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萤火虫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共相语

【三国史】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官制
   三、尚书、侍中、中书等近官
  尚书 秦汉时,尚书本是少府属官,职务是给皇帝掌管文书(尚字作主、掌解)。汉武帝以宦者执掌文书,称中书谒者令。司马迁受腐刑之后,即曾为中书令,史称迁“尊崇任职”。宣帝时,弘恭为中书令,石显为中书仆射,二人皆宦官。元帝时,弘恭死,石显为中书令。《汉书》卷93《佞幸•石显传》言:
  元帝……以显久典事,中人无外党,精专可信任,遂委以政。事无小大,因显白决,贵幸倾朝,百僚皆敬事显……初元中,前将军萧望之及光录大夫周堪、宗正刘更生皆给事中。望之领尚书事,知显专权邪僻,建白以为“尚书百官之本,国家枢机,宜以通明公正处之,武帝游宴后庭,故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罢中书宦官,应古不近刑人”……元帝不听,由是大与显忤,后皆害焉,望之自杀,堪、更生废锢。
  由上可知,尚书与中书本为一官,因宦官被称为中人,故当他们主管文书时,称之为中书官。由土人主其事,则称尚书,故萧望之称“尚书为百官之本”。至于尚书与中书各自为独立的机构,则在曹魏时。汉成帝时,虽罢中书宦者,但后权归外戚,卒成王莽代汉之局。刘秀建立东汉政权后,鉴于王莽窃权,“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台阁即指尚书台。尚书台与后世的尚书省,名异而实同。东汉最后一个掌权的外戚何进以大将军录尚书事。董卓专政时,委政于守尚书令的王允,允因得与大臣谋杀卓。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迎献帝于洛阳,首先“自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献帝都许后,操以其亲信要员荀彧“为汉侍中,守尚书令”。操“虽征伐在外,军国事皆与或筹焉”。史称荀彧在台阁,持心平正,不任用自己的不肖群从兄弟。荀彧日后所以为操所忌,乃因他引进智谋之士甚多,社会政治影响广泛,有举足轻重之势。且又有不赞成操代汉的意向。建安十七年(212年),操杀或,次年,操即建立魏国,以荀攸为第一任尚书令,再下一年,荀攸死于从操征讨孙权途中。我怀疑荀攸亦非善终。无论我这个揣测是否符合实际,尚书令职任的重要是无可置疑的。从荀攸死后,操任用之尚书令皆不复有功能甚高者,盖操为代汉与子孙计,不愿把大权分给容易养成权势之人故也。
  曹操晚年所猜防能危及其政权者在异姓世族。曹丕时则转而排斥同生手足,虽仍继承其父之重用亲族曹氏、夏侯氏政策,但亦逐渐起用异姓世族陈群、司马懿等人。丕晚年更将操提防异姓的措施抛之脑后,使陈群、司马懿与同姓大员曹真等共录尚书事。曹叡不仅对司马懿特加倚重,对懿之长弟司马孚亦甚青睐,他曾赞叹说:“吾得司马懿二人,复何忧哉!”于是转孚为度支尚书,“后除尚书仆射,进爵昌平亭侯,迁尚书令”。曹叡临死,令曹爽、司马懿辅少帝。少帝即位,“加曹爽、司马懿侍中,假节钺,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资治通鉴》卷74景初三年(239年)胡注:“爽、懿既督中外诸军,又录尚书事,则文武太权尽归之矣。”
  东汉时,尚书台不仅是天子政令所自出,而且也是总揽政务的机构,其长官尚书令总揽纲纪,无所不统。每会同,尚书今与御史中丞、司隶校尉皆专席而坐。当时京师号称“三独坐”。实际后二官的权势远远不能同尚书今相提并论。尚书令的副手为尚书仆射。曹魏置尚书仆射一或二人,二人并置时称左右仆射。若尚书令缺,由左仆射代行令事。蜀、吴均只置一仆射。据《晋书》卷24《职官志》的记述,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共五曹尚书。吏部亦称选部,主选用官吏。左民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客曹主少数民族及外国事务。五兵主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度支主军国支计。其中以吏部尚书为最重要,授此职者直称吏部尚书。其他往往只称尚书,而不提其曹名。魏时以五曹尚书、二仆射、一令为八座。曹叡时,陈矫为尚书令,曹叡尝猝至尚书门,矫跪问叡:“陛下欲何之?”叡答:“欲案行文书耳。”矫曰:“此自臣职分,非陛下所宜临也。若臣不称职,则请就黜退,陛下宜还”。于是叡惭而返。史颇称述陈矫的亮直。同时也表明了尚书令职权的受尊重。又贾诩劝李傕等攻长安成功,傕等感诩,欲以诩为尚书仆射。诩辞曰:“尚书仆射,官之师长,天下所望,诩名不素重,非所以服人也。纵诩昧于荣利,奈国朝何!”于是以诩为尚书,“典选举,多所匡济,傕等亲而惮之”。当荀彧为尚书令时,曹操以或功大,上表献帝赠彧官爵,“彧固辞,不通太祖表”。说明尚书今有决定是否将臣下表疏呈给皇帝省览的权限。《全后汉文》卷34引应劭《汉官仪》说:
  凡三公、列卿、将、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令、仆射、左右丞,皆回车豫避,卫士不得迕台官,台官过,乃得去。
  由上可知,所有尚书令仆及左右丞都受到朝中大小官员的尊礼,这是与尚书台官职任的重要分不开的。
  曹魏尚书台置左右丞各一人,秩位在尚书下,应劭《汉官仪》说:“尚书令、左丞,总领纲纪,无所不统;仆射、右丞掌廩假钱谷。”看来,尚书左右丞是协助令仆掌管台内所有工作与纠举违法事件的。
  三国时,皇帝身边的近臣,还有侍中、散骑常侍、给事中等宫。
  侍中 职掌主要是:备顾问,拾遗补缺。另外,也有赞导、陪乘、出而负玺以至照料皇帝日常生活等事。至少在西汉已有侍中之职,随着君权的加强,侍中的地位也日益重要。东汉末年,为侍中者已多世家硕儒,如杨彪、黄琬、荀悦、荀爽、卢植等。魏国既建,首设“尚书、侍中、六卿”,从亲近皇帝言,侍中尚胜过尚书。最早为魏侍中的有王粲、杜袭、卫觊、和洽四人。王粲出身于“名公之胄”,又饶有才学,为操所信任,先为丞相掾,继迁军谋祭酒。《三国志》卷21《王粲传》言粲“拜侍中,博学多识,问无不对。时旧仪废弛,兴造制度,粲恒典之”,说明侍中的职务尚有兴造制度。据《三国志》卷23《杜袭传》言:
  杜袭……魏国既建,为侍中,与王粲、和洽并用。粲强识博闻,故太祖游观出入,多得骖乘。至其见敬,不及洽、袭。袭尝独见,至于夜半,粲性躁竞,起坐曰:“不知公对杜袭道何等也?”洽笑答曰:“天下事岂有尽邪?卿昼侍可矣,悒悒于此,欲兼之乎!”
  从杜袭与曹操谈话时间之长看,也可窥知侍中职掌范围的广阔,并非用文字所能概括。《三国志》卷25《辛毗传》载:
  辛毗……文帝践昨,迁侍中,赐爵关内侯……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时连蝗民饥,群司以为不可。而帝意甚盛。毗与朝臣俱求见,帝知其欲谏,作色以见之,皆莫敢言。毗曰:“陛下欲徒士家,其计安出?”帝曰:“吾不与卿共议也。”毗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之左右,厕之谋议之宫,安得不与臣议邪!”
