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三色”识贼,化心弭盗(1)
《列子?说符》记述说,晋国一度盗贼很多,人们深受其害。有一位名叫郄雍的人在捕盗方面身怀绝技,他能通过观察人眉睫之间的状貌而识辨盗贼。晋君让他捉拿盗贼,竟然百不失一,晋君非常高兴,对赵文子(即赵武)讲:“我得到了郄雍一个人,一国的盗贼会被捉尽,用不着更多的人了。”文子回答说:“您想依靠观言察色而捉尽盗贼,可能盗贼没有捉尽,郄雍就要死去了。”不久许多盗贼串通一起说:“我们所以被逼得这样窘迫,都是因为有了郄雍。”于是合伙残杀了郄雍。晋君闻讯大惊,立即召来赵文子询问禁盗之策,文子回答说:“周朝有句谚语道:‘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您想要禁绝盗贼,最好的办法是举荐和任用贤能之人,施行教化,使民有廉耻之心,这样就不会有盗贼。”晋君于是任用士会参政,晋国大治,群盗都逃到了秦国。现代心理学的一种观点认为,人们的意识一般分为“显意识”和“潜意识”,后者是与社会伦理规范相违背、受到压抑、常常深藏不露的东西,它不能支配人的意识活动,都常常影响着人们那些“不由自主”的情绪和下意识的动作,创造所谓“表情语言”或“身体语言”,这种表情语言不受本人意识的控制,却能曲折地反映出该人心底的秘密。晋国捕盗能手郄雍正是掌握了盗贼表情语言的显象规律,通过观察人们眉睫间的细微特征,就能识辨其心中作盗的秘密。这一捕盗技能是郄雍本人对盗贼细微观察和长期捕捉之经验的凝结,今天看来,不仅是可能的,也是有科学根据的。
对于郄雍这样一位百不失一的捕盗能手,赵文子却认为,他非但不能捕尽盗贼,反而会性命难保。当赵文子的预料被事实证实后,他向晋君告知,做出这一预料的根据是一句周谚:“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社会生活中确有一种现象,一个人如果常常能够发现某些人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秘密,那他就把自己置于了和这批人相对立的地位,如果这批人受到逼迫,那发现其阴暗秘密的人就成了他们攻击的目标。郄雍能通过观察眉睫之色识破盗贼的隐秘之心,可谓智技超人,但晋君要以郄雍一人对付一国的盗贼而没有其他措施的配合,这就等于把郄雍放在了受众盗攻击的地位上而不加保护,郄雍的必死是可想而知的。
国内盗贼群起,察色捕盗之策又难以坚持,那究竟应该如何禁盗呢?赵文子向晋君提出了一条举贤任能,施行教化,使作盗者不捕自禁的禁盗方式。事实上,推举高尚贤能的人为民示范,强化教育功能,使民众建立起应有的礼义廉耻意识,就会在相当程度上消弭其奸邪作盗之心。我们难以肯定晋国在采用这一办法后,国内的盗贼是否都跑入了秦国,但却有把握认为,这种疏导的方式比简单的辨认捉获肯定有更好的禁盗效果。
《列国志》的作者根据自己对社会历史相关现象的观察和认识,对典籍所载的晋国禁盗之事作了三处发挥补充,均给人们以极有价值的启示。
