,说明二郡之氏羌不在少数。《亮传》注引《江晋春秋》言:“亮围祁山,招鲜卑轲比能,比能等至北地石城以应亮。”亮连远隔魏疆的轲比能都费心思招引,对近在跟前的羌氏,自然更竭力抚纳,以为己用。亮死后,蒋琬、费祎为辅政者。蒋、费二人都认为:“凉州胡塞之要,进退有资。”因之向后主建议:“宜以姜维为凉州刺史”。可见利用凉州羌胡以与曹魏抗衡,乃是蜀汉始终不渝的一贯方针。到姜维执政时,更“欲诱诸羌胡以为羽翼,谓自陇以西可断而有”。蜀后主延熙十二年(249年),姜维“依麴筑二城,使牙门将句安、李歆等守之,聚羌胡质任,侵逼诸郡”。说明蜀汉利用羌胡作战,也同对汉人将士一样,都以家属为质。延熙十七年(254年),姜维破魏将徐质,“乘胜多所降下,拔河关、狄道、临洮三县民还。”三县皆为羌胡杂居地区,其中多羌人,自不待言。后姜维率军到沓中种麦,魏帝下诏谓维:“往岁破败之后,犹复种麦沓中,刻剥众羌,劳役无已,民不堪命”。《三国志》卷28《邓艾传》载邓艾谓维必将来寇的原因之一是维“从南安、陇西,因食羌谷,若趣祁山,熟麦千顷,为之悬饵”。不久,“维果向祁山,闻艾已有备,又回以董亭趣南安”。均未得逞。由此可知维所以屡出陇右,首先是由于有羌谷可食,而且,还可以令羌人服劳役兵役。当时陇右诸羌介于魏蜀之间,两国之榨取羌人,并无二致,然如仔细翻阅《三国志》,即可看出蜀汉与羌人的关系较魏为佳。《姜维传》载后主诏曰:“羌胡乃心,思汉如渴”。《马超传》载魏臣杨阜说曹操曰:“超……甚得羌胡心。”因为蜀较魏小弱,所以仰赖于羌人之助者亦较多,因而对待羌人的态度亦胜过魏。《武帝纪》言夏侯渊曾屠兴国、枹,曹操曾屠河池。遍观《蜀志》,则不见有屠城记述。《三国志》卷45《邓张宗杨传》末注引《益部耆旧杂记》载王嗣事曰:
  王嗣,字承宗,犍为资中人也。其先,延熙世以功德显著……迁……汶山太守,加安远将军。绥集羌胡,成悉归服,诸种素桀恶者皆来首降。嗣待以恩信,时北境得以宁静。大将军姜维每出北征,羌胡出马牛羊毡毦义谷裨军粮,国赖其资。迁镇军,故领郡。后从维北征,为流矢所伤,数月卒。戎夷会葬,赠送数千人,号呼涕泣。嗣为人美厚笃至,众所爱信。嗣子及孙,羌胡见之如骨肉,或结兄弟,恩至于此。
  其他蜀将与羌胡蛮夷接触较多者如马忠、张嶷、董和、诸葛亮等均能得到少数民族的好感或追思。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蜀汉对少数民族的榨取较轻,如上引文所说,“姜维每出北征,羌胡出马牛羊毡联及义谷裨军粮”。又如张嶷为越巂太守,在官三年,既令夷种男女“莫不致力”于“缮治城郭”,又夺取夷徼久自固食的“盐铁及漆”,改为宫府经营。至于诸葛亮,更是令各少数民族“出其金银丹漆、耕牛、战马给军国之用”的能手。但是,在封建统治者对待少数民族的政策和方式上,用和抚的办法以相招引,总比挥舞钢刀大棒来驱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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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2: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时的羌族和氐族
  二、氐 族
  氐族和羌族有同样悠久的历史。《诗经•商颂》言:“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放不来王”。《竹书纪年》亦言成汤及武丁时,曾两次有“氐羌来宾”的事实。说明早在商初氐羌即被迫向商称臣纳贡。古书常以氐羌连在一起称述,说明二族关系至为密切。但古书对氐族的记述更少于羌族。《三国志》卷30《东夷传》末裴注引三国时魏人鱼豢《魏略•西戎传》有一段颇为珍贵的叙述:
  氐人有王,所从来久矣。自汉开益州,置武都郡,排其种人,分窜山谷间,或在福录,或在、陇左右。其种非一,称槃之后,或号青氐;或号白氐;或号蚺氐,此盖虫之类而处中国,人即其服色而名之也。其自相号曰:“盍稚”。各有王侯,多受中国封拜。近去建安中,兴国氐王阿贵、白项氐王千万各有部落万余。至十六年,从马超为乱。超破之后,阿贵为夏侯渊所攻灭;千万西南入蜀。其部落不能去,皆降。国家分徒其前后两端者,置扶风、美阳,今之安夷、抚夷二部护军所典是也。其本守善,分留天水、南安界,今之广魏郡所守是也。其俗语不与中国及羌杂胡同,各自有姓,姓如中国之姓矣。其衣服尚青绛。俗能织布,善田种。畜养家、牛、马、驴、骡。其妇人嫁时著袵,其缘饰之制有似羌,袵有似中国袍。皆编发,多知中国语,由与中国错居故也。其自还种落间,则自氐语。其嫁娶有似于羌,此盖乃昔所谓西戎在于街、冀、豲道也。令虽都统于郡国,然故自有王侯在其虚落间。又故武都地、阴乎街左右,亦有万余落。
  由上可知:汉魏时,武都、阴平、天水、陇西、南安、广魏、扶风及酒泉诸郡,都有氏人居住。实际还不止以上各郡。前已言及,商初,氏羌即与商政权常有往来,说明那时氏人居地离商都并不太远。而到两汉时,氏人早已迁至比较偏僻的今甘、陕、川交界地区,当系商周时氏族逐渐退缩的结果。不过,氏人与汉人是有长期杂居过程的。所以氏人的习俗服饰与汉人有不少相似之处。氏人善田种,能织布,畜养豕牛,多知中国语,姓如中国之姓。说明氏人的文化比较进步。另外,氏人婚、丧与服饰亦有似于羌,盖因氏羌相处时间很长,相互影响亦多。关于氏族的历史渊源,由于魏晋南北朝及其以前古书多以氏羌并提,故学者多以为氏、羌原来属于同一族类。如范晔在《后汉书》卷87《西羌传》赞曰:“金行气刚,播生西羌,氏豪分种,遂用殷强”。即认为氏系自羌分出的一支族。近来研究古代民族史的专家如马长寿、黄烈二先生都认为氏、羌虽关系密切,但二族之间仍有不少重要差别,并非同族。我觉得,氏、羌二族在居地、言语、习俗、服饰等方面都有同有异,所以要辨其是否同类,还要参看其他情况,未可遽下断语。即拿汉人来说,亦有“百里不同俗”的谚语。古代经常迁徒的民族自然就更难有一成不变的习俗与种类。先秦古笈既多言西羌出自三苗,氏人的民族渊源经过黄先生考证,也出自三苗,而其考证又具有说服力,所以就难以推翻氏羌同源的传统说法。假如二族确非同一渊源的话,那末,二族经常杂处,能互相友好学习,而鲜有敌对行动,也堪称民族和睦相处的典范了。
  除了以上《魏略•西戎传》的记载外,《后汉书》卷86《西南夷传》对氏族状况也有间断叙述:
  冉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至地节三年,夷人以立郡赋重,宣帝乃省并蜀郡为北部都尉。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氏,各有部落。其王侯颇知文书,而法严重。贵妇人,党母族。死则烧其尸。士气多寒,在盛夏冰犹不释,故夷人冬则避寒,入蜀为佣,夏则违暑,反其聚邑。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灵帝时,复分蜀郡北部为汶山郡云。
  以上一段引文系叙述冉的一些习俗,引文明言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氏,各有部落,然后述其习俗。这些习俗自应系六夷、七羌、九氏所共有,其中之“六夷”究竟为何种“夷”,并没有指点清楚,至于其中的氏、羌,我们在上面已经讲过,习俗有异有同,这里却将氏羌与夷笼统叙述。这样只能解释为这里的氏羌和夷人习俗大致相同。其王侯颇知文书,说明汉化程度较深;“贵妇人,党母族”,表明与乌桓等东胡族有点相似;“死则烧其尸”,表明与氏羌火葬之俗相同;“累石为室”,正是氏族的习俗。冬则入蜀为佣,夏则反其聚邑,说明并非奴隶社会。同时也表明这里的民族还不是过着农业定居生活,而是半农半牧。从他们深受汉族文化影响观之,应该已进入封建时代了。总的来看,这三个少数民族是比较能够和睦相处的。
  同传又载:
  白马氏者,武帝元鼎六年开,分广汉西部,合以为武都。土地险阻,有麻田,出名马、牛、羊、漆、蜜。氏人勇戆抵冒,贪货死利。居于河池,一名仇池,方百顷,四面斗绝。数为边寇,郡县讨之,则依固自守。元封三年,氐人反叛,遣兵破之,分徙酒泉郡。昭帝元凤元年,氐人复叛,遣执金吾马适建、龙韩增、大鸿胪田广明,将三辅、太常徒讨破之。
  两汉时,武都郡属益州刺史部,武都与陇西、天水(汉阳)及其临近地带,是氏族的基本根据地。其中的河池县在仇池山上,山上有池,“泉流交灌、“上有平田百顷,煮土成盐”;“壁立千仞”,形势险要,物产丰富。氐人质直勇敢,敢御强暴。故当西汉盛时,仍敢于一再反抗。至三国时,以曹操之强,氐人仍敢塞道,阻操南下,操虽将其镇压,但仍畏氐人日后为蜀汉效力,“前后徙民、氐,使居京兆、扶风、天水界者万余户”。
