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ptune 发表于 2007-4-11 02:13:03

养由基:巧防神攻,箭射越椒(1)

春秋时楚国有一著名的神箭手养由基,《左传?成公十六年》对其高超的箭艺略有所记,《列国志》第五十一回描写了养由基与叛将斗越椒赌射并取胜的用艺之智。

  斗越椒曾以两枝神箭震惊了楚王的军士,他也是一位有名的箭手。当楚王的平叛之军和斗越椒隔河相对时,楚王军中的小将养由基提出与斗越椒较射赌胜,两人约定各向对方射三箭,且不准移动躲闪。斗越椒欺养由基为无名之辈,遂提出由自己先射,欲将对手先行致死。斗越椒第一箭射来时,养由基用弓梢一拨,箭落于水中;第二箭射来时,养由基将身子一蹲,箭从头顶而过。斗越椒不准养由基这样躲闪,说定后射来第三枝箭,养由基两脚站定,并不移动,箭到之时,张开大口,刚刚将箭镞咬住。

  轮到养由基射时,他提出只用一箭。养由基取箭在手,拉动弓弦,斗越椒听得弦响,将身子往左一闪,哪知养由基只是虚拉弓弦,并未放箭。养由基二次虚扣弓弦,只见斗越椒往右去闪,乘其闪身之时,养由基发出箭矢,正中斗越椒之首,斗越椒命丧黄泉。

  养由基的赌射取胜实际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防御,第二阶段是进攻。在第一阶段上,养由基的中心任务是保护自己,防止对手进攻的伤害,他连续采取了拨箭、下蹲和咬镞的方式,使对手的三次进攻连告失败。养由基的三种防御措施各具特点,互不重复,均出斗越椒之预料,表现了他极高的防射技能。在第二阶段的进攻上,养由基以假象迷惑对手,他虚弦惊敌,令其防守而观其防守动静,在对手二次处于避箭防守的静态时,实发一箭,结果了对手性命。

  养由基的较射是一种技能智用的比赛,从军事战术角度看,养由基在防御阶段上采取的是三种不同的应敌策略:第一次,他用中途“阻击”的方式粉碎敌人的进攻;第二次,他在敌人发出进攻之后,迅速转移受攻目标,使敌之进攻扑空;第三次,他凭借过硬的本领使受攻目标自我防卫。三次防御方式不同,都达到了保护自我的目的。值得提及的有两点:一是养由基的三次防卫虽然方式不同,但都遵守了赌射的约定条件,未作移动,他是在一定的条件之内选择防卫方式的;二是养由基的防卫形式多样、变化莫测,既使斗越椒难以预料和提防,从而极大地提高了防卫的有效性;,同时又借此向对手显示了自己的箭艺和手段,对对手起到一种心理威慑作用。

  在进攻阶段上,养由基虚张声势,佯示攻击,以此调动敌人,探测其虚实,当敌人处于他自我感觉的最佳防御位置、再也没有其他防范的准备时,养由基出其不意地突然攻击,乘敌无备时一攻取胜,致敌于死地。

  养由基在这次较射赌胜中体现出的军事攻守策略与《孙子兵法》中的许多原则是相吻合的,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孙子兵法》将军事战术分为进攻和防御两个方面,进而提出:“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虚实篇》)《孙子》在这里是把军事攻守的成功完全建立在对敌人智谋取胜的基础之上的,认为对敌人攻守的成功首先在于智谋上的取胜,进而指出:“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形篇》)主张作战者先要严密防守,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然后捕捉时机、发动进攻,以战胜敌人。《孙子》认为:“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形篇》)防守时要让敌人莫测虚实;进攻时要让敌人猝不及防,这样自会达到保存自己、战胜敌人的目的。养由基的较射防攻之策是完全符合这些原则的。