第一,郄雍究竟是怎样通过观察人的眉睫之色而辨认盗贼的?当晋国执政荀林父就这一问题向郄雍本人请教时,郄雍回答说:“吾察其眉睫之间,见市中之物有贪色;见市中之人有愧色;闻吾之至,而有惧色,是以知之。”(第五十五回)郄雍的说法是有道理的,盗贼所以作盗,离不开贪物之心的驱使,见市中之物而起贪欲,面露贪色,是他们的一个特征。同时,盗贼知道自己的所为违背礼义道德、为人们所不齿,他们贪物损人,内心有愧,因而见市中之人面露愧色,这是他们的另一特征。另外,捉拿盗贼的高手公开露面、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对自己命运难卜吉凶,心底会产生巨大的恐慌而面露惧色,这是他们的又一特征。我们一般人无法知道所谓贪色、愧色和惧色到底呈显着怎样的外部表征,因而即使明白了这一道理,也不能识辨盗贼,而郄雍却能准确地把握这些,他能根据观察对象在特定外物刺激下发生的“三色”反应而断定盗贼。这就是他捕盗的奥秘,也是他比常人的优长之处。
晋人:“三色”识贼,化心弭盗(2)
第二,大夫羊舌职在郄雍捕盗身亡后,向晋景公陈述说:“夫以智御智,如用石压草,草必罅(缝隙)生。以暴禁暴,如用石击石,石必两碎。故弭盗之方,在乎化其心术,使知廉耻,非以多获为能也。君如择朝中之善人,显荣之于民上,彼不善者将自化,何盗之足患哉?”(第五十六回)为了向晋君说明推举贤者、教化于民的疏导方式的优越,羊舌职举了两个极为生动的例子,指出了治政活动中与民对抗的重大弊端:治政的人物如果与民斗智,无论他们的智慧多么深广,不屈的民情及其对抗行为总会像野草一样,在治政者智慧不及的石缝中生长起来,而不会死灭于压石之下;治政的人物如果与民斗力,以暴力相对抗,那犹如两块坚硬的石头相碰撞,最终会两败俱伤。无论是与民斗智还是与民斗力,都不会收到最理想的治政效果。对待一种普遍出现的民情,哪怕属于奸邪之情,最好的办法中不能没有疏导和教化。第三,提倡教化禁盗之方的羊舌职向景公推荐士会作为显荣于民、为民示范的人物,他认为士会“其为人,言依于信,行依于义,和而不谄,廉而不矫,直而不亢,威而不猛”(第五十六回)。羊舌职在这里其实等于指出了教化民众的人物应该具备的自身条件。我们并不对这些条件作过多的看重,但却能够发现,这些条件一是强调了其人自身的道德素养,二是强调了其为人和处事上不曾偏颇的中和风格。大概羊舌职确信,一个具有高尚品格的人物,在显贵的地位上,用他固有的中和风格去处事、去治政、去示范和教化于民,肯定能收到理想的治国效果。
栾书:苦心作阱,巧设陷机(1)
公元前575年,晋楚两国发生了鄢陵(今河南鄢陵西北)之战。战前,晋国元帅栾书主张等到楚军撤退时进击,而大夫郤至则主张与楚军迎头相对,立即进击。晋军按郤至的战术作战,在该战役中俘虏了王子熊茷,射中楚共王之目,楚国则由于司马子反饮酒误事,引兵遁归。事后,栾书因为郤至未采纳自己的意见,对其非常怨恨。《国语?晋语六》、《左传?成公十七年》和《史记?晋世家》记载了栾书在鄢陵之战的次年为陷害郤至二次使用的离间之计。第一,利诱俘虏,捏造伪证。栾书暗中召来俘虏熊茷,问他是否希望归国,并且告诉熊茷,只要能按他的意思向晋君做出有关郤至的假证,他就保证将其放归。熊茷急于返国,满口答应,遂按照栾书的意思,对晋厉公说:“鄢陵之战,实是郤至暗召楚王来与晋国作战的。郤至见当时晋国的东方盟军尚未到达,而晋军诸将亦未到齐,就劝我父王前来决战,并且说:‘等晋国战败后,我将迎奉孙周为晋君,以臣事楚国。’战争中若不是郤至暗中配合,我父王恐怕连性命都保不住了。”听了熊茷之言,晋厉公心中大惊,开始对郤至另眼相看。