  同传接着又说:
  及王莽篡乱,氐人亦叛。建武初,氐人悉附陇、蜀。及隗嚣灭,其酋豪乃背公孙述降汉,陇西太守马援上复其王侯君长,赐以印绶。后嚣族人隗茂反,杀武都太守。氐人大豪齐钟留为种类所敬信,威服诸豪,与郡丞孔奋击茂,破斩之。后亦时为寇盗,郡县讨破之。
  氐人虽也经常反抗汉政府加到他们身上的赋役负担,但氐人人数既少,居地又十分分散,所以多被郡县迅速击破。及至黄巾起义发生,史书多有羌胡起来响应的记载,可是很少提到氐人的动向,实际上,当凉州各族人民初起义时,即有氐人参加。《三国志》卷36《马超传》注引《典略》言:“灵帝末,凉州刺史耿鄙信任奸吏,民王国等及氐羌反叛”,即是其例。又如原为凉州各族起义领导人后来又坠落成军阀的韩遂所以能在关陇从事军事活动达三十余年之久,亦赖有氐羌始终不渝的支持。直到韩遂日暮途穷时,还经金城入氐王千万部。马腾、乌超父子也颇得氐羌助力,如同前已引过的《魏略•西戎传》所载:“兴国氐王阿贵、百顷氐王千万各有部落万余,至十六年,从马超为乱”。《三国志》卷9《夏侯渊传》载:“建安十九年,夏侯渊使张邵督步骑五千在前……至渭水,(马)超将氐羌数千逆郃。《三国志》卷25《杨阜传》言:“刘备遣张飞、马超等从沮道趣下辨,而氐雷定等七部万余落反应之”。都是氐族人民被军阀利用以争夺土地人民的事例。
  由于氐人居住地介于魏蜀两大势力之间,所以两国对氐族人力物力的争夺也不遗余力。如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夏侯渊击武都氐羌于下辨,收氐谷十余万斛;建安二十四年(219年),曹操恐刘备北取武都氐区以逼关中,乃令张既至武都,徙氐五万余落出居扶风、天水界,都是曹魏掠夺氐人粮谷和人口的典型事例。在蜀汉方面,因地小人寡,更把争夺陇右各族人民当作先急之务。由于蜀汉政权必须取得氐、羌各族的最大限度的支持,所以对待氐、羌等族的手段比较温和,从而收到的效果也比较好。蜀汉同羌族比较融洽的关系,前已叙及。蜀汉与氏族的关系正复相同,这里不再赘述。现只谈一下氐人的欠缺之处,即氐人的民族凝聚力甚差,例如《华阳国志》卷7《刘后主志》载:
  (建兴)十四年(236年)……武都氐王符健请降,将军张尉迎之,过期不至,大将军琬忧之。牙门将巴西张嶷曰:“健求附款至,必无返滞,闻健弟狡,不能同功,各将乖离,是以稽耳。”健弟果叛就魏。健率四百家随尉,居广都县。
  以上事件并不是孤立和罕见的,氐羌兄弟分种、各自东西之类的事,乃属司空见惯。前已言之,羌人“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更相抄暴。”这样,弱时依附于人,难以图强;强则分种,“无相长一”,力量亦由分而弱。羌人如是,氐人更甚。这就是氐羌所以难得有作为的重要原因。可是,氐人多务农,长期与汉人杂居,因之氐人的文化也不断增进,至晋惠帝元康六年(296年)秦、雍各族人民群起反普时,即出现推选氐帅齐万年为帝的事。再往后八十余年,更有氐王苻坚统一中国北方的盛大业绩,凡此都说明氐、羌民族并不是终无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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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2: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蜀汉的少数民族
  蜀汉的南半部,即所谓“南中”,东汉时分置益州、永昌、牂柯、越巂四邵(今地名,已见前述)及键为属国。蜀汉后主建兴三年(225年)诸葛亮南征后,重新划分为七个郡,即:越巂郡(治邓都,今四川西昌市);朱提郡(治朱提,今云南昭通市);牂柯郡(治且兰,今贵州福泉县附近);建宁郡(治味县,今云南曲靖市);兴古郡(治宛温,今云南砚山北);永昌郡(治不韦,今云南保山县);云南郡(治桥栋,今云南姚安北)。以上各郡均有数量不同的少数民族与汉人杂居。在蜀汉北半部也有氏羌等少数民族,这里不再叙述。现只把南七郡中有显著特色的叟、焚、濮族叙述一下:  
                           一、叟 族
  叟族系西羌一个支族,先秦时活动于今甘肃、青海及其邻近省区。《尚书》卷2《禹贡》、《史记》卷2《夏本纪》及《汉书》卷6《武帝纪》提及作为西戎之一的“渠搜”,即叟族的前身。《旧唐书》卷91《张柬之传》言:“诸葛亮五月渡庐……使张伯岐选其劲卒搜兵”,搜兵即叟兵。《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诸葛亮“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青羌即叟之在南中者。春秋战国时,叟人建立蜀国。公元前316年,秦惠王遣司马错灭蜀。汉代史家常称蜀为叟,蜀、叟二字同声通义。周武王伐纣,包括蜀在内的八个小国亦曾参加。蜀郡叟人因与汉人相处日久,逐渐融合。四川东部的巴人亦是一样。可是在蜀郡激外的西南夷仍有不少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叟人部落。大体说来,叟族是由西北在西南移动的。
  蜀国的叟人主要居住在越巂、建宁和朱提等郡,巂与叟同声,《史记》、《汉书》、《三国志》等书所提到的巂人即叟人。《三国志》卷43《张疑传》言:“越巂郡自丞相亮讨高定之后,叟夷数反,杀太守龚禄、焦璜。”“叟夷”指叟族与其他夷人。《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先主薨,越巂叟帅高定元叛”;又言益州大姓雍巂”使建宁孟获说夷叟”,这里的夷叟可能指西方的夷人及叟人,也可能只指叟人,因叟亦属西夷,越巂与建宁二郡的叟人同属越巂羌。《史记》、《汉书》叙及以上二郡的少数民族,或言“蛮夷”(南方的蛮人和西夷),或用“郡夷”(指郡内的夷人,应包括叟族)。东汉以后的史书始提出“叟”这一称呼,这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民族亦发生阶段性的演变,初期叟族内部只有各自分散的部落,后来各部落逐渐凝聚为一个较壮大的部族,故名之曰叟族。1936年从今云南昭通市(三国时属朱提郡)洒鱼河畔的古墓中发掘出一颗刻有“汉叟邑长”四个字的铜印,旁边还有汉砖出土,说明这颗铜印是东汉或蜀汉颁发给当地叟族酋长的信印。
  建宁郡的少数民族还有濮、僰昆明等族。《三国志》卷43《李恢传》言“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向南夷的叟族和濮族人民征收耕牛等物,《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叙此作“出其金、银、丹、漆、耕牛、战马给军国之用”。其中的“其”,即指叟、渡二族。昆明族,实系叟族,也称昆族。《史记》卷116《西南夷列传》曾提到昆明族。《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夷(西南夷)人大种曰“昆”,小种曰“叟”。二者只是称呼之不同,属氐羌族系统。《三国志•李恢传》言恢曾被围困于昆明,昆明即因住有昆明族而得名。叟族还被称为“氐叟”、“斯叟”、“苏祁叟”、“青叟”(即青羌)等,均因系属氐羌系统的部落或部族而得名。从汉魏之际史料看,各军阀颇喜以叟人为兵。吴人伪制的《后出师表》言:“賨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余人,皆数十年之内纠合四方之精锐,非一州之所有”。《资治通鉴》胡注云:“蜀兵谓之叟,賨叟、巴叟之兵也”。胡注释史为蜀兵,未为甚妥,然征用叟人为兵,实为各军阀所惯为。如《三国志》卷31《刘二牧传》注引《英雄记》曰:
  董卓使司徒赵谦将兵向州,说校尉贾龙,使引兵还击焉,焉出青羌与战,故能破杀。
  《后汉书》卷72《董卓传》:
  吕布军有叟兵内反,引傕得入,城溃(李贤注:叟兵即蜀兵也,汉代谓蜀为叟)。
  《后汉书》卷75《刘焉传》:
  兴平元年,征西将军马腾与范谋诛李傕,焉遣叟兵五千助之,战败(李贤引孔安国注《尚书》云:“蜀,叟也。”)。
  《三国志》卷31《刘璋传》:
  璋闻曹公征荆州,已定汉中……遣别驾从事蜀郡张肃送叟兵三百人,并杂御物于曹公。