  第二,对于防守,《孙子兵法》讲:“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九变篇》)兵法主张防守时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敌人不来进攻的侥幸心理上,而要自己作好充分准备,寄希望于自己难被制胜的强大实力上。养由基深知斗越椒箭艺的厉害,他谨慎防卫,一方面用“实而备之,强而避之”(《计篇》)的基本防御策略避免敌人的攻击伤害;另一方面又用“奇正之变,不可胜穷”(《势篇》)的原则,灵活地选取各种防御手段,使敌人难以预料。

Neptune 发表于 2007-4-11 03:44:39

养由基:巧防神攻,箭射越椒(2)

第三,对于进攻,兵法要求“避实而击虚”,认为“进而不可御者,冲其虚也”(《虚实篇》)。养由基和斗越椒初次交锋,难知对手防守的虚实,于是他以佯动示形的方式调动敌人,探测对手的防御规律。兵法云:“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势篇》)如何调动敌人,探其虚实,兵法提示人们说:“作之而知动静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虚实篇》)主张用挑动、示伪和角量等方式探测敌人。按此要求,养由基用虚扣弓弦的方式调动敌人,使其显形于己。摸清敌人的防守规律后,养由基本着“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虚实篇》)的原则,猝然发矢放箭,收到了“攻其所不戒”(《九地篇》)的理想进攻效果。

  养由基较射的胜利启示人们,取得某种技能较赛的胜利,首先要依靠自己该项技艺的高超,人们应该常常注力于自己某项技艺的培养和提高,以此去和对手决胜,而不应该把决胜的希望寄托于技艺之外;同时,某项技能的较赛还有赖于智谋的指导和配合,人们在自己技能培训的同时,还应着力于谋略思想的锻炼和提高。技能和智谋是人生克敌制胜的两个必要法宝。

Neptune 发表于 2007-4-11 03:45:53

楚相者:以交相人,命运粗断

《新序?杂事》记叙说,楚国有一个善于相人的人,他因对人断语正确,、从无差失而闻名于国中。楚庄王见了他,询问他相人的奥秘,那人回答说:“我并非能相人,只是能观察人的交友。一个平民百姓,如果他结交的都是遵守孝悌、忠厚谨慎的人,那这人必定家财日增,一生平安,这就是所谓吉祥之人。一个做官为臣的人,如果他结交的都是诚信之人,好行善事,那这人就会不断长选,官运亨通,这就是所谓吉祥之士。一个君主,如果身边的多为忠诚之士,敢于直率地劝谏君主,那必然国家安稳、君主尊荣、天下富裕,这就是所谓吉祥之君。我就这样从人的交往中看人之相。”

  我们难以断定相人有否真正科学的依据和方法,但却能够肯定,上述楚人的“相人”之方有其极大的合理性。

  人们按照自己的认识和观点看待外界事物,对于与自己看法大致相同的人,会逐步产生一种内心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如果能不断得到强化,那相互间就会增加往来,甚至结为知己,,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交往关系。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有内在原因的客观事实。

  楚国的这位相人者也许对他的考察对象并不知底,但他首先确定该人的交往范围,接着分析这一范围内许多人物的共性特征,凭此就知道了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事实上,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那些自发的交往群体的形成,在相当程度上源于其相同要素的凝聚,它们要本能地通过凝聚形成力量,既抗拒来自不同要素的压力,又实现自己的归属。因而,同一群体的人总有其相同或相似的特征,只要愿意仔细考察、认真分析,总能发现其有别于其他群体的共性特征。反过来,某一群体的共性特征必然为该群体中的个体所拥有,发现了其共性特征,就等于掌握了对其中任何个性做出断定的基本依凭。

  相人者不仅要断定一个人的基本情况,还必须指出一个人的大致命运。事实上,任何社会都有其相对稳定的礼仪规范系统,都有与之相应的奖惩标准和升贬机制,掌握了一个人的品德、性格和特长爱好等基本情况,把他放置于社会特定的奖惩机制中去考察,分析社会对他的个性发展能给予多大的允许度,看他在社会中会得到多么大的奖惩量,这就多少能窥见他人生的必然命运。如果相者能在此基础上再辅以人生偶然性的诡秘式提醒,那就真可以作为一次人生命运的预测了。那位楚国的相人者看来是很有经验的,他把受相对象分为普通百姓、国家官员和朝中君主三类,结合各类人不同的人生目标和客观条件,紧扣受相者本人关注的问题,常常能做出令人叹服的预测。