第二,借人作阱,巧设陷机。晋厉公听了熊茷关于郤至通楚和不忠的证词,心中终不十分相信,遂将此事告诉了栾书,请栾书帮助判断熊茷之词的真伪。栾书对晋厉公讲:“我也听说,郤至曾派人去故意迟缓齐、鲁盟军的发兵时间,而他自己却劝您与楚国立即交战。他既然想迎奉孙周为君,现孙周在京师洛阳居住,您派他出使于周,再让人暗中监视他,看他去洛阳是否与孙周接触。”晋厉公依其言而行,派郤至去周都告战楚之捷。
孙周属晋公室的旁支,当时有与晋厉公争国之望,郤至离晋赴周时,栾书派人暗中对孙周讲:“郤至执晋国之政,他来王都献捷,你一定要见见他,这对你返国大有好处。”孙周果然在京都拜见了郤至,二人谈话多时。晋厉公派去暗中监视郤至的人了解到这一情况,将其如实报告晋厉公,晋厉公因而确信郤至不忠,不久找机会将郤至斩杀灭族。栾书除掉郤至的目的终于达到。
栾书为了离间和陷害郤至,为其选定了两个罪名,一个是欲奉孙周为君,一个是暗通楚国。栾书并且要向晋厉公表明,郤至暗通楚国的目的是为了奉孙周为君。孙周在晋厉公之后被晋人迎立为君,是为晋悼公,足见他在郤至执政之时已是晋厉公潜在的争国对手。栾书为郤至选定的罪名,是在晋厉公最为敏感的问题上陷害郤至,他把郤至一下子置于晋厉公心理上无法相容的地位,而郤至尚全然不知。
在离间第一计中,栾书以对楚王之子熊茷的释放作为交换条件,引诱或迫使熊茷向厉公做出郤至通楚的伪证。如果郤至通楚,必属一种隐秘行为,旁人无从得知,但栾书选定的作伪证之人是楚国的王子,他有获得楚国最高机密的条件,将郤至通楚的证词由熊茷做出,也符合事情之情理,使人难以发现伪造的破绽。栾书还让熊茷在伪证中透露出郤至欲奉孙周为君的通楚目的,既使郤至通楚成了有缘有故的事情,增加了伪证的说服力,同时又使晋厉公在内心敏感处强烈地感受到来自郤至的噬咬伤害,使其对郤至产生出难以饶恕的憎恨。虽然晋厉公此时对熊茷的证词并不完全相信,但栾书的计策显然已收到了应有的效果。
在离间第二计中,栾书不仅是从另一渠道上进一步证实熊茷的证词,而且为晋厉公和郤至设下了双重骗局。晋厉公最想知道的是郤至是否和孙周有联系,栾书于是就围绕郤至和孙周的接触作文章。他首先把郤至和孙周可能的一般性接触歪曲为密谋串通的证据,唆使晋厉公暗中观察其动静;反过来他又暗劝意欲返国的孙周拜访郤至,造成二人接触的实情供晋厉公观察。通过这一手段,栾书要同时达到的对晋厉公和郤至两人的双重欺骗。
栾书为晋厉公设计了一个测试郤至是否与孙周有所串通的“实验”,在该实验中,栾书表面上是在作一种公正的测试,暗中却引诱孙周拜访郤至,破坏测试的客观性,以便给晋厉公一个不甚真实的实验结果。尤其荒唐的是,栾书事先提出了一个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的认识前提:即认为如果郤至在洛阳接触孙周,那就必有迎奉孙周为君之意。事实上,异地遇故人,接触谈话也许是正常的事情,但与某人接触谈话并不等于要奉该人为君。晋厉公对孙周的心理戒备太强烈了,对大臣接触孙周之事太敏感了,以至于不能对此事做出稍微客观的评估,最终接受了栾书那一荒唐的认识前提。受了栾书别有用心的作用和诱导,晋厉公拿到了一个不真实的实验结果,将其在一种荒唐的认识前提下进行分析,因而得出了极错误的结论,导致了对忠信之臣的误杀,而对这一切错误他一直浑然不知,足见栾书蒙蔽之术的高明。
栾书:苦心作阱,巧设陷机(2)