  案侍中职在皇帝左右,说明其亲近;“厕之谋议之官”,说明其“谋议”的范围是不受限制的。《三国志》卷3《明帝纪》注引《魏书》言曹叡幼时,为操所爱,“每朝宴会同,与侍中近臣并列帷幄。”《明帝纪》注又引《世语》言:曹叡与朝臣素不接,即位之后,“独见侍中刘晔,语尽日”。说明侍中为大臣中比较接近皇帝者,故时人每以侍中近臣为荣,而朝廷为了宠异大臣,亦多加之以侍中官号。如魏少帝曹芳即位后,对辅政大臣曹爽、司马懿皆加“侍中,假节钺、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当刘备败于夷陵后,督江北军以防魏师的黄权,因归蜀路绝,被迫投魏,曹丕“拜黄极为侍中、镇南将军,封列侯,即日召使骖乘”。封蜀将以军职是顺理成章的,拜侍中则是以殊礼宠异黄权。曹丕代汉前,群臣劝进达十四次之多,其中以魏王侍中刘廙、辛毗领衔者五次,以魏尚书令桓阶领衔者三次。以其他官员领衔者,均不过一、二次。凡此都说明侍中为魏腹心之宫。诸葛亮《出师表》特别举出侍中郭攸之、费祎及黄门侍郎董允三位宫中要员。要刘禅“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充分说明侍中内臣的重要性。侍中与尚书同为枢要之职,侍中掌机密、尚书统政事。吴国担任侍中的是仪、徐详、胡综三人,被陈寿称为“皆孙权之时干兴事业者”。
  散骑常侍和散骑侍郎 据《晋书》卷24《职官》言:秦代已有散骑和中常侍。东汉初,省散骑,中常侍用宦者。魏黄初初,将散骑与中常侍合为一官,因不用宦者而用士人,故省去“中”字,称散骑常侍。其职掌是规谏皇帝,无专管职务。侍中与散骑常侍同在皇帝左右扶侍,侍中居左,常侍居右,皆备皇帝顾问、拾遗补缺。据《三国志》卷4《高贵乡公髦传》言:
  诏曰:“今车驾驻项,大将军(指司马昭)恭行天罚,前临淮浦。昔相国大司马征讨,皆与尚书俱行,今宜如旧。”乃令散骑常侍裴秀、给事黄门侍郎钟会咸与大将军俱行。
  由上可知,当两军交战、决定胜负的紧要时刻,权臣司马昭仍旧不能离开尚书及散骑、黄门等机要官吏,一方面是让他们参与谋划,另一方面也是怕他们发动变乱。散骑侍郎官秩低,但系皇帝培养州郡长吏的对象之一。如《三国志》卷24《崔林传》注引《魏名臣奏》载曹丕诏曰:
  昔萧何荐韩信,邓禹进吴汉,惟贤知贤也。雄(王雄)有胆智技能文武之姿,吾宿知之。今便以参散骑之选,方使少在吾门下知指归,便大用之矣。天下之士,欲使皆先历散骑,然后出据州郡,是吾本意也。
  正因为散骑为培育人才之所在,所以不仅要求其人善于骑马,而且也要善于著述,比如刘劭为散骑侍郎时,曾受诏集五经群书,作《皇览》。后劭迁散骑常侍,又受诏作《都官考课》。《三国志》卷3《明帝纪》青龙三年(235年)注引《魏略》载曹叡曾将太子舍人谏书付散骑保存,可知散骑侍郎除规谏献纳外,还掌管书奏文件。
  由于散骑常侍时常接近皇帝,故常作为加官,用以尊崇文武大员。比如有权势的中书监、令刘放、孙资仍然都加散骑常侍。据清人洪饴孙《三国职官表》的统计,加散骑常侍职者有七十人左右。
  孙吴亦有散骑常侍的官号。如《三国志》卷**《王蕃传》言王蕃“与贺邵、薛莹、虞汜俱为散骑中常侍,皆加附马都尉,时论清之。”说明其职亦由士人担任,并系正员,而非加官。
  给事中与给事黄门侍郎 曹魏时,同侍中、散骑常侍一样既是内朝官又属加官的还有给事中及给事黄门侍郎。它们都参与共平尚书事。给事中因供职殿中,在皇帝身边备顾问,故称给事中,给事中多以加官出现。如黄初中,司马懿以抚军大将军加;曹真以中军大将军加;董昭以光录大夫加;苏林以博士加。太和中,刘放、孙资以中书监令加等。
  秦汉时,宫禁门皆黄色,故号黄门。给事黄门侍郎因在黄门内供职而得名。亦简称黄门侍郎。给事黄门侍郎除侍从皇帝、关通内外之外,还与侍中俱省尚书事,俱管门下众事,故亦称门下侍郎。后世所以称侍中为门下省亦因于此。魏钟会于正始中为秘书郎,迁中书郎。毌丘俭反于淮南,钟会随司马师东征,典知密事。司马昭辅政,会谋谟帷幄,迁黄门侍郎,封东武亭侯。说明黄门侍郎亦为亲密之任。
  蜀汉亦设有黄门侍郎。据《三国志》卷39《董允传》载:
  董允……后主袭位,迁黄门侍郎。丞相亮将北征……以允秉心公亮,欲任以宫省之事。上疏曰:“侍中郭攸之、费祎、侍郎董允等,先帝简拔,以遗陛下。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其任也。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必能裨补缺漏,有所广益。若无兴德之言,则戮允等,以彰其慢。”
  当时董允的职务即为黄门侍郎,可见黄门侍郎的职掌主要是参谋议、拾遗补缺,与侍中相同,只是秩位稍次而已。
  中书监令 曹魏时尚书台固为总揽行政的机构,唯中枢实权仍逐渐向更加靠近皇帝的中书监、令转移。曹操为魏王时,设置秘书令,以处理尚书章奏。曹丕于黄初初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又特置中书监,使之排在中书令前。监、令皆挑选文学通达的士人担任。若有密诏下达州郡或边将时,往往不经尚书,径自中书发出。因之逐渐形成中书监、令“实握事要”情况。遇有不测事变,中书监、令即可就近操纵其间,所谓“断割朝命”。本书前在述说曹叡临死挑选辅政大臣时,已详细论及中书监刘放及中书令孙资从中排挤燕王曹字而推教曹爽、司马懿,以致酿成司马氏专魏政的重大变局,足以说明中书监、令权势的炙热。此处自无庸再行赘述。
  中书监、令下,设有中书侍郎,简称中书郎。曹叡时,诏举中书郎,时吏部尚书为卢毓。曹叡因言:“得其人与否,在卢生耳。”说明皇帝对挑选中书郎相当重视。司马昭当权对,张华“迁长史,兼中书郎。朝议表奏,多见施用,遂即真”。司马炎在位时,荀勖久在中书,专管机事,后守尚书令,甚罔罔怅怅。或有贺之者,勖曰:“夺我凤皇池,诸君何贺我邪!”从荀勖这种因离开中书而怅惘的情况看,可知尚书台的重要权力已被中书省所夺。
  下面再谈谈与尚书令、司隶校尉号称“三独坐”的御史中丞。西汉初,御史大夫有两丞,一曰御史丞,一曰中丞(也叫御史中执法),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即在殿中察举非法,中丞之名亦由此来)。西汉末,御史大夫转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率(实即执行旧御史大夫职权)。东汉及曹魏均如此,魏黄初中,一度将御史中丞改称“宫正”。旋复称中丞。史言魏以鲍勋为宫正,“百僚严惮,罔不肃然”。说明认真执行举动任务的宫正或中丞,还是为众臣畏惧的。陈群、崔林等均曾任御史中丞。中丞与司隶校尉都是纠察官。
  御史中丞和尚书一样,虽出自少府,权力大于少府,盖因专制皇帝为了控制群臣,常以小臣监视和举劾大臣,如州刺史秩位虽低于二千石,但领导二千石,而为一州之长,即其明例。
  次于中丞的有治书侍御史,掌律令。卫凯、陈群等曾为之。又有治书执法,掌奏劾。高柔、鲍勋等曾为之。鲍勋早时固执法忠直,得罪了曹丕,丕衔恨在心,终置之于死地,专制皇帝之制法不遵,类多如此。
  曹魏时,随着君主专制的加强,监察官的作用日益衰退。一次当大会,殿中御史(侍御史)簪白笔侧陛而坐,明帝问此何官主何事?辛毗曰:“此谓御史,旧时簪笔以奏不法,何当如今者,直备位,但联笔耳!”,说明监察官是趋于没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官制
  一、州 官
  司隶校尉 汉武帝时置,因负责督率京城徒隶,从事查捕奸邪和罪犯,故称司隶校尉。简称司隶。司隶辖地称司州。曹魏司州下辖河南、河内、河东、弘农、平阳五郡。司隶不只负责纠察贵戚、百官及近郡犯法者,且有直接保卫皇帝及曹操自身的重任。故曹操至洛阳迎献帝时,先自兼司隶校尉。操为经略关中,用钟繇为司隶,先治弘农,后治洛阳。由于钟繇措置有方,关中诸将马腾、韩遂“各遣子入侍”。正始初,徐邈为司隶,“百官敬惮之”。曹爽与司马懿争权时,以其亲信毕轨为司隶。毕轨与曹爽同时被杀。刘备在蜀称帝,以张飞为司隶校尉。飞死,丞相诸葛亮自领司隶校尉。凡此,均说明司隶校尉职位的重要性。《后汉书•百官志》注引蔡质《汉仪》言司隶校尉:
  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以下,无尊卑。入宫,开中道,称使者。每会,后到先去。
  司隶校尉的主要官属有: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功曹(即治中,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当司隶行部,担任奉引,录众事);诸曹从事及主簿等。