  凭交友而断定一个人,严格说来并不是本来意义上的相人,也许这位楚人要借“相人”之名蛊惑人心,吸引顾主,有他自己另外的目的,但不管怎样,他的“相人”不是凭主观臆断,有其客观上的合理依据,他“相人”的奥秘告诉人们:一个人的结交对象往往就是该人的影子,其中反映着该人的某些特征,从一个人众多的交往对象上,能观察到该人不少的个性特征。考察一个人,应该把他的交往对象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以从中发现直接考察所不能发现的特征。同时,一个人和他的结交对象在形象上互为镜子,人们常常不能准确认识自我形象,但只要能真正了解自己结交对象的群体形象,也就能对自我形象的基本特征有所了解,这也许是人们追求自知之明的一条有用方法。

Neptune 发表于 2007-4-11 03:46:18

孙叔敖:为官三怨,贤相可免

 孙叔敖是楚庄王时的令尹,被后世视作列国名相。《列子?说符》记载:一位名叫狐丘丈人的隐士曾对孙叔敖说:“人有三怨,子知之乎?”孙叔敖问他何谓“三怨”,这位隐士回答说:“爵高者,人妒之;官大者,主恶之;禄厚者,怨逮之。”孙叔敖告诉他:“吾爵益高,吾志益下;吾官益大,吾心益小;吾禄益厚,吾施益博。以是免于三怨,可乎?”

  爵位、权力和俸禄是一个人做官的三种伴生物,并且一般与官职的高低成正比,一个人希望获得更高的官职,也正因为伴随这种官职而来的,是更高的爵位、更大的权力和更厚的俸禄,他个人的尊严、价值和享受由是也会得到更大的满足或更充分的实现。然而,事情也有另外一个方面:首先,愈高的爵位位数愈少。一个人获得了更高的爵位,表明他占据了更多的人所觊觎获得的目标,堵塞了众人企图逐层晋升、获取尊荣的狭窄之路,必然招致众人的嫉妒。其次,一种政权机构能够施予社会的总权力具有一个客观的限度,其中的一个人拥有了更大的权力,必使主上的权力减少,而且更大的权力也构成了对主上地位的威胁,因而他很可能招致主上的憎恶。另外,丰厚的俸禄会使一个人拉大他与众人生活水平的差距,也极易促成他骄奢淫逸的生活习气,从而招致众人的怨恨:孙叔敖是当时楚王手下官职最高的人物,狐丘丈人告诉他高职位可能招致的嫉妒、憎恶和怨恨,这一诚恳的提醒包含着他对社会生活的全面观察和深沉的思考。

  孙叔敖并没有否认这三怨的存在,他也不愿蒙受三怨;作为一代名相,他向狐丘丈人告诉了自己居处高位而避免三怨的基本方法:首先,他的爵位越高,他的心气越是卑下。低爵位和无爵位是高爵位存在的基础,一个人占据了荣耀显贵的高爵之位,其显贵本质上是以不曾显贵的广大民众为存在基础的,因而他绝不能对居处下位的民众颐指气使,盛气凌人,而应当愈怀卑谦之心,常持尊崇之情,把生自于民众的荣耀最大程度地还给民众本身。孙叔敖正是保持了这种卑下心态,才在受妒的地位上免除了一些嫉妒。其次,他的权力越大,他处事就越是谨慎小心。在一定的权力位置上,他明白自己的权力界限,把自己的行为谨慎地控制于该界限之中,对于涉界的事情绝不擅权用事,留给上峰发挥意志的充分余地,彻底免除其受威胁之感;与此同时,他也明白自己权力的分量,慎重地按照_一定的礼仪规范和各种现实要求去处事,力求处政的平稳和妥善。孙叔敖以这种谨慎小心的处事风格,在最高的权力位置上避免了主上的憎恶。另外,他的俸禄越厚?,他对民众的施予就越广博。丰厚的俸禄在他手中不是自己安逸享乐的本钱,而是他周济贫寒、施惠于民的资本,借此他显示了自己做官为民和厚施博爱的无私的高尚情操,民众已失去了怨恨于他的基本理由。