栾书还为郤至设计了一个难以觉察和提防的陷阱。构成这一陷阱的,不是某一特殊的场合和事物,而是与特定人物的接触,这一人物是现任君主的争国对手,与他的接触是君主内心的一大忌讳。栾书暗中诱使此人与郤至主动接触,郤至自然难以推辞,这样便在不知不觉中犯了君主的大忌。同时,君主派去的监视者只能了解到郤至与人接触谈话之事,难以知道谈话的内容,栾书正是利用君主对其谈话内容的无所知晓,用一种荒唐的认识前提误导君主,使君主对其谈话内容和接触的实质做出自认确定无疑的错误推测,从而使郤至落入难以解脱的陷阱。郤至掉入陷阱前无所觉察,进入陷阱后亦是浑然不知,足见栾书陷阱之术的高明。栾书围绕郤至和孙周的接触设下了双重骗局,他既蒙蔽了晋厉公,又陷害了郤至。双重骗局与熊茷的伪证互相映证,终使晋厉公相信了郤至的通楚反君之罪,下定了诛杀郤至的决心。
辛俞:志随栾氏,礼抗君命(1)
晋国的栾氏数代为卿大夫,执掌国政,在晋国势大根深,形成了一股不小的私人势力。公元前552年,栾盈因为和同僚范氏及晋平公的矛盾激化而叛逃齐国,当时有不少故旧部下相追随。《国语?晋语八》和《说苑?复恩》载,栾盈叛逃时,晋国发布公告说:“不要跟随栾氏,要跟随君主。不跟随君主的将处以死刑!”栾氏的故旧之臣辛俞准备追随栾盈,出逃时被抓获押送给平公,平公问他:“国家已经发布了命令,你为什么要明知故犯?”辛俞回答说:“我是遵从国令的,怎能说我违犯了国令?公告明白地要求人们跟随君主。我听说:‘三世事大夫之家,以君对待。’自我的祖父起,因为无大功于国家,只好属归栾氏,至今已经三代,我因而不敢不以君主对待栾氏。公告说‘不跟随君主的将处以死刑’,我怎么敢连死也不顾地背叛君主,以烦扰施刑的司寇呢?”晋平公听了辛俞的话顿消怒色,他答应给辛俞以厚禄,请其留在自己身边,辛俞回答说:“我已经说过,栾氏就是我的君主。我如果话一说完就食言背叛,又怎么能臣事君主呢?”晋平公见难以说服辛俞,就打发他任便行事。
辛俞三代为栾家之臣,与栾氏有较深的感情,栾盈出逃时,辛俞旧情难舍,决意追随。他在被获后依令当斩,但他以传统的礼义观念为根据,为自己的行为作了一次极有说服力的成功的辩护,终使晋平公认可了自己的行为。
辛俞是栾盈的家臣,而非国臣。面对平公的逼问,他首先依据“三世事大夫之家则以君对待”这一当时已为人们普遍认可的观念,论证栾盈就是他的君主。他故意避而不谈栾盈的叛逃之事,将其认定为自己的君主,为后面的辩护奠定了一项牢靠的基础。
认君主为栾盈后,辛俞接着极轻易地将国家公告中“君主”概念的意旨作了移换。公告是对全国民众发布的,其中的“君主”意指国家君主晋平公,辛俞有意撇开公告的针对性,抹去了公告中“君主”的原本意指,只把它当作对人们一般的要求来对待。既然自己的君主是栾盈,那么,“要跟随君主”的公告就是要求自己跟随栾盈。经过辛俞的这番论证,国家禁止跟随栾盈的公告反倒成了鼓励他跟随栾盈的公告,公告中“不跟随君主将处以死刑”的威慑内容也就成了法令逼使他不得不追随栾盈的托辞。
晋平公本是把辛俞作为国家的臣民来要求,辛俞则是把自己作为栾氏的家臣来看待。辛俞在辩护中客气地指出自己三代人无大功于国,只好归属栾氏,实际是婉转地向平公表明自己家臣的身份,拒绝平公以国家臣民要求自己。辛俞精确地论证了他仅仅和栾盈才具有的君臣关系,排除了自己对晋平公的臣属,这样,传统观念中一切关于君臣关系的规范就都成了他随叛行为成立的根据。
辛俞要跟随栾盈出逃,本是国家法令明确禁止的行为,晋平公无疑要严加处罚,但经过他的一番辩护,反而得到了晋平公的敬佩和赦免,这不仅是因为辛俞的自我辩护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更为主要的,是他在辩护中内含着对于君主至死不渝的尽忠态度,他把这种态度化成了机智的应对,于婉转客气中显示了做臣子的凛然大义,真正赢得了平公的敬佩。平公作为一国君主,极希望国中臣民能有如同辛俞那样事君至死的忠臣之风,即使他能发现辛俞辩护中的悖理之处,也宁可不去揭穿,为了维护一个忠臣的形象,张扬忠君之礼的神圣,他认可了辛俞的辩护。