  从以上几段引文观之,叟兵在当时是各军阀喜用的劲旅,而青羌尤以勇敢善战著名。青羌因服饰崇尚青色,故有此称,其善战与板楯名,诸葛亮以南中青羌为五部,由名将王平统领。《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诸葛亮:
  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分其赢弱配大姓焦、雍、娄、爨、孟、量、毛、李为部曲;置五部都尉,号“五子”,故南人言“四姓五子”也。以夷多刚很,不宾大姓富豪,乃劝令出金帛,聘策恶夷为家部曲,得多者奕世袭宫,于是夷人贪财物,以渐服属于汉,成夷汉部曲。亮收其俊杰建宁爨习、朱提孟琰及(孟)获为官属,习宫至领军,琰辅汉将军,获御史中丞。出其金、银、丹、漆、耕牛、战马、给军国之用。
  由以上材料可知诸葛亮所以能与强大的曹魏连年争战,而不稍示弱,实赖有南中各族人力、兵员和物资的种种有效支持。诸葛亮的民族政策是尽量笼络各族的大姓豪强,通过他们以最大限度地榨取和利用各族人民为蜀汉政权卖力效劳。这种作法无疑是高层次的阶级压榨,唯客观上对南中各族社会的封建化,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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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2: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蜀汉的少数民族
二、僰 族
  《文选》卷11载有陈琳(字孔璋)《檄吴将校部曲》,文中提到曹操麾下有“湟中羌僰”等少数民族队伍。《史记》卷117《司马相如列传》数次提到在夜郎西边的“僰”,《集解》引徐广曰:僰乃“羌之别种”。《史记》卷112《主父偃列传》载严安给汉武帝上书亦言及西南夷中的“羌僰”。《后汉书》卷80《杜笃列传》则以“氐僰”并提。李贤注以为“氐僰”“乃西南夷号”。以上材料说明两汉三国时,西北个别地区仍居有僰人,而僰人在西南地区者更多。僰既常与氐羌并称,证明僰族出自氐羌的说法是有根据的。
  僰与“白”同音。《水经注》卷33《江水一》引《地理风俗记》谓僰“夷中最仁,有仁道,故字从人。”所谓“仁”,指文明、进步,即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华阳国志》卷3《蜀志》言当公元前400年左右,蜀攻青农(今四川芦山县至雅安市一带,相传为青衣羌居地),“雄长僚、僰”。《汉书》卷28上《地理志》犍为郡僰道县下颜师古注引应劭曰:“故僰侯国”(今宜宾市)。《水经注》卷33《江水一》“僰道县,本僰人居之,《秦纪》谓僰僮之富者也”。三国时,僰道县西南今云南东北部昭通地区的平僰中,住有不少僰人,那里有千顷池和龙池,系僰人用以溉田种稻者。汉武帝时,从僰道往南开了一条经过僰族聚居区通向益州郡味县(今云南曲靖市)的道路。味县是蜀汉床降都督和建宁郡的共同驻在地,其附近僰族人口也不少。今云南峨山、石屏、建水等县及滇西的楚雄州也分布着僰人。当然,僰人最集中的居地还是在滇池周围的平僰地带。
  王莽天凤元年(14年),益州郡发生了以僰人为主力的反莽大起义,王莽调动大军前来镇压,并把胜休县改称胜僰县,说明滇国的主体民族正是僰人。由于僰族居住在宜于农耕的坝子地区,所以与汉民接触最多,逐渐融合,后来僰族在史籍中越来越少见,即因已与汉人融合的缘故。所以今川滇地区的汉人血液中搀杂着不少的优秀僰人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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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2: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蜀汉的少数民族
                              三、濮 族
  参加过周武王牧野誓师的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族中,以濮族人数最多,而且分布地域广阔。因濮族长期处于分散的部落状态,故有百濮的称号。濮人建立的濮国原在江、汉一带,与同属濮族的楚国为邻,后遂为楚吞併。史家言及楚国境内的民族时,先称之为濮,继称之为越,即因濮、越同源之故。
  濮人因不堪楚国的压榨,曾多次起义反抗,均无成就,濮人建立的庸国也被楚吞并。战国时,楚用吴起(前381—前381年),“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因为当时在江东立国的越尚在,故楚国境内原濮人小国都称百濮,濮人的居地,东连吴、越。公元前334年,楚终于灭了越国。楚国派到夜郎、滇国去的将军庄蹻,因归路被秦截断,他及带去的将士都留居滇地,与当地各族人民混居。
  秦汉三国时,濮人遍及今西南各省区。《华阳国志》卷3《蜀志》言:临邛县有布濮水(河名,在令四川邛崃县西南);“濮(地名,在蜀郡)出好枣”。布濮水流经处和濮都住有濮人。扬雄和左思前后各写有《蜀都赋》,都提到“百濮”。说明两汉三国时蜀地濮人甚多。《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
  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巂唐侯王国以十数。编发左衽,随畜迁徙,莫能相雄长。
  以上所提到的越,即百越系的濮或僚族。“滇濮”指以滇池为居住中心的滇人,滇人为百濮的一支,滇人的习俗,如喜欢用铜鼓,住“干栏”等,与濮人相同。句町,也是濮人的一支,主要分布于今云南东南部、贵州西南部及广西西北部一带。夜郎国的主体民族为僚人,《太平御览》卷171引唐梁载言《十道志》谓“珍州夜郎郡,古山獠夜郎国之地。”《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夜郎竹王“有才武,遂雄夷濮。《后汉书》卷86《西南夷列传》称夜郎人为“夷獠”,可证夷獠即“夷濮”。《三国志》卷43《张嶷传》注引《益部耆旧传》言蜀汉马忠、张嶷平定南夷刘胄的叛乱后,“牂牁、兴古獠种复反”。证明今贵州与云南东南部有僚人。《华阳国志》卷3《蜀志》言“堂狼县,故濮人邑也,今有濮人塚”。堂狼县在今云南东北部会泽、东川、巧家一带。汉武帝时,滇王在同姓劳深、靡莫的怂恿下抗拒汉使者吏卒。滇及劳深、靡莫为濮僚族类,则益州郡(蜀汉改建宁郡)固多濮人,故《三国志》卷43《李恢传》所言蜀汉南中赋税出自叟濮,自不待言。滇西之永昌郡尤多闽、越、濮、僚族类,僚即骆越,《魏书》卷101《僚传》谈到僚人习俗如住干兰、用铜器、能卧水底似以鼻饮水、死者竖棺以葬等多与骆越相同,说明系同一族类。僚人与其人口众多的同族骆越性地相距极远,表明越人分布区异常广阔,故史书称之为“百越”。如上所述,濮亦有“百濮”之称。濮、越实为同一族类。
  总之,秦汉三国时,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主要有两大族系,一是氐羌族系,如昆、叟、青羌、邛、筰等属之;一为百越族系,如濮、僚、賨(賨族即板楯蛮,汉时很活跃,三国时史书甚少提及。故未叙述)等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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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2: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国的少数民族
  一、山 越
  《三国志  诸葛恪传》载:
  丹杨地势险阻,与吴郡、会稽、新都、鄱阳四郡邻接,周旋数千里,山谷万重,其幽邃民人,未尝入城邑。对长吏皆仗兵野逸,白首于林莽。逋亡宿恶,咸共逃窜。山出铜铁,自铸甲兵。俗好武习战,高尚气力,其升山赴险,抵突丛棘,若鱼之走渊,猨狖之腾木也。时观间隙,出为寇盗。每致兵征伐,寻其窟藏,其战则蠭至,败则鸟窜,自前世以来,不能羁也。皆以为难。