  刺史和州牧 魏共有十三个州,其中之一为司州,其他十二个州为兗、豫、青、冀、幽、并、雍、凉、秦、徐、荆、扬。扬州仅有淮南、庐江二郡。州的长吏为刺史或州牧。州牧的秩位高于刺史,职权相同,皆掌监察郡国守相及地方豪强。随着东汉政权的崩溃,刺史的职权也由监察扩大到军、政财赋各个方面。及董卓之乱发生,各州郡外托勤王之名,内行割据之实。于是纷纷攘攘,互相吞灭。曹操时,丞相主簿司马朗以为天下土崩,乃由于“郡国无蒐狩习战之备”,于是施行州郡并领兵,以外备夷敌,内威不轨。故陈寿于《三国志》卷15《刘司马梁张温贾传》称“刺史总统诸郡赋政于外,非若曩时司察之而已。”
  州的属吏,以别驾和治中为最重要。别驾与刺史行部,别乘传车,故称别驾。建安十六年(211年),益州牧刘璋手下别驾张松与军议校尉法正谋引刘备入蜀,以取代刘璋。法正到荆州给刘备献策说:“张松州之股肱,响应于内,以取益州,犹反掌也”。《资治通鉴》胡注云:“别驾,州之上佐,故曰股肱”。《三国志》卷32《先主传》言刘备得益州后,建立政权,以“诸葛亮为股肱”,可见别驾地位的重要。
  治中,在州中的地位,与别驾相伯仲。《三国志》卷15《温恢传》言温恢“入为丞相主簿,出为扬州刺史”,曹操对温恢说:“得无当得蒋济为治中邪?”蒋济终于被任命为别驾。说明治中与别驾同样重要。吴将鲁肃曾向刘备推荐庞统说:“庞士元非百里才也,使处治中、别驾之任,始当展其骥足耳。”后来庞统当了治中。《三国志》卷40《彭羕传》载:“先主领益州牧,拔羕为治中从事。……处州人之上。”治中主要是在州牧领导下典掌州内事务!别驾常同州牧外出巡视,并监督州属各郡。但二者的职掌不能截然划分,也不能局限于文字条文。二者好比是州牧的左右手,所有军政大事,都常参与议论,比如别驾张松曾同刘璋商议怎样利用刘备以防曹操;治中庞统也曾向刘备提出袭取刘璋的拟议。就是显著的例子。
  在州的属吏中,主簿仅次于别驾、治中。《三国志》卷42《杜微传》言:“丞相亮领益州牧,选迎皆妙简旧德,以秦宓为别驾,五梁为功曹,微为主簿”,其中功曹即相当于治中,主簿的秩位虽较低,但常在州牧左右办事,职任更加亲近,例如原为丞相曹操主簿的温恢,一外放即任扬州刺史。又《三国志》卷43《李恢传》言:“先主领益州牧,以恢为功曹书佐、主簿……更迁恢为别驾从事。”州功曹书佐职“主选用”,主簿高于功曹书佐,而低于别驾。
  州的属吏还有督军从事,职典刑狱、论法决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官制
   二、郡国官
  河南尹 东汉建都于河南郡洛阳县。河南郡秦时为三川郡,西汉更名河南郡,东汉既都洛阳,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吏不称太守而称尹。《三国志》卷21《傅嘏传》注引《傅子》云:
  河南尹内掌帝都,外统京畿,兼古六乡六遂之士。其民异方杂居,多豪门大族,商贾胡貊,天下四会,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前尹司马芝,举其纲而太简,次尹刘靖,综其目而太密,后尹李胜,毁常法以收一时之声。嘏立司马氏之纲统,裁刘氏之网目,以经纬之,李氏所毁,以渐补之。郡有七百吏,半非旧也。
  曹操先挟帝都许,魏国政权建立以后,又积极经营邺都。洛阳重新恢复其首都地位,乃在曹丕代汉之后。丕首用一贯能抑制豪强的地方官司马芝为河南尹。史称芝:“黄初中入为河南尹,抑强扶弱,私请不行,……居官十一年……为河南尹者,莫能及之”。继芝为尹者为刘靖,史言散骑常侍应璩与靖书称其任尹时之政绩曰:
  富民之术,日引月长。藩落高峻,绝穿窬之心。五种别出,远水火之灾。农器必具,无失时之阙。蚕麦有苫备之用,无雨湿之虞。封符指期,无流连之吏。鳏寡孤独,蒙廩振之实。加之以明幽微,重之以秉宪不挠;有司供承王命,百里垂拱仰办。虽昔赵、张、三王之治,未足以方也。
  陈寿亦言“靖为政类如此。初虽如碎密,终于百姓便之”。司马芝、刘靖为河南尹,正值魏文、明二帝比较兴盛时,故能有所作为。其后接任之李胜为曹爽派人,曾欲有所改革,以增加曹爽派的地位与声望,但遭到元老派的反对。司马懿任用傅嘏为河南尹,建立司马氏之纲纪,河南尹因之大易属吏,“郡有七百吏,半非旧也”。总之,河南尹与司隶校尉同样重要,故揽权者均欲用自己的人。
  河南尹的属吏,与郡守大致相同,兹不赘述。
  郡太守和王国相 三国时,王国由相治理,相的职任同于郡太守,不受王的干涉。《武帝纪》言操“为济南相,国有十余县长吏,多阿附贵戚,赃污狼藉,于是奏免其八……郡界肃然”。史既言操为济南国相,又言“郡界肃然”,则郡与国实无若何区别。又如《三国志》卷46《孙坚传》注引《吴录》言庐江郡宜春县为人所攻,长沙太守孙坚将越界往救,理由为“以全异国,以此获罪,何愧海内乎?”卢弼《集解》注曰:“国者郡国也”。说明郡与国可以通称。又如孔融为北海相,不肯碌碌如平居郡守,也是国与郡通称之例。由于国与郡无何区别,故本节只谈郡守,以省篇幅。
  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卷120之后附载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第23下谓:魏郡国九十一,属国一;蜀郡二十三;吴郡四十六,都尉二。凡三国郡一百六十,属国一,都尉二。
  郡太守除“掌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日知录》卷8言:“守相命于朝廷,而自曹掾以下,无非本郡之人……其辟用之者,即出于守相,而不似后代之官,一命以上,皆由于吏部”。《三国志》卷13《钟繇传》注引谢承《后汉书》曰:
  南阳阴修为颖川太守,以旌贤擢俊为务,举五官掾张仲方正,察功曹钟繇、主簿荀彧、主记掾张礼、贼曹掾杜佑、孝廉荀攸、计吏郭图为吏,以光本朝。
  太守既可以推举孝廉、方正,又可以自用属吏,在一定程度上,宛如独立王国。以上引文所谓“本朝”,亦系指郡府而言。最突出的例证,是太守能擅自杀人,而不受到惩罚,甚至也不受社会舆论的指责。如北海相孔融“一朝杀五部督邮”,仅仅因为他们向农民征取租税稍迟了些。又如法正为蜀郡太守,“擅杀毁伤己者数人”。不用说滥杀和误杀人的太守是很多的。三国时各国的吏治比东汉后期有甚大改善,尚且如此,其他政治昏黑时代就更不用说了。
  郡太守与州刺史不同点之一是刺史无副职,而太守有副职,即郡丞。丞亦由朝廷任命,丞多与太守素无瓜葛,故丞一般不操实权。边郡不设丞而设长史,长史系武职,有事时,带兵作战。《三国志》卷15《张既传》注引《魏略》言太和中,诸葛亮出陇右,陇西太守游楚遣长史马颙出御,蜀兵退还,太守获封侯,长史及其他掾属亦得赏赐。说明长史直接受太守指挥,以免太守与丞互相扯皮,贻误战机。
  郡太守之下,还有都尉,秦称郡尉,汉景帝改称都尉,掌佐太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刘秀建武六年(30年),省诸郡都尉,并罢都试之役,唯边郡往往置都尉或属国都尉。三国时,魏河南郡有伊阙都尉。魏郡有西部都尉,沛国有南部都尉;阳平郡有东部都尉。蜀、吴一些郡有都尉,典掌军事,禁盗贼。
  郡太守的属吏,《宋书》卷941《百官志》有简要叙述:
  郡官属略如公府,无东西曹,有功曹史,主选举。五官掾主诸曹事。部县有督邮、门亭长。又有主记史,催期会。汉制也。今略如之。诸郡各有旧俗,诸曹名号往往不同。
  郡府属吏,重要的当推动曹、五官掾、督邮和主簿。功曹在郡中的地位,好比朝中的相国。《三国志》卷7《臧洪传》言:“广陵太守张超请洪为功曹,……政教威恩,不由己出,动任臧洪”。《晋书》卷45《刘毅传》言刘毅“侨居平阳,太守杜恕请为功曹,沙汰郡吏百余人,三魏称焉,为之语曰:‘但闻刘功曹,不闻杜府君’”。时人王基亦称刘毅“往日侨居平阳,为郡股肱”。说明功曹如果能得太守充分信任,即可行使其总理郡府政务的权力。
  五官掾在郡中的地位亦同功曹相仿佛,如《后汉书》卷81《独行•谅辅传》言:
  谅辅……仕郡为五官掾。时夏大旱,太守自出祈祷山川,连日而无所降。辅乃自暴庭中,慷慨咒曰:“辅为股肱,不能进谏纳忠,荐贤退恶,和调阴阳,承顺天意……咎尽在辅”。
  由上可知,五官掾的主要职责是进谏纳忠,荐贤退恶,和功曹差不多。又《三国志》卷38《秦宓传》言:
  先主(刘备)既定益州,广汉太守夏侯纂请宓为师友祭酒,领五官掾,称曰仲父。