传统礼义观念是辛俞保护自己的一张盾牌,虽然他的出逃行为为晋平公所反对,但他却在维护和遵守传统礼义方面和晋平公完全一致了起来,因为传统礼义观念的最大收益者和最热衷的维护者是国君本人。在礼义观念屡遭践踏、逐渐淡漠的春秋时代,晋平公意外地发现了一位为遵守礼义观念情愿舍生蹈死的人物,他内心感到的是宽慰和喜悦,尽管此人做出了自己明令禁止的行为,尽管此人藏身于礼义观念的盾牌下,其机智中略显蹩脚,但他还是乐于认可这种掩藏,因为对方的掩藏和自己的认可所显示的都是礼义观念的神圣不可侵犯,而揭穿对方的掩藏,给对方以处罚,则会伤害礼义观念的神圣性。
晋厨师:自数“死罪”,解脱得生
《韩非子?内储说下》记述了两个人物不同而内容基本相同的事情,说的是厨师为免除自己死罪而采取的策略方式。晋平公招待客人,席间所上肉炙(一种烤食)意外地缠有头发,平公感到很丢脸,席后下令杀掉厨师,并且不准任何人劝谏。厨师受刑前对平公大声讲道:“我有三条死罪,说出来想死个明白。”平公说:“那你就讲讲三条死罪吧!”厨师说道:“我的刀锋利得风吹倒就能砍断骨头,但却切不断头发,是我的第一条死罪;用木炭烤肉,肉变了颜色,但没烧焦头发,是我的第二条死罪;肉熟后我翻看了几遍,但却没看见缠在外面的头发,是我的第三条死罪。”见平公有所动容,厨师接着说:“我猜想您的侍者中有嫉恨我的人。”平公让人查询,果然如厨师所言,遂免其罪,改而处罚了捣鬼的侍者。平公下令杀掉厨师,并且不准劝谏,看来厨师必死无疑,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厨师的聪明之处在于以下两点:一是以自我列举罪状为借口,争取到了陈述说话的机会;二是在自己列举的三条罪状中,有意制造逻辑矛盾,让听众自己得出厨师不会有过失的结论。
厨师利用自我数罪的机会,讲了他对肉炙进行刀切、火烧和眼看的三个过程。三个过程和缠发的存在在时间上不能并存,这是简单的物性常识。事情的逻辑只能是:要么没有三个过程;要么没有该过程中缠发的存在。但是,刀切、火烧和眼观这三个过程是制作肉炙必经的三个程序,肉炙上席,说明三个过程是肯定存在、毫无疑问的。那么,这就逻辑地排除了缠发在肉炙制作整个过程中的存在,它就只能成了制作过程之外的增加物,而这与厨师已毫无关系了。
缠发既然不存在于肉炙制作过程,那就肯定添加于端盘进献的过程。发不会自缠于炙,必是侍者陷害捣鬼无疑。
荀偃:痈疮隐痛,梦坠头颅
荀偃属晋六卿中行氏之族,又称中行献子,一度为晋悼公时的中军元帅。《左传?襄公十八年》载,公元前555年荀偃准备伐齐,赴战前他梦见与先君晋厉公争讼,但未取胜,晋厉公持戈击他,他的头掉在前面,他跪下来安在脖子上,两手抱着头便跑,见到了一位名叫皋的巫人。几天后荀偃在路上见到了巫皋,向他谈起自己的梦,竟知巫皋也做过同样的梦。荀偃的坠首之梦产生于两个原因,一是身体内部的感官刺激,二是他当时在君臣关系上的特殊心境。