  孙叔敖以自己的为相三方打破了狐丘丈人关于高位三怨的世态断言,表现了一位名相高超的处事方式。

Neptune 发表于 2007-4-11 03:47:41

楚优孟:优孟衣冠,戏论贪廉(1)

楚国有位名叫孟的优伶(以乐舞戏谑为业的艺人),人称优孟,常以滑稽调笑取欢楚宫,楚令尹孙叔敖生前待他很好。《史记?滑稽列传》载,孙叔敖为官清廉,没有私蓄,又不让儿子袭爵受职,他死后儿子竟非常贫困,不得不砍柴谋生。一次,孙叔敖之子背柴上市时遇见了优孟,向他告知了自己的身份和处境,优孟非常感慨,答应帮助。他准备了一套孙叔敖生前的衣帽,仿习其生前的言谈动作,一段时间后,竟能模仿得惟妙惟肖,楚王及宫人都难辨真假。楚庄王一次设宴,优孟扮作孙叔敖前往祝福敬酒,楚庄王大惊,以为孙叔敖死而复生,准备任他为国相,优孟回答说:“我得回家与夫人商量,三天之后答复。”庄王答应了。过了三天,优孟来了,庄王问道:“你夫人是怎么说的?”优孟回答:“夫人说楚相不值得干。”他接着向楚庄王唱了一首歌子。按宋代洪适《隶释?延熹碑》所载及《列国志》第五十四回描写,优孟的歌词如下:

  贪吏不可为而可为,廉吏可为而不可为。贪吏不可为者,污且卑;而可为者,子孙乘间而策肥。廉吏可为者,高且洁;而不可为者,子孙衣单而食缺。君不见楚之令尹孙叔敖,……

  楚庄王已看清了优孟的身份及其意图,听着优孟后面关于孙叔敖之子贫困状况的如泣如诉的唱词,心中凄然,不觉潸然泪下。优孟歌罢,庄王即召来孙叔敖之子,封以寝丘(今河南沈丘县东南)之地。

  从孙叔敖之子生活的贫困中,人们能进一步看清孙叔敖为政时的清廉,明白他所以能成为一代名相的一个重要原因。

  优孟以他对故相国的崇敬之心,不愿看到其子在贫困中生活,于是精心策划和主演了这场调笑戏谑的小剧目。他要借滑稽剧目的形式激起庄王对故相国的思恋之情,并借机把故相之子的生存窘态告诉庄王,诱导庄王做出妥善的处置。调笑戏谑是优孟所擅长的事情,但看了这出调笑之剧,庄王却怎么也笑不起来,他体会到了自己对高尚清廉之臣的内心依恋,同时又知道了清廉之臣付出的世代的艰难代价,两相对照,他深深地感到自己对故相关心得太少,愧对故相,于是立即封邑于其子,以聊补他对孙叔敖的歉意。优孟的目的也由此达到。

  优孟逢场作戏,对庄王作了一次生动、成功的讽谏。今人有“优孟衣冠”的成语,足见优孟的这一讽谏形式对后人影响之深刻。优孟配合剧目情节唱了一段回肠荡气的歌子,尤其耐人寻味。