  由此可知,任五官掾者往往为博学有行之士。《三国志》卷43 《吕凯传》言蜀永昌郡人吕凯“仕郡五官掾、功曹”。由此看来,五官掾的秩位和权限还是稍次于功曹,故吕凯以次由五官掾升为功曹。史书上常见功曹而很少提到五官掾,也说明五官掾官职的重要性逊于功曹。
  督邮 职掌为督察郡属各县,一郡有二至五部督邮。前曾提到北海相孔融因五部督邮收民租税不够而杀之,可知督邮负有督收租税的责任。《三国志》卷12《司马芝传》有“令督邮以军兴诡责县”的话,表明督邮有监督各县发民服兵役之责。刘备早年为安喜县尉时,曾有鞭杖督邮之事,说明督邮的差使常引起基层官吏及民众的厌恶,故儒生学士多不乐当此职。然而如有清白正直的督邮也可改变一下为民众所厌恶的形象,表明督邮的好坏,关系于吏治者良非鲜浅。
  下面再谈谈主簿及所谓“纲纪”之职。有关史书叙及郡属官吏,常提到功曹和主簿。如《三国志》卷44《姜维传》载:蜀汉后主“建兴六年,诸葛亮军向祁山,时天水太守适出案行,参天水军事姜维及功曹梁绪、主簿尹赏、主记梁虔等从行”。功曹和主簿都是郡府重要官吏。主簿的官位虽次于功曹,但主簿在太守左右执掌文书及迎送宾客等亲近职事。《太平御览》卷265引《吴录》言包咸“为郡主簿,太守黄君行春,留咸守郡”。令主簿担负看守家门的重任,说明主簿系亲要之职。因为功曹和主簿为郡中股肱要职,所以史书常以郡中纲纪为功曹和主薄的代称。有些史书谓纲纪为郡中一个官职名称,是错误的。《三国志》卷22《徐宣传》言广陵郡人徐宜“与陈矫并为纲纪,俱见器于太守陈登”。又据同卷《陈矫传》,知陈矫系太守陈登手下功曹,则徐宜不可能同时也为功曹,他只能是主簿或其他要吏。因此,当时人把纲纪作为功曹和主簿的代称。《三国志》卷29《朱建平传》言黄初七年(226年)十二月三十日日昃,兗州刺史夏侯威请纪纲大吏设酒……威罢客之后,合瞑疾动,夜半遂卒”。这里述说的纪纲大吏不可能只是一人,更非指纲纪一官。只能是指几个主要的州吏。《三国志》卷22《卢毓传》言:“毌丘俭作乱,大将军司马文王出征。毓纲纪后事”;《三国志》卷61《陆凯传》言:“近者汉之衰末,三家鼎立,曹失纲纪,晋有其政”。《卢传》“纲纪”二字作动词用,当总理解;《陆传》“纲纪”,当名词用,作“法纪”或“纲维”解。基于以上理由,纲纪并非某一官名,只是功曹五官掾和主簿重要郡吏的代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官制
    三、县 官
  两汉三国时,有朝廷命官的基层行政区域,除大多数为县外,还有侯国、邑、道等名称。列侯所食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西汉平帝时( 1至5年),共有县、道、邑及侯国1587个。县或置令,或置长,视其辖区大小、人口多少及今长资历而有异。内地,每个县大率方百里。县受郡管辖,太守每年春行县劝农桑,秋巡县课吏。《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说:
  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
  关于县令长的职掌,《后汉书•百官志》有较具体的叙述:
  本注曰:“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
  实际上,县令长的具体职掌很难用文字概括清楚。三国时有关史料更为缺乏,只能从点滴史料中窥知一二。例如《三国志》卷11《袁涣传》注引《魏书》记梁相袁涣所属谷熟县事曰:
  谷熟长吕岐善朱渊、爱津,遣使行学,还,召用之,与相见,出署渊师友祭酒、津决疑祭酒。渊等因各归家,不受署。岐大怒,将吏民收渊等,皆杖杀之。议者多非焉。涣教勿劾。主簿孙微等以为渊等罪不足死,长吏无专杀之义……谓之师友,而加大戮,刑名相伐,不可以训。涣教曰:“……主簿取弟子戮师之名,而加君诛臣之实,非其类也……。间者世乱,民陵其上,虽务尊君卑臣,犹或未也。而反长世之道,不亦谬乎!”遂不劾。
  按两汉三国习俗说,被辟举者与举主、府君之间有君臣关系,前者对后者有报恩和尽忠的义务。但另一方面,被辟召者如避而不仕,举用者也往往加以容忍,以表示自己有成全贤者高志的气概与风度。有些不应召出仕者也更获得高名。如谷熟长这样不容分说便杖杀学人,这种专横滥杀行为,实骇人听闻,即在当时,也是“议者多非之”。而身为谷熟长顶头上司的梁相袁涣却为了维护所谓尊君上而抑臣下的封建教义,为谷熟长强词诡辩,不令追究,不能说非官官相护的恶劣行为。袁涣号称有清行名望,犹如此包庇县长,不可不谓虐矣。《三国志》卷11《王修传》注引王隐《晋书》曰:
  (王)修一子,名仪(为司马昭所滥杀)……子裦……痛父不以命终,绝世不仕……以教授为务……门人为本县所役,求裦为属。裦曰:“卿学不足以庇身,吾德薄,不足以荫卿,属之何益?且吾不提笔已四十年”。乃步担干饭,儿负盐鼓,门徒从者千余人。安丘令以为见己,整衣出迎之于门。裦乃下道至土牛,磐折而立。云:“门生为县所役,故来送别”。执手涕泣而去。令即放遣诸生。一县以为耻。
  以上材料说明:县令有决定谁服役之权,诸生亦有服役的义务。诸生就师习业,多寓避役之意。诸生为了避役,亦托人情。当时社会舆论亦以令诸生服役为不体面之事。
  三国时,内地的县大致地方百里,辖区虽小,但为朝廷人役物资所自出。三国创建人早年都作过县令长。曹操年轻时,“除洛阳北部尉,迁顿丘令”。刘备初“除安喜尉、下密丞,后为高唐尉,迁为令”。孙权“年十五,为阳羡长”。因之他们知道县今长的善恶关系于国计民生者甚大,敌对县令长的人选,尚属留意。《三国志》卷12《何夔传》注引《魏书》言:“自刘备叛后,东南多变,太祖以陈群为酂令,夔为城父今,诸县多用名士以镇抚之”。《三国志》卷23《常林传》言并州“刺史梁习荐州界名士林及杨俊、王浚、王象、荀纬,太祖皆以为县长”。蜀汉名臣庞统、蒋琬都先为县令,受过刘备的责怪与免黜。孙权早时为了镇压山越,使“韩当、周泰、吕蒙等为剧县令长”。三国时县令长的政绩同郡守相一样,比汉末有一定程度的清明。魏国杨沛、郑浑、张既、温恢、贾逵、常林、吉茂、沐并、时苗、杨俊、杜袭、赵俨、张纬诸人为县长时,或较能抑制豪强,或能促进生产,或能增添人口,或称有治能。蜀汉在诸葛亮的治理下,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清明情景。孙吴对东南地区的开发,有所贡献,这些是与各县人民及较佳令长的作用分不开的。
  县丞、尉是令长的副佐,一般每县有丞一人,尉一人,大县有尉二人或更多。
  《通典》言县丞“兼主刑狱囚徒”。《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曰:“丞署文书,典知仓、狱”。县丞还掌管粮仓和刑狱。《三国志》卷46《孙坚传》记述孙坚早年曾为盐渎、盱眙、下邳三县丞。裴注引《江表传》言“坚历佐三县,所在有称,吏民亲附”。可知孙坚为县丞时是有职有权的。至于一般县丞能起多少作用,就要看他们的本领及其与县令的关系了。
  《后汉书•百官志》本注言:“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推索行寻,按察奸宄,以起端绪”。从知县尉的职责是缉捕罪犯。 《三国志》卷1《武帝纪》言曹操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裴注引《曹瞒传》言操“初入尉廨,……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从知县尉的职掌除缉拿“盗贼”外,还抑制权豪犯法者。因洛阳系首都,人口众多,故分东西南北部。操为北部尉时,能敢作敢为,亦是特殊事例,一般县尉,则难起若是作用。
  东汉三国时,县之属吏大体如郡,也是分曹置掾史。《后汉书•百官志》言县“各署诸曹掾史”,本注曰:
  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
  廷掾为县重要属吏,相当于郡五官掾。其职掌一般为进谏荐贤,祭祀鬼神。除此之外,还加了监乡五部的责任,春夏农忙季节下乡劝农;秋冬则从事教民等制度化的工作。《后汉书》卷48《爰延传》言:
  爰延……清苦好学,能通经教授……县令陇西牛述好士知人,乃礼请延为廷掾、范丹为功曹、濮阳潜为主簿,常共言谈而已。后令史昭以为乡啬夫,仁化大行,人但闻啬夫,不知郡县。
  由此亦可知,县的主要属吏和郡一样为功曹、主簿及廷掾。廷掾的职务比较清闲,故爰延只共县令言谈,后来新县令把爱延下调到乡为啬夫,乡啬夫犹后世的乡长,管一乡人,秩位虽小,但接近生产群众,充分发挥了爰延的才干。纯朴的劳动民众只知有乡啬夫来领导他们,而不知郡守县令是干什么的。这等事,充分体现了乡里基层组织对农民大众的重要性。