  以上一段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没有提到民族差别,甚至连族名都未涉及。到孙权采纳诸葛恪掠夺山民充兵的计划时,拜恪为抚越将军,领丹杨太守,说明《诸葛恪传》所指系越族。可见当时汉越之间的民族界限已显得若有若无。其中所谓“逋亡宿恶,咸共逃窜”,显然是指因反抗孙吴的统治而逃避赋役的汉人。不屑说,山民大多数是已经大致汉化了的越族遗民。史言山民好武习战、敢于反抗强暴。官兵前往镇压,他们惯于用待机伺隙、集中突击和打了就跑的游击战术,因此,封建统治者难以令其就范。吴越之地自古即出铜铁,山民能铸造兵器,食物以粮谷为主。《诸葛恪传》叙述恪降伏山民的方法是:“候其谷稼将熟,辄纵兵芟刈,使无遗种。旧谷既尽,新谷不收,平民屯居,略无所人。于是山民饥穷,渐出降首”。可知山民的生活方式与务农为生的汉民并无二致。正因为这样,所以史书上经常不称越民而只称山民。山民与汉民的区别,主要在于山民不给孙吴统治者当兵纳粮。由于山民已基本丧失民族凝聚力,所以便不足威胁到孙吴政权的生存,往往被具有军事知识的将领所征服。如同一般史料所昭示,好像纠纷只是从镇压的官军和逃避赋役的山民之间产生,实际,质朴的山民并不能代表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只能受大小头目的摆布。孙权称帝后,鄱阳太守周鲂为了谲诱魏大司马扬州牧曹休,曾写了假降信,言:“乞请将军侯印各五十纽,郎将印百纽,校尉、都尉印备二百纽”,以便由他转授给鄱阳山越诸魁帅,奖励他们叛吴投魏。由此可知山越中的大小头目是够多的。他们为了霸占山民的劳动果实,自然不愿看到山民出来为吴国政权当兵纳税。所以封建史书所述吴政权与所谓“山越”的矛盾,主要还是吴政权和山越上层分子争夺人力物力的矛盾。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对山越情况要作具体分析,比如以上所说山民“时观间隙,出为寇盗”之类的事就不能简单地视为山民出山抢掠,因为山民不过是魁帅肘腋下类似农奴般的依附者。只有大小魁帅才能挑起事端并从中获得好处。而孙吴与山越双方的上层人物对事端发生的责任也有大小先后的差别,其中孙吴统治者是发动战争的主要负责者。因为孙吴统治者不仅要从山越那里侵占土地,而且也要从山越魁帅手中夺取兵源和劳动力,即所谓以山民“强者为兵,羸者补户”,翻看一下《三国志•吴志》各传,即知孙吴政权从建立到灭亡,一直与讨伐山越的战事相始终。孙策初到江东,即提出“取吴、会,平山越”的两大军事目标。而当时孙策的敌对军阀也力图利用山越遏制孙策,如《资治通鉴》卷62建安三年载:
  袁术遣间使印绶与丹阳宗帅祖郎等,使激动山越,共图孙策……太史慈遁于芜湖山中,自称丹阳太守……进住泾县,大为山越所附。于是策自将讨祖郎于陵阳,禽之……即署门下督,军还,祖郎、太史慈俱在前导,军人以为荣。
  祖郎是山越宗帅名闻江北者;太史慈曾经救援过北海相孔融,名声著于徐、扬,且为山越所乐于拥戴。孙策禽住太史慈和祖郎后,立即予以重用,这不只表明孙策善于用人,且标志了当时汉越之间的民族界限已很轻微。孙权继立以后,也首先“分部诸将,镇抚山越,讨不从命”。当孙权于建安八年(203年)西伐黄祖时,因“山越复动”,只好回军,使吕范平鄱阳,程普讨乐安,太史慈领海昏,韩当、周泰、吕蒙等为劇县令长。所谓劇县即指山越反抗较多的县。据《三国志》卷54《吕蒙传》载:
  吕蒙……少南渡,依姊夫邓当。当为孙策将,数讨山越。蒙年十五六,窃随当击贼,当顾见,大惊,呵叱不能禁止,归以告蒙母。母害:欲罚之,蒙曰:“贫贼难可居,脱误有功,富贵可致”。……母哀而舍之。
  可知讨伐山越,是吴人猎取功名的一个有利可图的途径,因为战胜一个失去民族凝聚力的散漫群体,总是危险小而成功易。所以虽童稚如吕蒙亦欲借讨山越,一显身手。《三国志》卷46 《孙策传》载:
  吴人严白虎等众各万余人,处处屯聚,吴景等欲先击破虎等,乃至会稽。策曰:“虎等群盗,非有大志,此成禽耳。”
  以上言严白虎等为“吴人”、“群盗”,而不提其为山越;《三国志》卷56《吕范传》亦称严白虎为“强族”而不言他是汉人或山越。裴松之在《孙策传》注中发表意见说,“于时疆宗骁帅,祖郎、严虎之徒,禽灭已尽,所余山越,盖何足虑。”这就明白指出严白虎和祖郎都是山越强宗骁帅了。从总的情况看严白虎是山越大帅,当无可疑,可是事实上他已同汉人强宗豪帅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史书上就经常不指出他的族类而只称之为吴人或“群盗”、“强族”、“强宗骁帅”。所有这些,都表明严白虎的山越族性已若有若无、和汉人基本没有什么差别。这也是孙吴君臣所以乐于首先降伏山越的原因所在。《三国志》卷58《陆逊传》载:
  吴、会稽、丹杨多有伏匿,逊陈便宜,乞与募焉。会稽山贼大帅潘临,旧为所在毒害,历年不禽。逊以手下召(疑为见)兵,讨治深险,所向皆服,部曲已有二千余人。部阳贼帅尤突作乱,复往讨之……逊建议曰……“克敌宁乱,非众不济。而山寇旧恶,依阻深地。夫腹心未平,难以图远,可大部伍,取其精锐。”权纳其策,以为帐下右部督。会丹杨贼帅费栈受曹公印绶,扇动山越,为作内应,权遣逊讨栈,栈支党多而往兵少,逊乃益施牙幢,分布鼓角,夜潜山谷间,鼓譟而前,应时破散。遂部伍东三郡,强者为兵,赢者补户,得精卒数万人,宿恶荡除,所过肃清,还屯芜湖。
   陆逊已明确说出讨伐山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充军队,仅陆逊即从山越获得精兵数方人。如与其他将领贺齐、全琮、钟离牧、韩当、蒋钦、陈表、凌统、朱桓、张温、张承、顾承、诸葛恪等所获兵数合计,至少超过二十万。至于用以补户的羸者自然更多。这就是孙吴所以能在江南立国八十余年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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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2: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国的少数民族
  二、武陵蛮
  处于今湖南西部至贵州东界的武陵蛮,自东汉王朝建立后,即不断进行反抗。孙吴统治时,武陵蛮攻占城邑。孙权以黄盖为武陵太守,蛮夷前来攻城,时郡兵才五百人,盖乃大开城门,俟蛮兵半人而夹击之,斩获数百,余皆奔散。尽收诸邑落,诛讨魁帅,附从者赦之。自春至夏,反叛尽平。史称“诸幽邃巴、醴(俚)、由(俚)、诞(蜑)邑侯君长,皆奉礼降服”。吴黄武元年(222年)春,刘备举军东下击吴,自佷山(今湖北长阳县),通武陵,使亲信马良以金帛赐五陵诸蛮夷,授以官爵。刘备被吴将陆逊击败后,马良亦死于五溪。黄龙二年(230年),武陵蛮叛吴,次年,孙权令潘濬会同吕岱、吕范、朱绩等督军五万人前往镇压,经过三年战斗,始获胜利。史称自是“群蛮衰弱,一方宁静”。
  吴主孙休永安六年(263年),蜀灭于魏,武陵蛮夷与蜀接界,吴人惧有变乱,乃以钟离牧为平魏将军,领武陵太守。魏亦遣郭纯为武陵太守,进屯迁陵县之赤沙(今湖南保靖县),诱致诸夷邑君,进攻西阳县城。郡中震惧,抚夷将军高尚以为:“昔潘太常督兵五万,然后以讨五溪夷耳,是时刘氏连和,诸夷率化,令既无往日之援,而郭纯已据迁陵,而明府以三千兵深入,尚未见其利也”。牧不听,率所领晨夜进军,缘山险行,垂二千里,斩五溪魁帅百余人及支党几千余级。于是五溪蛮夷又归属吴。钟离牧此后历任公安督、濡须督,又“以前将军假节,领武陵太守。死后,家无余财,士民思之”。说明武陵各族人民对于清官还是乐于拥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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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国的少数民族
  三、南 越
  关于南越的情况,目小避地交州、并在交州作过多年郡守的薛综,在给孙权的上疏中有概括而系统的阐述,因疏文太长,兹不抄录,仅据以作些介绍:
  据薛综所述,秦统一后,岭南地区开始正式隶属中国。西汉初,赵佗在岭南建立了南越政权,汉武帝开置九郡,表明中国对岭南的统治逐步加强。东汉时,锡光在交阯、任延在九真,教当地人民犁耕,建学校,着冠履,定聘娶,使岭南人民的经济文化有进一步的发展。总的来说,岭南习俗不齐,言语歧异,椎结徒跣,贯头左袵,一直到三国时并无很大改变。其男女自相婚配、兄死妻嫂等习俗,较之汉人父母主婚、寡妇守节更合情理。