  人们根据做官者是否清廉而把他们分为贪吏和廉吏两类。按说,贪吏是不可以做的,因为他们的品格污浊而卑鄙,然而他们的子孙后代却由此得到了丰腴的利益,而这又引诱人们去做贪吏。按说廉吏是可以做的,因为他们的品格高尚而纯洁,然而他们的子孙却少衣缺食,而这又逼使人们不做廉吏。优孟的这段唱词本意是要说明廉吏孙叔敖子孙贫困的必然性,却无意间向人们揭示了贪吏和廉吏各有得失的生活规律。一方是社会所能认定的高尚品格,一方是子孙所能得到的丰腴利益,在公私难以兼顾的条件下,任何做官为吏的人都只能得到其中的一个而被迫放弃另一个。廉吏得到的是前者,放弃的是后者;贪吏追求的是后者,注定要丢失前者。要高尚的品格还是要非分的利益,看来是一个鱼和熊掌难以兼得的事情。一个人总是根据自己的人生目的和价值观念对二者做出选择,而人们也总是根据一个官吏的行为选择对其进行判断和评价。

  对于优孟讽庄王及其歌词,我们有如下一些看法:第一,贪吏得到了非分的利益,注定得不到好的评价和名声,廉吏得到了社会对其高尚品格的认可,却未必得不到应有的利益。优孟讽庄王及其结果表明,即使社会没有建立起对廉吏健康正常的激励机制,人们也会乐于对他们的利益短缺予以补偿,而贪吏的短缺必定成为他们永远的遗憾。第二,廉吏没有留下物质财富惠及儿孙,却留给了儿孙可以引为自豪的堂堂正正的人格形象,留给了他们奋斗求生、自立成才的客观条件;贪吏虽能留给子孙无尽的物质利益,但却部分地剥夺了他们本应具有的奋斗自立的客观条件,留给了他们一个龌龊的祖宗形象,使儿孙们失去了一些挺胸做人的自豪。第三,贪吏对社会风气的败坏是极大的,社会总是希望为官者做廉吏而不做贪吏,但不应仅仅把这种愿望寄托于道德的审判和良心的谴责上,而应该形成一种民众参与监督的机制,借法制的手段实现这种愿望。

Neptune 发表于 2007-4-11 03:48:11

楚优孟:优孟衣冠,戏论贪廉(2)

西汉宣帝时的贤臣疏广曾将皇帝所赐巨金散与故里乡亲,转告子孙说:“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汉书?疏广传》)清人林则徐发挥此意说:“子孙若如我,留钱作什么?贤而有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作什么?愚而有财,则增其过。”这些思想正与我们上述看法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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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ptune 发表于 2007-4-11 03:48:40

巫臣:贪色废使,爱美弃名(1)

巫臣原姓屈,名巫,字子灵,后改为巫臣,他是楚庄王手下一名文武兼备的人物,曾封于申,号为申公。公元前598年楚庄王率兵讨伐陈国夏征舒弑君之罪时,巫臣随军出征。《左传?成公二年、襄公二十六年》、《国语?楚语上》、《史记?晋世家》和《新序?杂事》记载,楚庄王灭掉陈国后,见到了夏征舒的母亲夏姬,为其美艳之貌所迷,不能自持,准备收纳为妃妾,巫臣劝谏说:“不能这样。君王召集诸侯是为了讨伐罪恶,现在收纳夏姬,就表明是贪色而战,贪色就是淫乱,不会有好的结果。”楚庄王于是打消了这个想法。楚国大夫公子侧想要娶走夏姬,巫臣对他说:“这是个不吉祥的女人,她使子蛮(夏姬的哥哥郑灵公,因拒绝让大臣公子宋尝鼋肉而被弑)夭死,使丈夫御叔归天,使君主陈灵公被弑,使儿子夏征舒被戮,使孔宁、仪行父二人出逃,使陈国丧灭,哪个人能不吉祥到这个程度呢?人生一世实在不容易,总不会自寻死亡吧?天下漂亮的女人多的是,何必一定要娶她呢?”公子侧于是也打消了娶夏姬的念头。