  至于三国时代基层组织和基层官吏,资料缺乏,其制度大抵沿袭两汉,未见有重要变化,兹不赘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的经学和史学
  一、曹魏的经学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经学更成为士人求仕的途径之一。因之儒生众多,名师辈出,死于建安五年(200年)以后的巨儒有赵岐、卢植、郑玄、司马徽、宋忠、谢该、董扶、任安、杨厚、刘熙、士燮、王朗等。其中郑玄是两汉经学的集大成者。郑玄(127至200年),字康成,青州北海国高密县人,少为乡啬夫,北海相杜密见而异之。遣往大学就业,师事京兆第五元,始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又从东郡张恭祖受《周官》、《礼记》、《左氏春秋》、《韩诗》、《古文尚书》。后到关中,师事扶风马融。融素骄贵,门徒众多,以次相传授,鲜有入其室者。玄三年不得见,唯由高业弟子传授。玄日夜研读,不稍怠息。后融闻玄善算,乃召见,大奇之,玄因得质问疑义。问毕辞归。融谓门人曰:“郑生今去,吾道东矣”。
  玄东归后,以“家贫,客耕东莱,学徒相随已数百千人”。会党锢事起,玄亦遭禁。玄本无意仕宦。至此,更埋首注经,博采众说,断以己意,不受今古文家法约束,卓然自成大家,人号“郑学”。范晔论曰:
  自秦焚六经,圣文埃灭。汉兴,诸儒颇修艺文。及东京,学者亦各名家,而守文之徒,滞固所稟,异端纷坛,互相诡激。遂令经有数家,家有数说,章句多者或乃百余万言,学徒劳而少功,后生疑而莫正。郑玄括囊大典,网罗众家,删裁繁诬,刊改漏失。自是学者略知所归。
  清人皮锡瑞在其所著《经学历史》五《经学中衰时代》说:
  郑君博学多师,今古文道通为一……闳通博大,无所不包,众论翕然归之。不复舍此趋彼。于是郑《易注》行,而施、孟、梁丘、京之《易》不行矣;郑《书注》行,而欧阳、大小夏侯之《书》不行矣;郑《诗笺》行,而鲁、齐、韩之《诗》不行矣;郑《礼注》行,而大小戴之《礼》不行矣;郑《论语注》行,而齐鲁之《论语》不行矣。
  刘师培在其《经学教科书》第一册说:
  郑君博稽六艺,粗览传记,所治各经,不名一师,参酌今古文,与博士之经不尽合,然尊崇纬书,不背功令。又以著述浩富,弟子众多。故汉魏之间,盛行郑氏一家之学。
  在以经学为仕进阶梯的封建时代,各学派之间的异议与斗争亦不可免。拥戴郑氏者固然很多,与之争高低者亦不乏人。先是,吴人虞翻对郑玄所注五经提出了许多责难。继之,魏王粲、蒋济,蜀李傕,对知注亦多异议。而反对郑学最力的是王肃。肃系魏初名臣王朗之子,后他又成为专擅魏政的司马昭的妻父。王肃遍注群经,极力攻击郑氏。治郑学的孙炎、王基、马昭等亦出而驳王申郑。王肃为了与实力深厚、门徒众多的郑学相颉颃,乃伪造《孔子家语》、《孔丛子》诸书,并据之撰《圣证论》,以攻讦玄。但伪品总会被人识破,结果,只欲盖弥彰,贻讥后世而已。
  魏人鱼豢在其所著《魏略》中,以董遇、贾洪、邯郸淳、薛夏、隗禧、苏林、乐详七人为儒宗。董遇撰《周易章句》、《老子训注》,尤精《左氏传》,为之作朱墨别异,对治经开一新法。人有欲从学者,遇不肯教,只说:“必当先读百遍。读书百遍,而义自见”;又说:“读书当以三余,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也。”这些教言,对于鼓励后学扎扎实实地打好基本功底,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
  贾洪“特精于《春秋左传》”。薛夏“博学有才”,受到曹丕赏识,每呼之为薛君而不名。隗禧与人讲《诗》,“说齐、韩、鲁、毛四家义,不复执文,有如讽诵。又撰诸经解数十万言”。邯郸淳“博学有才章,又善《仓》、《雅》、虫、篆、许氏字指。”苏林,“博学,多通古今字指,凡诸书传文间危疑,林皆释之。”乐详,“黄初中,征拜博士……五业并授,其或难解,质而不解,详无愠色,以杖画地,牵譬引类,至忘寝食,以是独擅名于远近”。
  除以上七人外,魏儒师还有周生烈,作《周易》、《春秋例》、《毛诗》、《礼记》、《春秋三传》、《国语》、《尔雅》诸注;杜宽,删集《礼记》及《春秋左氏传》解。糜信,撰《春秋谷梁传注》、《春秋说要》。杜预著《春秋左氏经传集解》等。
  研究魏世经学,须加注意的,即那时老庄玄学已经抬头,其影响于经学者亦非鲜浅。两汉时,由预言而发展成的图谶与经学相掺混。刘秀既曾用赤伏符麻痺人民,张角亦以“黄天当立”号召农民起义,学术不能脱离社会政治,故经学亦为迷信气氛所漫。郑玄治经尚掺引纬书,其他迷信色彩更加浓厚的今文学者更不用说了。逮正始年间,王弼注《易》,排斥术数而谈哲理,何晏等人作《论语集解》,亦与已往经说大异其趣。魏晋人说经,崇尚玄言,文辞简约隽永,训诂之精,虽逊于前,而迷信色彩则为之一扫。重要经书遗留至后世者,如《周礼》、《仪礼》、《礼记》为郑玄注;《公羊传》为何休注;《穀梁传》为东晋范宁注;《周易》为魏王弼注,《尚书》为东晋梅赜伪造。《左传》为杜预集解,《诗》为西汉毛亨传、郑玄住。由此可知三国时期的经学不仅莅经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也有别开生面之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的经学和史学
    二、蜀、吴的经学
  蜀汉先主刘备,曾被其部下彭羕讥为“老革”(即老兵)。但刘备对于经学并非一无所知。他早年就学于名儒卢植,领徐州牧时,闻治道于郑玄,定蜀以后,设儒林、典学校尉及劝学从事等宫,以鸠合典籍,典掌旧文。诸葛亮领益州牧以后,选用官吏,皆妙简旧德。说明蜀汉在戎马倥偬之际,仍重视儒学。益州士人自先汉以来,官爵声誉虽不及中州,至于著作和为世师式,并不下于余州。益州在东汉末年的儒学大师有董扶、任安、杨厚、周舒等。陈寿《三国志》卷42有《杜微、周群、杜琼、许慈、孟光、来敏、尹默、李譔、谯周、郤正传》,以上十人皆儒学之士,共中李仁和尹默皆梓潼郡涪县人。二人曾赴荆州从司马徽、宋忠受古学,皆通经史。李傕著古文《易》、《尚书》、《毛诗》、《三礼》、《左氏传》、《太玄指归》诸书,皆依贾逵、马融之说,而与郑玄立异。他同王肃素无往来,而注经多不约而同。尹默专精《左氏春秋》。“自刘歆条例,郑众、贾逵父子、陈元方、服虔注说,咸略诵述,不复按本”。来敏“涉猎书籍,善《左氏春秋》,尤精于《仓》、《雅》训诂,好是正文字”。谯周“耽古笃学”,“研精六经”,“凡所著述,撰定《法训》、《五经论》、《古史考》之属百余篇”。
  吴主孙极尝自言自己少时读《诗》、《书》、《礼记》、《左传》、《国语》等书,唯不读《易》。到他统事以后,“省三史、诸家兵书,自以为大有所益。”他手下的武将吕蒙、蒋钦原来文化程度很低,经过孙权劝导,均“勤奋就学,笃志不倦,其所览见,旧儒不胜”。
  在三国以前,吴人对于经学的造诣,不仅逊于中原,且不胜楚、蜀。及孙氏政权建立,江东治经史者始多。对经学钻研之最著者,当推虞翻之治《易》。自虞翻高祖至翻五世,世传《易》学。翻虽处乱世,长于军旅,但研注不替。翻尝将其所著《易注》,寄少府孔融,融答书曰:“闻延陵之理《乐》,睹吾子之治《易》,乃知东南之美者,非徒会稽之竹箭也。又观象云物,察应寒温,原其祸福,与神合契,可谓探赜穷通者也”。翻对汉末注《易》者荀爽、马融、郑玄、宋忠等虽有赞赏,亦有微词。他指出郑玄所注五经,违义尤甚者百六十七事。又认为宋忠解释扬雄之《太玄》,“颇有缪错,更为立法,并著《明杨》、《释宋》,以理其滞”。虞翻不仅在学术上能发表自己见解,在政治上亦正直敢谏;又性不协俗。因此,既为孙权所不容,又常被人谤毁,终于被流徒交州。翻在南十余年,“虽处罪放,而讲学不倦,门徒常数百人,又为《老子》、《论语》、《国语》训注,皆传于世。”
  孙吴大臣张昭著有《春秋左氏传解》及《论语注》。卫尉严畯著《孝经传》、《潮水论》。议郎唐固著《国语》、《公羊》、《穀梁传》注。中书令阚泽以经传文多,难得尽用,乃斟酌诸家,刊约《礼》文及诸注说,以授二宫。又著《乾象历注》,以正时日。每朝廷大议,经典所疑,辄谘访之。太子太傅程秉,逮事郑玄,后避乱交州,与刘熙考论大义,遂博通五经,著《周易摘》、《尚书驳》、《论语弼》,凡三万余言。郁林太守陆绩博学多识,作《浑天图》,注《易》,释《玄》,皆传于世。
  由上可知,吴、蜀经学虽不及曹魏,但亦各有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的经学和史学