  薛综在上疏中,述说孙吴对岭南采取羁摩政策,这是由于越民经济落后,无何产品可供榨取。至于岭南山海珍物,则多被秦、汉、越、吴统治政权及当地官吏豪族掠夺以去。
  薛综又述说孙吴在岭南诸多弊政及官吏豪族互相倾轧的情况。长吏的任用,多不适当,而且法宽吏恣,侵渔百姓,强赋于民,以致引起怨叛等。因此,薛综以为宜审选刺史,以检摄八郡。
  孙吴岭南官长当以陆胤为最有特色,《三国志》卷61《陆凯传附弟胤》载中书丞华覈上表推崇陆胤在为交州刺史时的政绩说:
  胤……在交州,奉宣朝恩,流民归附,海隅肃清。苍梧、南海,岁有暴风瘴气之害,风则折木,飞砂转石,气则雾郁,飞鸟不经。白胤到州,风气绝息,商旅平行,民无疾疫,田稼丰稔。州治临海,海流秋鹹,胤又畜水,民得甘食。惠风横被,化感人神,遂凭天威,招合造散。至被诏书当出,民感其恩,以忘恋土,负老携幼,甘心影从。众无携弍,不烦兵卫。自诸将合众,皆胁之以威,未有如胤,结以恩信者也。衔命在州,十有余年,宾带殊俗,宝玩所生,而内无粉黛附珠之妾,家无文甲犀象之珍。方之今臣,实难多得。
  从以上华覈赞赏陆胤的话中,可知从汉未到吴的官长率多贪暴,不得民心,所以交州各族人民一得到陆胤这样好的刺史,都感恩顺从。说明交州民众拥护好宫长,至于民族界限,并不是主要的。孙吴势力达到岭南,当从建安十五年(210年)孙权派步骘出任交州刺史开始。曹丕延康元年(220年),吕岱继为交州刺史。吕岱除使交州得到安定外,“又遣从事南宜国化,暨徼外扶南、林邑、堂明诸王,各遣使奉贡”。汉末战乱以来,中原民人和学士南下岭南的颇不乏人,所以在三国时代,岭南的生产、文化还是有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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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官制
一、曹操时期的司空、丞相掾属
  曹操 早年仕汉,曾“好作政教”,欲为汉征西将军,封侯。及董卓之乱,率土分崩,予操以逐鹿中原的机缘。操先仅有东郡,得荀或而喻为己之张子房。表明操有效法刘邦与群雄争夺天下的意图。建安元年(196年),操迎献帝都许,掌握封赏大权。自是之后,汉百官多为曹氏之人。由于操当时之军事实力,尚逊于袁绍,故操不能不把大将军让给袁绍,而自为司空。及官渡之役,操大败袁绍,成为中国首强。建安十一年(206年),操扫灭袁氏势力,放手大封功臣二十余人,皆为列侯。其余各以次受封。建安十三年(208年),操北征乌桓凯旋,进一步独揽事权,自为丞相。罢汉之三公官,惟留一御史大夫,亦由己之亲信郗虑担任。建安十六年(211年),操以世于丕为五官中郎将,置官属,为丞相副。另封三子为侯。这样,就为建立魏政权打好了基础。建安十八年(213年)五月,操迫献帝策命己为魏公,开始建立魏国政权。十一月,初置尚书、侍中、六卿。在此前四个月,操已进其二女于献帝,表示操虽准备取代汉室,但不拟伤害献帝,亦不绝其后嗣。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夏,操进爵为魏王。秋,以魏大理钟繇为魏相国。二十二年(217年)夏,操设天子旌旗。以华歆为魏御史大夫。以五宫中郎将丕为魏太子。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操死,丕嗣位为丞相、魏王。二月,以大中大夫贾诩为太尉,御史大夫华歆为相国,大理王朗为御史大夫。三月,以前将军夏侯惇为大将军。
  操尝言:“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当操图天下时,不能不广泛收罗负有众望和有实际才能的人。即操所谓“有事赏功能”。及功业基本建立之后,又嫉妒其中功高望重之人,思所以抑制之。于是,荀彧、崔琰被戮,毛阶免黜,程显亦“自表归兵”。此即操所谓“治平尚德行”,“尚德行”的真谛不过任用拘谨中乎人才,而排斥异能之士而已。
  操虽有为子孙谋万世之业的意图,但无从避免子孙因富贵而奢淫堕落的规律。曹魏先重用其亲族曹氏及夏侯氏,但自曹真死后,曹氏亲族便缺乏拔尖人才。曹叡身后,曹爽与司马懿并肩辅政,曹爽终为司马懿所吞噬。司马氏之揽魏政,虽云靠阴谋,亦由司马懿父子能有所作为,如收罗一批能建事功之人,如邓艾、州泰、土昶、王基、王淩、羊祜、卫瓘等,因之司马氏能凭仗中原之广土众民,次第灭蜀并吴,而统一中国。
  谈官职者,不能仅就官名而释职掌。因官吏行使职权,往往不只限于规定范围之内。比如刘晔任司空仓曹掾,从其职务看,不过管理仓谷,但由于刘晔多智略,又为操信任,故操每遇疑难之事,辄以函问晔。又如参司空军事之职,本系参与规划军谋,但其职由王朗、华歆等有名望学问而不擅长军谋者担任时,便只能从容论议了。
  在封建君主专制时代,官吏权限之大小,往往不只视其才能与担任何职务,而在于其与君主关系的亲疏。故魏之夏侯氏、曹氏,吴之孙氏皇族,纵才能中平,仍能担负方面重寄。又如丁斐,因与曹操同乡里,又为操所爱,故虽只为一典军校尉,但却能“总摄内外,每所陈说,多见从之”。又如司空军谋祭酒,虽云系提供军谋者,但常以饶丈才、善书檄者为之,如陈琳、阮瑀均是。又如名士邴原,虽“在军历署”,但“终不当事”。因此,不能仅凭官衔定其职务。又如操初用高柔为刺奸令史,并非因他与己亲近,而是“欲因事诛之”。刘备用许靖为太傅、司徒,亦仅利用其浮名,“以眩远近”。孙权以功高望重的陆逊“代顾雍为丞相”,口头上虽然说:“有超世之功者……必荷社稷之重”,实际上,不过为了就近监视陆逊,只一年左右,孙权即逼逊致死。基于以上等等情况,我们解释三国官制,不能全按官职名称述说,有些便需将用人与被用者的相互关系结合论说,始能接近历史的真实。
  曹操早期由东郡太守起家,接着据有兗州,经过吕布之乱,危而后安,这一段是操之图存阶段。及操迎帝都许,收河南地,关中亦暂时服从。始进入争霸阶段。然而四周仍有强邻,可谓军事倥偬,不获宁息。故其设官置吏,亦多为军事服务。操始起兵,其手下将领有夏侯惇、夏侯渊、曹洪、曹邵、曹仁、曹纯等,皆曹氏亲族。其异姓将吏,有卫兹、鲍信、典韦等,死于战斗;另有部将陈宫、别驾毕湛,或叛或逃。由是而论,操重用亲族,亦非无因。然而与强敌争,毕竟不能不掺用智谋之士。故随着曹操军事的扩张,其部下的官吏亦日益增多。操虽名为司空、丞相,实际是不折不扣的皇帝。操在正式建立魏国以前所设置的文武官员实际是新朝代的职官影子,现将操为司空、丞相时任命的官属按职务分述于下:
  因在战争时期,故操设置的官属亦以为军事服务者为多。例如担任军师的有苟攸、钟繇、华歆、凉茂、毛玠、成公英等;担任军师祭酒的有郭嘉、董昭、王朗、王粲、杜袭、刘放、孙资等;担任军谋掾的有徐逸、田豫、牵招、高堂隆、贾洪、薛夏、隗禧、韩宣、令狐劭等;任参司空及丞相军事的有荀彧、何夔、贾诩、华歆、王朗、裴潜、刘放、孙资、邢颙、陈群、张范、张承、仲长统、陈群、卫臻等;为司马的有荀或、典韦、典满、司马懿等。操所以设置这样多的参谋人员,除了因应付战争需要以外,还有广纳众谋,借以发现人才的含义。其中所以有些文人名士,是由于草拟军檄和装璜门面的原故。
  司空、丞相府没有主簿,掌管文书簿笈,并处理曹操身边众事。《三国志》卷19《陈思王植传》注引《典略》言丞相主簿杨修“总知外内,事皆称意。自魏太子以下,并争与交好。”杨修出身于四世三公的家庭,“以名公子,有才能”,为操所用。但在曹植与曹丕争为太子的斗争中,杨修占在曹植一边。操“既虑终始之变”,又妒杨修颇有才策,故以杨修“前后漏泄言教、交关诸侯”为借口,把他杀掉。杨修所以能“漏泄言教”,系因在操身旁,典掌机密。又如贾逵为地方宫,以政绩卓著,受到曹操叹赏,以之为丞相主簿。贾逵曾因故与其他三主簿一同署名谏操,从知主簿同时共有四名之多。出纳教今是主簿职务之一。当操征讨刘备时,曾先遣逵至斜谷观察形势,说明主簿有时亦外出执行其他任务,并非只在丞相府内供职。
  丞相长史,官位高于主簿,但接触丞相的时间较少,有时设左右长史。原来做过丞相军祭酒及侍中要职的杜袭后领丞相长史。杜袭随操到汉中讨张鲁时,操加封他为驸马都尉,留督汉中事。并挑选他为镇守长安的留府长史,驻关中。当然,以上并非长史所应有的经常职务。《通典》卷21说:长史“盖众史之长也,职无不监”。长史既署理诸曹事,也办理丞相付与的临时任务。
  曹操为司空、丞相时,掾属分东、西曹,主要职务都典管选举。东曹主二千石长史及军吏,西曹主府史署用。担任过东曹掾的队毛价和崔琰的政绩比较突出。据《三国志》卷12《毛玠传》载:
  太祖为司空、丞相,玠尝为东曹掾,与崔琰并典选举。其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太祖叹曰:“用人如此,使天下人自治,吝复何为哉!”文帝为五官将,亲自诣玠,属所亲眷。玠答曰:“老臣以能守职,幸得免戾,今所说人非迁次,是以不敢奉命。”大军还邺,议所并省。玠请谒不行,时人惮之,咸欲省东曹。乃共白曰:“旧西曹为上,东曹为次,宜省东曹。”太祖知其情……遂省西曹……玠居显位,常布衣蔬食。
  由上可知:(1)东曹掾的官品虽不高,因执掌用人大权,故为时人所重,认为是“显位”。(2)像毛玠这样的人担任选举官,确能起一些有利于廉政建设的作用。这也是与曹操对他的重用和支持分不开的。(3)像毛玠这样清正不阿的人,下受群僚的嫉妒,上不能满足太子等上层亲贵的贪求;同时,引用的人多了,也为操所猜防、这些都为毛玠日后遭免黜留下了祸根。
  当崔琰初授东曹时,操曾下教说:“君有伯夷之风,史鱼之直,贪夫慕名而清,壮士尚称而励,斯可以率时者已。故授东曹”。《三国志》卷12《崔琰传》注引《先贤行状》说:
  琰清忠高亮……正色于朝。魏氏初载,委授铨衡,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文武群才,多所明拔。朝廷归高,天下称平。
  后来魏国建立以后,崔琰为尚书,毛玠为尚书仆射,二人共典选举。情况已如上述。崔琰的声望更大于毛玠,但结局比毛玠更坏。崔琰既为怨者所诽谤,曾被朱灵誉为“此乃真明主”的曹操也害怕琰的声望危及其身后政权,因之终以莫须有的罪名,逼使崔琰自杀身亡。
  做过司空西曹掾的有陈群,他后来又“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做过丞相西曹属的有蒋济、邵悌。属小于掾而大于令史。做过司空西曹令史、迁为属的有梁习,做丞相西曹议令史的有卢毓。
  丞相理曹掾属的职务也比较重要。如《三国志》卷1《武帝纪》载操建安十九年(214年)十二月今曰:
  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
  说明曹操对担任理曹掾属的人选是重视的。《资治通鉴》卷67建安十九年(214年)载:
  操以尚书郎高柔为理曹掾。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而亡者犹不息。操欲更重其刑,并及父母兄弟。柔启曰:“士卒亡军,诚在可疾,然窃闻其中时有悔者,愚谓乃宜贷其妻子,一可使诱其还心;正如前科,固已绝其意望,而猥复重之,柔恐自令在军之士,见一人亡逃,诛将及己,亦且相随而走,不可复得杀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操曰:“善”!即止不杀。
  由上可知,封建刑法对人民反抗服兵役的处罚是极其严酷的。高柔由丞相理曹掾调为颍川太守后,“复还为法曹掾”,还做过侍御史、治书执法、廷尉等属于司法方面的工作,达二十余年之久:做了一些减轻刑法和有益于民的事。
  司空、丞相府还有掌管粮谷的仓曹掾属,任其职者有刘晔、刘廙、高柔、裴潜、傅干、杨修等,都是比较有名的官员。蜀汉丞相仓曹掾曾由姜维担任。吴国未见有仓曹掾属,但设有节度,掌军粮谷,初用侍中偏将军徐详主之,详死,以诸葛恪代之。诸葛亮闻知,与陆逊书曰:“家兄年老,而恪性疏,今使典主粮谷,粮谷,军之要最,仆虽在远,窥用不安,足下特为启至尊转之。”逊以白权,权即转恪领兵。由此观之,掌管粮谷的仓曹掾是重要的官职。
  另外,丞相下面有户曹掾,掌民户、祠祀、农桑;有兵曹掾,掌兵事;文学掾,掌教授太子诸王文史经书。这些职宫,史书未有何记述。
  前已叙及,曹操以司空掾属国渊典屯田事;以司空掾王修行司金中郎将。两人均做出重要贡献。现只谈一下操设置校事以刺察群臣的概况。据《三国志》卷24《高柔传》载:
  魏国初建,(柔)为尚书郎,转拜丞相理曹掾……复还为法曹掾。时置校事卢洪、赵达等,使察群下。柔谏曰:“设官分职,各有所司。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达等数以憎爱,擅作威福,宜检治之”。太祖曰:“卿知达等,恐不如吾也。要能刺举而办众事,使贤人君子为之,则不能也。昔叔孙通用群盗,良有以也”。达等后奸利发,太祖杀之,以谢于柔。
  由上可知,随着魏国政权的建立,官吏队伍的增加,曹操和臣僚之间的矛盾也随之深化,因此曹操便利用一些非世族的新进人物来检举世家出身的所谓“贤人君子”,从而约束世族势力的过分膨胀,这就是校事官职所以设置的原因所在。关于此事本书第六章亦已有论述。
  总括以上叙述,可知操为司空、丞相时的掾属,实际即是操自身政权的文武百官。他们的官衔虽不显贵,但实际行使着所谓三公、九卿及尚书、侍中等重要职务。这是曹魏职官的重要阶段。
  刘备和孙权在未称王以前的所属掾属,也同曹操为司空、丞相时大致类似,因限于篇幅,就不另叙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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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官制
   二、三公及诸卿
  前已叙及,建安十八年(213年),曹操进爵为魏公,开始建立魏国政权,初设尚书、侍中、六卿。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操为魏王,进一步加强统治机构,以钟繇为魏相国,华歆为御史大夫。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钟繇因其所辟西曹掾魏讽谋反而免职。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操死,子丕继位为魏王,以华歆为相国,贾诩为太尉,王朗为御史大夫。同年,丕代汉为帝,复置三公官,改相国为司徒,名列太尉之后。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以贾诩为太尉,华歆为司徒,王朗为司空。黄初四年(223年),贾诩死,仍以钟繇为太尉。从三公各自的职务言:太尉主兵事;司徒主民事,司空主水土事。凡国家有大兴造、大疑难事,三公共同讨论。国家有过失,三公共同进谏。在西汉初期,丞相的权力还是较大的:他上辅皇帝,下领百僚,可以推荐三公以下的官吏。丞相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向皇帝奏请,辄诛犯罪官吏;丞相总领郡国计簿,负责对郡守、县令进行考绩。景帝、武帝不断削弱丞相权力。原先太尉官阶低于丞相,武帝废太尉,封外戚卫青为大司马大将军,是为最高武职。武帝临终,令外戚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辅佐昭帝。尚书原为少府属官,其长官尚书令的秩位亦不过相当于县令,职责是给皇帝管理文书。臣民上书,先由尚书拆阅,以决定是否上呈给皇帝。这样遇有重要事件,不领尚书事的丞相事先就不知道。说明外朝丞相的实权已为内朝领尚书事的大将军所取代。刘秀重建东汉政权后,鉴于权臣王莽篡夺政权的教训,继续削减相权,三公的权力更形下降,三公不领尚书事,尚书直接向皇帝负责。曹操迎献帝都许后,以荀彧为汉侍中、守尚书令,一些军政农经大事,曹操多与荀彧商议处理。荀彧推荐了许多人担任要职。曹操所以能独揽大权,并非由于他为司空和丞相,而是由于他手握强兵,这是权臣揽权的特殊情况,那时担任御史大夫的郗虑,亦不过处处秉承操的意旨办事而已。
  曹魏三公并无多少实权,《三国志》卷24《高柔传》言:
  魏初,三公无事,又希与朝政。柔上疏曰:“……今公辅之臣,皆国之栋梁,民所具瞻,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养高,鲜有进纳。诚非朝廷崇用大臣之义……自今之后,朝有疑议及刑狱大事,宜数以咨访三公”。