  楚庄王把夏姬给了一位名叫襄老的连尹(楚国主射之官),襄老在公元前597年的邲地(今河南荥阳北)之战中丧生。尸首被晋国所得,襄老的儿子黑要遂与夏姬私通。巫臣传话给夏姬说:“你回娘家郑国去,我娶你为妻。”又想法让郑国对夏姬说:“你亲自来迎取,就能想法得到襄老的尸首。”巫臣极力唆使楚庄王答应夏姬归郑,夏姬临行前表示:“得不到尸首,我就不回楚国。”夏姬到了郑国,巫臣暗中向郑君聘定夏姬为妻,郑君答应了。

  等到楚庄王的儿子楚共王即位为王时,楚国打算在阳桥(今山东泰安西北)进攻鲁国,共王派巫臣去齐国联络出兵,巫臣携走了自家的全部财产,路过郑国,他把使命交给副使,自己领着夏姬辗转逃亡至晋国,通过晋国执政郤至的关系做了晋臣,晋国封他为邢地(今河南温县东北)大夫。

  楚庄王和公子侧先后都想娶走夏姬,巫臣对他们进行了成功的劝谏阻止。巫臣的劝谏针对不同对象而使用不同方式,表现了较高的智谋策略。

  楚庄王是一位志欲称霸列国的君主,巫臣在劝谏庄王时通过贪色淫乱这一中间环节,把娶走夏姬和称霸失败联系起来,他向庄王指出:“娶走夏姬就表明贪色淫乱,贪色淫乱就不会有好的称霸结果。他有意突出娶夏姬和称霸的对立性,逼使庄王为了称霸而放弃原有的欲念。的确,如果一位君主过分贪色迷内,必然会减损其治国的精力,而庄王如果灭陈后娶走夏姬,还要外加一个为贪色而战的罪名,会失掉他在诸侯中的威信。巫臣对庄王的劝谏是很有道理的,庄王能听从巫臣的劝谏,也表明他是一位能以某种价值观念抑制原欲,能使潜伏的心理升华到更高追求上去的贤明君主。

  公子侧是楚国的高层官员,曾一度担任过司马之职。他并没有楚庄王那种对国家称霸失败的顾虑,用贪色失霸的道理相劝谏肯定难以奏效,而巫臣也不敢过分忤逆这位高官,于是他变换方式,借口夏姬是一位不吉祥的女人,转而从关心爱护公子侧、使他珍重贵体的角度劝阻其娶走夏姬,这种方法也果然奏效。

  夏姬为什么是一位不吉祥的女人呢?巫臣并没有说出任何道理,他对此采取了以事实进行归纳论证的方式。巫臣列举了夏姬的兄长、丈夫、儿子、三位情夫和其所在的陈国未能善终的事实,说明夏姬的不吉祥。此时,人们对巫臣下给夏姬的断语多半是有所相信,无论多么贪色的男人也不愿为此将自己的性命作一次性抵押,公子侧打消了娶夏姬的念头,正表明他对夏姬的不吉祥是有所相信的。

  然而,最先提出夏姬为“灾女”的巫臣本人,在襄老被“克死”之后,竟不顾证据更加充分了的自我断语,千方百计地娶走了这位不吉祥的灾女,这表明,巫臣自己并不真的认为夏姬就是灾女,他的这一断语仅仅是要吓唬公子侧,使他放弃娶夏姬的想法,以便自己从中插手。

Neptune 发表于 2007-4-11 03:50:05

巫臣:贪色废使,爱美弃名(2)

与夏姬有关的几个人物的确未能善终,但他们的死亡并不都与夏姬有关。郑灵公子蛮是被郑国的大臣杀掉的,夏御叔的死因史书未载,陈灵公被射死罪有应得,夏征舒是楚国伐陈的牺牲品,不能把他们的死因全归于夏姬。世界上的人总会以各种原因死去,每一个男人,或者女人,其生前都会发生许多相关人物死亡的事实,一个人的若干相关人物在一段时间内密集死亡的事肯定是常有的,如果该人是位女性,而且长得漂亮些,能够引起一些男性不能占有时的内心嫉妒,那她周围死亡了的人物就会被这些男性所统计和散布,她就会得到一个“灾女”的名声,夏姬正好就属于这种情况。