   三、荀悦的《汉纪》
  荀悦(148年至209年),字仲豫,颖川郡颖阴县(今河南许昌市)人。祖淑,有名于世,当时名贤李固、李膺等皆师宗之。有子八人,号称“八龙”,其中以悦叔爽最著名。董卓专政,拉拢名士,辟用爽等爽自到任至进拜司空,仅九十五日。爽虽被卓破例拔用,但仍乃心汉室,暗中图谋诛卓。悦早失父、年十二,能说《春秋》,性沈静,好著述。汉未政在阉官,悦隐居不仕。悦从弟彧,为曹操所重用。及献帝都许,乃征悦,为黄门侍郎,迁秘书监。献帝颇好文学,荀悦、荀或及孔融侍讲禁中。建安三年(198年),献帝以《汉书》文繁难省,乃令悦依编年体《左传》撰《汉纪》,至建安五年(200年)书成。
  《后汉书》卷62《荀悦传》言《汉纪》“辞约事详,论辨多美”。至唐,刘知几撰《史通》,按古代史书体裁分为六家,即:尚书家(记言)、春秋家(记事)、左传家(编年)、国语家(国别家(断代纪传)。刘知几对《左传》及《汉纪》颇为赞赏,他在《史通•六家篇》言:“《左传》家者,其先出于左丘明……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羽融,而述者之冠冕也。……当汉代史书,以迁、固为主,而纪传互出,表志为重,于文为烦,颇难周览。至孝献帝,始命荀悦撮其书为编年体,依《左传》著《汉纪》三十篇。自是每代国史,皆有斯作,……或谓之春秋,或谓之纪,或谓之略,或谓之典,或谓之志,虽名各异,大抵皆依《左传》以为的准焉”。刘知几在《史通•二体篇》亦言:“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已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可见刘知几已把《汉纪》与《汉书》相提并论,说明《汉纪》在史学史上的地位是相当高的。《汉纪》的价值,即在开一新体裁,以补《史记》、《汉书》等纪传体互相重复、于文为烦的不足,从而创立了以年月系事的编年史书体例。自荀悦撰成《汉纪》以后,陆续有张郃、袁宏各撰《后汉纪》、孙盛撰《魏氏春秋》,干宝撰《晋纪》。往后各代都有撰此体裁者,说明荀悦创建之功,实不可没。有了《汉纪》就可以与《汉书》互相印证,补短取长,便于读者诵读和研究。
  《汉纪》的取材,绝大多数来自《汉书》,自己也稍有增删。如谏大夫王仁、侍中王闳的谏疏,皆《汉书》所无;关于壶关三老茂,《汉书》无姓,《汉纪》则云姓令狐;朱云请尚方剑,《汉书》作“斩马剑”,《汉纪》乃作“断马剑”。据唐张渭诗:“愿得上方断马剑,斩取朱门公子头”,证明《汉书》有误字。是知《汉纪》自有剪裁,非一味抄袭者比。《后汉书•荀悦传》言:“时政移曹氏,天子恭已而已,悦志在献替,而谋无所用,乃作《申鉴》五篇”。所谓《申鉴》,即申论前事,以为后世鉴戒之意,仅从此题目观之,即知悦著书并非脱离政治音,献帝自建安元年被曹操移至许,虽然生活得到安定,然操对献帝的监视和控制,远远胜过已往凉州军阀,而献帝亦企图诛操。在这种情况下,悦势不得保持中立,历来学者多以为荀悦不满曹操专政,其著书的目的即在于规劝曹操作一汉室忠臣,而勿为王莽篡夺,遗臭万年。但也有个别史家不同意这个意见。依我看,荀悦出身于儒门世家,个人并不怎样热中于权势名利,故栖迟衡门,年逾半百,始行出仕。从他的阅历和家世看,他不可能参预诛操谋划。但从他所撰《申鉴》及《汉纪》的思想内容看,连他自己都不回避乃“有监戒焉”。所以他在《申鉴》中要“在上者……肃恭其心,慎修其行,内不回惑,外无异望,则民志乎矣”。这是明确劝告曹操修德慎行,内不回惑伤忠贞,外无异望图汉鼎。继之又言,“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朝有二史,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君举必书,善恶成败,天不存焉……得失一朝,而荣辱千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这是告诫曹操,要黾勉作周公,永远留典型于后世,获荣誉于万代,切勿作王莽,逞快于一时,遭诟辱于千载。
  从《申鉴》的内容看,如“人不畏死,不可惧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以善……故在上者先丰人财,以定其志,……善恶要乎功罪,毁誉效于准验,听言责事,举名察实”,等等名言嘉语,表明荀悦不仅明于治乱之理,而且具有一定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然而他在《汉纪》中却喋喋不休地谈论天人感应与灾异迷信之事,显而易见的是他企图以此来恫吓曹操,使操日后亦不能不对自己不相信天命之事加以解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的经学和史学
    四、鱼豢的《魏略》
  有关三国史的撰述,《史通》外篇《古今正史》有简要的概述:
  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创纪传,累载不成。又命侍中韦诞、应璩、祕书监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长史孙该、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定。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吴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今丁孚、郎中项峻撰《吴书》,孚、峻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纪录。至少帝时,更韦曜、周昭、薛莹、梁广、华覈,访求往事,相与记述,并作之中,曜、莹为首。当归命侯时,昭、广先亡,曜、莹徒黜,史官久缺,书遂无闻。覈表请召曜、莹,续成前史,其后,曜独终其书,定为五十五卷。
  至晋授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撰为国志,凡六十五篇……先是,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
  由上可知,曹魏宫撰史书为王沈主撰之《魏书》。孙吴宫撰史书为韦昭主撰之《吴书》。《晋书》卷39《王沈传》言王沈于魏正元年间(254年至259年)“与荀觊、阮籍共撰《魏书》,多为时讳,未若陈寿之实录也”。那时,高贵乡公曹髦因不能忍受当傀儡皇帝的耻辱,决定对司马昭发动突然袭击。当曹髦把这个计划告诉给侍中王沈、散骑常侍王业后,沈、业二人立即驰马向司马昭告密。因此,王沈受到司马氏重用,宫运亨通,但为众议所非,《魏书》也因袒护司马氏,被讥为非实录。
  《吴书》的主撰韦昭,孙晧时为侍中,领左国史。因孙晧暴虐,群臣多阿谀顺旨,数言天降祥瑞,以博得孙皓欢心。晧以问昭,昭曰:“此人家筐筐中物耳”。晧又欲令昭为父和作纪,昭以和“不登帝位”,不予照办。诸如此类的事,使晧衔恨在心。凤凰二年(273年),晧竟杀昭。与昭共撰《吴书》的薛莹、华覈皆正人君子,且有才学。故《吴书》尚为史家所许可。
  《魏略》;系魏郎中鱼豢私撰,《史通•古今正史》谓“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然据《三国志》卷4《三少帝纪》注引《魏略》记有嘉平六年(254年)九月司马师废齐王曹芳及郭太后议立高贵乡公事甚详,则知《魏略》记事非只止于明帝,而是止于三少帝时。近人张鹏一《魏略辑本》谓鱼豢死于晋太康以后,则鱼豢入晋后还活了十六年以上,可知鱼豢不曾仕晋。看来,鱼豢是忠于曹魏而耻为晋臣者,故《魏略》叙事颇注重品节作风。裴松之注《三国志》,引用之书,以《魏略》为最多,《魏略》虽早已亡侠,但从裴注中尚可窥知其梗概。从《魏略》的内容和文字看,还是相当好的。鱼豢是关中人,所以对西北的风土人情多有叙述,例如《三国志》卷30《东夷传》裴注引《魏略•西戎传》不仅能补陈书之缺,而且史料价值极为珍贵,被史家誉为“殊方记载,最为翔实”。《魏略》很注意对三国时各阶层人物的描写,例如鱼豢为董遇、贾洪、邯郸淳、薛夏、隗禧、苏林、乐祥七人作《儒宗传》,其序曰:
  从初平之元(190年)至建安之末(220年),天下分崩,人怀苟且,纲纪既衰,儒道尤甚……至太和、青龙中,中外多事,人怀避就,虽性非解学,多求诣太学。太学诸生有千数,而诸博士率皆粗疏,无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无能习学……又是时朝堂公卿以下四百余人,其能操笔者,未有十人,多皆相从饱食而退。嗟夫!学业沉陨,乃至于此,是以私心常区区贵乎数公者,各处荒乱之际,而能守志弥敦者也。
  由上可知,曹魏时,子弟入太学,多是为了避役,而在太学教授生徒的博士,也大都粗疏,学无根底。朝中公卿以下能执笔为文者也不到十人。无怪乎鱼豢要叹息学术的坠落了。鱼豢在《儒宗•董遇传》中介绍了董遇接受弟子的先决条件,即不论学习什么书,都“必当先读百遍”。他说:“读书百遍而义自见”。鱼豢在《儒宗传》中,还揭露了地方旧姓豪族欺凌单家(非富强之家)的情景。如在《薛夏传》说:
  薛夏,字宣声,天水人也。博学有才。天水旧有姜、阎、任、赵四姓,常推(可能为“雄”字之误)于郡中,而夏为单家,不为降屈。四姓欲共治之,夏乃……东诣京师。太祖宿闻其名,甚礼遇之。后四姓又使囚遥引夏,关移颍川,收捕系狱。时太祖已在冀州,闻夏为本郡所质,抚掌曰:“夏无罪也,汉阳儿辈直欲杀之耳!”乃告颍川,使理出之,召署军谋掾。
  由上可知,天水郡四姓豪族平素称霸郡中,单家薛夏独不肯降事之,四姓豪族便千方百W计地想对他下毒手,薛夏投奔曹操后,四姓仍企图捕他论罪。地方豪族对名闻中原的学者,尚如此狠毒,一般单家百姓所受不法豪族的欺压程度自然更不在话下了。
  《魏略》中还有《清介》、《纯固》、《勇侠》、《知足》、《游说》、《佞幸》等传。清代学者钱大昕谓《魏略》“诸传标目,多与他史异”;高似孙称《魏略》“特为有笔力”;“亦一时记载之隽也”。
  《隋书》卷33《经籍志二》:“《典略》(可能为“魏略”之误)八十九卷,魏郎中鱼豢撰”。《旧唐书》卷46《经籍志上》:“《魏略》三十八卷,鱼豢撰;《典略》五十卷,鱼豢撰”。《新唐书》卷58《艺文志二》:“鱼豢《魏略》五十卷”。
  由于以上三志记载各异,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典略》与《魏略》是一书,有的则认为是二书,不管怎样,二书皆为鱼豢所撰,而且皆为裴松之《三国志注》所引用,是没有争论的。由于本书引用《魏略》中的记载已不少,故在这里不再多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的哲学思想
  
一、玄学的兴起
  东汉初期,封建统治者提倡名教,奖励气节,故东汉士风之高涨,胜过其他朝代。降至东汉中后期,政治每况愈下,外戚宦官交相把持政柄,敢于同戚宦斗争的士人多罹祸殃。桓、灵之世,宦官肆虐,两次兴起党锢之祸,其被杀戮禁锢者,“皆天下善士”,故义烈之上范滂慷慨陈词:“古之循善,白求多福;今之循善,身陷大戮!”因之士人对东汉王朝的统治产生厌倦情绪,所谓“积多士之愤,蓄四海之怒”。其后黄巾等农民起义连续发生,至董卓率兵入洛后,东汉王朝开始分裂,各军阀互相攻战,士人因投身非所而肝脑涂地者,所在多有。三国鼎立局面形成以后,又有曹氏代汉以至司马氏篡魏之事,士大夫侧身其间,因惧被卷入政争而遭横祸,乃求助于老、庄清静无为、卑弱自持的理论,此为玄风所以兴起的原因之一。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士人以钻研经书为主要仕进之途。但统治者所赖以控制思想的儒家经典流弊甚多,一是荒诞无稽,今文经学者之谶纬迷信说教为有识之士所不齿。二为经师传授各有家法:抱残守缺,党同伐异,不仅妨碍学术的自由探讨,而且陷入无休止的党派纠纷之中,因之士人多“弃经典而尚老庄,蔑礼法而崇放达”。三为经师训诂章句之学过于烦赘,“学者释经,而务碎义逃难……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于是崇尚事功之士读经便不求甚解;游谈之士则转而探索老庄,此为玄风兴起的原因之二。
  汉魏之际,战乱频仍,士人地主的土地财产受到了重大损失,但他们有高度的文化修养和崇高的社会声望。各军阀为了壮大自己,对他们不能不拉拢重用。特别是曹魏九品中正制颁行以后,上层土人多了一层世代为官的保障,可以少受一些“白首穷经”的折磨了。在经济和生活享受上,上层士人过着优厚和逍遥自适的生活。为了掩盖他们骄奢淫逸的生活和空虚的心灵,便打起老庄的旗号,装作恬淡无竞和超世绝俗的模样,以显示其清高。这是玄风兴起的原因之三。
  以上所谈是三国时士人所以兴起玄风的主要因素。但容许他们有谈玄说虚的客观条件,也是必要的。自曹操官渡之捷至曹叡身亡,四十年间,清谈玄风尚隐而未盛。到正始时,皇帝幼小,既不能行使政权,而辅政大臣曹爽和司马懿又互相争夺,都不愿开罪士人,因此,玄风得以煽起,而君主无为、大臣揽权的理论也得到了抬头。
  玄是虚无深远的意思。颜之推在其所撰《颜氏家训•勉学第八》称《周易》、《老子》、《庄子》为《三玄》。玄学的表现形式是口谈玄理、注释玄书和行为放诞。倡导者多系达官贵人及其依附者。一般谓玄学始于魏正始年间(240至249年),实则,试观秦汉以来的史籍,避世嫉俗、清静自守的士人君子,固无时不有。拿东汉一代来说,从东汉初期的冯衍、傅毅、淳于恭,到汉魏之间的马融、仲长统、蔡邕、孔融、焦和、孔伷、习祯、郑泉诸人,都不同程度地具有老庄达生任性的言行。即就曹魏统治者来说,曹丕在为帝前,与诸文士交游,曾先后令其甄、郭二夫人出面拜客。曹丕即位后,“常羡汉文之为君,宽仁玄默”。曹植在曹操时,饮酒不节,对客傅粉、跳舞、击剑,读俳优小说数千言。《三国志集解》的作者卢弼认为曹丕、曹植所以放诞若此,系“孟德家风所致”。实则,曹操本人也是够放诞的。史称操“为人佻易无威重……,每与人谈论,戏弄言诵,尽无所隐”。操甚好色,克敌致胜,常掠占人妻,说明操本人也不甚检束,盖玄风之兴,实当时社会风气使然,非一、二统治者所能左右。

  


[ 本帖最后由 实况七 于 2006-11-26 23:1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3: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的哲学思想
   二、何晏与王弼的玄学
  何晏与王弼是兴起玄学的中心人物。何晏,字平叔,南阳宛县人,为何进之孙。曹操“为司空时,纳晏母,并收养晏”。后操以女妻晏,故晏与曹氏关系颇为密切。晏美姿容,有才学口辩,操甚宠之,然因行动缺少检束,为曹丕所憎。故黄初时无所事任。曹叡亦未重用晏。正始元年(240年),晏与曹爽等为司马懿所杀。魏晋人对何晏的评议多有贬抑,何晏在政治上是失败者,诚有恶多归之之处,但不可能全是子虚乌有之谈。何晏同其他清谈家一样,多系名不符实、行不及言的人物。据《三国志》卷9《曹爽传》注引《魏氏春秋》:
  初,夏侯玄、何晏等名盛于时,司马景王亦预焉。晏尝曰:“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夏侯太初是也;惟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司马子元是也;惟神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吾闻其语,未见其人”。盖欲以神况诸已也。
  何晏认为夏侯玄看问题深刻,能精通哲理;司马师遇事见微知著,能建立事功。但都比不上自己能达到不行而至、不谋而成的神化地步,实际上,这不过空口说大话罢了。
  何晏的著作有《论语集解》10卷、《道德论》2卷、《集》11卷。
  王弼,字辅嗣,山阳高平(今山东微山县西北)人。祖凯,是著名文学家王粲的族兄。刘表以女妻凯,生业,即弼父。王粲家多藏书,粲亡后,其书悉归业。故弼少时得博览群书。弼生于黄初七年(226年),死于嘉平元年(249年),寿止二十四岁。晋初何助给弼作传说:
  弼幼而察慧,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父业为尚书郎。时裴徽为吏部郎,弼未弱冠,往造焉。徽一见而异之,问弼曰:“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也。然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者何?”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无(《世说》“无”作“其”)所不足。”寻亦为傅嘏所知。于时何晏为尚书,甚奇弼,叹之曰:“仲尼称后生可畏,若斯人者,可与言天人之际乎?”