荀偃梦见自己掉了脑袋,首先是因为他的头部正受到某种病理的痛苦刺激。《左传?襄公十九年》载,荀偃出师伐齐的次年春上,凯旋回国时生了毒疮,痈疽正好长在头部,以至于眼珠都鼓了出来。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样严重的毒疮不会是突然生出,它一定在头部经历了一个由微到著、自隐而显的过程。荀偃出征前毒疮已开始形成,只不过疼痛极小,他的意识尚无明显的感觉,然而,他在白天没有感觉到的微痛,却在晚上被隐隐地感觉到了,于是他产生了别人以戈击己、自己脑袋坠地的梦境,梦使他头部的隐痛得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弗罗伊德《梦的释义》中引用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的断言说:梦很有可能使我们意识到在清醒状态并未予以注意的早期疾病状况。这一原因构成荀偃坠首之梦的内部机体刺激。
来自头部的隐痛刺激在荀偃梦中偏偏会形成与厉公争讼、头被击落的内容,是另有原因的。据《左传?成公十八年》和《史记?晋世家》载,公元前573年,荀偃因为惧怕晋厉公的几位宠臣危害自己,与当时的中军元帅栾书一起乘厉公外出时将这几位宠臣拘捕,然后指使大夫程滑杀掉了厉公,迎立晋悼公入主君位。晋悼公治国有方,深得人心,荀偃在悼公手下一直心不自安,他深怕悼公追究自己先前的弑君之罪,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是在厉公未曾加害的情况下将其杀掉的,由此产生了对厉公极重的负罪感,这种神经焦虑和道德的负罪感作用于潜意识,使其将来自头部的隐痛刺激制作成了上述梦的内容,通过他与厉公争讼不胜、头被击落的梦景,他表达了自己弑君的无理,并惩罚了自己弑君的罪责,长期困扰他的神经焦虑和负罪感得到了一次释放。当荀偃在梦中头坠于地后,他跪下来戴上了自己的头跑走,这既包含了向厉公跪而请罪的深层欲念,又表达了他诛而不死、罪而获生的求生的本能愿望。
晋军:虚张声势,示形惑敌
公元前555年,晋平公率数国诸侯伐齐,与齐灵公所率的军队相遇于平阴(今山东平阴东北)。《左传?襄公十八年》载,晋国军队在战前探测险要之处,到处竖起大旗,布置军阵,在战车左边坐上真人,右边放上假人,以大旗作前导,车后拖着柴草,故意扬起尘土。齐灵公远远望之,见晋国军队人数极多,自料寡不敌众,就率领军队乘夜晚逃遁了。晋军中精通音乐的师旷次日晨对晋平公说:“乌鸦有了愉快之声,齐军大概逃走了。”晋臣叔向对平公说:“城上落下了乌鸦,齐师逃跑了。”晋军于是进入平阴,继续追赶齐军。
晋军在这次战斗中伪装兵士和军阵,以假诈敌,虚张声势,给齐人造成恐惧气氛,动摇了其作战决心,未曾交战就使齐军后撤。这是一次极成功的军事谋略活动。
平阴之战中晋人的谋略活动对同时代的孙武一定产生过一些影响,孙武以如下兵法理论概括了相类似的军事谋略:
第一,孙武提出“故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孙子兵法?势篇》)善于调动敌人的将帅,伪装示形,用假象迷惑敌人,敌人便会听从调遣。唐代名家李筌直接以平阴之战为例解释《孙子》此句之意。杜牧认为《孙子》此句含如下之意:“我弱敌强,示之以强,动之令去。故敌之来去,一皆从我之形。”
第二,孙武提出了“故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的用兵谋略。后代学者张预解释后半句时认为,用兵时可采取“迫而使之惧”的方式夺其“心谋”,这正好体现了平阴之战中的谋略。