  巫臣为夏姬美色所动,本想娶她为妻,无奈楚庄王和公子侧在前提出,他痛感所失,难以明言,于是以妨碍称霸劝阻了楚庄王,继而编出灾女之名吓退了公子侧,嫉妒的心理多少得到了些自慰。但因他已煞有介事地劝阻过别人,他自己也难于立即娶走了。等娶走夏姬的襄老战死后,巫臣才获得了了却心愿的机会。

  巫臣在夏姬、郑国和楚王面前三方活动,为夏姬找借口离楚返郑,不久又为自己找下赴齐的使命,他抛弃了自己在楚国已经获得的地位、名声和难以携带的家产,顾不得君王使命的重托,路经郑国时,急不可耐地携走夏姬,逃到了楚国鞭长莫及的晋国重筑鹊巢,他是一位只要美人不要名的风流公子。

  夏姬是一位轻浮、浪荡的女性,她个人丧夫夭子,磨难迭出,但却难以赢得人们更多的同情。漂亮的女人难免被权势男人视为玩物,而夏姬甘心充当这种玩物,并且反过来视权势男人为玩物,表现出了一种完全迥异的女性价值观。

Neptune 发表于 2007-4-11 03:51:27

楚共王:明分公私,宽容叛臣

公元前589年,楚大夫巫臣为娶夏姬为妻,经过精心筹划,借出使齐国之机携带夏姬逃晋,废弃了共王的使命。《新序?杂事一》和《左传?成公二年》载,楚大夫公子侧准备将巫臣在楚的族人流放,为此去向共王请命说:“申公巫臣曾经劝谏先王(指共王之父楚庄王)不要收纳夏姬,现在他却废掉使命,携夏姬逃至晋国,他有欺先王之罪,请求将他的族人流放。”共王回答说:“巫臣为先王谋划则忠,为自己谋划则不忠。他对先王醇厚亲爱,对自己轻薄寡虑,没有什么罪过。”遂拒绝了公子侧的意见。

  夏姬本是陈国大夫夏御叔的遗孀,楚国灭陈时,楚庄王和公子侧先后准备娶走,均被巫臣找借口劝阻,尤其是,巫臣有意编造说夏姬是克亲的灾女,才使公子侧打消了娶走夏姬的念头。但时隔不久,巫臣竟不惜冒犯楚国之法,废掉使命而携夏姬叛逃晋国,这使公子侧顿时产生了受骗的感觉,由此又勾引起他失去所爱的嫉恨,出于一种报复心理,他寻找出一条并非捏造的罪名,请求楚共王给巫臣在楚国的族人以株连性惩罚。

  楚共王对于贪色叛逃的大臣不会心无所恨,但他出乎意料地做出了宽容叛臣的决定。他把这一决定以机智的回答表达出来,既没有否认巫臣贪色逃晋的过错,又没有肯定其“欺骗先王”的大罪。楚共王的回答界限分明,是非明确,在效果上既婉辞了公子侧关于处罚巫臣族人的请求,达到了宽容叛臣的目的,同时又避免了给人们留下有罪不罚、亵渎国法的消极印象。

  楚共王告诉公子侧:“巫臣为先王谋划则忠,为自己谋划则不忠。”这一回答的关键点是把巫臣的事君之事和为己之事严格地区分开来,其暗含的前提是,一个人只要事君尽忠,他个人私事如何处理是不必计较的,这就在承认巫臣贪色逃晋之事实的前提下,彻底排除了对其定罪的可能。楚共王还对公子侧讲,巫臣“对先王醇厚亲爱,对自己轻薄寡虑”,这样一说,巫臣非但没有罪过,似乎还成了一个爱君而忘我的少有的忠臣,公子侧至此再也难有话说了。