  以上是黄初四年(223年)廷尉高柔给曹丕上疏所说的话。自属可信。三公虽无决策大权,毕竟宫高禄厚,又有学行资望,且可辟用掾属,故仍为臣民所慕仰,也受到皇帝一定程度的尊礼。如曹丕有一次望见钟繇、华歆、王朗,而对左右日:“此三公者,乃一代之伟人也,后世殆难继矣”。那时,钟繇有膝疾,华歆亦高年疾病,朝廷即令二人乘舆上殿就坐。“是后三公有疾,遂以为故事”。时人对物色三公人选亦持严肃态度。如散骑侍郎孟康推荐崔林任司空时说:“宰相者,天下之所瞻效,诚宜得秉忠履正、本德仗义之士,足为海内师表者”。徐邈因朝廷任命自己为司空,乃叹曰:“三公论道之宫,无其人则缺,岂可以老病忝之哉”!遂固辞不受。贾诩足智多谋,又有拥护曹丕为太子之功,可是当贾诩被丕任命为太尉后,仍旧受到孙权的讥笑。说明当三公者仅有智能而无德望,仍受人讥议。《三国志》卷49《士燮传》载,当交州刺史丁宫被征还朝时,对其属吏士壹说:“刺史若侍罪三事,当相辟也”。后来丁宫当了司徒,果然辟士壹为掾属,说明三公有自辟用僚属之权。又如《三国志》卷11《袁涣传》载,陈郡袁涣为郡功曹,“后辟公府,举高第,迁侍御史。”按魏晋礼制,诸卿见三公,都要跪拜,桓范被任命为冀州刺史,他不愿受镇北将军吕昭的节制,谓其妻曰:“我宁作诸卿,向三公长跪耳,不能为吕子展屈也”。正因为三公位尊望重,所以当曹爽辅政时,吏部尚书何晏掌管用人大极,威势显赫,但他仍找管辂占卜,问己能否当上三公。由此可知在三国初期,三公虽无实权,但仍为时人尊重。不仅舆论界对之有较高的要求,就是被任命为三公者也往往严格要求自己,不改玷辱这样崇高而需符众望的职任。
  曹丕代汉为帝后,先以夏侯惇为大将军,继以曹仁为大将军、大司马。黄初七年(226年)曹丕死,中军大将军曹真、镇军大将军陈群、征东大将军曹休、抚军大将军司马懿并受遗诏辅曹叡。曹叡即位,以太尉钟繇为太傅,征东大将军曹休为大司马,中军大将军曹真为大将军。司徒华歆为太尉,司空王朗为司徒,镇军大将军陈群为司空,抚军大将军司马懿为骠骑大将军。以上,太傅、大司马、大将军秩位均在三公上,唯骠骑大将军稍低于司空。曹叡临死,余人皆去世,只剩下了官为太尉的司马懿。曹叡用刘放、孙资议,特地提拔了曹真之子武卫将军曹爽为大将军,与司马懿共同辅佐少主曹芳。爽、懿共督中外诸军、并领尚书事。至正始十年(249年),司马懿发动兵变,一举诛灭曹爽兄弟及其亲党。自是之后,魏政全归司马氏,于是往日皇帝成为傀儡的局面再次出现,三公亦惟司马氏之马首是瞻,谈不上有什么权柄了。
  底下,谈谈曹丕、曹叡统治时诸卿官职情况。
  太常秦时叫奉常,汉景帝改称太常,王莽称秩宗(秩,职也;宗,祖庙也。秩宗主要掌管有关宗庙祭祀等事宜)。东汉又恢复太常之名(常,是庙中引神的旗帜)。太常掌祖庙祭祀事。太常的主要职掌既是祭祀,故经常素食。《汉官仪》载谚语曰:“居世不谐为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醉如泥。既作事,复低迷”。
  建安十八年(213年)魏国始建社稷宗庙。二十一年始置奉常、宗正官。黄初二年(221年),由于孙权遣使奉章表示归服,曹丕使太常邢贞持节拜权为大将军,封吴王,加九锡。太和三年(229年),洛阳宗庙建成,使太常韩暨持节迎高皇帝、大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邺。青龙二年(234年)汉逊位皇帝山阳公薨,使使持节行司徒和洽吊祭。正始二年(241年)少帝曹芳初通《论语》,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于辟雍,以颜渊配。
  由上可知,太常的职务主要是祭祠祖宗、天地、圣贤及前往封拜重要属国之王等。太常的属官有太史、太祝、太宰、太药、太医、太卜六令丞及博士祭酒等。
  光录勋 秦称郎中令,汉武帝改称光录勋。王莽称司中。东汉又称光录勋。曹操为魏公后,设郎中令。黄初元年又称光录勋。
  光录勋掌宿卫宫殿门户。勋与阍同音同义,阍者掌守宫殿门。光录勋除守卫宫门外,还不时侍卫皇帝,有时给皇帝传送诏旨,备顾问及进谏。曹魏时担任郎中令或光录勋者有袁涣、王修、和洽、崔林、高堂隆、缪袭、卢毓、王肃等。从以上诸人传看,并未留下什么事迹,这是因为宿卫宫殿门户事情比较单调,且宫闱事密,鲜为史家所知。同时激循宫内者尚有卫尉,宫外则有司隶校尉担任监举犯法者,故光录勋的职务并非很重要。如卢毓原为吏部尚书,曹爽为了把用人大权收归自己,乃以其亲信何晏代毓,而出毓为廷尉,旋又转毓为光录勋。说明光录勋的权限不仅逊于吏部尚书,且也逊于廷尉。只是光录勋毕竟接近皇帝,故向皇帝进谏的机会亦较多。如高堂隆为光录勋时,向魏明帝上的谏疏即以深刻著称。
  光录勋所以又称郎中令,即因属下多郎,为郎者多由父祖荫庇,靠自己德行才力而进者是少数。郎是官吏的候补者,因郎常在皇帝左右,所以容易升迁,两汉时由郎出身的官吏甚多。
  光录勋的属官有谒者,掌宾赞受事,其长官称谒者仆射,亦名大谒者。
  光录勋的属官还有三都尉:奉车都尉,掌御乘舆车;驸马都尉,掌副车马匹(魏晋之后,尚公主者必拜此宫);骑都尉,领羽林骑。
  一些旧史书谓光录勋属下有大夫、中郎将等官,但从三国史笈观之,光录勋并无如此大的权力。如《三国志》卷14《蒋济传》言曹丕代汉后,蒋济“出为东中郎将……入为散骑常侍”,及统领诸军镇守合肥的大司马曹仁死后,蒋济复“为东中郎将,代领其兵”。手握重兵的蒋济,决非光录勋所能领导。至于前时五官中郎将的担当者乃是曹丕,这种五官中郎将乃系“为丞相副”,高出所有文武百官。《晋书》卷30《刑法志》言:
  其后,天子又下诏改定刑制,命司空陈群、散骑常侍刘邵、给事黄门侍郎韩逊、议郎康嶷、中郎黄休、荀诜等删约旧科,傍采汉律,定为魏法。
  以上的常侍、侍郎、议郎等都是名臣硕儒,亦非光录勋所能领导。我们阅读古书,宜结合当时具体情况进行探讨,不可墨守书本上文字规条。
  卫尉 秦代即有是官,汉景帝一度改称中大夫令,不久即恢复原名。卫尉掌宫门卫士,徼循于宫中。卫尉寺在宫中,其属官较著名的是公车司马今,简称公车令,掌警卫司马门。经过司马门的人都要下车步行。公车是官署名,凡臣民上书和被征召者,都由公车接待。《史记》卷126《滑稽•东方朔传》谓“朔初入长安,至公车上书。”《三国志》卷19《陈思王传》言:曹“植尝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出。太祖大怒,公车令坐死,由是重诸侯科禁,而植宠日衰。”可见不得曹操特允,都不能私自开司马门及行驰道中。
  太仆 秦汉皆有是官,王莽一度改名为太御,职务是给皇帝供应车马。有时太仆亲自为皇帝驾车。养马是太仆职务之一,《汉书》卷5《景帝纪》言中元六年(前144年),匈奴“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师古注引如淳曰:“《汉仪注》太仆牧师诸苑(养马处)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万疋”。曹魏养马情况、史书失载,然据《后汉书》卷84《列女•董祀妻》载蔡文姬对曹操说:“明公厩马万匹”,则曹魏养马当必不少。太仆既常接近君主,又执掌马政,故职位亦非无关紧要。
  廷尉 秦时即有是官,汉景帝改称大理,自后或称廷尉,或称大理。魏初称大理,曹丕改称廷尉。廷尉掌刑法狱讼,“廷”字系直、平之义,治狱贵直而且平,故以为号。古代凡掌贼盗及掌司察之官皆称尉。言以武力为后盾也。廷尉是各地上诉的最高司法机构。《三国志》卷24《高柔传》载:
  护军营士窦礼近出不归,营以为亡,表言逐捕,没其妻盈及男女为官奴婢。盈连至州府,称冤自讼,莫有省者,乃辞诣廷尉。
  经过廷尉高柔设法断案,确定为同营士焦子文借钱害命。由是朝廷颁发“诏书,复盈母子为平民”。同上传又载:
  (文)帝以宿嫌,欲在法诛治书执法鲍勋,而柔固执不从沼命。帝怒甚,遂召柔诣台(《资治通鉴》胡注谓:台指尚书台)。遣使者承旨至廷尉,考竟勋,勋死,乃遣柔还寺。
  以上材料说明专制皇帝可以枉法杀人(但此举失人心,后来司马氏专魏政,群臣反对司马氏者甚少,未必与此类事无关)。廷尉高柔能依法不从诏命,总算有一点护法行为。汉魏时,大臣有罪或皇帝有诏命,则“召致廷尉”,即被送到廷尉寺作最后处理,故大臣闻之多自杀。
  廷尉的属官有大理、大理平、大理监,是为廷尉三官,廷尉对案件的判决,三官还可以提出驳议。如《三国志》卷12《鲍勋传》言:
  (文)帝从寿春还,屯陈留郡界,太守孙邕见,出过勋。时营垒未成,但立标埒,邕邪行不从正道。军营令史刘曜欲推之,勋以堑垒未成,解止不举。大军还洛阳,曜有罪,勋奏绌遣,而曜密表勋私解邕事。诏曰:“勋指鹿作马,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驳:“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勋无活分,而汝等敢纵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当令十鼠同穴”。太尉钟繇、司徒华歆、镇军大将军陈群、侍中辛毗、尚书卫臻、守廷尉高柔等并表“勋父信有功于太祖”,求请勋罪。帝不许,遂诛勋。勋内行既修,廉而能施,死之日,家无余财。……莫不为勋叹恨。