第三,平阴之战中晋人在车后拖着柴草,故意扬起尘土,示以战车来攻。孙武正面理解这一现象,提出“尘高而锐者,车来也。”(《行军篇》)提醒人们,尘土高扬笔直上升,表明敌人兵车驰来。
第四,孙武总结晋人凭城上落乌而对齐军情况的正确判断,提出:“鸟集者,虚也。”(《行军篇》)和郑人凭鸟断定楚军空营的事情一样,杜牧、陈白皋、张预等《孙子》注家将此作为解注这一察敌之法的直接例证。
平阴之战是晋人谋略思想的胜利,它启发后人在军事活动中要善于筹谋,争取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谋攻篇》)的最高用兵境界。
叔向:伪造私信,书“遗”敌庭
苌弘是春秋末期周景王、敬王大臣刘文公属下的大夫,在晋国六卿的内讧争斗中支持范氏,为晋国其他派系所憎恨。《韩非子?内储说下》和《说苑?权谋》都记载了晋国执政叔向诱使周室杀害苌弘所施用的“遗书计”。叔向常去周廷会见苌弘,这一次,他摹仿苌弘笔迹,以苌弘名义写下了一封托叔向转交晋君的书信,信中写道:“请按以前约定的时间兴兵攻周。”叔向会见了苌弘后照例拜见周君,假装把这封信遗失在了周君之廷,匆忙离去。周公看到这封信,认为苌弘暗通晋国,出卖周室,于是诛杀了苌弘。叔向此计的要害,一是伪造苌弘通晋卖周的证据,二是把这一证据不露破绽地传给周君。只要完成了这两步,就自然离间了苌弘,达到借周君之刀杀掉苌弘的目的。
伪造苌弘通晋卖周的证据,叔向选用了书信的形式。他摹仿苌弘笔迹,写下了苌弘约晋兵攻周的书信,于是完成了计策的第一步。在更为关键的第二步中,他借拜会周君之机,将书信佯作遗失于周廷,于是把苌弘出卖周室的证据留给了周君,其他事情全如所料地顺利实现。
叔向的遗书计是对敌人的离间,它是把捏造的证据巧妙地转交给离间对象的上司,从而将卖国的罪名强加于该对象,不露痕迹地实现借刀杀人的目的。
遗书计被东汉末期的曹操谋士贾诩创造性地使用过。公元211年曹操率兵与马超、韩遂在渣关相持,曹操采纳贾诩之计,送给韩遂密信,信中重要字句故作改动痕迹,马超从韩遂那里要来书信观看,见多处改动,心中大疑韩遂。(事见《三国志?武帝纪》)《三国演义》据此生动地描写了“曹操抹书间韩遂”的故事(第五十九回),这都是巧借书信的离间策略。
智伯:送敌大钟,诱劈军道
春秋末有一小国,名叫仇由(在今山西阳泉市),此国地僻道狭,没有通车之路,故在大国争霸中得以生存。《吕氏春秋?慎大览?权勋》、《战国策?西周》、《韩非子?说林下》、《史记?樗里子列传》、《淮南子?精神训》多处记载了晋卿智伯以“大钟计”攻灭仇由的事情。智伯想攻灭仇由,苦于没有通车之道,于是筑了一口大钟送给仇由君,这口大钟必须两车并行才能运送。仇由之君为接回这口大钟,发动国人斩高岸、填低谷,拓出了一条又宽又平的大道。及仇由人将大钟运回,智伯率大军随到,一举攻灭了仇由。智伯对仇由之君投其所好,以利诱之,他以赠送大钟为幌子,实则诱使仇由人修筑道路。智伯把自己征战中最困难的任务诱使敌方来完成,又避免了敌方的警觉,收到了出其不意和事半功倍的效果。
大钟计的要害是对敌人行动前投之以利,使其利令智昏。仇由之君接收大钟时,大臣赤章蔓枝曾反问说:“我们凭什么会得到智伯的大钟呢?”他向国君分析说:仇由国“斩岸堙溪以迎钟,师必随之”。但仇由君因贪钟之欲甚强,根本听不进大臣的劝谏,真正如《吕氏春秋》所言:“欲钟之心胜则安仇由之说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