  楚共王的回答无意间给了世人一条重要的提醒,即分析判断一个政治人物,应该把他的为国之事和为己之事区分开来,主要看他在为国之事上的立场、态度、能力和实绩,而不要过分考究其处理私事的枝末细节,应该“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列子?说符》中伯乐赞九方皋相马精技的感叹之语)这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识人之方。

  楚共王决意宽容巫臣,是有自己深沉考虑的。巫臣是一位很有才智的人物,他逃楚居晋已成事实,其在楚的族人不会不被他所挂念,这一因素会使他永远不能全力事晋,但如果其族人受到楚国处罚,必然会把巫臣逼到全力事晋的道路上,这将给楚国带来莫大的不利。两相比较,还是不予处罚为上策。据《左传?成公七年》和《史记?晋世家》载,公元前584年,楚将子反(即公子侧)诛灭了巫臣的族人,巫臣闻讯后立即写信告诉子反说:“尔以谗慝贪婪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疲)于奔命以死。”于是他亲赴吴国,打通吴晋外交。教给吴人车战和列阵之法,并将儿子孤庸留于吴国,诱导吴国从侧翼攻楚,楚国自此出现了一个后方大患,不仅减削了北上争霸的势头,而且后来一度为吴国攻破。巫臣这种对楚报复的行为,也从反面说明了楚共王宽容决定的正确性。

  公子侧认为巫臣的罪责是“欺先王”,其实楚共王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作为庄王当时的太子,他庆幸父王没有接纳夏姬,使自己的太子之位免受了可能发生的夏姬生子的威胁,他内心为此是感谢巫臣的,他不愿意让巫臣为此事而蒙罪。这一内心的隐情难以出口,因而用另一机智且极为得体的方式作了回答,.拒绝了对巫臣的定罪。

Neptune 发表于 2007-4-11 03:52:54

谷阳:他名掩实,借汤献酒

《吕氏春秋?慎大览?权勋》、《韩非子?十过》、《韩非子?饰邪》、《史记?晋世家》和《说苑?敬慎》多处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楚共王和楚司马子反率大军于公元前575年在鄢陵(今河南鄢陵西北)与晋军对阵。子反平常好酒贪杯,这次出战前楚共王反复劝戒之,并让其身边的侍臣予以配合。两军交战之初,双方各有胜败,形成了一种相持状态。这天晚上,子反在营帐中苦思制敌之策,久而不得,口渴求水。身边侍者谷阳见主帅愁思劳苦,有心为其消愁,于是端上黍酒。子反见酒一喜,忙问:“是酒吗?”谷阳怕身旁其他人知道真情,传给共王,故意回答说:“不是酒,是辣椒汤。”子反心会其意,接酒痛喝。他难以自制,一连喝了许多“汤”。谷阳在楚共王告诫过的许多侍者的眼皮底下,将被戒饮的黍酒大碗大碗地献给了子反。

  谷阳献酒于子反,既违了君命,又误了征战。许多典籍记载此事,正是要以此说明“小忠,大忠之贼也”的道理。而我们这里仅仅注意的是谷阳在众人的监督之下能献酒于子反、“小忠”能够实现的计谋。

  谷阳此计的要害在于借汤之名,献酒之实。任何具体实物都有其相应的名称,这一名称是约定俗成的,它与实物本身及其属性并没有本质的联系,谷阳正是在客观上利用了事物“名”和“实”的可分性,在嗜酒如命的子反需要借酒消愁时,向他送去了实实在在的酒,而为了“执行”楚王的戒酒之令,应付负责监督的侍者,却将献饮之物冠以“汤”的名义。子反对谷阳称酒为汤的做法心领神会,二人默契自成,心照不宣。这样,好酒我自痛饮,汤名应付他人。

  周围诸侍者由于子反醉酒而全负了楚王之托,他们失误的要害在于认名为实,没有对所戒之物从实在的内容上予以监督检查,被谷阳假借的物名所蒙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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