  上面的引文可以说明:(1)“无”是万物产生的本原,这看法已为当时,一般学者所承认。(2)王弼言孔圣人是能够体会“无”的。只因“无”不可用言语来表达,所以孔子不肯致说;老子是承认“有”的作用的,只因他对“无”的看法有所不足,所以总谈之不休。照王弼这样解释,儒家孔圣人倒成了道家的祖师,而老子对“无”的认识反而不如孔子。表面上是称道孔子,实际是借孔子以提高玄学的地位。王弼口头上说老子对“无”的体会有所不足,实际是说老子不如他,他要发展和完善老子的学说。(3)当时何晏已经贵为吏部尚书,在学术界声名藉甚,可是他一见到王弼就大为欣赏,认为他可以与自己共同探讨“天人之际”。这是因为他们在哲学观点上基本一致的缘故。
  何晏和王弼继承了老子的客观唯心主义理论。把“无”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晋书》卷43《王衍传》言:
  魏正始中,何晏、王弼等祖述老、庄,立论以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阴阳恃以化生,万物恃以成形,贤者恃以成德。不肖者恃以免身。故无之为用,无爵而贵矣。
  以上记述说明何晏、王弼是玄学的倡导者。正始元年(240年),王弼还只有十五岁,何晏那时年在半百左右,王弼所以能进入尚书台为郎,是由于何晏的援引。从玄学倡建而言,何晏之力为多;以玄学的实际成就言,王弼后来居上。
  王弼的主要著作有老子《道德经注》2卷、《周易注》10卷、《论语释疑》3卷、《老子指略》(辑佚)、《周易略例》。
  王弼、何晏的玄学与两汉神学目的论有显著区别。两汉神学目的论是被阴阳五行、谶纬迷信神秘化了的儒家思想。玄学则在继承和发展道家思想的基础上,援道入儒,调和儒道。两汉神学目的论表现为宗教式的教条,而玄学则表现为思辨性的论理。所以无论从中国古代理论思维的发展过程看,还是从中国古代哲学史的角度看,王、何玄学都有值得研究的价值。
  王弼虽然祖述老子,但二者亦有所不同。老子关于有无问题的讨论主要从天地万物的起源着眼。关于天地万物的起源,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曾以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或阴阳二气等来说明,而老子则以无形无象、不可名状的“道一或“无”作为生成万物的根源。这是老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客观唯心主义理论。王弼的基本观点是“以无为本、以有为末”的本体论。“以无为本”与“有生于无”是有区别的。王弼认为“无”既然无形无象,它就不能独立自明,而必须通过“有”(具体事物)才能被人了解,所以“无”必须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而成为天地万物赖以存在的共同根据。王弼认为“有生于无”,并非如母生子那样“出即离矣”。“无”和“有”,既不能在时间上分先后,也不能在空间上分彼此。它们只是本末和体用的关系。所以王弼说:“有之所以为利,皆赖无以为用 ”。这是说:万物所以各能表现出其性能和作用,都是靠了无这个本体。王弼说过:“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言万物虽有万形,最终只能回归它们的共同根本——“无”。
  然而作为万物本体的“无”有什么具体的规定性呢?王弼认为这种本体是不能有具体的规定性的。因为世界万物各不相同,如果有了具体的本体规定,就无法成其为万物的本体了。所以他认为如果硬要为本体作出某种规定,就只能是否定性的规定。即以“听之不可得而闻,视之不可得而彰,体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尝”的“无”来称呼它。黑格尔说得好,“这个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东西,实标上就是无”。魏晋玄学家所以经常把“无”称为世界万物的本体,也是唯心主义逻辑思维发展的必然结果。正因为王弼是通过寻求万物本体而找出了“无”这个抽象的规定,所以尽管他采用了老子的某些观点,但却不走老子那条“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宇宙生成论的老路,而是通过一系列“体用”、“本末”,“动静”、“一多”等范畴来论证他自己“贵无”的理论体系。从而把中国古代哲学由宇宙生成论的水平提高到世界本体论的新阶段。
  由于王弼的哲学体系是唯心主义的,所以不免有不能自圆其说和谬误之处。他在讲到“体用”或“本来”的关系时,曾提出“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的观点,这本来是对的。可是他在其《老子指略》(辑佚)又作出“崇本以息末”的说法,按照这一说法,就割裂了事物的现象与本质的内在矛盾统一关系,如果说,脱离了任何具体的现象之外,还另有一个“本”存在,它只能是唯心主义的虚构而已。
  王弼还通过歪曲动静关系来论证他的“以无为本”的观点。他说:“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这是说动的结果必然归于静,动只是静的变态,动是相对的,静才是绝对的。他又说:“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他认为应当从动的现象中看到静的本体,因之他提出“反本”的主张,实际是让人们安于现状,不要起来反对封建统治秩序。
  从玄学家“以无为本”的观点出发,何晏、夏侯玄都主张为政要顺应自然。夏侯玄说:“天地以自然运,圣人以自然用”;何晏说:“自然者道也,道者无也”。王弼对此有更多的发挥,他说:“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所以为政也应崇尚自然无为。他说:“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所谓“自然”,即玄学家所讲的“道”或“无”。“穷极”,指事物的本体。王弼又说:“善治政者,无形、无名、无事、无政可举,闷闷然,卒至于大治”。王弼认为只要崇尚自然,笃守无为,则万物自化。因而他反对用严刑峻法。他说:“若乃多其法网,烦其刑罚,塞其径路,攻其幽宅,则万物失其自然,百姓丧其手足,鸟乱于上,鱼乱于下”。他认为:为政者应“以无为居,以不言为教,以恬淡为味”,然后才能达到“治之极也”。
  王弼虽然如此强调无为,但他却同意老子的愚民主张,要使百姓“无心于欲”、“无心于为”,像婴儿那样听从大人的摆布。王弼唯心主义哲学的阶级性由此也就暴露无遗了。
  王弼贵无哲学之为封建统治者服务,还可从他论“一多”的关系中得到提示。他说:“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一既是无,自然是万物的本体。万物都是由一派生的,所以一是万物的本原,因之他提出了一以统众、以寡治多的原则。他说:“夫众不能洽众,治众者至寡者也;夫动不能制动,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王弼认为:在多样性的物质现象之外,还有一个主宰世界的“无”或“一”。这个“无”或“一”也只能是唯心主义哲学家所尊奉的上帝的代名词而已。
  在对待自然和名教的关系上,王弼认为名教出于自然。即谓自然是主,名教是末。他在解释《老子》“始制有名”一语时说:“始制,谓朴(道的别名)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官长名分既由道产主,它们的存在就是必要而合乎自然法则的。所以王弼的政治观点是以道家的自然无为为主,以儒家的伦理名教为辅。在他看来,“名教”就是“自然”,“无为”也是“有为”,无论名教也罢,“无为”也罢,都是统治和麻痹人民的工具。
  在人性论方面,王弼主张性为主,情为末,即所谓“性其情”。在这里,王弼与何晏的观点有所不同:
  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钟会等述之。弼与不同,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
  圣人有没有和普通人一样的喜怒哀乐之情,不仅是何晏等与王弼相互间争论的问题,也是怎样看待当时士族地主的穷奢极慾的生活问题。何晏、钟会等是典型的过着奢侈生活的花花公子,可是他们却不敢承认作为封建统治者代言人的孔圣人也有同于众人的慾望和感情。王弼对此有比较开明的见解,他认为圣人照样有喜怒哀乐,圣人胜过众人的只是智慧(即“神明”)。因为圣人的五情与众相同,所以遇到重大悲喜事故时,圣人的情绪也会有相应的反映。只因为圣人能体验“自然”而贯通“无”的道理,所以不会因此丧失理智而有过分行动。如果仅仅因为看到圣人不被感情牵累,便谓圣人没有哀乐之情,那就大错了
  王弼在回答荀融难其《大衍义》时说:
  夫明足以寻极幽微,而不能去自然之性。颜子之量,孔父之所预在。然遇之不能无乐,丧之不能无哀。又常狭斯人,以为未能以情从理者也,而今乃知自然之不可革。足下之量,虽已定乎胸怀之内,然而隔踰旬朔,何其相恩之多乎?故知尼父之于颜子,可以无大过矣。
  在这里,王弼再次以孔子与其得意门生颜渊的关系说明孔子遇到颜渊不能无乐,丧掉颜渊不能无哀,证明圣人也有哀乐之情。这样,王弼就把圣人同凡人的界限疏通了起来,使之符合人性之常。所以在人性论方面,王弼的见解要比何晏踏实得多,人性论是经常遇到的哲学问题,所谓人性主要指的是人的阶级属性,没有超阶级超历史的抽象的人性。王弼所说的人性是把宇宙本体“无”的原则用在人身上,这就只能是抽象的、虚构的人性。王弼在上段引文中讲过“以情从理”的话,但这里的“理”只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理”,带有明显的阶级性。
  在认识论上,所谓“言尽意”还是“言不尽意”,一直是魏晋玄学讨论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王弼是主张“言不尽意”的,他说: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队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
  王弼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说:“言”和“象”都直接间接产生于“意”。故可由言、象以观意。但言、象只是认识的工具,而非意的本身,故不能等同于意。如果拘执而固守着言、象,必然得不到意的本来含义,所以得意必须“忘言”、“忘象”,以求得言外之意、象外之体。
  王弼认为言和象是认识的工具,而非认识的目的。他把认识的对象与认识的工具区别开来,这一点是可取的;但他过分夸大了“言”、“象”和“意”之间的区别,而把它们根本对立起来,最后只能使他自己陷于神秘的不可知论。我们知道,事物的本质即事物本身内在的规律,现象是事物内在本质的表现,它们是对立的统一。人的正确认识,总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透过事物的现象而掌握其本质。可是唯心主义者王弼既把本质虚构为脱离客观事物的“无”或“道”;同时又把事物的本质与现象割裂开来。这样,便暴露了他的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的实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萤火虫

GMT++8, 2024-11-23 19:24 , Processed in 0.321480 second(s), 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