  由上可知,法律并不能约束皇帝的淫威,然而,三官总算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毕竟比世人皆钳口不言好一点。又如《三国志》卷12《司马芝传》言:
  司马芝……迁大理,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狱。芝曰:“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或至诬服。诬服之情,不可以折狱。且简而易从,大人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今宥所疑,以隆易从之义,不亦可乎!”太祖从其议。
  司马芝的话,虽不合乎应把每一案件搞清楚的道理,但在专制法律动不动就酷刑拷打、每每冤杀无辜平民的残虐情况下,还是不无可取的。
  大鸿胪 秦称典客,汉景帝改称大鸿胪。王莽称典乐,东汉三国均称大鸿胪。大鸿胪掌与诸侯国及少数民族有关事宜。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孙权因阴谋夺取荆州,遣使表示降操。及黄武元年(222年)孙权大败刘备后,又复叛魏。魏三公奏请“免权宫,鸿胪削爵土”。说明鸿胪是掌管属国和少数民族事务的。曹丕对兄弟诸王颇苛刻,“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对曾与他争夺太子宝座的曹植更“事事复减半”。还不时向藩国调发士息。后来曹植向曹叡上书言:“被鸿胪所下发士总书,期会甚急。”可知向藩国调发士息,亦属大鸿胪职责之一。“鸿”,大也;胪,传也。皇帝接见诸侯或属国酋长时,掌赞礼者大声传呼之,故称大鸿胪,又称典客。传呼声与乐声并作,故王莽名之曰典乐。大鸿胪最经常的职掌即典诸侯王等朝见天子的礼仪。
  宗正 亦秦宫,汉平帝时,王莽专权,改称宗伯。莽代汉,并其官于秩宗(太常)。东汉复称宗正。掌皇族与外戚事务。两汉皆以刘姓宗室充任。就史书所见,曹魏时任宗正者仅有曹恪、曹楷,分别见于《晋书》卷19《礼志上》及卷31《后妃•文明王皇后传》。未叙有具体事迹。魏既苛待亲族,又禁外戚干政,宗正之职自然处于无关紧要地位。司马氏专魏政之后,更以光录勋郑袤兼领宗正,表明宗正更不受重视了。
  大司农 秦名治粟内史,景帝改称太农令。武帝改称大司农。王莽先改羲和,继名纳言。东汉复名大司农。魏初设大农,黄初二年(221年)改大司农。蜀、吴亦各有大司农。《后汉书•志》第26《百官三》言大司农的职掌说:
  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相给足……郡国盐官、铁官本属司农,中兴皆属郡县。又有廩牺令,六百石,掌祭祀、牺牲、雁鹜之属,及洛阳市长、荥阳敖仓官,中兴皆属河南尹,余均输等皆省。
  大司农到东汉时,虽仍说掌钱谷,但也只掌国家钱谷的不大部分,且主要附属机构已不存在,故经济颇形拮据。
  三国为扰攘多事之秋,大司农的经济收入自然更差,因之只能供给一些如同水利工程之类的兴建工钱,如《水经注》卷9《沁水》注引《魏土地记》载魏野王典农中郎将司马孚给魏明帝上表曰:
  臣被明诏,兴河内水利,臣既到检行……方石可得数万余枚,臣以为方石为门,若天亢旱,增堰进水……经国之谋,暂劳永逸,圣王所许,愿陛下特出臣表,敕大司农府给人工,勿使稽延,以赞时要。
  由上可知,大司农的职掌之一是为兴修水利等事业出雇工钱。我们前已言及,典农官并不隶属于大司农。假若大司农是司马孚的顶头上司,他就不会绕过大司农而请求皇帝转“敕大司农府给人工”了。据《后汉书》卷41《钟离意传》:
  钟离意……显宗即位,征为尚书,时交阯太守张恢坐臧千金,征还伏法,以资物簿入大司农。诏班赐群臣……时诏赐降胡子缣,尚书案事,误以十为百,帝见司农上簿,大怒,召郎(尚书郎),将答之。意因入,叩头曰:“过误之失,……臣位大罪重,郎位小罪轻,咎皆在臣,臣当先坐。”乃解衣就格(榜床)。帝意解,使复冠而贳郎。
  由上可知,朝廷没收贪官赃物,交由大司农保管。赏赐少数民族的纺织品由大司农拨发。但这些物资的调入和拨发,都不由大司农作主,大司农的职责只是保管。至于把物资发放给谁及数额多少,均由尚书秉承皇帝的意旨行事。故数字有错,也只能归罪于尚书,而与司农无关。曹魏时,国有土地多由典农官管理和耕种,曹魏以谒者仆射监盐官,以司金中郎将掌制铁器,至于军粮调拨,特设有度支尚书管理。吴国亦设有节度官掌调拨军粮,所以三国时的大司农职权比东汉时还要缩小,自不待言。
  少府 秦和两汉均置少府,王莽称共工。少府与大司农同管财货。大司农管国家财货,少府管供养皇帝。《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言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后汉书•百官志》言:“少府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少府在诸卿中属官最多,机构庞大。其中最重要的属官是尚书、侍中及御史中丞,其权柄之大,超过少府本职,此容后再作叙述。少府属官见于三国史笈者有守宫令、尚方令、御府令等。守宫令掌御用纸、笔、墨、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荀彧于灵帝中平六年(189年)即曾“拜守宫令”。尚方令,掌制御用刀剑弩机诸上好器物。《三国志》卷24《王观传》言:
  王观……徙少府,大将军曹爽使材官张达斫家屋村,及诸私用之物。观闻知,皆录夺以没官。少府统三尚方御府内藏玩弄之宝。爽等奢放,多有干求,惮观守法,乃徙为太仆。
  御府令,《宋书》卷39《百官志》言御府“典宫奴婢作亵衣服补浣之事”。《三国志》卷55《蒋钦传》言孙权赞叹蒋钦“在贵守约,即敕御府为母作锦被,改易帷帐,妻妾衣服悉皆锦绣。”又《三国志》卷25《杨阜传》言:
  阜(时为少府)又上疏欲省宫人诸不见幸者,乃召御府吏问后宫人数。吏守旧令,对曰:“禁密,不得宣露。”阜怒,杖吏一百,数之曰:“国家不与九卿为密,反与小吏为密乎?”帝闻而愈敬惮阜。
  由上可知,连身为少府的杨阜都不知后宫人数,而必须向御府吏询问。御府吏因常给后宫人员制作衣服,故能知之。御府吏连其顶头上司杨阜都不敢告知,说明皇帝对后宫人数的保密异常严厉。杨阜曾因年凶民饥,军用不足,而上书请曹叡“发明诏,损膳减服,技巧珍玩之物,皆可罢之”。说明少府所属部门供皇室吃穿玩乐的珍奇宝物必然很多。
  以上太常、光录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职官通常称之为“九卿”。以上杨阜在责数御府吏的话中,也提到“九卿”。与九卿同级别的还有执金吾及将作大匠等。
  执金吾 秦称中尉,汉武帝改执金吾。王莽称奋武。东汉复称执金吾。魏先称中尉,黄初元年(220年),改称执金吾。职掌为宫外巡卫。吾当御讲,言执金革,以御非常。卫尉巡行宫中,执金吾则徼循京师。天子出行,执金吾为先导。《后汉书•志》第27《百官志四》刘昭补注引《汉官》曰:
  执金吾缇骑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舆服导从,光满道路,群僚之中,斯最壮矣。世祖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
  执金吾的属官有武库令,主兵器。司马懿发动夺权兵变时,先部勒兵马,占据武库。史书叙述曹爽的罪过亦称爽擅取“武库禁兵”。可见武库中所藏之兵器颇为掌权或欲夺权者瞩目。
  将作大匠 秦称将作少府,景帝改将作大匠,掌修建宫室。《后汉书•百官志四》言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本土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注引《汉官篇》曰:“树栗椅桐梓”。可见统治者对自己生时及死后的享受都同样注意。广植树木既美化环境,也可增产建筑木材。曹魏直臣杨阜任将作大匠时,对明帝好治宫室等弊政,曾上疏谏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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